刚穿上这条裤子,杜灵犀就打来视频电话。我讨厌视频,所以没有接,过了十分钟才发了一张照片过去,说很好看,谢谢。
杜灵犀又打视频,我硬着头皮接了,她问我:“大小合适吗?”
“合适。”
“喜欢吗?”
“喜欢。”
“里面还配了一条领带,找到了吗?”
我蹲下去翻快递包装袋,领带被塞在了角上,团得有点皱。
“快递公司怎么这样!”杜灵犀懊恼地说,“我出不去门自己没法包装,交给他们却搞得这么潦草,册那!”
我第一次听杜灵犀骂人,但她少了点泼皮的气质,说得像文明用语。我笑起来,她叫我别笑了赶紧戴上。
领带和裤子材质稍有区别,更加硬挺。它也是粉色的,只是现在皱巴巴一团,像一条冷掉的热狗。
领带和裤子很配,在杜灵犀的指导下我又换上一件黑衬衫,她满意地盯着镜子里的我,说不错不错,美丽又英俊,可以推而广之。
我开玩笑,说你把我当小白鼠啊。杜灵犀随口说,以后我就是她的御用模特。吓得我赶紧推辞,那样肖燃会把我吃了的。
“你在朋友家住得怎么样?”她在沙发上躺倒,双腿翘在沙发背上。
“挺好的,楼下很热闹,全是小吃店,刚吃完馄饨回来。”
“是吗?羡慕你是自由身,我爸妈回来更不让我出门了,天天在家看着我,和看犯人一样。”
“那两个人还没抓到?”
“听说抓到一个,但他有不在场证明,说自己打麻将去了,而且态度横得很,差点把警察给打了。最后因为缺乏证据给他放了。”
我心说果然如此,刘衡是个惯犯,知道怎么把嫌疑降到最小,警察拿这种人根本没办法。
“那你注意安全。”我嘱咐她。
“我是没事啦,家里很安全。但我担心叶子姐,他们现在好像把她当作目标了。”
“她不是也住在你家?”
“我爸妈回来之后,她就搬回酒店了。”
酒店?叶丹青住酒店?我有点糊涂,她为什么不买房或者租房?杜灵犀说她也不知道,可能住酒店方便点吧。
“外滩的酒店,可以俯视黄浦江和陆家嘴夜景哟!唉,要是能去就好了。”杜灵犀叹气。她在家待得百无聊赖,快要发霉,不然也不至于给我打电话东拉西扯这么久。
我们又聊了一会,她才不依不舍地挂断。我心里轻松下去,开始认真地照镜子。
我人生第一次穿这么嫩的颜色,倒是和春天很配。丁辰总说我的“奔丧套”过于沉闷,如今用淡色调剂一下,确实活泼柔软不少。
在我顾影自怜的时候,丁辰回来了。她蹲下解鞋带时,我问:“今天这么早?”
她沉闷地嗯了一声,垂头丧气地把背包往床上一丢,就缩在床头望着天花板,连我的粉色裤子都没能吸引她的注意。
“怎么了?”我问。她抬起头看我时我才发现,她两只眼睛又红又肿。看这个样子,八成又在公司受了委屈。
丁辰先叹了一口气,这口气还没完全吐出去,就变成滔滔江水,舀起来一看,全是辛酸的泪水。
之前她提过,她的部门领导是个妄自尊大的三十多岁男人,每天上班要喷气味很大的古龙水、穿棕色格纹西装和吊脚裤,露出下面的尖头皮鞋。
丁辰向我倾诉的事其实都不是什么大事,有时只是技术意见上的不统一,有时只是态度上的看不惯,但这些小事点点滴滴累积成足以决堤的洪水。
当然,其他的同事们也都不是省油的灯。用她领导的话来说,他们品牌混的是名利场,所以公司内部也是个微缩的名利场,任何人都不能掉以轻心。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是他的生存理念。
今天丁辰又被人穿小鞋了,说她上班摸鱼,还拍了照片作证据。
“我累死累活干了两个小时,就不能玩十分钟手机吗?”丁辰怨恨地说,“他们不干活天天摸鱼,我说什么了?”
那些人见风使舵惯了,领导只会找丁辰的麻烦,丁辰又不敢和他吵架,只能挨了骂一个人躲进厕所哭。
“他今天本来要我加班的……”丁辰抱着枕头一拳一拳地捶,“幸好老板及时出现让我走了。”
说完,她打出一记漂亮的勾拳,枕头像块盾牌似的砸到吊灯又弹到我身上。我吓得躲到衣柜后面,生怕灯掉下来,丁辰却面不改色。
“好怀念以前的公司。”她伸着懒腰躺下。
“那就回去呗。”
“回不去啦,倒闭了。”她叹气,摇摇摆摆的枝形吊灯像随她的口气波动似的,让屋里的光影也愁苦地摇动。
我曾经的遭遇和丁辰有些相似之处,我们同样是被穿小鞋的那个,同样不受人待见,苦活累活我们干,但鲜花掌声永远属于领导。
人只是螺丝钉,相同型号的一抓一大把,还拥有广阔的备胎池,随时更换。
辞职后我曾一度以为自己摆脱了当螺丝的命运,写自己喜欢的小说,做自己想做的程序,过自由没有形状的生活。
但如果想赚到钱,还是不免被各路人马审视、被条条框框限制。我依然是螺丝,只是一颗没那么规矩的螺丝罢了。
我问丁辰要不要吃点东西,她说想吃门口的三鲜米线。这时她才注意到我的新裤子。
“裤子好看,哪买的?”
我说是朋友送的。她手脚并用爬到床尾,揪起我的裤子仔细研究,问我怎么突然换风格了,比“奔丧套”好看太多。
但我还是换下了它,把它整整齐齐叠好放在箱子里,领带挂在衣架上,预备回来用丁辰的小型挂烫机熨一熨。
换上平时下楼吃饭常穿的运动裤,我走在熟女打扮的丁辰身边就像她刚上大学的妹妹。丁辰几次三番想把她的衣服套在我身上看看效果,都被我果断拒绝。
住在杜灵犀家的两周我从没在外面吃过饭,她家的厨师手艺太好,川菜、鲁菜、粤菜样样精通,何况杜灵犀还经常左一个大厨右一个大厨往家里叫,从她家出来我胖了足足五斤。
山珍海味有山珍海味的滋味,路边小摊有路边小摊的滋味,我都喜欢。要是有钱,我就可以遍地吃,想吃什么吃什么。
说到钱,更头疼了。不知道是不是有日子没更新的缘故,最近的小说收入锐减。编辑告诉我,如果再不更新她就彻底不管我,让我自生自灭。
在她的威逼利诱下,昨天我终于动笔写小说的后半部分。主角力排众议踏上了南亚之旅,第一站就是尼泊尔。
但我没去过南亚,更没出过国,写起来力不从心,就好比让我写亚马逊雨林里的青蛙如何排便。
我暗骂自己愚蠢,然而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能搜集更多资料硬着头皮读,读到昏昏欲睡,小说还是只写了个开头。
中午编辑又打来电话,看到她的头像我不由自主地发抖。她语重心长地说:“莱蒙,不然你直接把这本放弃,写个别的吧。”
“莱蒙”是我的笔名,英文Lemon的谐音。我求她让我再试试,本周内我一定开始更新,更不出来下周保证换别的。
军令状泰山压顶,但我的烦恼和丁辰的烦恼一比,显然幸福得多。
丁辰一直盯着手机,拇指灵活地在屏幕上滑动,传来被频繁切断的视频声音,直到她的手指在某一个页面上停了好久,我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你在看什么?”我问。
“我老板的访谈。”丁辰眼睛不离屏幕,嘴伸到碗边咬下半块鱼豆腐。
“你老板?!”我惊诧地大喊。鹌鹑蛋坐着我倾斜的筷子滚进红汤,啪嗒两滴油点就溅在了白色卫衣的领口。
“你老板是叶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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