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待了半个多月,我逐渐适应了这里的天气和生活,除了饭不好吃,其他的都很好。所以我们刚离开伦敦到达纽约,我的身体就向我发出了抗议。
一下飞机,我止不住地上吐下泻,在机场的卫生间里待到昏天黑地,最后在两位工作人员的搀扶下才坐进车里。沿途人人侧目,把我当成在逃嫌犯。
此后的五天我几乎长在了酒店床上,上吐下泻刚好一点,又开始发烧。叶丹青白天有工作,晚上要参加宴会和沙龙,很多时候我都一个人待着。有位医生隔三差五为我送药,来了也不说话,只留下药片和纸条,上面写着注意事项。
叶丹青回来时通常已经深夜一两点,她匆匆甩掉鞋子来看我,问我感觉好些了吗。我那时睡得恍惚,早已忘了我们已经来到纽约,还叫她帮我关掉小卧室的灯。
随后,我听到她在隔壁洗澡、打电话,于是微微睁开眼睛,才发现这不是我那蜗牛壳一样的小卧室。这里大极了,大得空洞,填满漫无边际的昏黑。
昏黑之中,家具依然有一圈油亮的色泽。柔软的长条皮沙发、整齐的书架、异形台灯,还有一架钢琴。
我曾经听到过琴声,在我浑噩之时,恍惚看到叶丹青坐在钢琴前,她说我给你弹一首吧。是鲍勃·迪伦的《Make You Feel My Love》。
第六天我终于康复,但感官上仍在云端,飘飘忽忽。也许是因为,这里是曼哈顿的高层酒店,伸手就能够到云。
这是叶丹青长租的套房,即便她一年下来也住不了几天,却还是要为自己在这座城市留着一个房间。
晚上酒店送了吃的,我吃完后叶丹青才回来。她推掉了今晚的沙龙,想回来照顾我。
我站在卧室的落地窗前。这几日我在混沌之中曾看向窗外,这座陌生而繁华的城市被我病痛麻痹的大脑压扁又揉成一团,面目全非。这会它们终于凝固,长出星罗棋布的灯光。
我忽然感到很寂寞,所以在叶丹青洗完澡换好衣服走过来后,迫不及待地去吻她。
在这样一个地方、这样一片景色的映衬下,这个吻应该很浪漫。而它也的确浪漫热烈,像久别重逢后的爆发。
我们从窗边吻到床上,我扣住她的手,拉到我的心口,对她说,叶老师,我想要。她问我不会难受吗?我摇头,用目光恳求。她松开我,手指伸进我的衣服,在我身上游走。
或许是看到了如此庞大如此复杂的城市,还未走进,它就已激发了我的敏感,让我自觉单薄又飘荡。但我变不成蛇,我的鳞片病恹恹的,不肯与我相伴。身上只剩被风干的汗,塑封袋一样裹着我,一层隐形的孤独。
“还好吗?”叶丹青从背后抱着我。我们面向落地窗,外面的灯光投进来,到床脚就停住了。
我猛地转过身,差点撞到她的鼻子。
“带我出去转转吧。”
“你说真的?”
“真的。”
一刻钟后我们坐在敞篷跑车里,我戴着一顶丑陋的帽子,软塌塌的帽檐被风捏得变形。
夜里,街上仍然很多人,店铺关门了,橱窗却还亮着。酒吧门口少不了吵吵嚷嚷和推推搡搡,流浪汉在桥下扎堆,有人对我们的车吹口哨。
叶丹青一一为我介绍这是什么地方、那是什么地方,它们在我第二天下午再来时,已经穿上了衣服,一副伪君子的模样,不复夜里的颓态。
我坐在街角的咖啡馆,感受着周围的混乱和疯狂。
一对情侣正在分手,原因我听不懂,但看表情是吹了。隔壁的两人因为工作争吵,最终分道扬镳。
与我一样旁观的还有一对甜蜜的夫妻,两人同喝一杯咖啡,商量周末去哪里度过。而我呢,我正抱着电脑写小说,把他们统统写进去,再冠以一个临时想到的名字。
写完一章,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一群社畜蜂拥而至,我赶快收拾东西离开。叶丹青和我说好今晚要一起吃饭。然而不久之后,她就失信于我,选择参加一个临时组织起来的晚宴。
我无法有怨言,毕竟选择了和她在一起,就必然要承受这些。
怨言没有,失落总是有的。我茫然地走在街上,不知道要去哪里、要做什么。我坐上地铁,地铁开过大桥,从短暂的间隙中,我看到了自由女神像。最后,我找了一家麦当劳打包回到酒店,坐在地上看夜景。
纽约对我,和对叶丹青的意义是那么不同。她很兴奋,也更坚硬,乐此不疲地游走于上流社会的人群之间,听他们乏味的笑话,看他们虚伪的笑脸。
别误会,我没有见过那些人,是她告诉我的。她说她并不想成为其中一员,只是希望能借助他们的力量。相比之下,我的冷淡有些不合时宜。她也发现了,有时候她像在演独角戏。
后来她有意邀请我和她同起去一些非正式的聚会,不过我想就算我去了,也是在角落看别人狂欢,还不如抱着麦当劳坐在酒店。
更重要的是,我不想看到她又把社交面具掏出来,无论是用作武器还是用作装饰,都令我反感。
她不死心,每次都给我地址。而我也没那么冷酷,嘴上说着不去,每次都会跟着导航在周围溜达一圈。
有时是酒店,有时是别人的宅院,我透过窗户看到里面人头攒动,但是看不到叶丹青。
嗡嗡的说话声从窗户飘出来,我担心她是否又要面对不怀好意的男人,还有鄙夷的目光。人们会当面对她交口称赞,转头却用不堪的字眼形容她。
里面的声音渐渐小了。我想,可能就要结束了吧,这样她一出来就会看到我。可惜天违人愿,眼看里面落下去的情绪,不知因为什么事情又起来了。听到大噪的音乐声,我知道该回酒店了。
在我们来到纽约的第十天,她终于对我说,过几天我们就可以回国了。那时我在写小说,她躺在我的床上,抱着枕头看我。见我没说话,她又试着问我,你是不是不开心?
我没有不开心,只是更类似于不安和自我怀疑。所以我还是什么也没说。她走过来,抱着我的肩膀,看到我写的故事,问:“她们的冒险结束了吗?”
我说:“没有。我不知道要怎么让她们出来了。”
“为什么?你可是作者。”
“作者也不能决定所有的事。”
“为什么?”
“因为有心无力。”写不下去了,合上电脑和她一起躺在床上。
今天她没有任何工作或宴会,她说有也不去,对此我深表怀疑。她把手机静了音,说这下可以相信了吧。
“所以,要做吗?”她问。
无需回答。我拉上窗帘,只留了一盏床头灯,她慢吞吞地脱下衣服,我从她的胸口一路吻下去。
屋里的空气变得湿 哒哒的。我们的鳞片在这种空气的腐蚀之下变得薄而软,好像慢慢地长在了一起,琥珀一样将我们包裹,裹住我直白的喘 息和她低声的呻 吟。
琥珀将近傍晚才裂开,我们从中脱身,却又陷入了另一块琥珀——夕阳正燃烧着下落。
我们离开酒店,叶丹青说要带我看曼哈顿的日落。尽管还没到著名的悬日时间,但每一天的东升西落都值得好好纪念。
刚出酒店大门,叶丹青就顿住了脚步,脸上的微笑瞬间消失。我们面前停着一辆鲜红的敞篷跑车,一个紫色头发戴墨镜的男人靠在车上,车里坐着一个金发女人,漠不关心地嚼着口香糖。
“看看这是谁啊?”那个男人摘下墨镜,对着叶丹青刻薄地笑起来。
我在庄园客厅的全家福里看到过他。詹姆斯·布兰森。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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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第 7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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