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祝淮是被闹钟吵醒的,赖了一会床后,他出了房间走进厨房,打算找些东西吃。
祝淮的厨艺一般,准确地来说,是很不怎么样。
最开始从宿舍搬出来的时候,他无聊的时候想过自己做饭,所以厨房内各项工具准备得非常齐全,都是他心血来潮买回来的。
买回来之后,他认命地发现:做饭,是需要天赋的,而他正好没有。
经过他手的每一顿餐都难吃得让他怀疑人生,并且做完还要自己清洗碗筷,很麻烦,于是祝淮很没有斗争精神地放弃了这项技能。
祝淮在厨房转了一圈,拿了两片面包放进面包机里,又用锅接了水,丢了两枚鸡蛋进去煮。
如他所料,今天,他又把鸡蛋煮破了。
他盯着在水中破壳的鸡蛋怪异的外形,看了两秒后得出吃不死人的结论,伸手拿勺子将鸡蛋捞起来,又取出一旁烤好的面包。
他再次在心中感谢了一遍人类科技的高速发展,然后——站在厨房就地吃了起来。
在哪儿吃都是吃,这样吃还少洗一个盘子。
他正捏着面包嚼嚼嚼,手指在滚烫的鸡蛋壳上戳戳戳,头发乱糟糟的,睡衣领口歪歪斜斜,露出里面好看的锁骨,与他往日在学校里的清冷形象完全不符。
余光瞥见一道人影站在厨房门口。
他先是一愣,而后缓缓地反应过来:哦,昨天还搬进来一个人。
从前杨煜宁虽然和他合租,但两人作息不同,杨煜宁又因为实习的事情很少回来,所以基本上是祝淮一个人住。
所以早晨醒来,他压根就没反应过来屋里还有其他人。
祝淮转头看向周则笙,也不知道这人在这里站多久了。
“要吃吗?”面包已经被他吃完了,他递过去的是桌子上稍微完整点的那枚鸡蛋。
“不用,阿淮吃就好。”周则笙笑着答道。
他刚刚站在门外看完了祝淮煮早餐的全部过程,觉得新奇又可爱,特别是祝淮将鸡蛋丢尽滚烫的水中时,那小心翼翼的动作。
他侧身取杯子接了杯水,又用手背试了试水温,然后递给祝淮。
祝淮眨眨眼,吞下最后一口面包道:“谢谢。”
周则笙弯了弯眉眼,问道:“不是说今天有课吗?”
“嗯,”祝淮解释道,“我定了一个提醒出门的闹钟,还没响,所以现在还有——”
说着,他低头去看手机的动作顿住了。
只见亮起的屏幕上,弹出表示时间的数字:8:37。
而他的课是在八点开始。
祝淮沉默地咽下面包。
周则笙察觉不对:“怎么了?”
“唔,”祝淮舔了舔嘴唇,“记错时间,迟到了。”
原来今天他起床时听到的那个闹钟,就是提醒出门的那个。
周则笙一怔,他不知道这个年代的学堂对迟到的惩罚是否严重,反正他的夫子对待学生十分严格。
他有些着急,显然已经脑补出了祝淮受罚的场景,走上前问道:“那现在赶过去,给夫子...给老师解释一下,可否行得通?”
还需要想个理由,不然学堂会对学生施行惩罚的。
祝淮喝了一口水:“不去了。”
周则笙:“?”
祝淮抬起头,或许是翘课带来的喜悦,他嘴角勾起一点弧度:“嗯,不去。”
周则笙问:“不去,需要告知老师吗?”
“不用,撬了。”祝淮想了想,面无表情地学任一诺的语气道,“就赌他——不点名。”
他学得惟妙惟肖,周则笙几乎以为任一诺本人就在旁边说话。
祝淮脸上那冷冷淡淡的表情配上那样的语气显得格外的割裂,给人带来一种奇异的幽默感。
周则笙没忍住笑了出来,直观地感受到了新时代大学生对于上课的松弛感。
祝淮似乎心情很不错,他看了眼手机,上面弹出一条最新消息,是试镜通过的通知,这让他的好心情又升一分。
抬眼,他看了眼周则笙,忽然来了兴致似的,问:“要不我带你逛逛?”
周则笙眼睛亮了亮,求之不得,嘴上却很委婉:“如果不麻烦的话。”
祝淮没理他那些弯弯绕绕,自顾自地道:“在附近逛逛,下午吃火锅。”
前段时间刚上了一部电影,主演是他很喜欢的演员,他看向周则笙,问:“看电影,去吗?”
“电影,”周则笙顿了顿,“是什么?”
祝淮眨眨眼,凑近问道:“失忆,会有这么严重?”
怎么感觉跟傻了一样。
周则笙看着忽然凑近的祝淮,心尖痒痒的,也学着他的动作凑近一些,他微微俯身,对上祝淮的眼睛,两个人鼻息交缠,温热的气息酥酥麻麻地扑在脸上。
祝淮看着面前突然放大的脸,像是被下了蛊一样愣住,甚至忘了拉开距离。
周则笙的目光轻轻扫过他的双眼,鼻尖,最后又在嘴唇处游离,半晌,他笑着退后道:“确实严重,不然也不会急着搬出来。”
他似乎看穿了祝淮的想法:“我现在实在很傻,连最基础的手机都用不好呢。”
祝淮莫名觉得有些热,他拉了拉睡衣领子,脸上那阵酥麻的感觉似乎还在,偏过头躲开周则笙的视线,道:“电影是什么,看过就知道了。”
周则笙笑:“好,都听你的。”
祝淮瞥了一眼他的笑容,觉得这人又在逗自己。
他有些郁闷,显然,这人肚子里的弯弯绕绕很多,但自己又很奇迹地并不反感。
他没有产生离这人远点的想法,却也不打算费心思去猜人心思,开口说:“那我再去补会觉。”
说完,他转身绕过周则笙,往房间走去。
周则笙看着他的背影,似乎很期待这趟出行,语气愉悦地回答道:“好,我等你。”
这附近是大学城,其实没什么好逛的。
祝淮给周则笙指了几个地铁站和公交站的方向,又带他去了附近的商圈,简单吃了午饭后,祝淮想起之前医务室医生的话:多带患者去熟悉的地方,有助于记忆的恢复。
于是祝淮偏头问道:“去我学校看看吗?”
毕竟他实在不了解之前的周则笙,也不知道为什么对方醒来后只记得自己,祝淮没想出个所以然,最后归因于自己是对方昏迷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
所以,重新回到昏迷的地方,说不定会有助于他恢复记忆。
周则笙乐得接触所有关于祝淮的事物,听到对方提,自然也不会拒绝,将领路权全然交给祝淮。
A传大分为东西两个校区,校区之间相隔不远。
祝淮带着周则笙从北门进校,道路两侧栽的桃花树已经开花了,祝淮仰头闻了闻,香味沁人心脾。
其实不上课的时候他还是很喜欢这个学校的。
祝淮勾了勾唇,回头刚好对上周则笙的目光。
他又用那样的眼神看自己了。
周则笙不知盯了自己多久,祝淮将嘴角的笑容收住,道:“你有点奇怪。”
周则笙一愣,抬手指了指自己:“我吗?为什么?”
祝淮看他:“语言、举止,都很奇怪。”
说着,祝淮被周则笙往道路边缘拉了拉,一辆自行车路过,车轮碾过地面的一滩水,
水滴刚好溅落在祝淮原本的位置上。
周则笙看着他,低声提醒:“小心些。”
祝淮点头,盯着他继续说后面的话:“但最奇怪的不是这些。”
周则笙笑,似乎对这个问题不太感兴趣,只是配合祝淮的话反问道:“那是什么?”
“眼神,”祝淮说,“看我的眼神。”
周则笙一愣。
“我们去个地方。”祝淮思维跳跃地转换话题,伸手去捏住周则笙的袖口。
等周则笙再反应过来是,他已经被祝淮领着来到了礼堂外面。
周则笙看着有些眼熟的大门,侧目看向祝淮:“这是?”
“大礼堂,”祝淮说,“上次舞台剧出演的地方,也就是你昏迷的位置。”
周则笙眨了眨眼,问:“为何来这里?”
“帮你恢复记忆,”说着他抬脚往里面走,“还有,验证一个事情。”
周则笙没有再提出疑问,而是抬脚跟上了祝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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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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