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四十三章

这实在是个很好的主意。

就算他们找的再怎样慢,甚至可能找不到阿秋口中的铃铛,也比在半夜一脚踏下悬崖或溪水里来的好要,也比干坐着等到白天要好。

所以阿秋还是拿来了酒与热汤,汤里还炖了些肉。

肉汤总是很香。

酒也总是很诱人。

既然要帮忙,总得知道要找的东西长什么样子,有什么特点。崔晓便问道:“阿秋,你的那只铃铛是什么模样,很大?很小?还是那种串作一串的?”

“是一只银铃。”阿秋已经喝了一大口肉汤,又喝了一大碗酒,她抹抹嘴,说道,“一只银铃,它很特别,你只要听到,就能认出它来。因为它只抖一下,就会响起四声!”

这样的银铃,确实十分特别。

可听着也十分耳熟。

花伊不就有一个一抖四响的银铃吗?

崔晓不笑了,因为他知道花伊很宝贝那只银铃,也没听说过还有谁拥有这样一只铃铛。

他刚想开口,李惟清便说道:“是吗,这样的银铃的确十分特别,阿秋姑娘是在何处买到的?”

李惟清已经自己吃了一枚药丸,又饮了些温酒,鼻音已经不再十分明显了。

阿秋也没有隐瞒的意思,说道:“这种银铃是买不到的,因为这是烟霞门发给弟子的铃铛。”

烟霞门?

崔晓从没听说过。

他不由自主地看向正慢慢喝汤的萧九华。

萧九华慢悠悠地喝完了汤,好像刚看到崔晓的目光,懒慢地摇了摇头,表示他也不知道。

阿秋像是刚反应过来,拍了拍自己头发还没有干透的脑袋,摸了一手潮湿。她解答道:“烟霞门避世不出许久,且只收女弟子,你们不知道也正常……这银铃是每个弟子都有的,不过现在可能只有这一只了。”

“为什么这么说?”崔晓问道。

“因为烟霞门已经被一场大火烧毁了。”阿秋咬牙道,“我是被救出来的,一醒来,就被告知了这件事情……他们说,我是唯一活下来的人。”

任何人说到这样的事情,都不会有一副好脸色,也不会有好心情。崔晓闭上了嘴巴,觉得自己不该再就这件事问下去。

但“他们”是谁?

崔晓没有疑惑太久,阿秋自己说了下去:“是监安司将我救了出来,烟霞门这样偏僻隐秘的地方,可能也只有监安司才知道了。”

可能谁也不知道烟霞门,但当然没有人会不知道监安司。

因为它就在长安,就在皇城里,独立于六部之外,行监管六部及江湖之事。

但这事还是相当奇怪。

“监安司,难道不只是一个情报流通管理的机构,有事上报没事作罢的那种?”崔晓问道。

“你还听说过什么?”李惟清稍感兴趣。

崔晓便继续说道:“据说监安司里只有文官,连个侍卫的影子都见不到。不过,这不大可能吧?”

李惟清微笑起来,不置可否。

市井传闻总是会对皇城里的事情过分编排,这类巷语总归是更容易被拿出去吹嘘卖弄的,毕竟它传出来时,就总是模棱两可,已然经过拿捏。

所以最后传开的话语通常十分有趣,却又已距事实不知偏差几何。

萧九华放下手中的碗,说道:“这你倒是不曾与我说过。”

“你又没有问过。”阿秋的眉头依然皱着,“我虽然只在烟霞门待了三个月,却知道她们都是很好的人,所以我很想找出凶手,为她们报仇,可我却再找不到烟霞门的任何痕迹了。”

“监安司将你送到了这里,为什么?”李惟清接道。

阿秋摇了摇头:“不是他们,是九刃教,我一直在追查烟霞门的事情,却在半年前被九刃教的人捉住了,本以为必死无疑,却被扔到了这山上……你们来前经过了山下的镇子吗?清水镇周遭被九刃教看守着,我便且隐在此处一些时日,暂时没敢轻举妄动。”

这又是为什么?想让一个人彻底闭嘴,难道不是杀死他更为简单吗?

萧九华也是在半年前与她相识。

他们这样的人,成为朋友并不是什么难事。

崔晓听到这里,已经发自内心的想帮阿秋找回她的铃铛。虽然他先前也是要帮这个忙,但行违欲而难成,一个人,只有发自内心地想做一件事,才能将其做到最好。

在此之前,他显然还有一个问题要问。

“你认识花伊吗?”崔晓问道。

阿秋仔细地想了想,肯定道:“我不认识花伊,也没有听过这个名字。但烟霞门的掌门人也是姓花的,她叫花向红。”

“花向红,你听过这个名字吗。”中年文士问道。

“我没有听过这个名字,一个在小镇上卖早食的店老板,本就不应该听过江湖人的名字。”另一人说道。

他们戴着斗笠,冒雨走在山上。

山当然是紫金山,他们边谈边走,走得很快,好像泥泞的地面和看不清的道路根本无法妨碍他们。他们一个穿得破旧不堪的好像街旁乞丐,一个衣服上满是油渍好像厨子,没有什么武功高强的大侠,会有穿这样衣服的爱好。

这两件衣服既不方便也不舒服,更没办法多装些武器,除了走在街上不会引起人的注意,好像已经没有其他作用。

而走在山上,根本不会有人注意他们的衣服。

“你应该知道的。”中年文士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因为她是烟霞门的掌门人,你还应该知道邓文、单娘、戴八斗、牛狄、罗袖……”

“行了。”老板打断他的话,“我知道,因为她们都是烟霞门的弟子,已经记录在册。你提这些做什么?”

中年文士好像有些感慨:“因为我忽然想到,这座山上也住着一个烟霞门的弟子,她入烟霞门不过三个月,就发生了那件事情。”

“所以你为什么偷人家的铃铛?”老板冷冷地问道。

“这怎么能叫偷?我只是见它挂在了树枝上,将它取了下来。就算不取,它也会在现在被雨水打下来。它挂的本就不甚牢靠。”中年文士像是极容易害羞的,耳朵一下子便红了,辩解道,“再说,我已打算将它归还,只是找不到失主。”

“可以,就算是这样吧。”老板完全没有细听,十分敷衍的应声。他们是一起上山的,他怎么可能不知道中年文士的话句句属实?可能只有呆子,才会一本正经地解释这样一件事。

他们冒雨上山,又走得飞快,当然不是为了游玩的。

“你见过湍族人吗?”老板忽然问道。

中年文士十分迅速地摇了摇头:“没有,我负责的部分见到的胡人反而要更多些,湍族人我只见过尸体,还没见到过活的。”

老板说道:“嗯,我们这次或许可以见到许多,因为晏仪萧并不是像他的名声一样好的一个人,就算他没有坏到特别坏,眼睛却已经跟瞎了没两样。他连他新招来的年轻管家,是个湍族人都看不出来。”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假如他们穿上中原的衣服,又学会了说中原的话,来到陆地上,那么任谁也是分不出来的。”中年文士说道,“除此之外,毕竟和中原人的长相没有太大分别。”

说话间,他们已经到了一处山洞前。

这处山洞极其隐蔽,倘若不是事先知道,直冲它来,想必不会拨开茂密的树丛就向里钻,也不会毫不犹豫地挡开密密麻麻的藤蔓,更不会十分费劲地搬开一处巨石。

巨石后就是一处山洞。

老板忽然叹了一口气。

“一想到这些东西之后我们还要原封不动地放回去,搬回去,做出没人来过的假象,我就恨不得直接带一队人马,将这里直接掀个底朝天。”老板说道。

“毕竟不能这样做,所以才是我们两个顺路过来。”中年文士说道。

他们竟本不是为了找这个隐蔽的山洞而来,这只是一件顺路的事情。

“我已经给你看过那人供出的头领的画像了,我虽然晚你一步上山,已经看了那画像一路,但认人总是没你强的。你记住他长什么模样了吗?万一辛苦来一趟却杀错了人,我可不干。”老板说道。

中年文士扶了扶自己的斗笠,说道:“当然已经记住了,毕竟湍族人与中原人长得差不多。你不常见胡人,胡人与胡人才比较难认。”

老板点点头,他们二人便不再说话,一起走入洞穴深处。这洞穴中尽是石块,丝毫没有有人待过的迹象,老板却在走到已经很深的地方时,忽然停下了脚步,蹲下身去,挪开了一块大石头。

石头底下压着一个活板门。

他一人就将活板门拽开,不等中年文士,也不与他商量,兀自径直跳了进去。中年文士也不需要与他商量,待他跳入,也跳了进去。

而后活板门被一拉,便也合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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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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