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无人弄2

27/小巷

俗话说得好,头发越粉,打人越狠……不对,为什么依诺克能够如此淡定而敷衍。

从看到这个混血青年的第一刻起,莫谦就察觉到对方不对劲。

不过,这次不是因为他的逻辑推理,而是出于直觉与本能。

本能告诉莫谦,依诺克身上有一股让他很不舒服的味道,并且让他情绪变得暴躁,很想随便找个理由把对方掐死。这种感觉,就像夏天晚上有一只蚊子在你床头飞来飞去。

万物有灵,蚊子除外。

他不喜欢放纵自己的杀欲,但对上依诺克,莫谦就觉得完全没问题了!

然而,这不符合逻辑。

莫谦被噩梦折磨多年,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彻底疯掉,就是因为他遵循逻辑来做事,而不是靠感觉。

眼睛会欺骗你,耳朵会欺骗你,感觉会欺骗你……但科学的逻辑不会。在令人疯癫的重重幻觉中,唯有纯粹理性的思考,像一盏永恒明灯,引领莫谦走出浓重的黑暗。

所以,莫谦什么都没说,也没有针对依诺克,他只是把对方带在身边,然后冷眼观察。

如果一个别有用心的人靠近你,他会装成什么样子?

看依诺克的打扮人设,应该是想伪装成柔弱的新人。只不过你既然打定主意装无辜,就不该这么凶残地用鸦头手杖戳怪物啊!

且不说鸦头手杖的诡异强悍,请问普通又柔弱的新人有这种胆量吗?

“我从小胆子就很大。”依诺克微笑解释道。

莫谦同样回以笑容:“如果你是俄罗斯人,可信度也许会高一点。”

“哎,这可是民族偏见,”依诺克睁大一双深不见底的漆黑双眸,装腔作势道,“照你的说法,我要说自己是法国人,岂不是看到这条蛇的第一面,就该举起双手投降?”

莫谦:……

今日乳法(打钩)

“那好吧,”依诺克摊开双手,无奈,“我确实是毛子混血。”

毫无诚意的谎言,对这个混血年轻人来说,谎言就和呼吸一样简单。

莫谦没有搭话,他上前几步,捡起地上的手机。相比于如今功能齐全且强大的智能机来说,这台老式翻盖手机古老得就像这片弄堂本身,好像游离于时光岁月之外。

莫谦翻开盖子,手机随即亮起,电量有五格,信号全无。

电话簿、短信、邮件都是空的,只有一条通话记录,记载的号码为021-63782594,通话时间为一分钟前,持续时间为五分四十秒。

莫谦并不奇怪这里的区号是021,这种黑瓦白墙青石路的老式弄堂,只有江浙沪才有。

北方小路被称作“胡同”,而南方多是“弄堂”。

尽管指的都是房屋之间的通道,但两者具有本质不同,至今有不少作家写过类似的文章。

简单来说,北方胡同横平竖直、方方正正,给人一种宽阔敞亮的感觉;而南方弄堂狭小低矮,有些甚至仅容一人侧身才能通过,终年不见阳光的地砖上长满青苔,清幽静谧,神秘朦胧,就像戴望舒《雨巷》中的那个撑伞的丁香女子。

莫谦的童年是在南方度过的,所以他对弄堂很了解。相比于文学作品中的优美婉转,真正住着居民的弄堂其实充满烟火气息和家长里短。

夏天傍晚的时候,街坊邻里会搬出一张张木板凳或躺椅,舒舒服服地窝在一起乘凉;从二楼低矮窗口伸出去的竹竿,晒着五颜六色的衣服,曾经被戏称为“万国旗”;某户邻居私自在家里开麻将台面,传来稀里哗啦的洗牌声,蹲在门口穿白背心的中年男人会给孩子几角钱,让他们自己去买糖吃。

也许其他人会觉得,空旷死寂的无人弄极为恐怖,可是在莫谦看来,感怀和思念的情感更多一些。

莫谦拨通手机里的号码,五格电量瞬间变成四格,在短暂的“嘟——嘟——”声响后,一个语气爽快的女人接起电话,带着口音问道:“喂,侬行萨宁?(你找谁)”

面容艳丽的青年靠在某户人家屋檐下,望着瓢泼大雨砸在远处近处的屋顶,眼前是一片半透明的雨帘。他修长白皙的手指在手机壳上轻点,最终才笑着问道:“您好,这里是无人弄四号吗?我们在弄堂里迷路了,能告诉我怎么走吗?”

女人当即切换普通话,但依旧夹杂着口音,爽利解释:“那你打错啦,这里不是四号,你是要找方家对伐?”

“嗯,这里地形太复杂,我联系不到他们。”

“哦哦,第一次来确实找不到。你走右边那条小巷子,能看见一辆停在水斗边的自行车,在那里左转,朝着那棵夹竹桃一直走,在尽头就是四号。”

“我知道了,谢谢。”

女人挂断电话,手机重新变黑。

莫谦许久没有吭声,也没有离开屋檐继续向前走。在这种死寂般的氛围中,依诺克轻轻出声:“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很可能会吸引怪物,你感觉不到,周围空气变得更冷了吗?”

莫谦瞥了他一眼。

依诺克笑笑,无所谓地摊开双手:“虽然我不知道,电话那头的女人声音属于谁,但是我猜测,她多半是你很重要的人。”

“等以后你去过更多副本,就会知道:能看透你内心,并且伪装成玩家重要之人的怪物有很多,说实话,这不算多高明的能力。”

莫谦弯起嘴角:“进入副本还不到一个小时,你就不打算继续装了吗?”

依诺克歪了歪头,纯良笑道:“嗯,你在说什么?”

莫谦没有追究到底,很多时候很多事情,都必须睁一眼闭一眼,在双方撕开脸皮前,不如保持着彼此心知肚明,却又装模作样的状态。

他们顺着女人告知的路线行走,原本稍微烤干的衣服再次被淋湿。

依诺克依旧被冻得瑟瑟发抖,莫谦看他应该不是装的,所以他更加不理解,这到底是出于什么爱好?

“你就不能拿件厚点的衣服?”

依诺克脸颊惨白,直接打了个喷嚏,摇头道:“我确实没带,毕竟很多年都用不上保暖类衣物。”

他们走过女人口中“停着一辆自行车的水斗”,在他们靠近的时候,用整块青石凿出的水斗发出“咕噜咕噜”声响,就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中钻出来。

莫谦和依诺克目不斜视,加快脚步,即将越过水斗时,突然从心底产生一种极致渴望。就好像水底藏着什么珍奇宝物,又或者是你心里最想要的东西。

它们唾手可得,只要你转过头去,只要你伸出手来,从水里将它捞起来……

然而,两个步履匆匆的青年都没有回头,甚至没有半分犹豫。

水底散出哀怨不甘的黑气,老旧的依靠在水斗边的凤凰牌自行车突兀响起一串清脆车铃声,在空旷小巷里回荡,不知道会不会唤醒什么。

依诺克在旁边叹气:“这根本就是碰瓷,完全不让人走,我们说不定被那部手机坑了。”

“你确定换一条路,或者半夜在小巷游荡,就不会遇到这种事情?”

“哦,那可能会更惨,”依诺克侧耳倾听暴雨中的声音,突然道,“要不我们还是快跑吧?”

话音落下,莫谦毫不犹豫往前狂奔。

依诺克:……

“你可真无情,明明是我提醒你的。”

“我这是信任你。”

“呵,谢谢。”

怎么说呢?当双方对彼此的小算盘都心知肚明时,就会产生这种现象。简单来说,都是千年的老狐狸,和对方玩什么聊斋啊!

他们很快转弯,来到另一条幽深小巷,在一片雨幕与黑暗中,隐约可见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树。

夹竹桃。

说起来,南方弄堂很难见到太阳,晒衣服都必须用竹竿高高挂起,一般植物很难在如此狭窄且幽暗的环境里生存,但夹竹桃是一个例外。

夹竹桃的汁液有毒,花色也略显庸俗,生命力却极为旺盛顽强,好像在什么地方都能活下来。

在暴雨之中,莫谦依旧能看到一抹抹鲜艳欲滴的粉艳花朵。

身后阴冷的气息逐渐淡去,仿佛畏惧着什么。

看来这里的鬼怪很有领地意识,这点和《杖头尸戏》不同,后者尽管同样拥有多种怪物,但主要控制剧场的只有刘二十一,其他怪物都听命于他。

在一片死寂阴冷中,这棵生命力过于旺盛的夹竹桃便显得格外妖冶。

事有反常即有妖。

这片区域连半分人气都没有,树上的花朵又为何如此娇艳,仿佛养分充足的模样。

莫谦和依诺克在不远处喘息,既不过于靠近夹竹桃,也没有远离这里,因为身后阴冷并未彻底离开,还在期待他们也许会掉头返回,毕竟夹竹桃远比它们更可怕。

夹竹桃依旧静静竖立在那里,看起来人畜无害。

莫谦往前走了两步,用手机照亮远处的大树,眼尖地发现树干上刻着几行文字。

“你看得清上面写了什么?”莫谦询问依诺克。

依诺克的喘息渐渐平缓,他的手指划过鸦头手杖,微笑道:“一群小孩子的涂鸦,比如:芳芳和媛媛永远是好朋友forever,哦,还有一个时间,1998年5月4日。”

芳芳和媛媛,都是小女孩儿的名字,能在树上刻字的年纪,基本从小学三年级到初中三年级。

这个年纪的孩子,在夹竹桃树下会玩些什么?

夹竹桃有毒,家长应该不会让小孩摘取上面的花朵和树叶,而在树下玩的话……

莫谦俯下身体,在青石砖和泥地里寻找,很快,他找到自己的目标物:一套扮家家酒的“玩具”。

说是玩具,其实只是小孩子随手找到的杂物。

灶台是泥土捏的,上面的锅是矿泉水瓶盖,盘子是装蛋糕的纸餐盘,筷子是几根小树枝,食物是泥土搅拌杂草,还点缀着两三颗晶莹剔透的玻璃弹珠。

莫谦用手指拂过餐盘里的杂草,指腹瞬间沾染上一抹黑褐血迹。

再仔细打量,那几颗玻璃弹珠突兀变成带着血丝的眼珠,怨毒不甘地看着两人,滴露咕噜转动不停,还要半张嘴摆在灶台上,带着重声笑道:“我们来玩家家酒吧,我们来玩家家酒吧,我们来玩家家酒吧……”

“哈哈哈哈哈哈。”随着树影摇动,儿童特有的稚嫩笑声响起。

和童音一起响起的,还有无数男女老少的笑,它们重叠在一起,发出宛如精神污染般的声波攻击。

“好,我们一起来玩,”莫谦勾起嘴角,“带上这个大哥哥一起,怎么样?”

依诺克:我可能不是什么好人,但你绝对是个小混蛋。

*水斗:江南方言称呼的“露天水池”,一般用大块石头制成。

*依诺克看起来很弱吧,然而能威胁血色公会魔神的男人,怎么可能在D级副本里被小怪威胁?真正高明的骗子永远是露一半留一半,用小骗术的暴露转移注意力,来掩护自己真正的目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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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无人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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