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弑主

谢瑾看到这一行字,只觉得自己这一趟真的没有白来。因为七郎总是能够与他不谋而合。至于其他几个儿子,则总是差着那么点意思。

“舒氏多智近妖,颇多奇淫巧技,例如烟花,例如这晒盐的手段,若是长久放任她留在燕北王身边,还不一定会生出什么祸事。所以,这个女人,必须除掉。不过如今燕北王兵强马壮,手下能人无数,且他总是将那个舒氏带在身边,护得密不透风,根本找不到下手的机会啊。”这才是谢瑾来找谢七郎的真正原因。七郎虽然为人放荡不羁,但每每遇到难事,恶事,他总能剑走偏锋,无所不用其极。这一次,谢瑾也是想让七郎帮着出出主意。

谢七郎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几乎是没有停顿的就又在竹简上写下一行字。

——只杀舒氏不够,燕北王亦当诛!

谢瑾眼眸一亮,“七郎可有一石二鸟之计?”

谢七郎还真的有。打从在皇宫见到烟花的那一刻起,谢七郎就对舒晴月燃起了巨大的兴趣,他几乎是日思夜想,想要知道能够造出烟花的女子什么样,于是他命人把关于舒晴月的所有消息都送到了他的案头。

舒晴月出身于五品小官之家,从小备受父母宠爱,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她自幼美貌聪敏,十三岁时与姜泯相恋,却又在十五岁嫁于司马桀。成为镇南侯夫人之后,她备受司马桀宠爱,为其生育两子,期间她还仗着司马桀的权势一手创办了元亨商行。

元亨商行的大当家赵卓是位能人,短短几年时间,元亨商行的势力已经遍布大江南北,且其商队多次行走于丝绸之路,于西域各国行商,网罗各行各业的人才好手,大肆购买奴隶人口,据粗略估计,仅中原之地,元亨商行就蓄养了近十万奴隶。

除此之外,元亨商行还组建船队,多次出海,与海外诸国通商,大肆买卖粮食、兵器、奴隶、丝绸、瓷器等等。

司马桀战败,其本人与舒氏所出二子不知所踪,舒氏落入燕北王手中。

但燕北王非但没有丝毫凌辱虐待,反而将她视如珍宝,爱入骨髓。

这样一个野心勃勃,多智近妖的女子,司马桀和姜泯是怎么放心宠爱的?

若是换做谢七郎自己,他可能会利用她,会玩弄她,但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真的宠爱她。哪怕是让她睡在自己的身边都要惊惧难安。

女人这种东西,若是失了温顺,就会变得面目可憎,若这不够温顺的女子再貌美倾城多智近妖,只怕会随时要了男人的命!

除此之外,谢七郎的人还查到了舒氏两子的下落。

遗憾的是司马桀的行踪仍旧不明,若是能够找到司马桀,必然能够更加事半功倍。

于是谢七郎又写下了一行字——肇洲山脚下,葫芦镇,舒氏两子皆在一胡姓人家手中。

谢瑾大喜,他就知道!他的七郎总是能给他惊喜!

他不过才一来问,七郎就送上了一石二鸟之计,同时还把舒氏二子下落都查好了。可想而知,七郎思虑之远,谋略之深。唉,若是这个儿子没有废掉该多好?

父子两个都是聪明人,余下的话根本不用再说,彼此皆已明了。

女子本弱,为母则强。这是世人皆知的道理。

纵使舒氏如今在姜泯身边再受宠,可若是有人抓了她的两个儿子,她还能继续心安理得的享受姜泯的宠爱吗?

不会。

但凡一个女人还有母性,就会为了自己的孩子不顾一切,哪怕是豁出命去也在所不惜,这一点,无论是庶民农妇还是世家贵妇,都一样。

所以只要用这两个孩子威胁舒晴月,逼迫她去杀姜泯,那么无论她成功与否,他们的计划就都已经成功了。

虽然姜泯武艺超群,威势逼人,但他在心爱女人的床上总是会有破绽的吧?若说这世上还有谁能暗杀他,恐怕也只能是他的枕边人了。

只要姜泯一死,舒氏就没了依仗,想要她的命,简直易如反掌。

若是姜泯不死,定然也会重伤,也会震怒,没有谁能够容忍刺杀过自己的枕边人,如此一来,舒氏必死。到时候谢家再出手对付一个重伤的燕北王,那可就容易得多了。

无论哪种结果,对于他们而言,都是一石二鸟,稳胜不败,而他们所依仗的,就是全天下女子共同的母性。

谢瑾得了妙计,迫不及待地就走了。

走到门口的时候,见到了端着药碗进来的小童兰墨。

谢瑾的脚步不由得停顿了一下。

前几次来,他都没有遇到兰墨,细细算下来,他其实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见到这个孩子了。

兰墨的身量又拔高了些,有着西域血统的小少年今年已经十二岁了,出落得宛若青松翠竹一般,让人看一眼就再也舍不得移开眼睛。

犹记得兰墨刚到谢家的时候,才五岁,一双波斯猫一样的蓝眼睛比海水还要湿润清澈,谢瑾几乎是一眼就相中了这个孩子,尤其是兰墨还有着雪白的皮肤和微卷的长发,看起来就像是个从《山海经》里跑出来的上古精灵一样。

谢家重规矩,兰墨刚被买入谢府,自然也要按照规矩,从最底层的奴仆做起,学规矩,学认字,学伺候人的本事,然后才会在年龄稍长后,被安排到主子身边伺候。

谢瑾本打算等过两年兰墨长大些,就把他调到自己身边伺候,可是没想到却被七郎捷足先登了一步。

于是七岁的兰墨从此就成了谢七郎的书童。

谢七郎对他宠得不得了,兰墨的一切几乎都是谢七郎手把手调教出来的。再加上兰墨也聪慧,所以这些年来,谢七郎身边原本伺候的人竟都被他踩了下去。

而愈发堕落的谢七郎也更加宠幸依赖兰墨,最后竟是到了一日也离不得的程度。

这种情况下,谢瑾就算是想把兰墨讨要到身边来,也不好张这个口,只是偶尔借着来看七郎的机会,看一看兰墨。

每次看,都会发现这个孩子出落得更美了,再加上他本就是雌雄莫辨的年纪,若是穿上女装,那可就真比神仙妃子还要动人了。

“是兰墨啊。”谢瑾收住摇曳的心神,端起一家之主的威严与气度。

兰墨其实早就来了,他一直守在门外,对于谢瑾和谢七郎的交谈也猜了个七七八八。他了解这对父子,更甚于他们自己。更何况谢七郎知道的那些消息,全都是经过他的手递上去的,所以谢七郎和谢瑾会商量出什么计策,他闭着眼都能想出来。

“见过家主。”兰墨端着托盘,规规矩矩,又不卑不亢的弯腰行礼。

谢瑾将目光从少年那白皙修长的后颈上移开,“进去吧,好生伺候七郎,以后,少不得你的好处。”

这个‘以后’颇有几分意味深长,因为好几位名医都说了,谢七郎的伤治不好,而且也活不长了。

所以谢瑾这是在暗示兰墨,等谢七郎死后,会把他调到身边伺候。

兰墨面上一派恭敬,眼神却平静如湛蓝的海面,“是,谨遵家主之命。”

谢瑾还有正事要做,于是强迫自己收敛心神,迈步离开。

伺候谢七郎喝药是个苦差事,除了兰墨,没人敢领。

但就算是兰墨,每次也都是吃足了苦头。

果然,刚刚在父亲面前还沉稳淡漠,运筹帷幄的谢七郎已经开始发起了脾气。

五石散带来的平静和空寂逐渐淡去,他只觉得自己的脸、手、肺腑全都开始火烧火燎得痛,那种痛让他想发疯,想杀人。

可是他现在偏偏又不能剧烈动作,因为那会牵扯到伤口,让他更痛。

于是他开始摔东西,开始一次又一次打翻兰墨端上来的药碗。

兰墨的头发、衣襟、袖口几乎全被药汁打湿,甚至连额头都被砸得红了一大块。

直到两个时辰后,兰墨才算成功的把这碗药给谢七郎喂了进去。

他的神色恭敬而温柔,海蓝色的眼睛仿佛能够包容世间一切的恶欲和伤害。

而此时,屋里屋外所有伺候的人全都躲得远远的,残废了的谢七郎比从前更加可怕,对待他们这些侍卫奴仆更是随意打罚仗杀,可以说,现在除了‘不离不弃’的兰墨,已经再没有一个人敢靠近谢七郎了。

此时此刻的谢七郎已经折腾得没了力气。

他出了一身的汗,衣服湿乎乎的,还沾染了不少药汁,这令他十分不舒服。

于是他用口型对兰墨道——更衣。

兰墨能够读懂他的唇语,无需笔墨,也能精准理解他的意思。

于是兰墨又取来了干净的衣袍。

他解开谢七郎的衣袍,像是以前做过的无数次那样,先脱,再穿。

就在谢七郎等待兰墨替他系上腰带的时候,那条绣着精美方胜纹的月白色腰带却勒住了他的脖子。

几乎是瞬间,谢七郎就被剥夺了自主呼吸的权利,他的脸色涨得通红,那只独眼的眼底爆出红丝,他拼命挣扎,可是身后兰墨的力气却大得超乎他的想象。

这个十二岁的,雌雄莫辨的美丽少年,有着和他外表极不相称的力量与残忍!

此时此刻的兰墨几乎是没有表情的,他正在做着世间最大逆不道的事情,他在弑主!

可他的心底却前所未有的畅快与平静,就好像有什么一直纠缠束缚他的东西,正在一根根被他扯断。他没有服过五石散,但他却觉得此刻弑主的感觉,比服散还要爽快一千倍、一万倍!

——为.....为什么?

临死前的谢七郎用生命质问兰墨。

他自问对兰墨不薄,甚至可以说,是宠爱至极。

虽然偶有打骂,但他是主,兰墨是奴,这是天经地义的!兰墨为什么要杀他?他是吃了熊心豹子胆,还是得了失心疯?

兰墨握着腰带的双手又是一个用力,谢七郎眼球突出,彻底没了气息。

而后兰墨弯下腰,用一如往常的,恭敬又温柔的声音对着谢七郎的尸体说:“因为,你要害舒夫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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