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破奇案讼堂上家国事,捋妙词笔墨间性命关。(五)

第二十二回:破奇案讼堂上家国事,捋妙词笔墨间性命关。(五)

宋玉:“这庄纷到底有没有被母亲庄某拿去抵债,现下存疑。但是不管她是否在于家赌场有债,依照口供,庄母并未从风满楼收入任何钱货,也并无纸面契约。而绿袖公子,也就是庄纷儿在风满楼务工一年零八个月是事实,无有异议。即庄纷儿与风满楼之间存在事实的劳务合约。”

叶仗:“那你是什么意思?!他母亲平白无故把他送到这吗?”

宋玉看也不看他一眼,轻轻笑着:“倘若这赌债曾经的确存在且成立,那么赌债数额是多少?能否和一个这等姿色的男儿匹配得上,符合市场价格?”

叶仗:“难道我是无缘无故管人要债?!”

于蘼敖:“何况,买一个哥儿能有多少银子?”

宋玉微微在庭中踱步:“再退一步,倘若赌债存在且成立,且赌债数额和这等美貌男儿也应得上。那么,凭何判断,庄母把庄纷儿送进风满楼是基于还赌债,而非只是想给他谋求职业或者卖进去?“

于蘼敖:“我和叶仗,是常年的姐弟,有何不可?”

宋玉:“且不说,你们都不是亲姐弟,单说你们就算是友人,也不是同一个人,还债需还本人,哪有欠甲的钱,把人抵给了乙只说?若是有此判例,以后窑子全去赌场里面抢人好了!也不管窑子老板和赌场老板都有没有事前的合意,不管两个人认不认识,只咬死了说两个人关系好,早就定好了就行!那这京城中的市场还不乱了套!”

这段话说出,台上的县官擦起了汗。

宋玉和九儿早就调查出,叶仗是叶家的远亲,其幕后是叶家人在操控,虽然叶家的男人都是北部寒冷之地当溪族旧部落的官,离京城很远,但是其有钱财有兵力,也是不寻常的势力。

而于家赌场,历来是京城纳税大户,此二人勾结已久,想必此案早就威胁或贿赂过县官。何况,于蘼敖是纳税大户,此县官哪里敢得罪她,还要靠她发财呢。

于蘼敖:“倘若,我二人曾经有约定好,替我收账的文书呢?”

九儿:“墨水还没干的那种吗?”

于蘼敖:“你什么意思?!”

九儿:“就算你们于一年零八个月前,的确有此文书,此文书也无有法律效力!这么短时间内的纸张,无法鉴别是两年前写的,还是刚刚写的。倘若市场见,两个非直系亲属的人,能互相代替对方收账,且文书具有法律效力,那民间的买卖收货,会被许多人捏造证据,胡乱诉讼!甲人收了乙人的货款,丙人说那是替自己收的赌账,那还有谁敢随意买卖?!”

宋玉:“即便赌债存在,悠庄母把绿袖送去风满楼用来偿还赌债市不成立的。倘若真有赌债,那么应该是赌债还相欠。而绿袖于风满楼之间存在一个事实劳务关系。

假设依照你的主张,庄母存在拿绿袖去还赌债的意思表示,但此意思不为我宁国法律所认同。即不成立。那么这段关系应该在法律上成立为劳务关系。也就是说,不管赌债存在与否,绿袖都没有被卖入风满楼,风满楼还应该给付他这一年零八个月的劳务费!”

叶仗:“你疯了!!!!你个狗讼师!!!!”

宋玉:“绿袖庄纷儿还是庄母的继承人之一,依照宁律,他有获得嫁妆妆奁之费!”

庄合儿:“你说什么浑话?庄纷他已经离开家这么久,母亲分明就是给他卖了!”

庄鸿净:“男人哪里有什么继承权,给几两银子打发出去还不够吗?我将来还要娶亲,你个狗货!想让我们庄家香火断了吗?”

庄鸿彩:“即便不是如此,他也被母亲许给范财主,已经是嫁出去的人了!”

宋玉:“你不知道范财主也是男人吗?”

庄鸿彩:“即便是男人,那也是许出去了!当小厮还是当小侍,是人家家门里的事情,我管不着!母亲已然把银子收了!亲事就是定下来了!”

九儿看着这群昔日的兄弟姐妹,心里倍加寒凉,是啊,家里的遗产只有那么多,你多则我少,所以要拼死了否认对方的继承权。

但愿,这种事情没有落在自己身上的一天,母皇留下的皇权,自己一点想法都没有。自己只想力所能及地为平民伸冤雪耻而已。否则,就是白食俸禄,躺在子民的脂血上啃食。

宋玉:“庄母出没于于家赌场,经过查证,是两年半之前的事情,两年半前到她上个月去世,这期间她足疾发作,一直不得下床。更不可能大老远去铜马坊的于家赌场去欠下赌债。

那么倘若两年半之前真的有欠下赌债,为何一直到一年零八个月前才进行索要?是否庄母不欠赌债或者早就悉数还完了,只是基于给绿袖谋个职业养活自己,而送到了风满楼?否则,庄母为何还会给他许配亲事?”

一旁围观的听众迸发出窸窸窣窣的议论声。

宋玉:“再说这定亲。范财主范夕堂是妻主已死的鳏夫,为何会定下娶庄母之子庄纷儿的事情?”

范夕堂:“你管我娶男人还是嫁女人?!便是从前,也是男人可以娶男人的!没有人管的着!”

宋玉:“即便你是女人,这亲事也是可定便可退,不过是退还银子罢了!再说,你娶男子是登不了户籍的,凭何说这张定亲的契约一定能在法律上成立呢?”

范夕堂:“不做小侍,那就做小厮,反正是给我了!”

宋玉:“做小厮,是一笔卖给你。做小侍,家里母亲,可是要给儿子嫁妆的,庄母没有给你嫁妆,这张契约纸上并没有提及嫁妆之事,是何故?此二者不能含糊,这定亲契约上,不合理之处甚多,不能成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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