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回:帝后大婚恩罚重修历,封王大礼青冠已绝尘。(十六)
唐王性情耿直纯良。
不管几岁,她都是这个性格。
她不喜欢狐媚献宠、阴谋争宠的人。不论是前朝臣子,还是后府的公子们,她都是这个标准,一视同仁!
所以,她也不喜欢春行君那种人情练达、擅长玩弄女人心理而无真情的人。
不喜欢。
说不喜欢,就不喜欢。
他长得再像衡云,可神情与衡云大相径庭。那一次见他,细细观赏时,那妩媚样子,只会一遍又一遍地提醒她——他不是衡云。衡云已经故去了。
女子穿了一身浮光锦的胡服。腰上的蹀躞带坠了一串水晶珠子,还有一把钥匙拴在上头。门口的小厮见了她的装束,立马躬身献媚,邀请她进去享乐。
小厮虽才十四岁年纪,却也知道要在女人面前邀宠。又何况,这样年轻貌美又多金富贵的女子。任谁见了,不得往上面贴呢。
莳花馆的老板教得好。
这条长长的花柳街,论总起管理来,真真是莳花馆的红老板最厉害。早在没有花柳街时,红老板就看准了时机,开设了男子跳舞唱曲儿的教坊。后来加入了卖身这一项,不过她似乎很懂得女人的心理。她这里,不卖身的清倌儿陪酒,价格比红倌儿卖身还昂贵。
她觉得,得不到的才是最贵的。
而且,她的分别方式,就是没什么技艺、没有足够惊艳的皮囊的哥儿才去卖身。那些歌舞奇绝的,当然要出来凭借奇银技巧,以悦客官。
看一眼,一两;陪说话,十两;陪酒,一百两。
而那些没名气的,陪夜,可叫不上十两。
红老板是乐师出身,很懂歌舞,也做多了生意,便经营出了独树一帜的莳花馆。她知道,有点女人来花柳街,是求欢泄【玉】。而有的女人,是喜欢虚荣,是喜欢心灵寂寞的陪伴。那个人人倾慕渴望的艳舞少年,进了自己的雅间儿,可是值得炫耀一年的。再美貌的男儿,即便得到了,也是那样而已。若过了二十五,身上也不剩什么力气了。
春行君不仅仅被调教得歌舞两绝,还很懂得与女人交谈。
这几年来,他作陪说话儿喝酒,什么样子的女人他都应付得来。什么女人,看一眼他便倾心不已,与他交谈后,更会死生相许。在莳花馆里,为了他豪掷千金。也有的,被他迷得在莳花馆门口徘徊,只想在为他亏空了身家后,再见一见那个昨夜还与自己柔情无限的男人。
可红老板是何样的人物,早调教好了门口的小厮,看着罗衣识客。避免破落户儿蹭进来,犯起痴情来,满地打滚儿要白|女|票了。
所以那小厮见了衍望一身的衣衫,便两眼放光,赶紧着扶着她的手往里头请。天色还不晚,夏天里日头长,歌舞还没上,台上只有个弹琴的小倌儿。客人也熙熙攘攘。那小厮在一旁拉起衍望的手不放,请了她在散台坐下,一个劲儿地知冷知热疼起来,又说今儿有新开封的女儿红,一会儿又说歌舞没上,可以先陪小娘君喝喝酒。
他自己还是清倌儿,若是碰上这么个恩客给自己开了【花枝】,没准儿就能因着自己清白的身子,而带自己走。脱离了红粉场,是每个花柳街的小倌儿梦寐以求的事情。红老板收了再多钱,也不是自己的。即便是曾经红极一时的春行君,每个月的份例也少极了。他给红老板赚了再多的钱,也只能得到些宽敞华丽的雅间居住、多几个小厮服侍而已。男人到了年纪,总得要嫁人。难道,还能一辈子服侍女人卖笑不成?
衍望冷面,四下瞭望着,手里的扇子甩来甩去,似乎烦闷得很。
小厮看出她心不在焉,还以为她是热着了,忙拿自己的团扇给她扇着风,“姐姐,这盛暑天气恼人,奴给您扇扇扇子,待会天色暗下来便好了。不然,让兰歌儿给您说个笑话听听?”,他满脸期许地看着她,仔细观察着她的神情。生怕一个没伺候好,她便和旁人玩儿去了。
她接过他递过来的茶,饮了一口,可眼睛还是盯着台上谈曲儿的人,“什么时候有跳舞的。”
兰歌拿扇子掩了掩自己有点失落的神情,娇声答道:“戌时三刻。姐姐,还不急呢。要不要奴和姐姐掷骰子玩儿?”
“那个春行君呢?”
兰歌儿心里似被泼了一盆冷水,四时美人曾经多么红极一时。虽则如今因着他们年岁大了,人气暗淡了些,自己却也实在比不上。春行君又是四时美人的魁首,不说他在歌舞上如何认真磨炼,单那副花魁容貌,就是人比不上的。
“春哥哥···这时间在梳妆呢。今儿···可没有他的歌舞。”
“为何?”
“春哥哥今儿被订了台子,戌时得去蓼花厅陪酒呢。现下自然是好生沐浴装扮,等着伺候蔺小姐呢。”他不信,这么说,这位小姐还能去光顾春行君不成?春行君可是按照时辰计费,子时也就从林小姐房里出来了。他不信,她还能等他到子时?
“林小姐?”
兰歌儿眨巴着自己的大眼睛,“都尉家的二小姐。林梓鞍。她早就定好了春行君哥哥。”
“都尉?是什么都尉?”
“奴也不知,听说,不是三品就是四品。蔺大人的二小姐。”
衍望心里思索了一下,三四品,应该和宋玉家的背景差不多。那也不算是多么厉害的官家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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