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村位于一个北方城市的南方角落,像它随意的村名一样,村子里的人也过着潦草的一生。一代代人秉承着“你过得不能比我好的”生存原则,相互挖苦、相互看笑话,过着一天天的穷日子。
南庄村的对面是一片原野,春生秋枯的野草,风一吹就翻着浪。原野那头却立着一排排亮堂的小楼房,红瓦白墙,在太阳底下晃眼,那是有钱人住的地方。南庄村的人在吃过晚饭后,常常围聚在一起,眼睛望着原野那头的灯火,嘴里说着酸溜溜的话。
原野这头的人是农村户口,另一头是城镇户口。
是原野,也是不可逾越的鸿沟。
叶召群住在村口第一家,也是全村最穷的一家。因为他的老爹自打他记事起就是个瘫子,丧失了一个劳动力的家庭,自然是富不起来。
叶召群和母亲相依为命。他常常抬着头,望着漏着水的瓦房屋顶询问他的母亲:“你为什么要跟那个人?”
“我那时要饿死了,谁给我吃一口饭吃我就跟谁。”
这时,两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望向西边那个常年黑暗的草房子。
为了生存,叶召群和母亲什么活都干过。在冰天雪地里凿河里的厚冰,在烈日酷暑里围着火炉打烧饼。
什么是累?什么是苦?
不知道。
娘俩只是想喂饱自己的肚子,还有那个死不掉的残废。
没长大的孩子,眼睛里是没有未来的,看他老爹天天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样子,他也不愁,因为自己不是个瘫子。不用干活的时候,他每天用健壮的双腿满村跑。
有的时候,他会用手穿过别人家的篱笆墙,摘下一把桑葚塞进嘴里,把嘴巴染得乌黑。有的时候,他又和村子的小孩儿凑在一起打牌。
村里的老头们看到他常会问:“召群,你爹还没死呢?”
叶召群嘴上贴着白纸条,跷着二郎腿,睨着人,含含糊糊道:“没呢,比你这个老东西能活。”
周围的老头们哄然大笑。
学是不会上的,脑子正常的人都会去干活赚钱。他也不例外,游荡到了十五岁,就和发小跑到了村子附近的砖厂拉砖。
天有不测风云。即使叶召群的天其实一直都遍布了乌云,但乌云下总会有雨。
那是个他十八岁的普通一天,他照常吊儿郎当地跟发小一边拉砖一边嘴贱。贱着贱着,两人就“谁先能娶媳妇”的话题发生了争执。
后面推车的发小一激动,就想跟他动起手来。手一松,车子一歪,倒向了前面拉车的叶召群。叶召群“哎哟”一声倒下来,扭头看到了被满满一车砖压住的腿鲜血淋漓,他大呼一声“完了!找不到媳妇了!”,随即晕了过去。
叶召群左腿瘸了。自此之后他看向他老爹的眼神带上了怨恨,他觉得他断了的腿肯定来自他爹每天积累的诅咒。
活没法干了,他就继续拖着瘸腿在村子里游荡。有一次,他遇到了他的发小。他想上去打招呼,结果他的发小被他老娘匆匆拉走了,他站在原地,第一次体会到了落寞的滋味。
逐渐地,村子的同期伙伴都结了婚,叶召群也想有个媳妇。但叶召群知道他是在做梦。村子里的人是穷,但是不傻。嫁一个断腿的男人,生活不知哪天也就断了。叶召群愤怒,自然看向吃白饭老爹的眼神更加恶毒。
也许是老天看不下去,也许是他的老爹再也经受不住,两年后的一个冬天,他老爹一命呜呼了。叶召群和他母亲欢欢喜喜地办了丧事。
村里领导也看他家过于可怜,给他争取了微薄的补贴。经过一场闹,砖厂也赔了三千元伤残费。叶召群这下终于开心了,因为他有钱娶媳妇了!
自古以来,有钱就是好办事。托人牵个桥,搭个线,三千块钱媳妇到手。不过是个傻姑娘,因为正常姑娘要五千。傻的就傻的,也不碍事,只要能生养就行。
傻姑娘是她妈妈亲自带过来见叶召群的。她白白净净,眼睛大大的,拖着两条长辫子,傻笑着也不说话。
叶召群记得他那天十分神气,村民都围在他家门口,看着他一张张数出三千张钞票,大手一挥,钱给了姑娘妈,就有了媳妇,心里美得很。
“你叫什么名字?”叶召群上赶着摸着他媳妇的手。
“si.......jin……”傻姑娘低着头小声道。
“四斤?”叶召群拍拍胸脯,“以后就跟着我好好过日子吧。”
周围的中年人哄然大笑。
后来,办结婚证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他傻女人叫“陈似锦”,“四斤”叫习惯了也改不过来,反正他也不识字,叫什么都一样。
媳妇到了手,婚礼就简单办吧。叶召群穿着邻居李二狗不合身的西服显得有些滑稽,叶似锦烫着爆炸头,穿着叶母亲自扯布做的红色长裙,办了两桌席,朝高堂上的老母一拜,这婚也就结了。
有了媳妇后,叶召群不再四处游荡,开始老老实实过日子。他为了哄媳妇开心,在家门口的池塘里洒满了荷花籽,把媳妇拉过来指给她看:“四斤,等荷花开了,咱们带儿子一起看荷花!”听了他的话,陈似锦第一次露出了笑容。
叶召群第一次看到他媳妇笑,笑起来可真好看啊!
他觉得荷花已经盛开了。
为了赚钱,叶召群做过好多营生。他曾跟着别人养过蜜蜂,瘸着腿,背着蜂箱,追着鲜花满山坡地跑。
产出的第一罐蜂蜜没有卖,带回家给媳妇吃。
养蜂人都是些年轻人,闲暇时聚在一起嘲笑他:“召群,你天天那么殷勤,你是个瘸子,你媳妇是个傻子,你俩能干那事不?”
“对啊!你俩结婚那么久,也不见动静啊?是不是不行啊?”
“白瞎了这么好看的媳妇啊!”
叶召群的脸一下子就红了,梗着脖子喊道:“你他娘的就放屁!老子明年就能有个儿子,走着瞧!”
周围的年轻人哄然大笑。
叶召群觉得没面子,回去后径直走向坐在桌前写字的陈似锦,扯着胳膊,一瘸一拐到卧室,奔着“开花结果”去了。
叶母见叶召群天天盼着儿子,自己也闲不住。她跟李二狗的娘一起,走了几十里路,去邻县请了个老中医,开了个“必生儿子”的秘方。回来后,两人天天在砂锅里煮中药,药味飘得满院子都是。两家暗地里较着劲,都想先生出儿子,在村里争个面子。
陈似锦每天要喝好几碗中药,苦得她皱眉头,可她也不闹,乖乖地喝下去。叶母在旁边苦口婆心:“吃口馍馍赌口气,好好喝药,一定能生个大胖小子!”
那天,陈似锦坐在树下无意识地摸着肚子,她终于开花了。听了这个消息,叶召群在蜂友面前扬眉吐气,叶母也在跟李二狗娘的较量中,先赢了一步。
陈似锦托李二狗的媳妇,在镇上买了一本《新华字典》,每天坐在院子里的银杏树下翻着。有一次,陈召群坐在她身边,问她:“四斤,你还认识字啊?”
陈似锦指着一个字跟叶召群说:“孩子……叫这个……”
“你在给孩子取名啊?”叶召群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嗯。”陈似锦撩起耳后的头发,她的头发又恢复到以往的柔软。
秋天到了,院子里的银杏叶黄了,落下来,像撒了一地的金子。沉甸甸的银杏果也成熟了,“啪嗒”一声掉在地上,糊了一片。
叶悯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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