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为我呐喊吧》
1.
我是一个地下偶像歌手。
这个工作一看就没什么前途,实际上我也确实是干这个活儿的人里最没前途的那一个。每次表演,在台下一堆挥舞着手幅和荧光棒的人中,我极目远眺、努力检索,再怎么梭巡,也看不到一个写着我名字的灯牌。
由此可见,我的粉丝并不算多——甚至可以说是几乎没有。
我不是一个特别有事业心的人,但这种不被人认可的感觉并不好受。
2.
我拥有的第一个粉丝,是一个头发及肩、穿着白色衬衫棕色西裤,套着一双白色板鞋的女生。
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周五,她似乎是刚下班就过来了,写上有些泥土,裤脚有水渍。那是一场买票赠送握手券的场次,但那一场买一张票只赠送一张握手券,我理所当然地坐在偏僻的位置,看着其他同事面前的长龙发呆。
人类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不公平,有些人被爱意包裹,而有些人连爱意的零头都没有。
在我乱七八糟说不上来是难过还是疲惫的心绪中,她拎着一个大大的蓝色帆布袋小跑到了我的面前。
我与她对视,她有些害羞得看着我,说话略有结巴:“你……你好,我很喜欢你,可以跟我握个手吗?”
我几乎是出于本能得伸手握手微笑,然后看着她离开,站在护栏外冲我腼腆地笑。
我这时才回过神来,心里炸起了小小的烟花:
有人喜欢我欸,有人喜欢我喜欢到愿意跋山涉水来看我。
3.
我觉得我不是一个适合做偶像的人。
为什么这么说呢?就比如现在,在得知自己终于有粉丝后,大部分的偶像爱豆该做的事应该是想想怎么吸引更多的粉丝,展示自己更好的一面,但我不,我脑子有病。
我开了个小号在我们团的粉丝群里潜水、在微博转发区翻看……终于在互联网上,找到了我这个唯一的粉丝。
在一片支持AAA、支持BBB、CCC终于有作品了的欢呼声中,只有她的那句“很期待茶之”,平淡又耀眼。
她的微博里并没有太多内容,除了一些关于我的作品转发,就是几个月才发一次的生活日常,偶尔拍拍天、偶尔拍拍美食、偶尔拍拍新的手链,还有一次……是她拍了一张门票,说:
“终于见到你啦。”
我把那张照片,偷偷存在了我的手机里。
我也终于见到你啦。
4.
喜欢我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可多了起来后,又少了起来。
也许你觉得我在说废话,但事实就是这样,喜欢你的人有时候会多,有时候会少,她们就像潮汐,起起伏伏。
一个退团的前辈曾经跟我说过,在这个圈子里,只要你努力混,总能混到点喜欢你的人,但难得是如何拥有更多的喜欢你的人,留住那些曾经喜欢你的人。
她没有做到,所以她退团了。走的时候她的粉丝哭得一塌糊涂,她也哭得一塌糊涂。甚至那些已经脱粉的粉丝,似乎也因着再也见不到她了,在毕业舞台上送了她最后一程。
挺好的,她说,“我在辉煌中落幕。”
我呢?我当然也会难过,谁会不希望得到更多人的喜欢呢?可当你把目标定为“我希望得到更多人的喜欢”那一刻,很多时候,你就丧失了被人喜欢的资格。
在前辈退团的那个深夜,我辗转反侧了很久,然后点开了我第一个粉丝的微博,看着她依旧转发着我的作品,有种说不上来的安定。
5.
我是在某个夜里,突然发现她已经取关我了的。
那时候我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人喜欢,握手会也开始排起了队,公司的资源也向我倾斜了一点,精力越来越少,又由于微博开始了访问者可见,我渐渐不敢去她的微博翻找有没有我的踪迹。
一天不找,两天不找,三天不找……再后来,就习惯了不找。
所以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取关我的。
我很难形容那一瞬间的感觉,灵魂被拉扯成很多块,一块在说“粉丝多多少少很正常,你该习惯吧”;另一块在说:
“你看吧,她还是走了。”
也许我该留住她。
可人类总是留不住要走的人,偶像也不例外。
当天知道这个消息的我并没有很难过,我去跳了舞,和同事聚了餐,因为第二天又有排练行程,我凌晨回家紧急睡了一觉,第二天又匆匆忙忙赶去了公司。
直到某个没有工作的周末,我在阳台上晒衣服,视线穿过屋檐看到了漫天的星星,突然就哭了出来。
没有缘由地哭了出来。
6.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关注谁喜欢我。
人类一旦产生情感纠葛,无论是以什么身份产生的情感纠葛,在美好逝去后都注定是一片狼藉。
时至今日我依旧觉得,我不适合做偶像。因为我太想看清台下的每一双眼睛,以至于我看不清我自己。
又是新一次的舞台,我元气满满地冲到我该站的点位上,和我的同事们一起大喊:
“请你为我呐喊吧!”
呐喊到我或者你,离开这个小小世界的最后一刻。
谢谢。
首发时间: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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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请你为我呐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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