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第十九卷《大乘百法明门论》

请大家打开讲义第三十一面︰「己四、心不相应行法」

『第四、心不相应行法,略有二十四种。相应者和顺之义。今得及命根等二十四种,非能缘故,不与心及心所相应。非质碍故,不与色法相应。有生灭故,不与无为法相应。故《唯识论》云,非如色心及诸心所,体相可得。非异色心及诸心所,作用可得。由此故知,定非实有,但依色心及诸心所分位假立。今直云「心不相应行」者,虽依三法假立,而色是心及心所之所现影,心所又即与心相应,故但言心,明其总不离心也。』

我们研究这部论的宗旨,是要阐明:「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三世诸佛所觉悟的道理─「如」,我们当随顺这个真理。什么真理呢?「一切法无我」。这当中,开出了两个内容:第一个「何等一切法」,第二个「云何为无我」。本论依着这个宗旨,而开出这两个主题。

所谓「何等一切法」,就是广泛的说明一切法的差别相。天亲菩萨把它归纳成五个部分──五位百法:第一个是「心法」,第二个是「心所有法」,第三个是「色法」,这一科是五位里面的第四位「心不相应行法」,第五个是「无为法」。

『第四心不相应行法略有二十四种。』第一段标出法的名称以及种类。它的名称是什么呢?叫做「心不相应行法」,简略来说有二十四种类。我们看蕅祖的解释,解释分成三段,第一段解释名称:

『相应者和顺之义』,先解释什么叫「相应」。佛法讲相应──我跟你相应、跟净土法门相应,或者跟禅宗相应。什么叫相应呢?「和顺」。换句话说,所谓「相应」必需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是「和」─和合,两个法要和合在一起不能分开;其次要「随顺」,不但是在一起,而且彼此还要相随顺,你随顺我、我也随顺你,你不障碍我、我也不障碍你,这个叫随顺。满足这两个条件,我们才说「相应」。

以下解释为什么要安立「心不相应行法」呢?解释名称的道理──『今得及命根等二十四种,非能缘故,不与心及心所相应。非质碍故,不与色法相应。有生灭故,不与无为法相应。』那么在二十四种法当中,蕅祖先提出了两个,第一个是「得」,第二个是「命根」,这个「等」是指其他二十二个法。这二十四个法,为什么安立做心不相应行法呢?这当中有三个理由:

第一、『非能缘故,不与心及心所相应』:以下这二十四个法,因为没有缘虑的功能─没有明了性;有明了性才能够造业。「万法唯识」,我们讲造业一定要有心识,譬如说苹果成熟以后,从树上掉下来,打到人了,这个不构成业力,既不是善业、也不是恶业、也不是无记业,不属于「业」,业的本身一定要有心识的推动。以下二十四种法,它没有造业的功能─没有明了性,所以不跟「心」、「心所」相应。

第二、『非质碍故,不与色法相应』:是说以下这二十四种法,它没有质量,不占有一定的空间;因为没有质碍的性质,所以不跟「色法」相应。

第三、『有生灭故,不与无为法相应』:所谓「心不相应行」,佛法讲「行」,多数是指生灭的有为法,其实心法与色法都是属于「行」,所以「行」泛指一切有为法。这当中又分成两类:第一个叫「相应行」,包括色法、心法,叫相应;一个是跟「能缘」相应,一个是跟「质碍」相应,都叫做「相应行」。而这个「不相应行」它不跟色法相应,也不跟心法相应,但是它有生灭的相状,有时增加、有时减少,有时出现、有时消失,会生灭变异,也是属于「有为法」,所以不跟无为法相应。

总之,此二十四种法跟其他的、所有的法都不相应,所以安立作「心不相应行法」。蕅益大师大略把安立名称的因缘先解释一下。第二段「引证」,引《成唯识论》做证明:

『故《唯识论》云,非如色心及诸心所,体相可得。非异色心及诸心所,作用可得。由此故知,定非实有,但依色心及诸心所分位假立。』

在《成唯识论》当中讲到:『非如色心及诸心所,体相可得。』是说不相应行法,它不像色法、心法、心所有法,有一定的体相,因为色、心二法,是由阿赖耶识种子所变现的,各有它的作用,「心法」有明了、造业的作用;「色法」有质碍的作用,不相应行法都没有这样的作用。『非异色心及诸心所,作用可得。』但是它也不是异─不是离开了色法、心法跟心所有法,另外有一个作用。换句话说,它的存在,事实上也是依止色、心二法而安立的。

第三段总结︰

『由此故知,定非实有,但依色心及诸心所分位假立。』

这一段是总结︰心不相应行法它不是一种业感,不像心法跟色法由业力创造的──善业强,出现好的色法、明了性也强;恶业强,色法较粗、明了性也闇淡。心不相应行,不是业种子所变现,它是怎么安立的呢?『但依色心及诸心所分位假立』。意思是说︰我们人是五蕴和合而成的生命体,有「色法」和「受想行识」的「心法」;当然这个果报体它会造业,有创造因地的功能,也就有果报的相状,若因、若果都有很多差别相貌。

这种差别的相貌,使令每个人出现的色心二法都不一样;佛法为了解释这种差别相貌,就安立了一些专有名词,而「心不相应行法」也就是专有名词。是为了要解释色心不同状态,所以必须安立这些专有名词,大家才可以达成共识与沟通。比如我说「灭尽定」,哦,你就知道灭尽定的色法是什么状态、心法是什么状态,这就是「但依色心及诸心所分位假立」,是依止色法、心法跟心所法的差别情况而安立的,离开了色、心跟心所有法,当然也就没有作用可得,事实上就是解释它们的差别作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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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法明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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