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碟精致的蛋糕出现在眼前,那块蛋糕上有一朵完整的翻糖玫瑰,旁边点缀着巧克力和蓝莓,周祈安果然总会把最好的留给朗子铭。
周珑犹豫着不知道要不要接。
“……你不吃吗?”
“我不爱吃甜的。”
“你忘了吗?”
短短的两句话,瞬间将周珑拉回了七年前那个潮湿闷热的夏日,狭窄拥挤的出租屋,少年面色苍白的躺在床上,嘴唇因为干裂微微起皮。
周珑像个小团子似的蜷在床边,稚嫩的脸上满是担忧。
“你就喝点吧,这个药不苦的。”
为了证明自己话的真实性,周珑伸出舌头舔了舔药瓶的瓶盖。
“真的,还挺甜的!”
似乎是觉得他很吵,少年用胳膊遮住了眼睛。
“我讨厌甜的东西。”
心底最后的挣扎也消失了。
周珑用没有拿手杖的那只手接过来,很低的说了一声谢谢。
不远处的周祈安将这一幕全部收入眼底。
切完蛋糕生日宴也算是走入尾声,周仕成和姚曼茹的好好夫妻扮演到最后一刻,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姚曼茹立刻放下了搭在周仕成肘间的手,边走回大厅边向下人吩咐道:“给我泡壶西洋参茶。”
西洋参最是安神,姚曼茹看向站在沙发旁,那个造成她最近睡眠不佳的罪魁祸首,戴着翡翠的腕子朝他招了招:“过来坐。”
周珑沉默的看着地面,等姚曼茹在沙发正中央落座,他才挑了个离她斜对角的位置,慢吞吞的坐下。
少年迟缓的动作,因为过长的刘海显得格外阴沉的侧脸,还有身上那件只有下人才会穿的劣质衣服……
姚曼茹终于觉得郁结在胸口的那口气略微松动。
面色也不像刚刚那般严肃:“许久没见了,你长大了许多,我看着很高兴。”
“既然年纪长了,人也应该比以前成熟了,小时候做的那些糊涂事我也不想多追究,如今小安马上要高三了,正是学业紧张的时候,我不希望有别的事影响他,你比他大,要让着弟弟,知道了吗?”
周珑依旧低着头,看不清表情,沉默片刻后。
“……我会的。”
姚曼茹露出满意的神情,佣人端来参茶,她用保养得宜的细嫩双手端起来,尝了一口。
“对了,我在一楼西侧给你挑了间屋子,二楼实在腾不出位置,小安东西多,光放大提琴就得占不少地方,你住一楼还能安静点,免得他练习吵到你,如何?”
周珑觉得没什么不好,能离周祈安远点他求之不得。
一楼西侧背阳,很是潮湿,那里房间不是空着,就是用来堆放杂物,但怎么都比栖心园好多了。
他点点头应下。
周仕成一路将朗子铭送到廊下。
他叹了口气:“哎……这时代变得太快,我们这些老人注定要被淘汰了,乾市的未来是你们这些年轻人的。”
朗子铭语气淡淡:“何须妄自菲薄,周氏既然能屹立多年,自然有他的道理。”
虽说是安慰的话,也让周仕成心里格外熨帖。
“想当年我和你父亲一同创业的时候,电子行业可真是前景一片光明,用当时的话来说,就是遍地都是黄金,如今却是每况愈下,周氏也被迫分家……”
“……”
朗子铭的双眸黯下,只一瞬,无人注意到。
“听说周启霖接管了周氏的家电业务?”
周启霖是周家二房的独子,朗子铭曾在一次峰会中遇见过他,他当着一众大佬的面,大谈自己对实业未来的见解,虽然莽撞自大了些,但朗子铭觉得起码比周仕成多了那么点骨气。
周仕成似乎对要与周启霖分家这件事意见颇大。
“哼”,他们就是一群闻到血味就咬住人不放的狗!”
周氏已经连续亏损两年,董事会内部对周仕成的建议很大,周启霖乘机夺权也是情理之中,而且结局是周仕成依旧掌管着利润占绝大部分的核心电子业务,只把几年前收购的集美家电分给了周启霖,就这样还要叫屈未免太过贪婪了。
“他就是个小妾生的孩子,怎么能把周氏交到这种外人手上?”
周仕成生在等级森严的周家,脑子里半副清朝人思想,怪不得周珑从小就没受过优待,在周仕成眼里,或许他还不上小妾生的孩子吧。
姚曼茹结婚五年也没生出孩子,偏偏在有了周珑的第二年她怀孕了,生下了周祈安。
朗子铭望着檐下淅淅沥沥的雨,内心一片凉薄。
周仕成对着他脸色稍缓:“子铭,雨势这样大,吃完晚饭再走吧,小安他肯定也希望你留下来。”
朗子铭收回眼神。
牵起唇:“好啊。”
晚餐在古色古香的中式圆桌上,一座巨大的红木落地钟立在餐桌正前方,桌上铺着烫金花桌布,琳琅满目的菜肴,除了经典的乾菜,多了几道口味偏重的海味,显然是为了照顾朗子铭。
周珑姗姗来迟,爬楼对他来说依旧不算很轻松。
他在拉开的椅子旁坐下,管家走上前想要替他保管手杖,周珑小心翼翼的拒绝:“不用了……我放在旁边就好……”
坐在他对面的朗子铭看了他一眼。
刚来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这个手杖,周珑浑身上下的衣物都很朴素,甚至陈旧,只有这个精致的手杖格格不入。
一直看着他的周祈安自然注意到了男人的目光。
他咬了咬下唇,突然弯起眼睛笑起来:“哥哥肯定很喜欢这个手杖吧?”
“因为是子铭哥哥送的。“
周珑愣住。
他懵懵的抬起头,那掩在碎发后的双眸还是怯生生的,但能看出是双很漂亮的眼睛。
他怎么会知道……
“……我送的?”朗子铭靠着椅背,右手随意的搁在桌上,腕上是最新款的百达翡丽。
“我怎么不知道?”
话是跟周祈安说的,眼睛却看着对面的周珑。
周珑猜自己此刻的表情肯定很难看。
其实收到的时侯不是没有怀疑过,他被送走的时候已经跟朗子铭失联了很久,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而且后来听说朗子铭不久之后就出国了,估计根本不知道自己去了哪。
但他太想抓住些什么了,在那暗无天日的,看不到希望的日子里,唯一陪伴他的只有那只纸青蛙。
所以他骗了自己。
即便那张卡片上的字迹跟朗子铭的一点也不像,周珑还是说服自己,那就是朗子铭寄来的。
……他还记得我的。
周祈安调皮的吐了吐舌头:“因为我担心哥哥又不好意思嘛。“
他笑起来颊边有两个梨涡,看上去就像一株无害的菟丝花。
“那个时候子铭哥哥的发明拿了一个好厉害的奖,我们都可为他高兴了,子铭哥哥还特地回了趟国,我们跟爸爸妈妈一块吃饭来着。”
原来那时候他真的回过国……
栖心园关的并不都是精神病,周珑见过一个有先天性唇腭裂的漂亮女孩,她非常安静聪慧,有次他们聚在一起看电影的时候,那个女孩指着屏幕上神采飞扬的女主角说:“这是我妈妈。”
他们每周都有可以和家人通话的时间,说实话这个权利对周珑来说真的可有可无,毕竟他跟周家人也没什么话说。
那天很不同的是,是周祈安主动打来了电话,护士告诉周珑的时候他还不信,直到接起来才发现是真的。
周祈安只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周珑,你知不知道你真的很烦。”
说完他就挂掉了电话。
几天之后周珑收到了署名为朗子铭却是从周宅寄出的包裹。
是一只精致的镶着玳瑁的玫瑰木手杖。
它是那么漂亮又显眼,时时刻刻提醒着主人的残缺。
“哥哥那时候在养病,我想去探望来着,但是妈妈不让我打扰他,我就偷偷给他寄了礼物。”
周仕成露出欣慰的笑容:“这孩子看着调皮,心思倒是细腻。”
“哥哥快坐吧”,周祈安看着周珑笑得很甜蜜,像颗带毒的糖果,“拐杖交给佣人很安全……不会有人偷的。”
某些记忆突然袭来,周珑感觉脚踝处的旧伤开始泛起细密针扎似的的痛,像乾宁潮湿的天气,不会难以忍受,却时时刻刻提醒着你它的存在。
脸上最后的血色也褪去了。
他小心珍藏着的秘密,只是别人开的一个玩笑,仿佛最后的依仗也消失了,周珑身上那股本就不多的人气儿也消失了大半,彻底成了玻璃似的背景板,下人再次靠近的时候,周珑没再坚持,任由他拿走了手杖。
这个插曲就像乾州小调里偶然弹错的一个间音,很快被众人忘却了,餐桌上推杯换盏,谈资不断,话题中心很快掠过周珑,回到周祈安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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