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 5 章

在报上登了一则小小的启事,又过了一阵,等两个人都有了空,才开始选订婚钻戒。半个城的珠宝店都跑遍了,找不到合适的,不是太小,就是成分不好。经济腾飞了,现在等一颗好钻石也不容易。我同女友讲,没见过这样的,人家都是挑好了戒指再求婚,准新娘只需要掩口惊讶,甚者感动落泪。我们真的和儿戏一样,现在还只有一个易拉罐环。

女友不接话,知道我是在炫耀。“他们家还能缺钻石?”她说,“祖上传下来给儿媳妇的不会少吧。”暗讽我没得到他家里的承认。

“以前传下的旧东西我不喜欢,想自己新制。”这话一听就在扯谎,谁不知道,市面上能买到的钻石怎么比得过从前的。就是一块布料,也是从前的精致,现代人在老一辈人看来都穿得像嬉皮士。

女友到底没拆穿,她笑,自觉扳回一城,反替我掩饰,“是的,以前的东西哪里比得过现在的式样。”其实两个人都知道,珠宝这东西,随时可以拆了重改,只要那颗石头在,什么时候听说过钻石不好是因为式样。

我确实至今没有见过家明的父母,他不提,我也不问,好像结婚真只是两个人的事。在我这边确实是一个人,我母亲死了好久了,她家里视我如无物,而我又没有父亲。而在家明那边,他牵扯到的是一整个庞大的家族,他哥哥已经结婚了,妻子出身很是高贵,就是为了不辱没她,家明的父母也不会给她选我这样一个妯娌。

所以女孩子真的不要走错路,像我母亲,她自己跑了出来,轻易得很。她的女儿却要费好大的力气,才能重新爬回去。而她得到的也不过是一时的欢愉,我还在她肚子里的时候,那个男人就抛弃了她。快乐的日子统共没有几个月,但你瞧她付出了什么代价。

“别挑了。”回到家,我对家明说,“我不要钻戒也没关系,我们去蒂凡尼选一对细细的银戒,当做结婚戒指,什么花样也不要,只里面刻对方名字。”

“那怎么行,”家明说,“人家都有,你也要有。”

家明,可爱的家明。

“你知道她父亲是个什么人?”我听到过家明和他家里打电话,对方并不是他母亲,也许是某个姑母,嗓音很大,他母亲讲话是细声细气的,她一定从不用去争取什么东西,“当年一个三线小明星,油头粉面,祖上还不知道做过什么,只演过一两部戏,很快过气,骗得她母亲跟他跑掉,肚子都弄大了,结果见她母亲那头狠心真不要她了,那男的骗不到钱,索性母女俩全抛弃,一走了之,现在都不知道死在了什么地方。娶错一门亲,祸害三代人,她现在也算出息,你知道她母亲家里为什么不肯认她,她身上流着那个小流氓的血,你想要你儿子有个那样的外公?”

活了近三十年,我第一次知道自己生父的身份,是躲在阳台的窗帘后面,从我未婚夫的电话里,听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女人说的。并无什么特别的心情,我甚至有点高兴,原来这样,我身体里的另一半血液的来处。恨他吗?当然不,我同他素未谋面,几乎算是两个毫不相关人,对这样一个陌生人,我犯不着去恨。我更恨生我养我的母亲,她没去世的时候,同我是一对仇人。可怕吧,养孩子就是这样不值得。

没等家明说话,我就走开了,他自然会替我争辩,家明是个真正的好人。

又过了几天,我下班回来,见家明已经在家,神情很疲惫,似经历了一场大战,刚从战场上下来,明明是赢了,但代价也像输了一样惨烈,“怎么了?”我问道。

他掏出一个戒指盒子递给我,“我找到最适合你的戒指了,”他说,“我母亲的东西,她做新人的时候,我奶奶给她的。”

我接过来,打开一看,好一颗十心十箭的大钻石,十克拉往上了,镶在一个菱形的底座上,周围全是小钻石,足有好几十颗,块头虽不如中间那个大,但颗颗质地都是上乘,现在寻也寻不到,猛地一打开,真叫人眼睛一闪。

我取出来,戴在自己手上,沉甸甸的,怪不得是传家的戒指,一点式样也没有,石头本身就已经足够耀眼,再过五百年都不会过时。我伸出手给家明看,“很漂亮,”他说,“很衬你。”

又是这句话,但我不敢叫它来衬,心知是自己衬不上它。

“可以搭我那件白色的绸子礼服,”我欢天喜地,对他说,“我一直嫌我那串珍珠不够白,被那料子一衬显得黄黄的。”

他含笑看我,脸带欣慰,“我母亲说下周六吃晚饭方便,你有空吗?”他问道。

我脱下手上的戒指,最后端详一眼,真漂亮。可惜注定不会属于我,真戴上个几十年又怎样,总归要传到别人手上去,东西还在他们家,不要说有钱人不聪明,真这么散下去,像乔其那样个送法,几个家庭经得起折腾。

如果很爱他就不一样了,我或许愿意为他违心的演这一生的戏。但我始终最爱我自己,我一辈子没有怎么被爱过,所以格外的自己补贴自己。这场婚姻来得太惨烈了,我不敢要。家明的家庭永远不会接受我,就像我母亲的家庭一样,他们永远会批判我,我不能踏错一步,这种钢绳我走得还不够多?生命苦短,我已经为难自己好多年了,我不一定非要找回我母亲丢掉的东西。

我把戒指放回盒子里,郑重的合上,家明还在等我的答复。“下周六晚上很好,可惜我已经有了计划。”我说。

“什么计划?”家明问。

“飞去百慕大,躺在粉红色的沙滩上,为我失败的订婚哭泣。”我把戒指盒放回他手里。

家明呆住。

这回是真的去了百慕大,年假申请得很顺利,几乎所有人都听说了我和家明取消订婚的消息,他们摆出一副小心翼翼的态度对付我,生怕一不小心戳到我伤口似的。我也如他们所愿,做出一副强撑着的受伤样子。不然呢,真表现得若无其事,大家无热闹好看,都不开心。

到机场的时候,家明出现了,还是一件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候穿的那种黑色长大衣,或许略瘦了一点。几个送我的女友看见他,以为事情还有转机,急忙避开,恨不得我们当场重归于好,稀奇,她们也老大不小了,但真相信爱情。

“你一直都好奇为什么我会去相亲,”家明说,“你以为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其实不是,我早在那之前就见过你了。有一个春天的傍晚,你从商场出来,提着一堆购物袋,一个人,穿着你有着大摆的裙子,坐在街边的咖啡馆里,那天我就坐在你对面的桌上。当时我想,这个女孩年轻美丽,事业有成,物质生活优越,可她一脸不快乐。你并没有表现出来,可我看得出,你有种深深的不快乐。”

“那时我就被你迷住,你身上有一股神秘,像一朵云。还记得我说的吗,我说我追求的是像云一样的东西,我是在说你。你像一朵云一样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又像一朵云一样消失不见。我费了好大的劲来打听你,这个城说小,但着实住了不少人。我央求认识的人替我介绍,才有了我们的第一次约会。”

听着听着,家明的话突然叫我打了个寒颤,不由自主的,又打了一个。

“你冷吗?”家明问道。

不,并不,我摇头。他要脱下大衣给我,被我拒绝了。

真可怕,我心想,他竟然爱上一个女人,仅仅因为她坐在街边的咖啡馆,有一瞬间的忧郁。如今最末流的爱情小说也不这么写了,这是什么年代,十九世纪吗?达西爱上伊丽莎白,尚且花了点功夫。难道不是只有在古中国,男女隔绝的年代,才有这样的故事。

原来他以为我和他是一类人,什么都有了,但整日寡欢,搞不清生命是在哪儿出了点差错。

太滑稽了,我为什么不快乐。我的人生进行到了最好的时刻,我现在可以无论何时只要我想就飞去度假,我什么都用最好的,早十年前我灰头土脸,靠刷盘子挣生活费,为十块钱加班费也和高我一头的中年女人据理力争,吵到脖子上青筋都冒出来,斯文扫地,我现在花百倍的钱保养我的双手。如果我还不快乐。

从前我对家明的爱怀着一种类似于知遇之恩的感激,我确实应该感激他,因为我并没有什么值得被爱的地方,而他为我付出良多。我想他或许真有什么地方欣赏我,真正的我。然而此刻真相大白,这个温室里的男人,这只从未出过象牙塔的白鸽,他爱的不过是自己资产阶级怀旧式的幻影,一个不快乐的女人,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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