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初从睡梦里醒来,揉了揉自己鸡窝似的头发。
怎么又梦到高中时候的事情了。
不过想到至今罗致还经常冒出来的莫名其妙的话,他就有些心虚。
因为这很大概率是应初让他看沙雕小说学中文造成的。
万幸的是现在的罗致中文讲得确实很好,已经没有高中刚回国时的口音了。
应初拿起放在床头柜的手机,看见柯基头像的人给他发了条消息。
消息五分钟前。
LZ:小初有空吗?
初阳:有
几秒后,消息就又弹了过来。
LZ:你能来我公司接我吗?想和你一起吃饭~
后面还有一个柯基滚来滚去的表情包。
应初看着消息,犹豫了几分钟要不要答应,复又想自己都已经是对方的包养对象了,拒绝未免也太不识相。
初阳:可以,什么时候?
下午六点,应初坐着公交到了一栋十分豪华高大的办公楼前,应初目光幽幽地看了眼外面的公司名字,很眼熟,似乎是家很有名的房地产。
应初给罗致打了个电话:“我到了,你下来吗?”
罗致似乎在收拾,声音听起来心情很不错:“嗯,我马上下来,你等我一会儿哦。”
应初站在外面无聊地等了几分钟后,就看见罗致从大楼里走出来,他走到应初的旁边,说:“你来了,有开车吗?”
应初哪里有车啊,他说:“我坐公交来的。”
“有驾照吗?”
“没有。”
罗致微微一笑,说:“那我开车吧。”
二人一路走到停车库,罗致的车是一辆黑色宾利。
应初坐进副驾驶,系完安全带往旁边看去,就见罗致脑袋靠在方向盘上,笑意吟吟地看着他。
“怎么了?”应初问。
“没有,就是想问你想去哪里吃。”
“我都可以。”
罗致直勾勾的眼神让应初颇不自在,移开了眼神。
罗致思考了会儿,问:“小初会做饭吗?”
“我?”应初想了想自己的厨艺,觉得勉强能吃,不太确定地说,“应该算会吧。”
罗致似乎没听出来应初的心虚,他眼睛一亮,说:“那我们去超市买些菜回你家里,自己做,好不好?”
“……也行。”应初说。
他们二人去了就近的商超,说要买菜,但其实应初也不知道该买些什么,就看到什么打折拿什么了,罗致就更不知道了,他在零食区里逛,拿了一堆奇葩口味的薯片饮料。
应初看见购物车里的这些东西,不禁冒出黑线,问:“你确定要买这些吗?”
“这些口味我都没见过,我想尝尝,”罗致毫无自觉,“小初有什么喜欢的?我给你拿好不好?”
“不用,这些就够了。”
应初决定不与之多争辩,他推着车去结账。
回到家后,应初面对这些食材头疼,然而海口都已经夸下了,自然是硬上也要上。
于是就得到了一份不太美味的番茄炒蛋,有些没熟的鱼香茄子,和一锅有点咸的紫菜蛋花汤。
应初的厨艺也就只能让自己不饿死,没想到还有给别人做饭的一天。
二人坐在餐桌前,应初瞄了眼坐在自己对面的人,轻咳一声:“吃吧。”
随后,应初夹起一片茄子,吃进嘴里后面无表情地吞了下去。
嗯,果真没熟。
应初说:“要不我先把这盘菜放锅里再炒一下吧,你先吃。”
他把那盘菜端起来就迅速遁回了厨房,早知道他就不说会做了,整出这么尴尬的场景。
说不定罗致都在后面偷偷笑他。
应初一边懊恼一边将菜回锅,这次确认茄子熟了之后才盛盘端出去。
应初看见少了一半的番茄炒蛋和罗致手上空了的饭碗,有些震惊:“你、就吃完了?”
罗致说:“没有呀,我正打算再装一碗。”
“哦……”
应初将茄子放到桌上,见罗致果然重新给自己盛了一碗饭。
应初迟疑地问:“你觉得好吃?”
他的厨艺可是被他哥应瞬百般嫌弃过的。
说吃这个还不如吃传闻中的仰望星空派。
“非常美味。”罗致笑道。
太好了,看来他的食物还是比仰望星空派要美味。
应初心里冒出点难言的喜悦:“你喜欢就好。”
二人吃完这一顿不太美味的晚餐之后,罗致十分主动地想要承包洗碗的工作。
应初上下看罗致,总觉得对方不像是会洗的样子,但他又不想破坏他的积极性,便说:“我们一起吧。”
“好。”
二人挤在小小的洗碗台前,罗致负责在旁边给应初端碗,应初则刷着泡泡。
“这里,只有小初一个人住吗?”罗致一边说,一边给应初递碗。
应初沉默了几秒,随后敷衍地“嗯”了一声。
“哦……在这儿住多久了?”
“一直都住在这里,很多年了。”
“没搬走过?”
“没有,你问这些干什么?快把碗给我。”应初抢过罗致手里的碗。
“啊……抱歉,”罗致微微一笑,“我只是想问,今晚我能待在这吗?”
“……”
他和应初挨着肩膀,罗致微微侧头,看着旁边应初精致的侧脸。
应初似乎有些热,鼻梁冒出些汗,罗致想帮他擦掉,手指靠近应初的脸颊。
罗致凝视着应初的眼睛,问道:“可以吗?”
应初躲开了,他好似有些嫌弃罗致的手:“……随便你。”
哦,罗致的手刚刚还在端脏盘子。
“真的吗?”罗致没在意这点小插曲,他喜出望外地说。
“但是,”应初偏开头,把侧脸留给罗致,“我今天晚上还有工作,就不回来了。”
“工作?晚上?”罗致重复了一遍。
“不是奇怪的工作。”应初解释道。
他把围裙解开挂好,说:“反正我今天晚上就是得出去,你……就自便吧。”
罗致拉住瘦白的手腕,问:“我能跟你一起去吗?”
应初错愕:“会很晚啊。”
“没关系,”罗致摇摇头,“而且我还能开车送你。”
应初想了想,看向罗致,二人对视。
罗致一脸诚恳的看着他,这张脸招人得很,一看就会成为很多人的目标。
他说:“……不要。”
“为什么?”罗致很挫败。
“哪有为什么,工作还有个人跟着才奇怪吧。”
“不奇怪啊,我就很乐意你跟着我。”
“……”
应初梗了一下,但还是坚定地拒绝罗致的请求,他说:“我不要。”
罗致见勉强不来,叹了口气,说:“你听见了吗?”
“什么?”
罗致说:“我心碎的声音。”
罗致忧郁的眼神缠着应初,好似他做了什么罪大恶极大的事情,让应初不得不改口:“……那就这一次。”
罗致露出得逞的笑:“好,我载你一起去。”
去酒吧前,他换了一身破洞的上衣,露出白皙圆润的肩头,挑了一对有些夸张的耳钉戴上,背上吉他,应初不化妆,但是会涂润唇膏,刚涂完润唇膏的嘴亮晶晶的,他朝罗致挑了下眉,说:“载我走吧,罗总。”
罗致目光先落在应初的嘴上,而后缓缓目移到应初露出的肩头,问:“小初的工作一定要这么穿吗?能不能换一件?看着美丽冻人的。”
“?”怎么又夸他又让他换一件,“这是为了效果,都是工作需求。”
“就再拿件外套吧。”罗致说着,在应初的衣柜里挑了一件牛仔外套出来给他。
应初随意拿过,却没穿上,他说:“谢谢。”
罗致开车载应初到了酒吧门口,应初轻车熟路地进去,罗致走在他的身边,应初在“白狼”本就是亮眼的存在,此时身边还多了一位气质矜贵的型男,视线就更多了。
他们的乐队都还在台下准备,应初在吧台为罗致点了杯酒,对他说:“我去准备表演,你就在这儿待着。”
“好。”罗致应下。
应初还有些不放心,说:“你……”
罗致看着应初:“嗯?”
“……没事。”
应初最终还是把话吞了回去,转头离开。
罗致坐在吧台前,一头金发耀眼夺目,已然成了很多人的目标,然而他的眼神却追随着应初移动。
应初在台下调试了一会儿,他和其他几人交流了一阵,随后便上台了。
此时一个想要搭讪的男人尝试着走到罗致身边,说了几句话却都没有得到回应。
他挫败着,见罗致只看向一个地方,他也望过去。
台上,灯光亮起,洒在舞台上的每个人身上,中间的应初在光下熠熠生辉,他的脸庞线条流畅,小巧而又精致,像是由上帝精心雕刻的艺术品,散发着独特的魅力。乐声响起,青年独特的声音环绕全场,每一个音符仿佛都带着力量,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但男人知道,旁边这位气质矜贵的金发男人并不是此刻才被吸引,他的眼神一直停留在应初身上。
果然是有主了。
男人无趣地摊手离开,回到伙伴身边一同观看乐队表演。
这个乐队由酒吧“白狼”的老板白群聚起来的,还斩获了一大批女性粉丝,只要晚上有乐队活动,当晚就会有很多女性过来捧场。
酒吧里不少人会唱衰他们这个乐队,但不得不承认,确实很有魅力。
尤其是常驻“白狼”的应初,只要他在,场子就是热的。
不过今晚似乎不太安宁。
一个醉醺醺的人从酒吧外摇摇晃晃地走进来,趁所有人不注意时晃到了台上,然后抓着白群“哇”地一下就吐了对方一身。
紧急叫停,众人目光纷纷都又震惊又同情又幸灾乐祸地看向了那位吐了老板一身的人。
果不其然的,白群暴怒了,一巴掌就把人给抽到了台下,发出巨大的落地声响,对方趴在地上闷哼一声,众人吸气。
白群则沉声道:“娄雨章,你喝完闷酒还敢跑过来捣乱,你真是不想要命了?!”
白群把贝斯扔给孟志方,就跳到台下,似乎还想揍这不知好歹的人一顿。
孟志方在台上乱的团团转,只记得说:“群哥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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