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致的家在保密性很强的小区,并且这个地方很大,开车开了十分钟才出去。
应初离开罗致家后,去了乐团平时在的训练室。
进去后,没看到白群,应初有些奇怪。
应初走到孟志方身边,问道:“群哥还没来吗?他一向都是第一个啊。”
孟志方耸耸肩,他也同样疑惑:“不清楚,昨天他把贝斯给我后也没回来拿……”孟志方越说越觉得不妙,“应初,你说他们会不会出去打了一架,群哥打输来不了了?”
应初说:“不清楚,但群哥不像是会输的样子。”
“也是,”孟志方摸着下巴点了点头,接着凑过脑袋,低声问,“你呢?什么情况?”
“啊?”
“昨天那个男的,你对象?”孟志方眼神停在应初的脖子上,意味深长。
应初下意识地捂住,这里,昨天被罗致舔了很久。
“也不算。”应初垂下眼,并不想多说。
“不是对象?那……咳。”孟志方说着就露出“懂了”的表情,他拍了拍应初的肩,“作为那方面的对象,也是很优质啊!”
“哈哈。”应初假笑两声。
“在聊什么?”一句冷不丁的话插进来。
孟志方抖了一下,回头一看是白群来了。
他今日依旧是张扬的打扮,昨天的事情对他似乎并没有什么影响。
孟志方向来很怵白群,立马乖巧表示:“群哥你来了,贝斯我帮你收的好好的呢!”
“嗯谢了。”白群道完谢,就指挥着大家开始一起训练。
他们乐队组建起来也快一年,积累了些人气,除了在“白狼”进行演出外,也会接些商演。
应初在这个乐队里,姑且算是创作型歌手,乐队里有很多曲子都出自他手,自己的曲子能够被演绎出来,这件事对应初来说很快乐,虽然总是得作息不定的往酒吧和训练室跑,但应初觉得自己已经比绝大部分人都幸运了。
他们乐队一共五个人,主唱兼吉他手应初、队长兼贝斯手白群、架子鼓孟志方、电吉他章文和键盘手石卓。
一开始大家都只是偶尔在“白狼”兼职,很偶然的一天,白群将他们聚在了一起,说大家一起玩个乐队。
没想到的是,他们居然真的做起来了,还获得了一些人气和支持。
应初想,他应该是爱这个乐队的。
然而,有时候只凭喜欢,是无法让队伍延续下去的。
今日份的训练完成,白群少见地留下了大家:“大家先别走,今天一起吃个海底捞吧,我和章文都有些事情想说。”
应初和孟志方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疑惑。
……
五个人围着咕嘟冒着热气的四宫格,应初不太能吃辣,但还是专往辣锅里下食物,把自己吃的满脸通红。
他这样子看起来实在可怜,白群说:“你不能吃还是少吃点吧。”
应初嘶哈着喝了口饮料。
他其实很过瘾,但别人都不这么觉得。
缓过辣劲儿后,应初说:“对了,群哥和章哥不是有事要说吗?”
孟志方也点头说:“对呀,什么事呀?”
白群闻言看向章文,说:“来,章文宣布一下吧,你的人生大事。”
章文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笑了一下,说:“我其实马上就要结婚了,嫂子是前两个月相亲认识的,我想和她好好过。”
章文是他们里年纪最大的,已经三十二了,如今结婚,大家都纷纷表示恭喜。
白群则在旁边抿着唇没有说话。
石卓默了一会儿,猛喝了口啤酒后,语气有些僵硬:“那章哥结婚之后是什么打算?”
他的话一出口,气氛突然冷下来。
见众人沉默,孟志方想说几句话活跃一下气氛,就看见章文低下头,深吸了口气,艰难地开口:“我……我想找一个更安定些的工作,这样你们嫂子也会更放心些……所以,”他突然站起来,朝着大家深深鞠了一躬,“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大家……!但我可能、以后不会再参加乐队的演出了。”
除了白群,剩下应初几人连忙站起来,章文是他们的大哥,这是万万受不得的。
应初闭上眼复又睁开,上前用了极大力气拍了章文的肩,然后说:“道什么歉!这不是好事吗?章哥!你一定要好好对人嫂子!”
孟志方说:“就是啊!大男人矫情什么,没什么好道歉的!”
石卓说:“嗯……”他眼神复杂地将视线对向白群,“群哥,你呢?”
“……我正要说,”白群仍是张扬的打扮,眼神却透着疲惫和坚定,“因为我家里的一些特殊原因,我也许没有精力和时间来维持乐队了。”
“为了补偿大家,我决定将这些年我拿的那份钱……”
白群话还没有说完,孟志方就连忙摆手说:“群哥你千万别这样!真的没有必要,还不如到时候给章文哥婚礼时包个大的,你说对吧应初?”
孟志方递了个眼神给应初,应初点头,说:“对。”
好好的一顿火锅突然就变成了散伙饭,到后来连一向闹腾的孟志方也不再缓和气氛,应初埋头苦吃。
这辣锅对于他来说真的太辣太辣了,吃到后面眼泪鼻涕直流,胃也灼烧灼烧的,他和被下进锅里的肥牛没什么区别,几秒就被烫了个全熟。
散伙饭结束后,孟志方、章文和方卓都喝得大醉,孟志方醉的当场就要跳起舞,章文和方卓倒是很安静,但是路走不稳,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醉了。
章文的未婚妻过来接他,是个看起来清秀安静的姑娘,她轻声细语地道歉说章文给他们添麻烦了。
白群给他们打了辆出租车,随后分别把孟志方和方卓也塞进了别的出租车里。
将出租车的门合上,白群转身看向最后一个人,他说:“要我送你吗?”
应初摇了摇头,说:“群哥也喝了不少吧?不能酒驾。”
“对,我差点忘了。”白群头疼地挠了挠头。
难得看白群吃瘪是件很新奇的事,只不过应初此刻有些提不起来心情。
所以应初没有调侃他,只是郑重地对他说:“群哥,保重。”
白群在他眼里是一个很厉害的人,想来他一定是遇到了很大的难题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应初无法参与说什么,只能留下短短的一句话。
“嗯,我会的。”白群认真地道。
应初离开时没有叫出租车,只是背着吉他慢慢地走在路上。
天黑了,街道的灯光亮地刺眼,以至于应初一时间没有看清前面迎着灯光朝他走过来的人。
应初眯了眯眼,视网膜刺痛地闪过虚影,最后被一片金色替代。
“好巧。”金色说。
“……”
应初没有很快回话,他努力眨了眨眼,视野前方的人才变得清晰,显出他原本的样子。
对方又走上前几步,高大的身影一压过来,刺眼的灯光都被对方的身体遮蔽住,他伸手在应初眼前晃了晃。
“hello?看得见我吗?”
应初抓住飞在眼前恼人的手,说:“你这么大只,我怎么会看不见?”
罗致眼神落在被应初抓住的手上,笑了一下,说:“也是。”
“……你头发好闪。”
罗致诚挚地说:“我不是灯泡,怎么会闪?”
罗致的话好像一下就戳中了应初,应初突然就笑了。
好冷的笑话。
“……”罗致愣神,盯着应初猛看。
应初笑够了后,抬头见罗致一直盯着自己,红云不自然地爬上脸颊,他开口有些僵硬:“你这样盯着我做什么?好吓人,别这样。”
“抱歉……”罗致乖顺地道歉,墨蓝色的眸子再一次透出应初看不明白的情绪,“就是,好久没见了。”
什么啊,不是早上才见吗?
还是**相见那种。
“开车了吗?”应初挠了挠头,问。
罗致说:“开了。”
应初点点头,说:“那好,载我。”
“去哪?”
“看你,你想去哪?”
罗致观察着应初的神色,说:“小初家?”
应初抿了抿唇,漂亮的凤眼往街边瞥。
“那去我家。”罗致说。
“好。”
……
来到罗致的家,上厕所照镜子时,应初才看见自己的丑态。
他的眼睛完全肿了,眼里也布满了红血丝,嘴唇也因为吃了太多辣的高高肿起,看起来丑的不行。
应初:“……”
就自己这个鬼样子,罗致在车上的时候还亲了他一口,也不知道他嘴巴有没有被辣到。
罗致没有问应初这幅样子是怎么搞的,他就也不会去问罗致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很奇怪,应初的心情现在很平静,就像以前发生过的多撕心裂肺的事也好,日子还是得一步一个脚印的走下去。
昨天体验了罗致的“服务”,应初有些食髓知味,但早上起来腰腿的酸痛感又让他有些望而却步。
但是看见罗致毫无想法地躺进被子里,应初还是会有些落差。
这就好像对方本来就没有什么想法,只有他一个人在想着一样。
应初的声音听不出多少情绪:“罗总这就睡了?”
罗致打了个哈欠,眼底下有团青黑,看上去似乎真的很疲惫:“嗯,我好困了。”
“哦。”是他自讨没趣了。
应初将灯关了之后,也躺进了被子里。
然而辗转反侧他都睡不着,原因可能是他惯常的昼夜不分,也可能是还有股气堵在心口,还没消散的原因。
他睁开眼睛,房间很黑,只有一点从窗外透进来的月光,他翻过身,在黑暗里凝视着睡在他旁边的罗致。
他轻声开口:“你睡了吗?”
罗致没有动。
“……你抱抱我呗。”应初突然软声说。
罗致还是没有反应。
他睡着了。
应初这才放心地凑过去,缩进了罗致的怀里。
很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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