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讨厌就是喜欢,恨就是爱啊!

酒吧外面全是他的手下,哪怕有阿努斯星的居民想阻拦,看到几十把枪的时候,也不得不退了回去。

“先生,尊贵的先生,我错了,我没有受伤,您放我下去吧。”冬九哭着脸说。

“钟复明”的记忆中,温九黎永远是一副嚣张跋扈的骄纵样,这表情倒是新奇。

“钟复明”嗤笑了声:“你知道我是谁吗?居然敢碰瓷我?”

冬九摇摇头,土拨鼠一样蜷缩起来,看天看地,看到了桌上的瓜子。

“钟复明”的目光中,土拨鼠“嗖”地伸出爪子,抓了一把瓜子握在手里,继续可怜兮兮地说:“不知道,先生,您放过我吧,我是鬼迷心窍了。”

“钟复明”:“……”

“喜欢吃瓜子?”

土拨鼠摇摇头,又点点头。

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只听冬九说:“我不喜欢吃瓜子,我朋友喜欢,给他打包点。”

“钟复明”眉头高高挑起,记忆里的那个漂亮坏东西可从来不在乎朋友。

图尔斯到底会不会教小孩,怎么给他养成那副德行?

“钟复明”随手找出一张自己的通缉令扔过去:“看看清楚,以后再撞我手里,我就把你卖了去挖矿。”

冬九摊开通缉令,小脸严肃地说:“先生,我不识字,能麻烦您念一下吗?”

“钟复明”当场气笑了:“你耍我玩呢?”

冬九摇摇头,捡出一颗瓜子放进了“钟复明”的手心,小声说:“麻烦您了。”

“钟复明”:“……”

有点良心不安了。

温九黎以前是这样的人吗?真的吗?不是幻觉吗?我靠,图尔斯到底是怎么教小孩的,他是人格重塑机器吗!

拿人手短,吃人嘴短,收了人家的瓜子,“钟复明”板着脸将通缉令拿了回来。

“这个字,念通。”

冬九点点头,跟着念道:“通,我记住了。”

“钟复明”清了清嗓子,继续说:“好,那你看这个,这是缉。”

冬九恍然大悟:“您叫通缉吗?好特别的名字。”

“钟复明”:救命。

“不是,我不叫这个,”他叹了口气,认命一样说:“这是我的通缉令,你懂什么是通缉令吗?”

冬九轻轻颔首,“明白的。”

“钟复明”继续念了下去,说到自己的种种罪行时,不由地有些卡壳。

到底是谁会大声朗诵自己的通缉令啊!

在他讲解的时候,“卡擦卡擦”嗑瓜子的声音不绝于耳。

当冬九抓起第二把瓜子的时候,“钟复明”终于忍不住了:“你不是说不喜欢?”

冬九腼腆地笑了一下,“我替他尝尝味儿。”

“钟复明”冷笑:“尝出味儿了吗?”

冬九点点头:“好吃。”

“钟复明”无奈地吐出一口气,要不是知道这家伙是未来的温家二少爷,有足够高的利用价值,他绝对会掐死他。

“那个,好心的先生,有水吗?”

冬九不好意思地抓住衣服下摆:“瓜子吃多了,口渴。”

破小孩把他当自动售卖机了,还是免费的。

“钟复明”将通缉令折在一起,冷着脸问:“要喝水,先回答问题,刚刚我讲的时候你有没有仔细听?”

冬九乖巧点头。

“那我问你,我是谁?”

冬九眨眨眼:“S级通缉犯,食人鱼?”

“钟复明”舒坦了,转身拿了杯水过来:“喝吧。”

当天夜里,“钟复明”还是没放冬九走,硬是把小孩留在飞船上套话。

上至祖宗十八代,下至邻居家的阿黄有没有绝育全都问了个遍。

小孩子精力不足,打了个哈欠,眼皮耷拉了下去。

“钟复明”还在侃侃而谈,“你记住了,以后遇到金发绿眼大背头男人,一定要远离,他不是什么好东西。”

说完,没听到冬九附和,“钟复明”疑惑地垂眸。

那孩子靠着沙发睡着了,手里还抓着一把瓜子。

“钟复明”久久地凝视着他,脑海中浮现出了和温九黎第一次见面时的画面。

众星捧月,万人簇拥。

谁能想到,两个看似一辈子不会有交集的人,居然成了后来学弟们口中津津乐道的“对头”。

谁能想到,那般光鲜亮丽,万众瞩目的少年人,最终的结局居然是死在荒星,尸骨无存。

“钟复明”似乎可以理解,为什么图尔斯会为了给温九黎报仇,不惜和他撕破脸。

“钟复明”看得出来,他喜欢温九黎。

图尔斯·加里,第一军团的团长,到头来也是个胆小鬼,连表白都不敢。

报仇的理由居然是“表弟”。

多可笑,温与承才是图尔斯的真表弟,怎么不见图尔斯为他讨回公道?

第二天一早,冬九得知了一个噩耗。

食人鱼不打算放他走。

“来都来了,”钟复明笑着说:“你以为碰瓷S级通缉犯有好果子吃吗?”

冬九委屈地低下头,肚子“咕噜”响了起来:“我饿了,哪里有坏果子吃?”

“钟复明”:“……”

就这样,冬九留在了飞船里,重操旧业,每天碰瓷其他星盗成员,然后被无奈的星盗提着领子扔给船长。

“钟复明”不得不立下新规,碰瓷者没饭吃。

冬九这才老实了。

偶尔,“钟复明”会教他用枪,认识一些字,嘲笑联邦议员,点评最新出道的星盗。

但大多数时候,他只看着冬九的脸,说:“你越长越像……了。”

因此,冬九一度怀疑“钟复明”有个白月光。

出于好奇,冬九隐晦地问了这件事,“钟复明”先是震惊,然后表情复杂的说:“你想多了,他不是我的白月光。”

不承认,啧,那不就更对味了吗?

“他还活着吗?”冬九问。

钟复明沉默了一会儿,纠结地说:“理论上是死了,但实际上没死。”

哦——

植物人啊。

真可怜。

冬九暗自想,堂堂S级通缉犯也会为情所困,真是一对苦命鸳鸯。

“钟复明”当上了冬九的临时监护人,虽然他做的不合格,但冬九命硬,很好养活。

春去秋来,不知不觉,一年过去了。

“钟复明”知道,战争即将爆发,冬九会被图尔斯带走,两个月后,温家将会拥有一位二少爷。

他不打算掺合,连张纸条都没留下,直接跑路了。

一直到“钟复明”离开阿努斯星,冬九都没有看过他的脸。

食人鱼永远不会脱下他的神奇斗篷。

而现在!

温九黎看着眼前图尔斯的尸体,全身的细胞都在尖叫着“危险”。

他转过身,拉着钟复明的手喊道:“带我去地下城,我要见你说的那个情报贩子!”

钟复明全程懵逼,什么图尔斯的尸体,他怎么一句话都听不懂?

相比起“钟复明”,现在还没成长起来的龙不傲天只能茫然地“哦”了一声。

两个小时后,第一军团全副武装、成群结队冲进了地下城。

所有人四散逃窜,跑不了的直接当场蹲下,双手抱头,大喊一声:“我认罪!”

没想到,第一军团直接无视了他们,向着地下城深入进发。

温九黎站在最后,黑西装早就被雨淋湿了,借了图尔斯副官的军装外套披着。

与出众家世相提并论的是秾丽的皮相,少年发尾湿漉漉地黏在脖颈处,不笑时疏离,一笑便显得凉薄。

这张脸上无论出现什么表情,都与“不近人情”紧密挂钩。

钟复明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不得不承认,大少爷确实有张得天独厚的脸,怪不得能让人前赴后继地去死。

那个和他长着一模一样的脸,趁夜潜进温家的冒险者,不会也是看中了温九黎的脸吧?

钟复明想了想,又觉得不可能。

他了解自己,如果真如猜测的那样,那家伙是他的克隆人,或者别的什么,那他绝对不会迷上温九黎。

“大少爷,”钟复明伸手勾住他的肩,吊儿郎当地说:“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温九黎垂下的眸子比起桃花眼略微狭长些,他“嗯”了一声,音调上扬,等着钟复明继续说。

“我猜,你习惯了被人爱慕,一定很少体验被人讨厌的滋味。”

钟复明用指尖勾了一下他的发丝,笑嘻嘻地说:“我讨厌你。”

钟复明讨厌温九黎。

从他们认识到现在,温九黎从未正眼看过他,钟复明心里有数,他只是大少爷生活的调剂品。

凭温家的势力,弄死他轻轻松松。

钟复明是从最低等的星球一步步爬进中央星的,他挨过打,也遭过羞辱,当过杀手,也卖过苦力。

无论是对他“另眼相看”的理事长,还是将他视为臭虫的图尔斯,钟复明都不陌生。

同样态度的人,他见得多了。

他麻木了。

但温九黎不同。

钟复明能感觉到,温九黎在乎他,又不在乎他,关注他,也时常忽视他。

当钟复明听闻了连嵘的死讯之后——

当钟复明发现,蓝宣阳狼狈的恳求得不到任何回应——

当钟复明找到了图尔斯的尸体,而温九黎冷静的不像话时——

他忽然发现,他和蓝宣阳产生了同样的困惑。

连嵘是什么,蓝宣阳是什么,图尔斯是什么?

温九黎的眼里,究竟能不能看到他们?

澎湃的情绪涌进胸腔,钟复明止不住地想问——

在你眼里,我是什么?

下章食人鱼先生准备掉马,哼哼,感情戏启动!

谁懂我铺了十四章就是为了写四十三岁龙傲天横刀夺爱,大喊“明明是我先来的”的救赎感(好吧开玩笑的没有这句)

原著25岁龙傲天回到过去重新走了18年所以是25 18=43

星际时代四十三不老哦,平均年龄120[比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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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讨厌就是喜欢,恨就是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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