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猎结束那天,所有人都汇聚在一起,由秦王身边的内侍出面,宣告个人统计完的猎物数。
等宣报到黎筝的猎物数稳站第一,超了第二名的存在两倍不止,赵高更是被她遥遥甩在身后之时,人群中猛然爆发出一阵喧哗。
“邹百扈邹黎,这,这好像是发明神童纸的那位神童公子的名字啊!”
“榜首竟是那位年幼的神童公子?”
“可2457这个分数也实在太高了!怎么可能在短短七日内创造出这种不可能达到的记录?”
就连站于众人上首的扶苏也极为吃惊的扭过头来看了黎筝一眼。
黎筝薄唇微牵,少年人的张扬与锋芒毕露在这一笑里表露的淋漓尽致,那张漂亮昳丽的脸蛋撞入眼帘,其余的东西便相继失去了颜色。
一触即离。
扶苏不敢多看。
眼里映着那么个人,他总觉得心慌,连前头为什么要去看她都忘了个一干二净。
扶苏是忘了,可他一转头,先前还打了鸡血,准备孔雀开屏的黎筝却立时焉了。
小孩见扶苏视线扫过来,还想竭力表现自我,给对方留个好印象。
脸上的笑容更是昨夜对着镜子演练了无数遍才确认了最好的角度。
可扶苏却像根不开窍的木头,对她的笑颜如花没有半点反应。
悄悄磨了磨牙,心绪被阴鸷的声线打断。
对于黎筝一鸣惊人,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战绩,赵高难以置信。
他脱出人群,来到嬴政面前,一拱手道:“大王,如此战绩必是邹舍人作弊!她寻找了帮手替她打猎。妄图以虚假的功劳欺骗大王,让人觉得她勇武能干!”
赵高说着说着就添油加醋,将他小人之心生出的揣测,说成板上钉钉的实话。
他故意演出些难过来:“也是高不好,秋猎前,高与邹舍下了赌约,要比比我们二人谁的猎物数更高,当时不过玩笑而已,但没想到邹舍人为了胜出,竟行差踏错,做了舞弊之事。”
“还望大王看在邹舍人发明神童纸,对秦国有功的份儿上,对她从轻发落。”
赵高果真是个能颠倒黑白的,一番话下来,将黎筝这么个榜首变成了从轻发落的罪人。
黎筝在赵高身后冷笑连连。
好一个揽错求情,好一个不过玩笑而已,这分明是要将她置于不义!
嬴政坐在众人上首,眯着狭长的双眸,将闹剧尽收眼帘。
对赵高的话,他不可否置,反而当做考验,将问题抛给黎筝。
“对此,邹爱卿可有什么想说的?”
面对众人怀疑的视线,黎筝坦然自若的上前一步,微微拱手:“臣早预料到会有人怀疑臣的分数,所以——”
一挥手,现场让人拿来五只活蹦乱跳的猎物,黎筝拿出复合弓,搭弓上箭,在瞬息间解决了所有。
营地中一片安静,随后,爆发出巨大的叫好声,所有人都看着黎筝,目光炙热。
这是颗冉冉升起的将星啊!
“当真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下官,甘拜下风!”
“等等,是在下看错了吗?刚刚那几只动物不还是活的吗?怎么只一眨眼的功夫,就全没了声息?”
“好俊的箭术,应当能排上当世前三了吧?小公子未来前途,不可限量啊!”
面对众人的称赞,黎筝只是淡然的笑笑。
这是她看家的本领,过去执行任务,也经常要靠这手功夫挣命,自然是必须强横无匹,否则,便要被吞吃入腹,嚼得连骨头都不剩。
当然,如今她身子还年幼,这手本领也发挥不出巅峰时的能耐。
能在这次的秋猎中得到如此战绩,主要还是靠着复合弓的特性与优势在给她托底。
对箭术不太精通的外行人只道是黎筝天神下凡,武曲星降世,三两下便取了猎物首级。
而懂点行的就知道黎筝手中前所未见的弓箭和扣弦的指环派了极大的用场!
那造型奇特,尺寸渺小,便于携带的弯弓。
那占据了上下两头,在搭弓时发出巨大旋转声的轮轴。
好几个武将从小孩拿出复合弓时眼神就一直黏在上面。
现在由小孩亲身验证了这弓箭的精准之后,更是激动的冲上来开口要向小孩询问。
黎筝被一堆儿大老爷们围在中间,炙手可热的被他们争来抢去。
“小神童,你这弓箭能不能借给老夫观赏一下?”
“神童小子,这是你新研究出来的狩猎武器?拿到战场上灵不灵光?”
“别挤了,别挤了!把小孩子挤坏了可如何是好?小邹大人,劫的堂兄前两日承蒙您搭救,取回一条性命!还未当面谢过,劫便在此——”
话没说完,十几只眼睛便齐刷刷的盯到他身上。
所有武将见他们之中竟然有一个歪楼的,立时排他的将其挤出人群,没收他的发言权限。
本来还有人浑水摸鱼插科打诨,让黎筝有口喘气的功夫,如今这口空隙都没了,她立时受不了的急中生智:“这弓箭于军事上的作用不可限量,还请各位大人让开,让下官将图纸献给大王。”
嬴政本也迫不及待的要起身上前看看这造型别致的神弓,闻言又坐回了位子上。
黎筝总算得以走出众人的包围,从怀中抽出图纸交给君王。
又是轮轴。
想到森林中的救命之恩,嬴政有心要给黎筝一些嘉奖,但一时之间也不知道给些什么,待之后有好时机,再好好询问小孩。
她小声介绍了复合弓的优势。
联想到战场上的运用,嬴政龙颜大悦,连说了几个彩。
他立时宣布黎筝取得这场秋猎的胜利,又命人牵来两匹神俊的小马驹将其赐给黎筝。
一匹是大赛本身的最终奖励,另一匹则是专门为她与赵高之间的赌局准备的。
“朕看爱卿马术了得,未来兴许可为寡人开疆扩土,这两匹好马便赠于爱卿了。”
黎筝捏着缰绳,嘴角止不住的发抽。
这个,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
她想当的是文官,是谋臣啊!
怎么路子越走,反而离武官越近了?
冯去疾的弟弟冯劫更是将蒲扇般的大掌拍在小孩的肩上,巨大的力道直让小孩感到内伤:“不愧是写出江山代有才人出的神童,未来,可就要等小邹大人来给我接班了!”
黎筝刚想拒绝,系统就直白而简洁的跳出提示。
【成为秦始皇的心腹 完成度40%】
小孩双眼不敢置信的瞪大,又无可奈何的扶额。
虽然与她的预期背道而驰,但似乎,也不那么差。
只好等之后,再想办法将众人对她的印象扭转过来了。
*
秋猎,在众人的拥戴与夸得小孩面红耳赤的一顶顶高帽子中结束。
黎筝带上嬴政赏赐的三匹马驹回家。
屁、股下面骑一匹,手上牵着缰绳溜两匹。
从远处看上去,很像穿越前玩的Minecraft里的流浪商人。
不过人家的神兽草、泥、马会吐痰,自家的这三匹则性情温顺,连尥蹶子都不会。
哼着“从前有头小毛驴从来也不骑”的歌曲,黎筝心中翻起些波澜。
她现在看起来是嬴政跟前的红人,赏赐接连不断的落到身上,但只有她自己知道,那光鲜外表下,一戳即破的真实。
黎筝现在位于咸阳的住所十分简陋,甚至还比不上营地中皇家统一准备的标配帐篷。
就连上一次发明出了白纸,大受欢迎,想要购买纸张的人踏破了她们家门槛的事,都是字面意思。
那久经失修的老门槛哪里经得住络绎不绝的来客。
只一天,便当场报废。
虽然手下能干的下属们动作极快的将门槛打了补丁修复好。
但黎筝还是觉得颇为掉面子。
除此之外,这房子还没有光照,十分的潮湿阴冷,想要晒件衣服都晒不干。
地段位置也不好,周边没有任何商铺和街市,无论采买商品,还是出门购物都十分不便。
最重要的是,离秦始皇所居住的宫殿太远!
偶尔想要去觐见一次君颜,一整天的时间就全都花在路上了。
见面五分钟,来回三时辰。
而且,因为赶赴咸阳当官的过程有些仓促,黎筝完全买不到合意的大房子。
连带着一大伙的商队队员都只能十分拘谨的五六个人挤在一间屋子里,过着堪称古代版鸟笼的生活。
如果黎筝是个黑心老板,就适时推出迷你胶囊房了。
可惜黎筝不是。
所以只能尽快找到合适的房源,将商队队员的住宿问题赶快解决。
否则她再也撑不起这个业内最优待员工老板的称号了!
然而回家路上,一连逛了七八栋宅院,黎筝都以摇头退败告终。
不是处于勾栏旁边,不易于她身心健康,就是后头带个有丧葬场,可以直接住到晚年,头七下葬一条龙。
黎筝连连摇头。
不行啊,是真的不行啊!
看了这几处糟糕的离谱的房子,黎筝再回头看那个老破小,感觉又有点狗窝的温馨感了。
唉,还是先让队员们再将就一段时日吧!
实在不行,发点补贴啥的。
内心沉痛而愧疚的回到狗窝,黎筝被属下们用礼花喷了满头。
“大公子,您终于回来了!”
“大公子,秦王大王的内侍早已在厅堂等您了!”
君王内侍前来拜访,只要不是赵高,便是绝对的好事!
黎筝拍落满头礼花,前往厅堂,面见内侍。
对方一见她,便笑容晏晏的恭喜黎筝。
嬴政觉得小孩的指南针、白纸、复合弓对秦国贡献太大,外加在森林中还救了他一次。
便赏给黎筝一座靠近皇宫,占地面积广大,前后皆是受他重用臣子的府邸。
小孩双眼一亮,立时下拜接旨。
什么叫瞌睡递枕头啊!
不愧是始皇大大,对下属的需求就是拿捏有度。
黎筝接了旨,送走了内侍,马不停蹄的前往那座府邸,看看新家如何。
甫一入眼,小孩就对新家极为满意。
这是一栋恢弘大气,野趣横生的秦国风园林。
假山流水,曲桥花窗,亭台楼阁,藤蔓回廊。
精致的让人一看就知建造时花费了不少经费!
黎筝喜气洋洋的让商队队员们将整座府邸打扫一通,当夜便搬进了新居。
而与这桩喜事同时发生的,还有嬴政派人攻打韩国,逼韩王交出韩非一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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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扬名倒计时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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