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4
在方许的身份确认之后,调查便直接指向肖润芝和汪鑫的死。
消息传到F国,那边警方也展开对林纯养父母的询问。
养父母起先还咬死不承认,后来听警方说,“假林纯”将会面临国内的法律追究,甚至坐牢,可能不会再支付后续的身份购买费用。这时候选择包庇他,是没有好处的。林纯养父母这才承认。他们还拿出一份购买合同,称五年续一次约。
傅明裕接到传真之后,对五年这个数字产生好奇。
为什么是五年,不是三年,不是十年?
十年周期太长,容易生出变故,三年则时间太短,F国的办事效率跟不上,何况方家的资产、债务需要跨国处理,方许未必能完成全部继承——林纯是针对方晓晓的遗产进行继承,可方晓晓还没有完成对方许遗产的全部继承,因此林纯在操作上需要多做一步。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方许以“林纯”身份继承方晓晓的遗产,一旦“林纯”死亡,那么养父母就是合法继承人。所以在这个过程里,方许还要考虑后续的操作。如何将林纯的养父母踢出局。
这里面每一个环节,换一个普通人仅仅是听就觉得很烦,懒得处理,可方许不但一步步推进,还将有利和不利自己的每一面都想到了。
他有脑子,也有执行力,唯一的缺憾就是健康的身体。
案子查到这一步,接下来就需要调取方许以“林纯”身份在F国留下的财务记录,特别是两种身份“交接”的那段时间。
现在已知的时间点是:“假林纯”回国补录指纹时,方许已经完成整容。
而整容是需要恢复期的。
专案小组咨询了专家意见,大手术最短也要三个月,长则六个月,看自身身体素质。
方许无疑属于后者,那么也就是说在补录指纹前六个月,方许就已经计划取代林纯。
那么林纯是这期间遇害,还是在方许摇身一变之后遇害呢?
专案小组拿到F国传来的资料之后,开始从中寻找蛛丝马迹。结果发现,在“假林纯”和方晓晓回国前将近八个月的时间里,她们一直住在F国郊区的一栋房子里。
这栋房子属于一个农场,租了三年,而租赁合同是方许在F国的代理人交给方晓晓的。
至于这个代理人为什么突然出现,突然拿出一份合同,起因是有人以农场主的身份发了邮件给代理人,询问房子为什么一直空置?农场主还说担心租客会中途毁约,他收不到后面的租金。于是代理人便找到方晓晓。
当时陪在方晓晓身边的还是林纯本人,方晓晓还沉浸在方许“失踪”的痛苦中,精神上病情反复,身体上因年少时就做过两次大手术,底子一直不好。
就在这时,方晓晓收到了来自方许的“遗物”。她认为这是哥哥留给她的礼物,因她曾经说过,想一个能接触到大自然和动物,少接触人的地方居住。
就是因为这份来得巧妙的租赁合同,方晓晓和林纯搬到农场。
据农场主说,那两个女孩刚来的时候和别人不太一样,其中一个女孩看着很不开心,脸色很差,像是有情绪困扰,而另一个女孩看着就开朗些,沟通和做事都很积极,遇到问题就会第一时间解决。
每次面对农场主一家,都是林纯出面。
警方问农场主,除此之外有没有发生怪事?
农场主起先说没有,直到农场主的女儿说,原本他们家隔壁住的是一家三口,后来老两口去世了,他们的儿子就将房子卖掉,搬进来的是一个“怪人”。
之所以说是“怪人”,是因为农场主女儿的朋友到大城市的亲戚家住,跟着去看过一出音乐剧名叫《歌剧魅影》。朋友大为震撼,回来后便绘声绘色地讲给农场主女儿听,说那里面的男主角经常在半夜才出来,身着披风,脸戴面具,还会教女主角唱歌。
农场主女儿形容,隔壁的“怪人”和林纯、方晓晓来农场居住的日期很接近,不过一开始“怪人”足不出户,只有负责照顾他的护士进进出出。
不过“怪人”和《歌剧魅影》不同,她是个女人,总是穿着厚厚的衣服,用毛毯裹着自己,脸上也裹得严严实实,头发包着围巾,让人不知道她是长发还是短发。
警察问,既然裹得这么严实,为什么知道是个女人?
农场主一家说,因为她穿裙子,以及护工对她的称呼。
后来过了大概两个月,“怪人”开始出门活动,但并不经常走路,有时候是坐轮椅。
那时候方晓晓对周围的环境已经熟悉,时常出门喂小动物。
农场主原本担心“怪人”会吓到方晓晓,没想到方晓晓对她却并不排斥,也不知道怎么就认识了,农场主第一次见到两人在一起,她们就坐在草地上,一同看着远处的黑脸小羊。
警察再往下追问,农场主的女儿回忆说,后来半年都很平静,直到某一天“怪人”突然搬走了。
不到一天,林纯和方晓晓就说要搬走。
不过……
农场主的女儿说,她总觉得那天的林纯很奇怪,不仅是口音、语气,连表情也不对劲儿。至于“怪人”是什么时候搬走的,没有人知道,他们一家早上起来,就听林纯说,从窗口看到隔壁半夜在搬家。
可如果是搬家,农场主一家应当也会听到动静。
不过当时并没有人在意这件事。
……
专案小组拿到翻译之后的笔录,第一时间开会讨论。
“‘怪人’就是方许,他当时在恢复期,只能将脸包主。身上穿得厚,一来是因为虚弱,容易冷,二来则是不希望通过身形露出破绽,毕竟方晓晓和林纯对他都很熟悉。而穿得多,动作就会缓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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