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安德留斯,我要去办事,有情况就给我打信号。”她对安妮小声说道。
取信这种事当然可以让别人去办,不过,她还要去向派吉沃格什城的城主打听一个朋友的去向。那个朋友比较特别,她亲自去打听比较好。
“放心好了,”安德留斯不知道什么时候向她伸出了手,“我没有背刺盟友的习惯。既然要合作,我便会拿出十足的诚意。我向你保证,我很乖。”
差点忘了他的听力也不差,都被他听到了。
芙洛丝很不爽。
背刺盟友,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他怎么不提后面强吻自己、吞噬雪山的事呢?
还好她很分得清大局,没有花时间在这儿和安德留斯吵嘴,只对安妮说:“对了,顺便带他去换套衣服。他这个样子,我看一眼都想吐。”
“确定不要我们当中的一个跟着你吗?亲爱的?”
芙洛丝已经走远了。她的背影比一切的风景都漂亮,安德留斯饶有兴致地欣赏着。
安妮看安德留斯很不顺眼,但既然芙洛丝选择接纳他,她也不能多说什么。气鼓鼓地瞪了安德留斯一眼:“那就去给你买套新衣服吧,我们最好快去快回,别让殿下等我们。”
“不是吧?”安德留斯抱臂看着她,目光中满是震惊,“她让你去买衣服你就去买衣服?你难道看不出来,她都烧得开始说糊涂话了吗?
“你们这些人,就不能为她好好想一想吗?她是人,又不是铁打的!她先和自己的未婚夫勾心斗角了一天一夜,又和忽然冒出来的怪人决斗,然后又经历了大雪崩、大地震,最后还一命呜呼,差点归西,醒来后还连着赶了这么多天的路,一口气都没喘,她能不发烧吗?
“你就不能发发一点善心,去给她买点退烧药吗?别老是想着依靠她好不好,她是人,也需要休息的!”
安德留斯太过理直气壮,安妮都被这语气震惊到了。
“殿下,发烧了吗?”
她忽然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只会给芙洛丝拖后腿,身为芙洛丝的侍女,居然连芙洛丝发着高烧都看不出来……
“是啊!你身为她的侍女,居然连那么明显的事都看不出来,你太失职了。”安德留斯会心一击。
安妮陷入了深深的绝望和自暴自弃之中!
……完全忘记了芙洛丝本人都对此事毫不在意。
看着抓着头发,失魂落魄地走在前面的安妮,安德留斯朝手掌上轻轻地吹了口气。
气息触掌后又四溢而去,飘飘摇摇,摇摇飘飘,忽而挣扎出一只只透明的小翅膀。扑棱两声,一只只活泼可爱的小白鸽飞了出来。
芙洛丝走在派吉沃格什城的街道上。
她刚刚拜访了城主,“是的,我有很棘手的事想请他帮忙,我需要他,约伯·戈德温,如果你能联系到他,请让他以尽快的速度抵达王都。”
一只小白鸽停在了她的肩膀上,歪着脑袋,用小黑豆一样的眼睛瞧她。
“哦?你不怕我?”芙洛丝用手指逗了逗它。
那只小白鸽一点都不怕她,甚至还主动地蹭了蹭她。
“可爱的小家伙。”
然而,等她拆开信封,看清信件上的内容时,她的笑容消失了。
事态比安德留斯告诉她的、她自己所能想象的都要严重。
“约伯·戈德温?”安德留斯看着那只停在自己手指上的白鸽。
“喂,”他问安妮,“你主人的朋友里,有个叫约伯的吗?”
安妮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她是孩子性格,有问必答,便摇了摇头,“从来没听过。”
他们还在街上走着,一匹白马忽然冲了出来,蹄声如雷,道上行人躲避不及,连连抱怨。
骑着白马的,正是芙洛丝。
“我们得抓紧时间回去了。”
她深深地看了一眼安德留斯,“你说得没错。”
她得到密信,王都那个家伙疯了。他绑架了老国王,清除了一切忠于国王的党派,光是这一举动,就牵连了三千人的性命。
而他登基为王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王都附近建造一圈五十米高的纯金围墙,将整座城市划做他的宫殿。
他挨家挨户地搜查金子,凡是不能交出等重于自身体重的金子的平民,都遭到了屠杀。
而对于那些高管贵族,每爵加一等,所要求的金子重量便翻上十倍。
曾经车水马龙、繁华无俩的都城变为了恐怖乐园,处处都笼罩在恐怖的氛围下。
芙洛丝每看完一行,心里就咯噔一下。
作为国王来讲,老头资质平庸,还很容易感情用事,真不知道他现在是死是活。而关于他,信上再没有其他信息……
安德留斯也简单看了一下那密信。
王都从昨天开始就禁止外人进入了,这些信息,还都是听从王都逃难出来的人口述的。
“亲爱的,看来,为了你的父亲,你是非回去面对这个纵火犯不可了。但是,你怎么靠近王都呢?我还没有消化完山的力量,又虚弱,控制冰雪又不稳定。而且那家伙的火焰不一定是凡火,他能将火焰操纵到何种程度,又有什么隐藏的能力,我们一无所知。”
是的。芙洛丝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如果约伯不能前来赴约,她连接近王都这么简单的事都做不到。
“办法路上再想,”芙洛丝烦躁地皱了下眉头,“现在,我们得先赶过去。”
“如果你连这都解决不了的话,”谁知安德留斯举起手,后退两步,“这件事,我退出。”
芙洛丝愕然了。
“是的,亲爱的,我现在是你的盟友,但盟友没有陪你送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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