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 21 章

“噗,阿大叔,可不是我们搭狗子哥的车,而是狗子哥搭了我大哥大嫂的方便,才有机会回来呢。”孟三笑嘻嘻地看向孟阿大,他也有机会刺刺这不积口德的阿大叔了。

孟大狗尴尬,怕孟三说出更多来让他在村口一大堆长辈前难堪,他赶紧一甩缰绳,留了句:“爹,您先回屋等等,我马上回。”

马车一路行至孟阿大家院落外,孟大狗媳妇牵着儿子,手里抱着个女娃娃,期待地向前跨出一步,正喊了一句:“狗子哥。”就眼睁睁看着孟大狗子驾着车,直接驶过他们娘三,停在了孟石家的篱笆小院外。

孟三却不嫌事大,朝着狗子媳妇喊:“嫂子,你要是不嫌累,就走几步,到我家来和大狗子哥团圆吧。”

少年人打趣声把狗子媳妇羞得躲回了屋里头去了。

“哈哈哈……”孟三心里舒畅,可终于出了积怨已深的恶气了。

孟家村穷,少有马车出入,这正好又是晚食时间,所以当孟大狗子驾着马车回来,吸引了不少人过来看热闹。

孟石和孟二扛着锄头回来,就见自家院子被包圆了,还以为刘氏出了什么事情,赶紧跑了过来。

这一进了人群,两人都呆住了。

孟大狗子正从一辆马车的卸下大匹棉布,帮忙放在堂屋中央,孟鹤云、林多福、孟三背着满满当当的背篓,往厨房放东西。

孟石和孟二抖着手,数了数:“一、二、三、四!”竟然有整整四匹,够全家人做上一年四季的衣物还有剩余。

两人不敢置信地跑到孟大狗子面前:“大狗子,这咋回事啊?”

孟大狗子全程面无表情,听到孟石问话,只简单回答:“我东家给的,石叔,这儿没事了,我先走了,后日早晨再来接铁子哥和他媳妇儿。”

啥?还要接?

孟石没听明白,他糊里糊涂点点头,就见孟大狗子黑着脸,驾车驶进了自家院子,“砰”得一声关上了门。

孟阿大刚赶回来,就被儿子甩了门,气得吹胡子瞪眼,他还想去孟石家看看稀奇,但想想还是问自己儿子怎么回事来得更快,于是也气呼呼回了家。

“大狗子咋回事?”孟石问孟三。

“爹,咱别管他们,大狗子哥生气着呢!”孟三正要说林多福的潮玩得了赵东升赏识,却呗从厨房出来的林多福打断,她笑着对孟石说,“爹,相公学问好,现帮着教大狗子家的东家二公子读书呢!这不,这些都是东家送给相公的礼。”

林多福这番话是说给村人们听的。

若说是她做的潮玩赚了钱,只怕会引起有心人做手脚,不如推到孟鹤云头上。毕竟,大家对读书这件事情是有滤镜的。

果然,大家一听到是孟鹤云的关系,就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七伯摇蒲扇摇得欢快:“还是读书好啊!做人伙计只是做下人,读书人才是做人上人!石头家出了个有大出息的铁子,是要翻身了啊!”

“可不是么,一直说读书没用,那读书多难啊,读不好书的才没用,像铁子这种会读书,这不是赚了这么多布匹回来了吗!人大狗子算是出息的了吧,这还不是只配给人铁子当车夫,当苦力?读书,还是读书人好哇!”

大家议论纷纷,话题一边倒得说还是读书人有本事,扒拉扒拉,各种奉承,等大家终于说累了,各自回家,孟石笑得脸都僵了,这才拉上篱笆门,关起屋子,回了房,和刘氏说起悄悄话。

厨房里,孟三和孟鹤云在生炉子,煎药,而林多福趁两人不注意,从空间里取出陈晓梅快递过来的米,倒入了空空如也的米缸,再把面粉倒入陶罐,还惊喜发现了一罐菜籽油,她取出放在橱柜中,最后背篓中各色调料、香料一一摆在灶前。

这厨房终于有点像样了。

林多福神清气爽开始做饭,先升上火,再淘米放入大锅,热上酒楼打包回来的剩菜,随后取出瘦肉,舀了清水洗净,放在砧板上将瘦肉切成一小块一下块,随后用菜刀持续剁,直到剁成肉酱。

她从空间取出一点玉米油,抹在手腕和手掌上,按压肉酱,途中加水,分几次撒在肉酱上,直至肉酱黏手,然后放入盐、猪油、蒜末、料酒,随后又加入已经调好得淀粉水,分了四次掺入肉酱中,持续沿着一个方向搅拌上劲,最后一碗粉嫩肉酱就完成了。

她捶捶酸痛的手,刚巧被门外升好炉子的孟鹤云看见。他将蒲扇塞到孟三手里,“看着火,别煎干了。”说完就进了厨房。

“怎么了?”孟鹤云进来,舀了水,先把手洗干净。

“想做福鼎肉羹,给娘吃,她胃不好,需要吃好消化的,只是这里没有那些现代小工具,剁得我手酸。”林多福垂着双臂,向孟鹤云抱怨。

孟鹤云擦干手:“你去看火吧,后头我来做。”

“行啊,这肉羹还是你擅长的。”林多福看着他,笑着说,“不知道今天你没去上班,你的好哥们任磬发现不对劲了么?”

说完,她先走到一边,拿出汤碗,讲调料一一放入碗中,做完这些,她坐到灶后头去。

任磬是化学博士,现在正在一个化工大厂当研究员,但也是海市大学挂名教授。他和孟鹤云一个寝室的,一起北大毕业,又同时考了海市大学,孟鹤云做了中文系国学教授,而他则还是化工专业。

任磬是福建人,最擅长做的就是这道菜,在大学的时候,经常给寝室里的人做这道菜。

“可惜,他十一要结婚了,还邀请我们一起去参加他婚礼呢。”孟鹤云掀开热气腾腾的锅盖,熟练地用勺子刮落肉酱入沸水中。

“按照我们现在的赚钱速度,到十一也不是不可能,或许我们可以回去参加他的婚礼。”林多福透过白色烟雾,看着孟鹤云说。

肉酱入水就迅速成型,很快,粉色的肉羹就充盈在大锅中。

“好了。”孟鹤云向林多福喊了一声,随后将肉羹舀入大汤碗中,白色的汤碗,悬浮起一根根粉色Q弹的肉羹,因着没有寻到辣椒,所以只是清汤入碗,最后撒上葱花,淋上一点点香油,顿时清香四溢,让人口齿生津。

“要是有紫菜、虾皮,再加上小米辣,最后撒上香菜,那就更鲜美了。”林多福还有点可惜,“不过这里海鲜都十分难得,不知道我妈那里能不能找到没有黑科技的紫菜能快递过来。”

“嗯,慢慢来,先开饭吧。”孟鹤云叫孟三来端菜。

饭桌上摆上了七碗冒着尖儿白白的大米饭,一人一汤碗的福鼎肉羹,还有聚喜酒楼的卤驴肉、蒸大肉、酱大骨、一盘凉拌韭菜、一碟酸白菜,满满当当放了一桌子。

“哇,大嫂,今个儿怎么有这么多菜?!”孟三是个狗鼻子,拿着蒲扇就跑了进来,十分惊喜。

“赵老板请我们在聚喜酒楼吃的午食,没吃完就打包回来了。”林多福顺手分了他一双筷子,孟三接过。他突然醒神,跳脚道:“大嫂,你们又瞒着我偷偷吃好的?”

“你自己不去逛街了嘛,买的糖葫芦也没见分我一个啊?”林多福威胁他,故意做了十文钱的口型。孟三顿时偃旗息鼓,要是让爹娘知道他身上有钱,那最后的四文钱也会被掏走的。

“小弟,和你商量个事,我后日起,就要去镇上做工,以后午食就你来做吧。”林多福觉得家里头也就孟三有这个时间,而且原来灶上的活本来也是孟三在干的。

“不要,我要赶车!”孟三今天看到孟大狗子赶车,着迷了,“大嫂,你和赵老板说一说,让大狗子带我一带,等我学会了,就不用他了,我来帮你赶车。”

林多福其实也不愿让孟大狗子赶车,毕竟不是自家人,总归不放心,而向赵东升租车,让孟三赶车,也是个办法。

“这是你想的营生?”林多福知道孟三一直在苦恼如何赚钱娶媳妇的事情。

“嗯,大嫂,以后你也给我点生意做做,我有马车,可以走更多地方。”孟三笑嘻嘻地推销自己,“我也可以给你当掌柜、当伙计、当车夫,你像今日一样发我工钱也行。”

他今天尝到了跟着林多福混的甜头了,不但能见识到以前从没见识过的世界,还能吃香喝辣拿工钱,他心里头萌发了给林多福当一辈子长工的想法。

“我想想吧。”林多福缺信得过的人,对孟三的提议挺心动,但是却没有第一时间同意,她得和刘氏商量一下。

正想着,孟二从外头进来,他刚去河里洗了澡,随意套了套干净的麻衣麻裤,露在外头的精壮的胳膊大腿还带着未干的水汽。

“大嫂。”孟二喊了一声林多福后,就随意落座,静等大家坐齐开饭。

林多福答应了一声后,抬头正巧看到他黑瘦的脖颈处,因为一桌子菜强忍着口水而不停滚动的喉结,觉得好笑,就多看了一眼孟二。

孟鹤云端着煎好的药,从厨房出来,便看到林多福带笑的眼望着衣着格外清凉的孟二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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