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金石之交

春花一直觉得,师父肯定是刚把她拎上天来,就后悔了,又变着法子想把她扔回去。

刚飞升的时候,赵不平打着助她修炼的旗号,出了好多天马行空的难题。其中一个便是要她集齐七七四十九位仙家的衣袍角,做一件水田衣。那时她初来乍到,九重天上一个人都不认识,别说要衣服,便是敲门送元宝都没人搭理她。不是脑子有坑,谁想得出来这种操作。

她用凡间带上来的一本《囚心孽缘》贿赂了文命星君,请她帮忙在天庭邸报中登了一封言辞恳切,声泪俱下的帖子,广发到各仙府中,大意是她一介小仙登天不易,拜求诸位上仙赐予一件道袍,免得她被撵下凡间。

天庭邸报中,除了传递天帝诏令及天庭法司的行文,便是登载些仙家的闲事,譬如寿星的仙鹿刚修了毛,绘一幅图与诸仙共赏,又譬如昴日星官与奎木狼君发帖宣告两人割袍友尽,沧海桑田不相往来。许多明明自己知道就好的事,偏偏要放在邸报里广而告之,这大约是仙人们生活太空虚寂寞,需要关注的缘故。

这一篇求助帖,本是死马当活马医的法子,那一期邸报如同石沉大海,落水无声。此路不通,她只好另寻他途。

谁知又过了几日,邸报上的帖子竟然有了回音。东海大言仙山的小仙童送了一件外袍过来,说是北辰元君亲自穿过的。仙君大人又怕旧衣不洁,特地新做了一件袍子,穿在身上,于仙山叠瀑之上笔直站了半日,才脱下叠好了送过来。

更有甚者,北辰元君还捏了仙诀,将邸报上那一份帖子转发给了平日有来往的几位仙君,那几位碍着北辰元君的面子,只好也送了一件衣袍过来。

春花一面感激涕零,一面感慨,为了一个素未谋面的小仙都能做到如此地步,这位北辰大人耳根该有多么软啊。

于是便顺杆子往上爬,死气白咧地上门去道谢。至于顺便薅光了大言山所有的仙草,掏尽了大言山所有的鸟蛋,那都是后来的事了。

再后来,天界的许多仙友都学了春花这一招。天河的螃蟹泛滥,天蓬元帅发了个求帮吃,一群老神仙过来将过剩的螃蟹捕了个干净。太上老君座下青狮发了情,也发了个配种帖,立刻一大群养猫科神兽的神仙送了自家的雌兽过来。

天界邸报越来越厚,里头的八卦越来越多,终有一日,事情被捅到天衢圣君那里去了。天衢圣君震怒之下,除了严禁邸报发布私人帖子之外,还顺藤摸瓜将始作俑者给扒了出来,严惩不贷。

春花为了这事,在瑶池清淤泥,劳动改造了半个月。说出来都是泪。

做神仙七百年,春花在天界广结善缘,凡有神兽满月,喜得佳徒,乔迁洞府这一类的喜事,她总是第一个封上红包。可要论知心好友,只得北辰元君这一个。都说这人孤僻淡泊,其实是因为心肠太过慈悲,随便一个小神仙都能求到他面前来。他也知道自己的毛病,只能远远地避着人,做出一副高冷难以亲近的样子。

北辰元君扮成个青年文士模样,青衫玉冠,乌发半束,便如一个无瑕的白玉净瓶,说不出来哪里特别,但一眼便知是极贵极罕见的。

他手执纸扇,挑了雅间的门帘,翩然而入:

“是谁偷偷在此诋毁天界上仙?”

雅间里大放厥词的姑娘见是他来,眉目顿时如春山融雪:

“你怎的才来?可惜错过了昨日一场好戏!”

“是我的过失。”北辰元君连连拱手,“认罚认打,绝不还价。”

春花挑眉:“你说遇上了一桩麻烦事,解决了没有?”

北辰苦笑:“非但没有解决,我还带了来请托你。”

于是将东海水君的家事原原本本地复述一番,听得孟极与春花两个面面相觑。

“北辰大人,这爱管闲事的习惯还真是……呵呵呵……”孟极干笑。

“甘华公主修行千年,已近元君之境,而我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灵官,怎么也轮不到我来帮她。”春花收起了笑意。

北辰道:“春花何以妄自菲薄?虽然你修行法力上……尚有待努力,但心思活络,机谋多变,又能慧眼识人。若说有人能摆平此事,非你莫属。”

春花低头绕着袖口金线,不说话了。

北辰识相地倒了杯茶,递上去。

“你方才还在说天衢圣君古板冷血,若是放任甘华继续如此,早晚会被天衢拘到天牢,或绑上雷镜台,或贬下凡间。甘华这样执拗,恐怕是要上雷镜台的。”

春花不接那茶,也不抬头。

孟极犹豫了半天,要不要打破这令人尴尬的沉默,还是放弃了。它掉转猫身,扑扑簌簌地拆了一包绿豆糕,啃了两个半,还没有人出声。

实在忍不住,打了一个响亮的猫嗝。

春花抬头瞟它一眼,终于开口:

“毁人姻缘犹如断人财路,这狗屁倒灶的事我可不做。”

“我也知道此事为难。可甘华毕竟与我有同门之谊,唤我一声师兄……”

春花瞪他:“什么师兄?三年不作揖的姥姥,八竿子打不着的外甥,今日倒派上用场了。”

孟极喷了一口茶。

北辰无奈:“可是……我已经替你应下了。”

“……”

“北辰,咱们现在绝交,可还来得及么?”

戏台上的女戏子正在苦苦规劝男戏子不要去送死,恰唱到:“况相公职非谏官,事在得已。纵然要作忠臣,养其身以有待如何?”

男戏子摆圆了造型,一脸的舍生取义:“夫人,你是明白事理的!”

青衣镇紧邻灵水入海口,附近的渔夫、樵夫、农人、织户都将货物聚集到此处贩卖,形成了一条长达八里的商市街,其中很有几家有派头的铺子,比起府城的商铺也不逊色。

萧淳今日运气颇好,捞了几网都是满网,教同行的李二艳羡不已。

“你这新娶的美娇娘果然是福星,自从救了她,打回来的鱼都比以前大。”

萧淳低头笑笑:“别胡说,我们还未成亲呢。”

李二吭哧吭哧将鱼获摆到摊头:“没成亲,也快了吧?你小子,打鱼能打个漂亮媳妇上来!你娘都乐疯了,日日催着你办事,你倒是抓紧啊。”

清秀的脸庞浮上一丝赧然:“她身子还未养好,何况……”

“何况啥?”

“她娘家住得极远,前几日回去过一次,回来后就恹恹的不开心。大约是娘家人不同意她嫁得这样远吧。”萧淳垂下眸子,“若我不是这样的穷鬼……”

“嗨,别丧气。咱们这十里八乡,就属你最有出息,从小会念书,长得又俊,不知多少姑娘想嫁你呢。”

萧淳没有接话。李二不识字,没念过书,更从未出过青衣镇,自然觉得萧淳不错,但穷人之外有富人,青衣镇之外有府城,府城之外有天下。

萧淳想起甘华的眼睛。那是一双看见过世界的眼睛,金山银山,皇权富贵也无法打动。初次相遇,他就沉迷于她的沉静与温柔,却又无法自拔地陷入自惭形秽的恐慌。他是何其有幸,能够博得她的芳心,让她甘心下嫁,为他洗手作羹汤。

萧淳救下甘华时,她身上的穿戴都是他平生未见过的华美。后来为了家中买粮买药,她一件件都当掉了,却一点都不心疼。也许,她是显贵人家逃出来的小姐,又或是逃妾。萧淳知道她有秘密,但她不愿说,他便不问。她虽总是心事重重,对他却是极好的。

昨夜,萧母又催他尽快娶甘华过门,生怕这天上掉下来的漂亮媳妇哪天脑子清楚了,无声无息地就跑了。

这几日鱼获都好,卖了不少钱。等攒够了二两银子,做一件像样的嫁衣,就娶她过门。想到此处,萧淳心中暖烘烘的。

正神思恍惚,李二拍了他一下。

“萧淳,有客!”

李二的声音微微发颤,萧淳一抬头,也是一怔。

摊口站着一位锦衣华服的娘子,与泥水腥气纵横的鱼市格格不入。她面上覆着柔纱,能看出年纪甚轻,却已做出嫁妇人装扮,身形娇小纤弱,头上珠翠却重叠厚重,仿佛要将她整个人压垮。一个矮胖的丫鬟从旁搀扶着她,脸大而憨,粗眉躁眼的有些吓人。

丫鬟一开口,声音粗得像个壮汉,咳了一咳才柔软了些。

“我家娘子想吃鱼。”

萧淳觉得异常,又说不出哪里古怪。

“今日银鲳甚好,补气养血,带鱼也可,味甘少刺,适合女子进食。”

丫鬟待说什么,被那富贵娘子制止了,自开口道:

“带鱼很好,我惯是不会挑刺的。”

萧淳读过几本医书,听这声音很轻,柔若无骨,恐怕身体是极差的。

“听公子说话,是读书人?”

萧淳发窘:“读过几年书。”

“想不到青衣镇这样的小地方,还有公子这样文质彬彬的人。可曾考取功名?”

“原是想的,可惜家中贫穷……”

“唉,那真是可惜了。”

那娘子幽幽叹气。

这一主一仆买了一条带鱼,再未说什么,多付了两串铜钱。

萧淳盯着她们小心翼翼地穿过人潮,走到商市街边缘,上了一辆雕梁画壁的华丽马车。

“萧淳萧淳!”李二急唤他,“你看那是什么!”

萧淳猛然清醒,向李二所指处一看,泥地上竟有一个金元宝,闪亮灼眼。

况相公职非谏官,事在得已。纵然要作忠臣,养其身以有待如何?——出自明代传奇《鸣凤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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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金石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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