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乍起,江波滔滔,乌篷船逐浪而跃。
“到了,就要到了。”
船上,因为乌篷船不稳,磕了自己一个大脑包,吴富贵揉着脑壳,还不待朝掌舵的老船公生气,就听旁边小子一声惊喜的喊声。
“到了?”他急急掀开船帘,一瞅,老泪都要掉下来了。
不容易,他们这一趟活干得不容易啊。
差点就回不来了!
……
府城是大地方,寻常地方自然比不上,就是码头,它都比旁的地方修得气派。
只见大块大块的青石垒就,江浪一阵阵涌来,却打不到岸边。
江岸上绿柳成荫,不远处还有好几座的望江楼,彼此错落有致,连绵成一处风景。
朱阁飞檐,红砖绿瓦,高高的石阶一望望不到顶。
街上,时不时有人挑箩赶驴地走过,混合其中,还有青衣的书生,粉衣的娇客。
吟诗作对,叫卖吆喝……各色声音混杂成了府城这一处的热闹。
“还是咱地儿好,就连空气都是香的。”
踩着土地,吴富贵觉得整个人都踏实了,深深嗅了一口气。
“富贵哥,会不会是你饿了啊。”旁边,大个子的家丁史一诺说了句大实话。
他瞅了瞅周围,吞了口大唾沫。
码头边人来人往热闹,不止有出行送行的人,更有登高赏秋的文人骚客。往来的人多了,引来的小摊小贩也多。空气里遍是烧饼高汤的香气,激得人的肚肠咕噜噜响。
磨人得紧!
“我们也坐下吃一碗馄饨吧。”
“对对,来一碗馄饨暖暖肚肠,再来个烧饼,啧,那滋味……赛神仙喽!”
史一诺出言,其他几个小厮连忙附和。
“吃吃吃!你们还有心思在外头吃?”吴富贵忠心,“也不瞧瞧都什么时候了!”
“就剩这点路了,咱们快些脚程回府,早一些瞧到老爷小姐,早一些将差事和他们汇报,他们也早一点安心。”
最后,他环顾过几人,语重心长。
“人要惜福才能有福,主人家好吃好喝地养着我们,我们更是要思量着将差事办好。只想着自己的肚皮,怎么对得起每个月的月银?”
他恨铁不成钢,“你们扪心说说,对得起老爷的看重吗?”
“马屁精!”难得的,史一诺和史千金两个同仇敌忾了。
声音不大,怨气满满,吴富贵感受到身后这浓浓的怨气。
“反了天了!”见几人许久还不走,他回头狠狠一瞪四人,白眼儿一翻,再骂一声蠢货。
“烧饼馄饨有什么好吃的!”没法子,他只得将话儿说透了。“我们抬棺出来的时候,你们也瞧到了,府里在干嘛?”
四人还有些懵。
吴富贵踮脚,一个个地点过几人的脑袋,“傻,府里在张灯结彩!”
“这会儿回去,运道好一些,说不得还能赶上吃席!”
“对对,吃席!”其他几人恍然。
再瞧吴富贵,几人眼里都是亮晶晶的光,钦佩不已了。
不怪人能当管事,他们才做小厮,这瞧事情的周全程度,就是不一样!
他们想着吃寡汤寡水的馄饨、干巴的烧饼,人管事已经想着吃大席面了。
关键是,话还说得这样漂亮!
“管事的,您是这个!”史千金竖了大拇哥过去。
“谬赞谬赞。”吴富贵笑得自满,肚皮一挺,腰板一直,发号施令,“走,咱回府!”
吃席喽!
……
一行人回到夕水路的吴宅时,已经是黄昏时刻。
黄昏,阴阳交际之时,正是迎娶送亲的吉时。
昏时行礼,故曰婚。
果然,只见府里张灯结彩,宾客往来,人影幢幢,家丁和丫鬟穿着簇新的衣裳,脚步不停,忙活得厉害。
“好好好,可算赶上小姐大喜时候了,奴也得给小姐道一声喜。”
吴富贵热泪盈眶,稍稍整了整衣裳,提着下摆就要加入。
瞧着这阵仗,再忙上小一会儿便开席了,吴家富贵,老爷不是爱惜那一点铜钿的人,就是下人也有下人吃席的地儿。
史一诺的脚步停了停。
“走啊!”被大个子挡了一下,史千金一个没留神,鼻子碰了一把,撞得是眼泪哗哗,再瞧前头的史一诺,顿时没好气了。
史一诺结巴:“我、我有点不想进去。”
“不想?为什么不想?你不饿啊。”
前儿被绑在龙眼树上的事儿就不说了,王蝉睡了一天,他们就饿了渴了一天。到后来问明白不是拐子了,这才被胭脂镇的乡亲从树上放下来。
那时,天色都黑了。
小地方歇得早,铺子也早早歇业,任你兜里再有铜钿,也没处买好吃的。
他们挨到白天,才吃了点正经东西,行船时候诸多不便,更是只吃了些干粮。
“饿,还馋。”史一诺老实点头,“不过——”
再看吴府,他面上又有迟疑的神色。
说是不想进去,其实是有些不敢。
被诈尸的事儿吓着了,他的心肝都吓得变小,莫名,史一诺瞧着这处热闹,心里有些闹。
吴宅是白墙灰瓦的建筑,瞧过去不如朱墙绿瓦的气派,可自有一股内敛。
此时天光还未完全黯淡,灯火早早就点上了。
朱红色的大门,铺首衔环是鎏金的色泽,四处挂着彩绸。
烛光映着红灯笼,屋宅像一只庞然巨兽蹲地。
门是它的口,灯是它睁开的眼睛,此时,它龇牙咧嘴,通身的彩绸是妆点自身无害的彩衣。
史一诺磕磕绊绊,将自己的闹心说了出来。
史千金:……
“我瞧你这是落下毛病了。”
“真白长这么大个,”他翻大白眼儿,“前儿叫王家丫头吓了一遭,这会儿瞅着风吹衣裳就说鬼了?”
“得得得,瞧你这乌龟看青天的模样,这大席你没口福,就甭吃了,我帮你多吃几口,不谢。”
“啥是乌龟看青天?”瞧着越过自己,摆手扬长而去的史千金,史一诺尤纳闷不解 。
“唉。”后头另一个家丁走了上来,一搭肩膀,有些无奈了。
“就这模样了。”他脖子一伸一探,做出缩头缩脑的模样。
说罢,人也越过史一诺,和另一个家丁结伴,往热闹的吴宅走去。
史一诺:……
“好啊,这是骂我缩头乌龟了!”
想明白了这,大个子站在门口,呼哧呼哧地鼻孔出气,瞅着吴宅,狠狠一跺脚,他大步一迈,也跟了上去。
……
进了吴宅,吴富贵一行人被打发回下人院,没让他们帮忙做活。
倒不是府里的管事体恤他们出了趟远门,舟车劳顿,纯粹是瞧不上这几个人的模样。
上下打量,夹着嗓子挑剔。
“今儿是小姐大喜的日子,老爷高兴,特特赏了我们这些小的一身衣裳,你们也去夏姑姑那儿领一身,好好的洗一洗,该换的换,该丢的丢……瞧你们这身味儿,啧。”
只是一声啧,在加上无言的上下打量,吴富贵几人都憋得脸色微红。
宅子里时不时有客人来,几人不敢真丢了主家的脸,领了衣裳,提脚回了下人院。
等一翻洗簌收拾后,再来前院,已经是夜幕时分。
“吉时到——”
“迎新郎新娘——”
喜娘拉长了嗓子,喜气洋洋。
“好啊!新娘子新郎官来了。”人群的宾客捧场,叫了一声好,转头去迎新人。
院子外头燃起了鞭炮声,“噼里啪啦”的响,空气里弥漫着硝烟,为夜色添几分朦胧。
然而,转头一瞧,这一处的热闹戛然而止。
像八百只的大鹅被掐了脖子,各个嘎嘎不得了。
众人面面相觑。
人群中,史一诺的小腿儿有些打颤,凑近老伙伴,以气音喃喃。
“我、我就说有点不对劲儿,不能进来,你们瞧,新郎、新郎都成一只大公鸡了?”
该不会也被打死了吧。
回头,他们还得再抬一回棺,再往胭脂镇走一遭不成?
想到这,史一诺浑身都写满了抗拒。
胭脂镇那地儿,老婆子都刁钻!
吴富贵几人也惊。
这王家怎么回事?
闺女儿出事,紧着老爹也出事?
娶媳妇这样的大日子也不出场,只来了只大公鸡……这是闹哪出嘛!
才回来的抬棺下人不知道主家闹哪一出,早到的宾客也不知道。
大伙儿你瞧瞧我,我瞧瞧你。
有心想说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人群中有一老叟捻了捻山羊胡,“大公鸡做新郎官,我年轻时游历南方,倒是瞧过。”
鸡通吉,再者,雄鸡一唱天下白,作为逐阴导阳的雄鸡,更是有太阳之精的说法。
不拘是祭拜,还是拜堂替代,都是妥当的对象。
“多是新郎官出了些事儿,或是病重起不得身,瘸了残了……亦或是去了远门,不便千里奔波成亲,家里就做主,娶一房媳妇进来,用这公鸡暂代新郎。”
这新郎,也不是一般的鸡能替,斤两得合新郎官年纪的尾数,羽冠也艳丽,精神抖擞,最好尾羽的数量也合新郎官的年纪。
名为成亲,实为冲喜。
“可这——”
那人迟疑,还是道。
“公鸡拜堂,亏待的是新嫁娘!人生只得一回大喜之事,怎能这样潦草荒唐!吴老弟糊涂,凭婷姐儿的容貌、人才、家世……何必委屈自己、委屈吴家到这般地步。”
众人点头。
这一场婚宴,谁不知道,说的是吴家嫁女,实际上,吴家只得一个闺女,与其说嫁,不如说是招女婿上门。
既然是赘婿,就断没有委屈自家的道理。竟然还抱了大公鸡和新娘子成亲。
抬也得把新郎官抬出来!
“哎哟哟,让诸位老爷夫人见笑了。”
喜娘见过大风浪,帕子一甩,头上簪的大红花都跟着颤了颤,丝毫不怵这喜宴的冷场,拉着嗓门,一个人就能舞出一戏台子的热闹。
她解释。
“王家相公染了风寒,病体沉疴,实难起身。吴家老爷重情重诺,早许下的婚约自然不变,这才有今日的婚宴。”
“言重言重。”高堂上,一身簇新衣裳的吴老爷闻言,起身冲众人拱手,面上是爽朗的笑。
“大家也知道,我吴某人名九鼎,做人行事向来是一诺千金,一言九鼎,说出的话定要践行。”
他敛了敛笑,“伯元是我瞧中的贤婿,虽未与小女行礼,在我心中他也是我吴家的自家人,病在他身,实则痛在我这老丈人的心。只盼这一场婚宴,小女和他缔结良缘,也能助他逢凶大吉。”
“不过,到底是病重体弱,我也不忍折腾他,大家都知道,婚宴最是琐事繁多,是以,这才有今日这公鸡替新郎的荒唐事,还望诸位体谅。”
“吴老爷大义。”
“老哥哥重诺啊!”
“理解理解,老爷子人如其名,我等敬佩。”
“……”
人群中有赞叹声传来。
吴老爷捻须,唇边带笑意,冲喜娘使了个眼色。
喜娘回神,拉长嗓子,热络高喊。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
话还未说完,此处异变突起。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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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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