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

薛寄云硬撑着回到了住处,一进门就昏了过去。

“阿娘为什么不喜欢我”小寄云蹲在墙边,轻轻摸着小黑狗的脑袋,小黑狗眼睛水润,小心翼翼地蹭着小主人的手,像在安慰小主人:“没关系,我会永远陪着你”。

小狗是薛寄云因为太饿偷偷跑出去遇到的,小黑狗受到街上小孩子的欺负,小孩子们嬉闹叫嚷着朝小狗丢石块,小狗躲在墙角里瑟瑟发抖。

路过的薛寄云突然觉得自己和小狗很像,阿娘不喜欢自己,自己总是吃不到饭,下人们把到他身边当值当作晦气的事,像个小狗一样被人丟来丢去。

于是薛寄云就把小狗带了回去偷偷藏了起来,后来还是被阿娘发现了,尽管小寄云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小狗,阿娘还是让人把薛寄云拉开,当着小寄云的面把小狗给打死了。

薛寄云自己也被关在小屋里,小屋连盏灯都没有,小寄云大病了一场,高烧不退,模糊中薛寄云觉得小狗还陪在自己身边,小心翼翼地蹭着自己,等薛寄云走出关他的小屋,连小狗的尸体也找不到了。

后来薛寄云只是沉默地给小狗堆了一个坟墓,后来小土堆前长满了狗尾巴草,风一吹小草轻轻地摇,好像小黑狗还陪在自己身边。

薛寄云从梦中惊醒,好久没梦到这些事情了,薛寄云头痛欲裂,习惯性地想取一颗糖出来吃,才想起来自己把糖当成解药全扔给昨晚那个人,又有点后悔昨晚没有斩草除根。

“长风”一直守在外面冷面男子走了进来“去查查城东有哪几户人家家里种了一片竹林”长风应了一声又沉默地退了下去。

又想起那些事了,故事的结局就是,薛寄云再也没养过狗,也再也没有张口说过自己喜欢什么东西,因为他知道只要他对任何一样东西表现出在意,别人就会抢过来毁掉它。

见过薛寄云打斗的,都说他是不要命的打法,只有薛寄云自己知道伤口的疼痛会自己感到莫名兴奋,他对这种感觉上瘾,因为只有身上的疼痛才能提醒着自己还活着不块腐肉,在组织里只有比别人更疯才能活下去。

“郎君,薛娘子过来了。”长水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把阿姐请到中堂里等一会。”薛寄云抿抿唇,脱掉夜行衣,衣服上的血迹早已干涸,犹豫换了一件白色的锦袍。

薛寄云推开门,“站住”薛落棠从一旁窜了出来,眼疾手快地把门推开,身旁的长水怕出手会伤着薛娘子,毕竟是双身子的人。

“下去领罚”薛寄云冷冷地说通,“薛寄云给你说过多少遍了,受了伤要包扎,不要硬抗。”薛落棠恼怒的声音传来。

阿姐只有在生气时才会连名叫姓地叫自己,满屋的血腥味果然瞒不过阿姐,薛寄云摆出灿烂的笑。

“又惹阿姐生气了,阿姐可有想要的东西,我赔给阿姐。”

薛落棠一愣,薛寄云总是这样,他好像很乖但又好像谁的话也听不进去,好像和自己很亲昵但又好像是在礼貌地维持这份亲情,越是周全越是疏离。

“那就请我吃遍京城所有的酒楼”薛落棠心酸地开口,其实自己和薛寄云算不上是完全的姐弟,他恨了薛家所有人,但还好他唯独放过了自己,薛落棠嘲笑自己有些卑鄙的想法。

沈悠寻了一个由头在自己的小院里待了十几天没露面,还好阿爹阿娘最近忙着生意上的事早出晚归才没有被发现。

沈悠坐在桌边埋头苦读,脖子上的伤口已经好了很多,但偶尔还会疼,沈悠翻遍了几乎所有的书籍,有一本书上专门讲了有江湖女子将暗器藏于发饰中,夜遇贼人,拨动机关与贼人近身博斗来防身。

但沈悠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再遇到像那晚的情况,等自己拔出簪子恐怕尸体都凉透了。沈悠已经冥思苦想了好几天,也没想出什么其他精巧的机关,沈悠很是懊恼。

于是走到自己的专属书屋里去看书,书中自有黄金屋,也许能找到什么灵感呢。

书架上的书都是沈悠一本一本放上去的,书架上的这些都是游记,旁边的是关于机关改造的书籍,这本是剑南之行,是阿爹带回来的,这本是江南西道之行,是兄长带回来的,沈悠满足地看着书架上满满当当的书。

“江湖行走保…,这本是什么,怎么没一点印象。”书脊上的字模糊不清,于是沈悠把这本书抽了出来。

江湖行走保命指南,书页泛黄,但封皮上的字还算清楚,“这也不是我的书呀,是阿兄的书混在我这里了吧”沈悠小声嘀咕着,随意地翻开小册子,书上讲了很多江湖上的奇闻秩事,倒是有趣,反正现在也毫无头绪,沈悠顺势往墙边上一靠,认真地翻阅起来。

书的第一页上只有一句话“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人在江湖行走,书中人皆以化名代替。”字迹飘逸洒脱,颇有侠士之风。

沈悠突发奇想,在书中翻找有无擅长暗器的人,还真让沈悠给翻到了,书中有几页讲了一个擅长暗器江湖女子,还配有图,图画得很潦草,但仍能看得出书中的女子很美,沈悠注意到女子上下衣着素净,头上空无一物,唯独手腕上戴了一个镯子。

镯子上花纹清晰可见,如此简单潦草的配图,写书人却偏偏细细描画了镯子的样子。

沈悠眼睛一亮,拿着书回到桌前开始画起来,镯子是很平常的饰品,所以很少有人会把它和武器联系在一起,而且可以随时随地戴着,只要设计地够精妙,拨动镯子的动静远远小于拔掉头上的发饰,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设计机关,沈悠细细地观察图中的女子的手镯想看出什么玄机。

很可惜失败了,书上对女子的武器也廖廖几笔没能找到有用的信息,但镯子上的纹样很是漂亮,沈悠把纹样画到纸上,准备找个师傅复刻一个一样的。

“小姐,时娘子家的小鸟又来了。”雪见从外面进来,把书信放在沈悠桌上,“我刚刚见小姐你不在,就把鸟抱出去喂了点儿点心。”

雪见和时礼的小鸟早混熟了,“小心时礼批评你又乱给小鸟吃东西,这小家伙时礼正金贵着呢。”沈悠解决了一桩大事,和雪见玩笑道。

时礼来信上说道酒楼快修缮好了,考虑到时间和人力成本,两人买下来的地原本就有房屋,原来是做布庄生意的,气派的三层楼,只用重新装饰成酒楼风格就行了。

时礼还在信的最后画了一个小人跪地双手合十,这是两人的独有的默契,意思是剩下的事情拜托沈悠了,以前两人在一起上私塾时时,趁夫子不注意,两人总是偷偷传纸条。

沈悠拿出信纸,在信纸上画了一个点头小人,表示同意了时礼的请求,沈悠的小人画得很丑,画画是沈悠最不擅长的东西,沈悠也嫌弃自己画的“小丑人”,把信纸叠起来塞进信封,时礼能看懂就行,沈悠自我安慰道。

今日不早了,明日再让车夫把送信送去,沈悠便早早歇下了。

长风早就查出城东种有竹林的人家,薛寄云又让长风在这几户人家附近转悠打听,没有人家说夜中遭了贼人,加上每天忙着挖坑刺杀的薛寄云生活丰富,倒也是不急着去杀人灭口

今日刚好赶上了旬休,一清早,阮清秋就来搔扰薛寄云,长宁公主今日出宫游玩,阮清秋非要拉着薛寄云陪着自己去找长要拉着薛寄云陪着自己去找长宁公主,美名其曰“保护长宁公主的安危。”

阮清秋的母亲和淑妃曾是闺中密友,即便嫁了人也经常进宫去看望自己好友,从小阮清秋和李长宁两人就是一块儿长大的,阮清秋打小闹腾,李长宁性格文静,两人刚好互补,但长大后的阮清秋和李长宁一碰面就不对付,说两人不对付吧,两人又经常待在一起。

阮清秋自己也想不通,但只要长宁公主一出宫,阮清秋就像狗皮膏药一样贴上去。

“你去干吗,人家出宫玩不是来找不痛快的。”薛寄云一刀见血。

“再说了我去干吗,等你俩吵起来时把你按在地上以免吵完后悔买醉?”薛寄云一大早被吵醒嘴上一点也不留情,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把阮清秋气得跳脚。

薛寄云走进书房,换了一袭月白锦袍,“又去哪了你”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阮七从外面走进来,“我就知道你躲在这儿”,薛寄云不紧不慢地给自己绑上发带。

“我在外面等你那么久,长风非拦着我不让进,就你书房金贵,进一下就不行”阮清秋一回京城就摆出一幅翩翩公子的模样,有模有样地摇着扇子。

虽然嘴上不留情面,薛寄云还是陪着阮清秋出了门。

沈悠今早也起了个大早,趁着雪见忙着给自己梳头时沈悠掏出游记翻找到京城最有名的商铺,写这本书的人很有意思,据说他每走到一个地方就住个一年半载,等游记写完了就再换一个地方住,所以书中内容很多,甚至连最有名的酒肆,茶楼都写得清清楚楚。

沈悠找到一家写书人在书中极力吹捧的制作兵器的店铺,店铺在城西。

小姐非说脖子受了伤带不了沉重头饰,雪见叹口气,沈悠有很多漂亮的衣服首饰,却从来不主动穿裁,可不是浪费了吗。

但雪见还是细致地给小姐系上发带,管他呢,小姐开心才是更重要的。沈悠收拾齐全,又戴上帷帽才出了门。

到了城西,根据书上所给的地方,马夫七拐八拐总算找到了店铺,和想象的完全不同,店铺很小,只有一个赤膊大汉在沉默地敲打地手中的玄铁。

“小姐还要去吗”雪见犹豫着张口道,小姐毕竟是还是未出阁的女子,沈悠明白雪见的顾虑“你在车上等着,我自己下去就行。”沈悠倒是不扭捏,利索地下了马车,独自走进了店铺。

打铁声停了下来,“娘子可是要为郎君买刀?”汉子出口询问道,打铁的汉子瞧上去有些木讷。

沈悠掏出图纸,“这个能做吗?”大汉看了一眼就拒绝说我们这儿不接银饰的活儿,术业有专改,娘子还是找个银铺做吧。

说罢,大汉用手巾抹了一下额头上的汗,又拎起锤头准备继续打铁,沈悠倒也不急,又把图纸递给大汉,大汉略皱眉头不太情愿地接过。

“小娘子,不是不能做,只是银铺做得更精美,大刀我倒是在行。”大汉话说得诚恳,“我的这个银铺大抵是做不了的。”女子声音平稳有力,“您再仔细瞧瞧。”

“小娘子你要这干什么,你这…”话说了一半顿住了,抬起头细细地打量了眼前的女子,眼前女子神色坦然,瞧上去倒也不像个会武功的,但行走过江湖的大汉什么没见过,多的是有奇能异术的人,这个镯子可不简单。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

他的暗卫

在星际开密逃

贵妃娘娘千千岁

岁岁平安

春夜渡佛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
长安在日边
连载中溪云灯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