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对话,撕碎了合作伙伴的面具。
林诗兰的怀疑与谭尽的假惺惺都摆在了台面上。
带着一股怨气,她把他做的蛋花汤喝得干干净净。
喝汤的时间让林诗兰想通一件事,有些东西谭尽说的对:除了相信他以外,她有什么别的办法?
反正眼下,自己没有任何想法,不如死马当活马医吧。
横竖她是重生了。
宛如小马过河的寓言,有的坑不亲自踩下去,便不知深浅。
而谭尽这个人,她可以不相信他。若他真有图谋,之后她再防,也未必防不住。他敢给好处,那她有什么不敢接的?
好比这蛋花汤,这么好喝,不喝白不喝。
“我想吃冰淇淋。”依然带着一股怨气的林诗兰对谭尽发号施令。
吃完热乎乎的,她来了胃口,现在想吃点冰冰的。
不适应林诗兰的突然变脸,谭尽呆坐在旁。
她却沿着这个新路线越走越远,懒洋洋地往病床一靠,再跟他强调了一遍。
“你不是说,我和你是伙伴吗?你的伙伴想吃冰淇淋。”
谭尽没惯着她。
收起之前阳光殷勤的形象,他说话也变得难听。
“你想死可以,我不当这个刽子手。”
林诗兰眼里的火“腾”地冒上来:“我只是想吃冰淇淋,你才要死呢。”
他继续顶撞她:“你食物中毒,医院都没出,还敢吃冰淇淋,我说你寻死我说错了吗?”
林诗兰讥讽回去:“哦,原来是好意。那你不能像个人一样说话吗?”
好个骂人不带脏字,谭尽给她气笑了。
“我跟人才能说人话,之前对你客客气气也没见你听啊。”
“那想必,是你说得还不够客气了。”林诗兰神色轻蔑。
谭尽冷笑一声。
“对一个回回穿越,回回喝毒鸡汤的人,客气有用吗?”
她真心的不服气:“哼,那个鸡汤前几次喝的没啥事啊,难喝是难喝,顶多是恶心反胃。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次会这么严重。”
他不懂她还在死鸭子嘴硬什么。
“合着你每回穿越,体质还都不一样呗。”
“是不一样啊。”林诗兰选择嘴硬到底。
“唰——”隔壁床的帘子拉开。
原以为那里没人,他们被吓了一跳。
隔壁床坐着个胡子拉碴的大叔。
他板着脸对他俩怒喝:“你们要说话出去说!孩子要睡了!”
“抱歉啊。”
“不好意思。”
两人声音小下来,毕恭毕敬地给他鞠躬道歉。
走到外面空旷地。
没忘记病房里丢的脸,林诗兰率先指责:“都是你说话大声。”
他寸步不让:“是你要跟我吵的。”
站在户外,雨夜的空气清新。
小插曲让病房里剑拔弩张的气氛消失了。
两人干巴巴地面对面站着,呼吸着新鲜空气,似乎也没啥话吵了。
谭尽挠挠头:“话说,你刚才看见隔壁床的孩子了吗?”
林诗兰沉思片刻,答:“没看见。”
“难道他说的孩子……”
他俩不约而同地想到了。
“是他自己?”
“嘶。”她打了个寒颤,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
“那个人好怪啊!”谭尽越想越好笑。
狂笑不止中,他猛然想到个更好笑的:“某人今天要和他一起在医院过夜了。”
林诗兰双目圆睁,瞳孔地震。
突然之间,她觉得自己的病完全好了。
逼着谭尽和自己一起收拾东西,她连夜办理出院手续。
回家路上。
看了看手机日历,林诗兰问谭尽周六有没有空,她想去石化厂。
谭尽有空,但他得把做什么先问清楚。
“你要去那干嘛?”
“想来是四年前了,我路过那里,看见一只受伤的小狗。”
她比划了一下:“大概,我的手掌这么大。”
这一直是林诗兰心里的一件事。
四年前,吕晓蓉送她上补习班。
林诗兰坐着她妈电动车后面,经过石化厂。
在那儿的垃圾桶,她们见到一只被放在里面的小土狗。
林诗兰远远就看见它了。
小狗似乎身上有血,尾巴在摇,她让她妈停下来,想要过去看一看。
吕晓蓉扫了眼垃圾桶,不停下反而加速。
“瞎管闲事。看了干嘛,我们家不能养狗。”
“小狗好像受伤了。”林诗兰目光依依不舍地追着它。
“受伤更不能碰了,那种狗身上都是细菌。”吕晓蓉目不斜视,电动车一个拐弯,她们看不见垃圾桶了。
林诗兰一路上又提了两回小狗,她妈压根不搭理她:“你整天这个脑子里能不能多想点学习的事。”
被她妈一骂,她没胆子反抗,不敢再提了。
补习班下课,林诗兰跟吕晓蓉打电话说自己想走路回家。
她用自己下周的饭钱在在杂货铺买了点牛奶和火腿肠,特意绕路去石化厂,等她到那儿,小狗不在垃圾桶了。
四处看了看,林诗兰在草丛发现它。
它大概是自己爬出垃圾桶的。
这样多雨的日子,小小的狗趴在湿润的草丛里,早已浑身冰凉,没了气息。它脸蛋挨着一朵白色小花,闭着眼,睡着似的。
她把它埋在花朵下。
后来几次穿越,林诗兰没有去救过它。
第一是,她了解吕晓蓉,她永远不可能同意家里养狗。第二,也是最重要的,石化厂让她感觉不舒服,她一个人实在没有走近那个地方。
“我陪你去。”听完她的描述,谭尽答应得爽快。
林诗兰还有个顾虑:“如果救到了小狗,它放在你家行吗?”
他想了想,拒绝了:“小狗我可照顾不来,得放你家。”
她叹气:“我妈不肯的。”
“那就反抗她。”
不是他的事,谭尽倒是底气十足。
“嗯……”林诗兰还是有些犹豫。
“想想誓言!”他为她快灭的火焰,又添了把柴:“你对你妈的誓言,准是,你跟她发誓你会活出自我。”
林诗兰诚实地说:“这不像我妈的说话风格。”
“哎!这你就把阿姨想坏了,”谭尽阴阳怪气地帮吕晓蓉说话:“她怎么不能是这个风格?俗话说得好,人之将……”
这个俗话欠考虑了,意识到自己口无遮拦,谭尽赶紧打住。
“撇开誓言不谈,林诗兰,如果这是最后一次重回17岁,你难道不想为自己活一次吗?”
他慷慨激昂,激励人心的样子,像极了一个骗韭菜的成功学大师。
“你不是想救小狗吗?”
“想救!”
随着想法的坚定,她的语气也强硬了:“小狗我要救,救完带回家。”
“谭尽,你和我组队吗?”
他自然不会推脱:“好啊。”
林诗兰细细思索,将救狗计划补充得更加周密。
“不知道小狗是怎么出现在那儿的,有可能是被人遗弃,我们早一点过去蹲着。那天下雨,要快些把它转移到暖和的地方。”
谭尽也跟着认真起来:“要带点吃的和药之类的吗?”
“带。不过它像上次那样受伤严重的话,我不确定我们能处理好,可能要送宠物医院……”
说到这儿,她有点不太好意思地问他:“你有钱吗?”
“有啊,钱我随身都带。”谭尽一掏裤兜,掏出他厚厚的钱包。
打开它,给林诗兰一看,她惊到了。
“你平时身上带这么多钱啊?”
谭尽露出了朴实无华的笑容。
虽然过程曲折,但结果是好的。
耗费这些日子,两人关系日渐恶化,最终达成共识:对方不是好鸟。在医院吵完一架后,一个突然的救狗合作,竟然让他们和谐地组上了队。
各怀心思、队内不合是肯定的,总归他们愿意一起干点事情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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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组个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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