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意义

朱红的枫叶洋洋洒洒地落下,落在阿晔的脸上,竟有几分相似女子的胭脂。

识到有叶停留在面颊,他起了身睁开眼抓起一片来瞧。

入秋了啊。阿晔这么想着。

“第三年。” 他自语着,用指尖顺着叶脉捋了又捋。

“三年。”

说完这话,指尖的动作紧接着停顿了下来,似在思考,也似在回忆,但只是站着低垂下头,忧伤却内敛。

可也就几许,他便垂着那眸子扯着嘴角笑,然后用指甲狠狠掐断了那泛滥在手中的朱红,只留下一地的残缺木叶。

思念这种事情,他是没想过的。

若一味的愤愤言说他只是那豺狼虎豹之人,倒也有些片面。说到底,仅是这七七八八的情感于他而言,已再没了联系而已。

不过可悲二字当头,谁又有身量论得上一句无情。

阿晔这名,是他阿娘给取的,但说也没个姓,却是打从娘胎里带出来的,诞下后便一直这么唤他。他爹娘都是乡下人,没读过私塾,能取这么个名都是托了那内城会算卦的罢了,骗了她三两钱,换来这么个名。吹得玄乎极了,说这名能跟如今那神扯上点关系。

他娘也真是乡下人,一听这话挺着个肚子就要给人家大师下跪,哭着嚎着说她家娃儿没这命,家里的爹是个没出息的种,自己除了女人的身子也没别个用处,胎里这小畜生可担不起神上的名号,到时怕不是折了自己的寿。

一经三折,阿晔这名还是落下了,他娘也比往昔更厌恶他了,觉得自己肚子里装着个小畜生,吃她喝她,到头来还得对她打骂,跟他爹一个种下来的,都这样!

她按着肚子,却哭得睁不开眼了,阿晔阿晔的唤着,埋怨起来,没有任何意义。

打他记事起,就听到娘就总说爹是没用的牲口,一辈子就是为家里人干活累死的命,地里那老牛的命格都要比他贵上几两。

他小,他不懂,他也学着娘骂爹。可那世人都说狗急了也跳墙,但何谈人呢。

如此骂着骂着,于是一日,印象中一直窝囊性格的爹趁着夜浓抡起斧头砍向了娘的炕。

阿晔却什么也不记得了,现在想想,也只能忆起那天他爹笑着,眼睛格外明亮而已。

他四岁那年,娘死了,碎肉沾满了新买的棉被,往后那七曜日里,叫人欲呕的尸臭味都久久挥散不去。

阿晔把眼睛哭了肿,也没把那给会他买香糕的,笑眯眯的,也会打他骂他的阿娘盼回来。

了了他娘这桩事,往后须臾不过半年,他也明了为何他爹如此厌恶他娘,却不一块把他砍死在那炕上。

阿晔记得清楚极了,那天分明是晌午时,爹却喝个死醉,把他喊过去用满是老茧的手摸他的脸,含糊不清的囔囔着那贱婆娘怎么生了这么美个男娃娃,叫人好喜爱。小阿晔以为这是夸他,听话地坐到他爹腿上,然却被一拳头打晕了,俩眼一黑,没了意识。

昏去是火日,再醒来却是土日。他只感觉自己下身火辣辣得疼,连坐都难得很。依稀觉得中间醒过几次,看到爹裸着身子在自己眼前晃荡,接着又被一拳头打晕。

他疼得呜呜咽咽哭起来,爹听见了,一踏一踏走来又想用拳头招呼他,却瞧到他哭着仍怯生生喊他爹,同他说自己饿了,说自己疼。

那之后他爹便把他送道了,交给神上庙后,那可悲的男人也就紧随着自缢了。

阿晔记得那天爹蓦地嚎哭出来,抱他喊悔,喊让神惩罚自己,喊到都咳了血出来,眼泪都流了干。

仅是没有意义的悔恨罢了。

……

活着的意义是何?他问着自己。

阿晔恨他娘,更恨他爹。他恨这个神上庙,恨这里的每一个跟他有过交谈的人。他厌恶这个会有春夏秋冬虫鸣鸟啼的地方,恨人们对他好,也厌人们对他差。

但观逸如却刚好卡在这两者中间,似茕茕孑立的碧玉之人。

他只觉自己许是疯了,才会允观逸如同他搭话。

阿晔记得,每当神上庙休憩时,他俩便坐在枫树下交谈。油绿的叶子把把掉落,那时逸如总嘲他愚笨,他听了也不恼,只是像恬和地坐在树下等风划过这般轻轻躺在观逸如腿上,在尚好的年纪和暖阳春日中度过,笑得放肆又张扬。

这便是他第一位友人了。

在阿晔思来,观逸如于他就像野白驹,可却不骄也不躁,乖戾但听话,但又似他人都对他而言都无任何瓜葛。

如此的白驹即便认了主,也不会招摇过市又恃宠而骄,或许只有风吹动时才会抖一抖头,悠然自得。

阿晔知自己不可控的迷恋上了观逸如,痴心妄想着那同他年岁相仿的男人。这是他爹带给他的礼物。

他会像爱抚自己般触碰观逸如。对阿晔来言,对观逸如的每般触碰都似攥住了一簇正安静燃烧的烈火,但他却任由每一寸火舌都贪婪地舔舐自己的五指,赐予触目的伤痕。

他与他有时会站在那山对面,不论四季不问世间的肆意畅谈,彼此相伴在侧映着那碧水青山飞鸟和蝉,在日光明媚之下的土地上当山风携着虫鸣吹过之时相拥。

彼时他们指对指,额对额,心对心,成了那山林羡眷侣。阿晔扣着观逸如抚他鬓角的手,躺在他腿上,慵懒地听观逸如言着自己到底有多了解他。

“我知你,阿晔。” 他能忆起观逸如这么同他说,“我是这天下最知你的人了,可你为何从不曾专心听我讲……”

……

观逸如早已别去三年,阿晔早已记不起他后来恼着说了何事,连那张脸都模糊了起来。其实兜兜转转说到了头,关于那人他能感受到的也就只剩下自己这份偏执成病的感情了,观逸如则是那份情感可悲又百无一用的意义。

观逸如总说自己是迷途的人,是被困在林中的走兽,奔波却寻不到回家的路,不知自己家乡何样的美。而阿晔攥紧他的手,笑着应他一定会带他回家,不管那地方是美是俗,刀山险阻他都会拉着他陪他一起回家。

阿晔又想起观逸如死后那双温柔如墨的眼虽然被人狠狠地泄愤捣瞎了,可眸子还倔强地睁着,腥臭的血和泪珠混着凝固在脸上。他只觉那时的观逸如,恐是思乡了。

人活着有什么意义。

阿晔在观逸如死之后抱着他的尸体躺了数日,直到他觉得不该让昔日的爱人再这么腐烂下去,才肯放手把他葬进土里。

与其说是那天在下雨,不如说那天对于阿晔来说是下起了磅礴大雨。阿晔没钱,他把自己撞死也没有方法像内城人一样家里死了条贱狗都办个三天葬礼。他只能挖个坑,把他爱人腐烂的尸骨扔进去,再填上。然后堆个土堆,那就是墓碑了。

那天的他是这雨中沧桑寂寥的守墓人,应允雨水顺着他的面颊滚落的守墓人,哭着说自己没法带他回家。

观逸如就像一匹野白驹一样,在那片芳草地停留了一阵后甩甩尾巴便自得的跑了,只留下那与它朝夕相伴的溪流暗自神伤。

他在十七岁失去了观逸如,就像引导人们走出深林的溪流失去了它肆意洒脱的白驹。他们都是孤身只影,恢复他们生活本来的样貌,没有意义的单调陈词。

“人活着有什么意义。”这是观逸如与他说的道理,“你不该为了仇恨而活。” 那人手轻轻握上他的指尖,温暖立刻传递四肢。

“你若是只因仇恨而活,这手永远只能是这样的温度。”

观逸如死相极惨,被人抓去当了替罪羊乱棍打死在了山间,尸骨骇人得惊跑了四处的生灵。那些打手看他出挑的皮相,下手更是妒气胜三分,最后竟没把他一棍闷死,而是留了一口气,想让他在痛苦中缓慢死去。

阿晔赶到的时候,太阳已经要落下了,气温更是低,他用手颤抖着触碰观逸如的脸,泪珠一滴一滴的落在他冰凉的躯体上,张了张嘴却说不出来一句话,只是在哭罢了。阿晔用拇指轻轻擦着那人的嘴,用泪水湿润着干涸的唇,正要吻下去,却突然意识到观逸如一直在无力的重复着同一句话,那是他一直一直强撑着不昏过去,不选择在熟睡中安然结束生命的理由。

“要活下去。”

……

阿晔用脚碾过朱红的枫叶,把它们都踩在脚下。

紧随着秋风呼嚎着袭来,卷走了一地的残枝败叶。

阿晔走到马厩牵起一匹白马,拉着它慢悠悠走了起来,然后将它领到原野,撒开了缰绳。

马儿回头看了看他,转头就撒开了步子跑了走,只把他一人留在秋原,只身一人无力的看着枯黄草地中的那抹白与他渐行渐远。

风吹动草地发出沙沙的声响,溪水早已枯涸,面对如此悲凉之景,站在这其中的人笑却得温柔又张扬。他似在注视白驹的样子,但看到的却一定是另一样回忆了,许是美好吧。

我的马儿啊,慢些跑吧。

这次,没有我带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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