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第九十一章

第九十一章

柳绿草枯,冬去春来,从结婚时起算已过去了四个年头。这时光呀,当你身处其中时,并不一定能急切的感觉它在流逝,而当你回首顾盼时,那时光就像飞逝一样。转眼间冬洁已三岁有余,下半年便可上幼儿园了。这孩子乖巧懂事,比别的孩子要早熟许多。冬洁就像知道妈妈心里的难处似的,很少哭闹,穿在身上的衣服,几天都不会弄脏一处。

吃饭时,很少会把饭粒掉在地上,就是偶尔有,那她也会用小手把它捡起来,说:“这样就不用奶奶去捡了。”还说:“自己的事情就要自己做,这是妈妈说的。”凡玩过的玩具都一样不落的收起,放在那只发着暗红光亮的藤篓里,这是奶奶从老家带出来的。小小年纪的冬洁,那嘴却如蜜一般的甜,极招人喜欢。爷爷奶奶更是视冬洁如宝贝一般,一日都离开不得。因为尚小,还进不得幼儿园,所以,白天都由她爷爷奶奶带。本来每日早上文丽便要匆忙地把冬洁送过去,不过后来都由她爷爷奶奶过来接。因为文丽工作忙,她婆婆想尽可能的多帮着她些,再则也可让冬洁多睡一会,孩子毕竟还小。只是下班后仍须文丽自己去接回来,因为她下班从没个准点。文丽一直是学校的优秀教师,现在又被评为市局的优秀教师,自此那工作似乎又添了许多的忙处。她婆婆看了暗自心疼,儿子云山多数时日都在外头,就是回到家也不会主动帮着做点事情,就像那算盘,你不拨,他不动。文丽似乎从来都不去说他,只管自己做。这又要忙里又要忙外的,她一个人哪里顾得过来。因而她婆婆就说:“我看你一个人忙不过来,就让冬洁住在我哪里,等星期日再过来接,这样你也好轻松一些。”

文丽笑笑说:“妈,我知道你为我好,可是,我担心这样对她日后念书会有影响。因为我带在身边多少总能教她一些东西。”

她婆婆说:“这话是极有道理的,只是我看你太辛苦了,再说冬洁毕竟还小一些,连幼儿园还没有上的,若是等读了书那倒真是要你教了。她顿了顿后叹口气说:“哎…都怪云山不懂事,也不知道帮衬你一些。要不这样,遇上刮风下雨天或是太晚就不用来接,让冬洁留在我这里好了。”

文丽知道婆婆是诚心诚意地,不好一味拒绝,伤了婆婆的一片好心,因而就松些口气说:“这样也好。”接着又安慰婆婆说:“你也不要怪他,出车在外也挺辛苦,没事的,我能应付过来。”

文丽把冬洁接回以后就要忙着做事,这时冬洁便安静地坐在小椅子上,顾自玩游戏或看儿童画报。有时也会拿起笔在本子上画些儿她的智力所及的图形,过后请妈妈给她改。她已能写一到一百的数字,还能熟练的写自己的名字。文丽批改作业时,冬洁便坐在膝下,她最喜欢听妈妈讲故事。文丽便把大哥哥大姐姐写的作文念给她听,把作文中的成语故事讲给她听。文丽是教语文课的,她知道语文是最不好恶补的,写作文全凭平时的知识积累。她想用这种潜移默化的方法,让冬洁受些启蒙式教育。其实她的目的并不在教授知识本身,教授知识是学校的任务,应该留待学校去做。她只是想让冬洁受些进退应对,待人接物,动手做事这方面的日常知识,同时也让她从小树立起趋善避恶,懂得感恩的意识,期望她以后能有一个良好阳光的心理素质,这才是她的目的,这也是为人父母所应尽的责任。

小冬洁见到云山时不知怎的,总显得害怕不敢出声,也不敢亲近,躲在妈妈身后或奶奶身后,一双乌黑的圆眼怯生生地看着他。谁都看得出来,云山一点也不喜欢冬洁,即便看她跌倒了也不会上前去扶一把。为此他爸妈曾严厉地呵责他,总以为云山是因为女孩子才不喜欢的,他们心想,这事倒不打紧的,等冬洁出落成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时,这当爸的就自然会喜欢的。云山常故意装鬼脸吓冬洁,直把孩子吓哭为止,他爸妈气得拿眼珠子瞪他,他妈警告说:“你再敢这样的吓孩子,我就对你不客气,有你这样当爸的?”云山只好尴尬的说:“我不过是逗她玩而已。”

王云山对文丽母女横竖都不是滋味,爱不得又恨不得,疑心重重。她虽是个人人夸赞,庄重矜持的女人,就如自己人人都说老实一样。可现在想来,这种夸赞并不见得名副其实。王云山从小生长在山乡,没念过多少书,也没啥见识,和文丽相比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自卑感,但却极爱面子,骨子里那与生俱来的处女情结和大男子主义被压抑得无处表现,当村里人恭维他、羡慕他时,让他有一种短暂的陶醉和满足。可是每次出车总要十天半月的,俗话说:“久别赛新婚。”可回来后,两人并没有几句话可说,想和她亲热一下,就是不拒绝你,也是别转着头,说是酒气太重受不了。而此时的王云山,体内聚集的能量就像将要喷发的火山一样,力气大得就像一头非洲野牛,而她却像一具冰凉生硬的木偶的,直挺挺地躺在那里。这哪是什么亲热啊!见了王云山的人都说他好福气,娶了这么好的老婆,村里的那些同龄人对此很是羡慕,可之中滋味又有谁能知晓?只能借酒来消除心中的烦闷,因而结婚以后没别的长进,那酒量却是日日见长。当一个人独处时,便会仔细搜寻,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一处小小的异样,都会瞑想半天。

这天,王云山坐在狭小拥挤的家里,眼光又开始到处游离起来,无意间定格在那堆书上,其实那些书早就翻过了。他懒懒的移过身去,伸手抽出一本,然后用大拇指别住书页,“唰唰”的倒腾了几次,当然仍和先一样,没倒腾出什么来。他只得懒懒的丢了回去,这时忽然看到书中露出一个纸角来,他赶紧过去把纸抽出来,原来是一封情书。因为这本书的封面比较特别,有一个夹层,所以一直就没有发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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