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洵坐在车上,看着车辆慢慢驶离付家老宅,他的心情五味杂陈。
庭院中的草坪上,洒水器在摇头晃脑地滋润着草地。多年前,他和她经常在庭院上的大草坪上玩耍。
他和她是青梅竹马。他们的祖辈是一起打拼的朋友,到了他们这一代,已经是世交了。从很小的时候他们就知道,等到长大了,他们就会结婚。
虽然小小的他们还不知道什么是婚姻,但大抵不会是什么坏东西。毕竟当他生日说出自己的愿望是娶她为妻的时候,所有的大人都笑了。
他们就这么相伴着,一起长大。他们一起上学,一起出国,一起去看展,一起去旅行。这一切都应该顺理成章地继续下去。可直到那天……
那天,他记得是数学课。她突然离开了教室,好几节课都没有回来。他每节课下课都去找她,只见她在校长室里,身边围了好多的人。
他很担心,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帮她。下午,她终于回来了。可她只是静静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眼圈通红,看起来好像是哭过了。
他整节课都没有心思听下去了,不断将小纸条搓成纸团扔向她,他想问她到底怎么了,到底是谁欺负了她。
可是一整个本子都要撕完了,她还是没有理睬他。
晚上回到寄宿家庭的路上,他也不敢再问,只是默默跟在她的身后。
后来他通过母亲知道了她们家由于经营失误,被人做了局,亏损了好大一笔钱,资金链断裂。她们家破产了!
之前,他只在书上学过这个词语,甚至他们同学之间还开过这个玩笑。他并不能很清楚意识到,这个词语,对于一个从小贵族教育,养尊处优的小女孩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
那天之后,她慢慢地减少了在学校出现的频率。他很少能见到她了。他起初以为是她的心情不好,希望自己一个人静静。可是后来,他听说她在郊区的一家快餐店打工。
他疯了一样冲出学校,横冲直撞地骑着自行车。一路上,他只能听到风从耳边呼啸的声音。他不明白,为什么她不向自己寻求帮助?是觉得丢脸吗?可是他喜欢她,从不是因为她是贫是富。
到了快餐店,他一眼就瞧见了正在那里擦桌子的她。她本就瘦弱,这几天繁重的工作更是压得她脸色苍白了。
他跑了过去,将她手中的抹布摔在了桌子上。她看见了他,眼神中竟全是慌乱。
那天下午,他没有回学校,而是在快餐店里替她干了所有的活儿。
晚上,他们彼此之间很默契地知道,他们需要很诚恳地谈一谈。
“我要离开这里了。”她微笑着说到,“我不能再继续读下去了。我们家已经付不起明年的学费了。我已经办理好退学手续。我不能再陪你了。”
现在轮到他慌乱了。毕竟从小到大,他还没过过没有她陪伴的日子。
“你是需要钱吗?我可以帮你。我回去求求我爸爸,我让他帮忙。反正你早晚都和我是一家人,一家人就是应该相互帮助。”他磕磕绊绊地说到。
他说别害怕,有我在。她回答说,我相信你。
一周后,他请了假,和她一起回了国。他回到家里,那天他和他的父亲说了很久的话。到最后,他几乎要跪在地上恳求他的父亲帮帮她们家。可他的父亲却一直抿着嘴巴,一言不发。那一刻,是他一生中第一次体验到绝望。
一周后,他不得不回去继续学业了。她来找他了。
在家的一周,他一直躲着她,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她。
“我要走了,我们全家准备离开这里。”她的话语依旧那么轻松,就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我父亲准备换一个国家生活,重新开始。”
他不敢抬头看她,她那明媚的眸子,正能映出他的卑微无力。
“为我祝福吧!”她主动给了他一个拥抱,“到时候,欢迎你去那里旅行。”
他永远记得那天,那天阳光刚好,微风刚好,她的笑容也刚好。
时间会给记忆镀上一层滤镜,多年后,他才明白,这就叫做遗憾。
回到学校的生活,和之前没有两样,只是没了她的陪伴。他几乎每天都给她发信息,发邮件,给她讲学校有意思的事情。
可她只有刚开始的两天会回信,后来无论他发多少,她都不会理睬自己了。
他以为是自己讲得事情太无聊,又或者她的新生活并不顺利。
直到那天,父亲叫他回国。他突然心一沉,他觉得这件事一定和她有关系。
下了飞机,父亲就带着他和母亲去到了她之前的老家。那是一间在巷子里的老房子,没等到她的家门口,挽联和花圈都已经将巷子堵满了。
他连下车的腿都是软的,好在母亲搀扶住了他。
这可能是哪家的老人去世了,这一定和她无关!她现在肯定在哪个海滩上享受阳光呢!他这么安慰着自己。
可是直到他见到越来越多熟悉的脸庞,他再也无法欺骗自己了。父亲推开那扇门,主厅上,赫然放着她和她父母三人的黑白照片。
那一天,是他的人生中第二次感受到绝望。
他一改往日的冷静自恃,也全然忘记了那些社交礼仪,他趴在她的棺椁上,放声大哭。
原来她还没等到开启新生活,生命就结束了。她和她父母坐的那艘船在快要达到新家园的时候,突然沉了。打捞队打捞了很久,才捞出来那几具早就辨认不出的尸身。
父亲和那些老伙计,不忍心他们走得这么惨,就集资将他们一家三口埋葬了。
看着父亲和那些叔叔伯伯在那里缅怀,他的心里只是觉得悲凉和好笑。
当初,当初哪怕只有一人肯愿意伸出手帮帮她,她们一家三口都不至于落得这个结局。现在,他看着满院前来吊唁的人,只觉得滑稽。活着的时候不闻不问,死后在这里表演情深义重。
之后,本就不爱说话的他变得更加沉默了。他每天都疯狂地学习,用学业和兼职麻痹自己。上了大学,他早早就进入到付氏实习。他总觉得自己不够好。自己可以再好,再好一点。这样子就能护着那个她了。
付洵呆呆地看向窗外,思索着过去。他从衣服兜里掏出药品,磕出来两粒,就着矿泉水吞了下去。
就在这时,他突然看见下巴底下伸来一个竖起的大拇指。他扭过头,程明明正用五体投地,一脸佩服的目光看着自己。
“高啊!真高啊!付总这一出以退为进,用得真的是太好了。我真的是学到了太多了。”程明明一脸钦佩。
“之前我多有得罪。还以为我和付总是棋逢对手,现在看来是付总放水了。我真的要好好学习了。”
程明明这一顿彩虹屁让本来有些苦闷的付洵乐出了声。
“付总,你都没看见你二叔那个表情。哈哈哈哈!跟个大紫茄子一样。你都不知道,你说你不当总裁了,他们都吓毁了。哈哈哈哈哈!太爽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你二叔知道你不当总裁了,不应该挺开心吗?他为什么会是那个反应?”程明明有些不解地问到。
“因为他比谁都清楚,他根本没有那个能力去当付氏的总裁。”付洵说到。见程明明有些不相信,他便继续说到,“其实付廪知道,这三个孩子之中,他是唯一没有继承到付家经商才能的人。但是他命好,有我奶奶护着。所以很多人也不会细究他的能力,毕竟他站在那里,对我奶奶而言,就是幸福。”
“那我不明白,他究竟在和你争些什么?”程明明问到。
“他的恐惧,恰恰就是因为他太清楚自己几斤几两了。”付洵喝了一口水,继续说到,“年轻的时候还好。但是现在,爷爷走了,奶奶老了,他也不再年轻了。他有儿子,儿子之后还有孙子……他需要为他的后辈找到一条保住财富的道路。”
“他需要保证付氏能够一直繁荣昌盛,这样子好供他的子孙世世代代吸血。”付洵不屑地说到。“他希望我只当一个埋头干活但是不没思想的工具,这样子方便他从公司攫取足够的利益。”
“这也太无耻了吧!” 程明明点评到。“这不就是欺负人。”
“他希望能从我的手里获得更多可以长期持有的财富,比如一个保证,一个协议,一份足够他们家的后代可以世世代代都能当寄生虫的契约。或者说,他希望要付氏的股份。”
说到这里,付洵和程明明神经都紧张了起来。
“你说,那百分之十是不是就在他手里?但是他的现在的行为,又让人觉得不像在他那里。难道他贪心不足蛇吞象,还想要更多?”
“不知道,或许是吧!”付洵说到。
“唉!真复杂。”程明明瘫在车的座椅上,“还不知道他们以后会弄出什么幺蛾子出来。今天,我算是彻底把你们家人都得罪了。”
“你怕了?”付洵看向程明明说到。
“那到不是。”程明明伸了伸懒腰,“我也不怕得罪他们。只是我这些年一直靠着才华闻名于世,第一次让人当成红颜祸水,有些不习惯罢了。”程明明笑着,龇着牙说到。
付洵无奈地摇了摇头。
到了付询家楼下,司机正要开进地下车库。程明明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常新?”程明明惊讶地说到。
付洵闻言也抬起了头,他看到一个年轻人正在小区门口踱步,看起来十分焦急。他对这个男孩有点印象,这好像是常青树的儿子。
付洵叫司机停了车,他和程明明一起下了车。
常新看到了程明明,本想冲过来。可是又看见了她身边的付洵,眼神立刻充满了敌意。
“你的朋友好像找你有点事情。”付洵开口说到,“我先上楼等你。”
程明明点了点头,看着付洵走远。她立刻转向了常新,她也有些着急,不知道常新为什么来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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