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时朗依然是郑主编,秦霁渊照旧做他的秦少爷,只是百老汇的头牌已经换了个姑娘。自那天之后,两个人愈发貌合神离。郑时朗习惯了秦霁渊的晚归,容不得过问,问就是天性放荡;秦霁渊习惯了清晨的空床,倒不是郑时朗在同他赌气,这本就是他的生活习惯。
两个人在外演针锋相对,在家演兄友弟恭,关上门却颇有些相看两厌。不是真的相厌,都心事重重,多一个字不肯言。
不久后某一个早晨,秦霁渊照旧起床,身旁那个应该空出来的位置居然没空。明明已经习惯这样的相处方式,还是总在晚归时径直走进郑时朗的房间,总面对同样的结局。扪心自问,他还是希望有一天有所不同。
可惜这个不同来得实在太晚了,晚到他快无动于衷,晚到他仅仅只是迟疑了一会儿,把动作放轻了一点,照旧换好衣服,预备要出门。
到了门口,无论如何迈不出一步,还是折返回来。郑时朗好像睡得很好,看起来没有要醒的趋势。秦霁渊轻轻在他额头落下一吻,不敢停留,转身便走。不知道这样会不会扰他清梦,会不会逼得他下意识把枕下的枪指向自己。
“霁渊?你要出去吗,注意安全。”没有枪,没有挽留,甚至不问他去哪,不叫他早点回家,郑时朗眼睛都没睁。他的话官方到作为兄长都显得疏离。
潦草当然要用潦草回应,秦霁渊草草应了一声便出门去。他要去同他的新搭档会面。
那家店还是暂停营业,老板是个很随性的人,开业时间从没有个定期。秦霁渊照旧不管门把上挂的牌子,知道门后自然有人在等他。老板手里拿了本书,躺在藤椅上一摇一摆。
他来得早些,他的新搭档还没来,便同老板攀谈起来。
“他什么来历?”
老板就把书放下,推了推眼镜:“他啊,小时候村子被日本鬼子屠了,他在几口缸里躲了一夜,快冻死的时候被咱们同志发现了,自此就带在身边。论搞革命的年龄,该算你我的前辈。跟着到各个地方打了几年仗,前几年在前线负伤,右手差点废了,再拿不了枪,组织就把他放到后方来。现在跟着做点情报工作,只是来得晚,论搞情报你算他的上级。你别说,这年轻人真挺聪明,天生是干这行的料子,泰山崩于前不改其色,只是少了些人情味。”沈先生说着便想到周林,轻轻叹了口气,“也就和他的前搭档相处时有些感情了,可惜……唉。”
秦霁渊眉头一皱,没说什么。
话到这里,他们等的人来了。郑时朗绕过几重书柜,拨开珠帘,沈先生已经坐在桌前等着他了。而沈先生旁边那位,他的新搭档,新上级,露出和他一样诧异的表情。
“……哥?”虽然隐隐从老沈的话里猜到了,但面对这个刚刚还躺在自己身边的人时还是不免感到惊奇。
“你们认识?哦……对,你们一起蹲过警察署来着,瞧我这记性。小郑,你什么时候成了老秦的哥哥了?”
郑时朗很久才蹦出几个字:“……说来话长。”
这确实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的。在郑时朗的眼里,他伪装柳琴同秦霁渊接头,是打算利用他的权势为组织行动提供更多有利条件。所以他爱得纠结,哪怕对方没和国民党接上头,到底还是敌党。若是换了秦霁渊的视角,他自留学前就已经加入**,做了一年的情报工作,后来赴法留学,学的是破译。回国前从一起赴法留学的留学生里结识了一个国民党员,通过他认识了柳琴,加入国民党,预备一回国就深入敌人内部。真把郑时朗当做国民党试探了半天,总想着从对方嘴里套些话出来。发现这条路快走死了,对方警惕性太强,总避开关键信息。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一边找到组织,一边寻找同其他国民党员接触的办法,还真让他找到。
老沈是他前不久才联系上的,他原打算先套出什么有用的信息再和老沈交差,可惜进展实在太慢,总不能再拖。所幸另一头还算走得通,对方已经完全信任了他,准备安排他进汪伪政府卧底。
两个人一直单线行动,也没具体告诉沈自秋自己在接触的敌党都是谁,这才闹了乌龙,到头来都是同志。
郑时朗和秦霁渊的神色都很凝重,像在反省自己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沈自秋当然没有这么苦大仇深,畅快地笑了一番:“好了好了,反正也没耽误什么行动,就当是提前相互了解了。今天本就是让你们碰个面,没想到你们已经这么熟了。那就到这里,小郑还要上班是吧?”
“……对。”
一出书店,秦霁渊的手就勾上来:“哥,还加班啊?”
“天还亮着,怎么能算加班。”
“今天是休息日。”
郑时朗对休息日的概念已经不太明了,昼夜不分赶稿的人又何来休息可言。
“其实我一直都很好奇,到底哪来这么多稿要赶。你们新闻工作者不是最讲究时效性的吗,明天的事明天才知道,今天又怎么写得出呢?郑主编不会偷偷打着赶稿的名义给我写情书吧,现在是不是已经攒了一箱了?”秦霁渊凑到郑时朗的耳边,“哥,花时间写情书还不如花时间陪我,你说呢?”
郑时朗想说他实在是自作多情了,但无可否认的是自己抽屉里那几张写满对方名字的稿纸。他承认自己一走神便不由自主想起他,“秦霁渊”三个字比自己的名字写得还好看。
“哥,今天能不能不加班了?”
“让我看看,我的好弟弟给我安排了怎样紧急的行程,要让我推掉工作呢?”
“陪我,够不够紧急?”
说不急也已经晚了,人已经拐进秦府了。秦月缘难得在大白天看见自己的两个哥哥回家,来不及多问两句,秦霁渊也没多一个字解释,拿了两瓶酒便把郑时朗推进房间了。进门前还不忘举酒同月缘致意。
秦月缘翻了个白眼:“管家,帮我备车,我去找覃哥哥玩。”
想说的话太多,一时一个字都说不出口。秦霁渊把酒给郑时朗满上:“这次别想再浑水摸鱼了,总得同我畅饮一次吧。”
“秦少爷有什么话是非得把我灌醉了才套得出来的?”话是这样说,还是接下了酒,灌下一大口。入口才发现秦霁渊挑了几瓶度数最高的酒,颇有今天一定要灌醉自己的架势。
秦霁渊喝的不会比他少:“之前有,发现有的人灌不醉,灌醉了也套不出话,堪称我职业生涯的一大败笔。”
“那还真是不胜荣幸。”他要喝,郑时朗便奉陪,一瓶酒很快就见了底。下一瓶是红酒,酒红的液体在玻璃杯中摇晃,再想喝却被对方拦下来。
“郑主编量力而行,可别真喝醉了,毕竟郑主编还有很多故事没有同我讲呢。”
上好的红酒应当是用来品的,而不是**,郑时朗没来得及指正对方的行为,话就已经被对方的唇堵在喉咙里。红酒蔓上他的白衬衫,衬衫下的肌肤隐约可见。秦霁渊把他推到床上,利落地剥下他的衣服,在他众多伤疤里辨认了一番,才终于锁定打在右肩的那一枪。
“什么时候伤的?”
郑时朗击了击他撑着的手肘,秦霁渊便倒在自己怀里:“五年前,哪场仗记不清了。”
“老沈说你这只手差点废了。”
“那他有没有告诉你,右手能干的事左手都能干。再说,这不是还没废嘛。”
右手能干的事左手都能干,除了开枪。本来不至于伤及神经,只是他侥幸脱险后在山林里绕了很久才摆脱追兵,又花了不少时间找大部队,因此耽误了治疗时间。从听到军医的那一句话开始,他就已经做好了失去右手的准备。那段时间里,他几乎把左手开发到了极致,就连写字都比右手写得更好看。唯独没有学开枪,或者说是还没来得及学,就被组织调到后方,为出国留学做准备。
他的自愈能力很强,右手最后还是保下来了。不过不能再干重活,不能再做精细度很高的工作——他的枪法变得很差,差点连枪都要拿不稳。但平日生活还是足够了,写点稿件总不至于出什么大问题,故而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他的伤。
秦霁渊的指尖轻轻划过他的每一道伤口:“你这是打了多少年仗?”
“我八岁丧亲,九岁碰枪,十岁开始做些侦查的工作,至于什么时候开始打仗……记不清了,大抵是十一二岁吧。一直到五年前,不得不离开前线。”郑时朗的手从他的脸向下游走,不过片刻,对方的衣物就已经被褪了大半。
“你很想回去吗?”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看错了,郑时朗从对方的眼里读出几分落寞。
“很想,也回不去了。告诉你个秘密,我其实特别不会撒谎,很不适合做卧底搞谍报。小时候撒过最大的谎是找借口翘课去摸鱼,鱼没摸到还被罚跪了一下午。我猜先生肯定看出我在撒谎了,但他还是放我去了……虽然也秋后算账了。”
秦霁渊心说你当然不会撒谎,认定不会说的话一个字都不提,一次又一次试图转移话题。不过……江南水乡的孩子,摸不到鱼好像也算一件糗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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