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透咽了一口唾沫。
关于他对尸体抱有病态迷恋的这件事,他一直藏得很好。就连公寓里的其他变态,也以为他只是个小偷而已。
他平常也很少见到过尸体,不会失态。
只是今天,他接连看到了谭欢和庞斋的死状,吓得浑身发抖的同时,也被那些鲜血淋漓的场景激发了**。
**充斥着他的大脑,他连逃跑都忘记了,连忙回到房间,草草处理完伤口,就拿出了珍藏的照片,来了一发。
没想到碰巧就被温芷给看见了。
此刻,最大的秘密被人揭开,暴露到了灯光底下,这个独臂的瘦弱男人涨红了脸,气得浑身发抖,“关你什么事,这是我的房间,你给我滚出去!”
温芷:“这里还是老夫妇的公寓呢。”
趁郑晓透没有反应过来,温芷拿出手机,对着电脑屏幕连拍了几张照片。
她对男人晃晃手机,“在来到公寓之前,我就听说,半个月前,老夫妇的女儿惨死在了自己的房间里。”
“真巧,这照片里就是一具年轻的断头女尸,背景也是熟悉的水泥地。”
“你说,如果我把这几张照片拿给老夫妇看,到时候,是我从这个房间里滚出去,还是你从这个公寓里滚出去?”
说到这,温芷笑了笑,“你别忘了,外面可下着雨呢。”
郑晓透恶狠狠地咬了咬牙:“你……”
郑晓透突然就不说话了。
这样的态度还没维持几秒,男人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似地瘫坐在床上。
“揭发我,对你来说没有任何好处,你不就是想要拿回你丢的东西吗,我给你就是了,就在那边那个抽屉里。”
温芷立刻打开抽屉,把银锁拿了回来。
她爱惜地摩挲着那把银锁,“偷我的东西,本就是你不对,还给我是应该的,这不是你可以和我谈判的筹码。”
她站到床边,冷漠地俯视着郑晓透,“我可以隐瞒这件事,作为回报,我要知道公寓之前发生的事情。”
郑晓透哆哆嗦嗦给自己点了一支烟。
男人以葛优躺的姿势瘫在床上,重重地吸了几口烟屁股。
白烟从口鼻里喷出的时候,他也忍不住咳嗽起来,应该是被呛到了。
“这件事说来话长。”
他连忙喝了口水润喉,狼狈地开口道:“你在公寓待了一天,与我们几个也算认识了,你应该知道,这里的住户都不是什么善茬儿。”
“就拿我们几个来说吧,吕文博是虐猫狂魔,孟雯雯是只不要脸的鸡,庞斋是活在臭水沟里的喷粪屎壳郎,谭欢是个满身红泡的病秧子,而我是个心理变态。”
“觉得很奇怪吗?”
郑晓透自问自答道,“不,这才是正常的,因为福兰公寓就是这么一个地方,它的受众人群就是我们这样的、特殊的住客。”
“我们这些社会败类聚集到了一起生活,谁也不会嫌弃谁,谁也不会看轻谁,更不会谈什么仁义道德,平时一起吃饭,有事没事就互相挖苦,过得也算融洽。”
“哦对了,那对老夫妇也不是什么善人。”
郑晓透吐出一口烟,“这个公寓,老夫妇开了很多年了,他们是人贩子,经常会对住进公寓里的单身女性下手。”
“这个公寓里有间密室,老婆婆给女性住户送饭,在饭菜里面下药。女人被迷倒后,老夫妇就把女人抬进密室里,折磨几天。之后他们就和同伙联系,把女人运到山里卖掉。”
“不过,他们俩几年前就不干这些了。”
“为什么?”温芷想到了她在厨房看到的那台绞肉机,“难道他们曾经不慎杀死过人,所以决定不干这行了吗?”
郑晓透:“我是半年前来的,并不知道。”
温芷抿抿唇,“说实话,我感到很惊讶,不是因为老夫妇的故事,而是这些事,你居然知道的这么清楚。”
郑晓透一愣,笑出了声。
他道:“你的思维还是停留在外面的世界。”
“这里可是福兰公寓啊,是臭水沟,是垃圾场,是下水道,是老鼠窝。在这里,又脏又臭是平常,干干净净的,反而会讨人嫌的,我们不介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光辉历史。”
温芷:“哦,那其他人知道你是恋尸癖吗?”
郑晓透:“……”
男人轻咳两声,跳过了这个话题,“事情发生转折,是在两个月之前。”
“一天,有个流浪汉来到了公寓,想要出力气干活,换每天的三顿饭和住的地方。”
“老夫妇本来是不打算留他的,但怕他在这里撒泼闹事,就答应先给他几天试用期,看看他的表现。”
“没想到,这家伙格外能吃苦。”
“那几天,他不但把公寓收拾得干干净净,还把空地中央那个尘封许久的井给打开了,做了打水的装置,说这样可以省下公寓的水费。”
温芷轻轻挑起眉,“之前孟雯雯在饭桌上提到的扫把星,就是这个流浪汉吧?”
郑晓透点点头。
他又吸了一口烟,“见流浪汉这么能干,老夫妇也就不提赶他走的事了。他们接纳了他,给他安排了房间,让他成了公寓的男工。”
“说来讽刺,本来吧,这是这对缺德夫妇难得做的一件善事,偏偏引狼入室,被人恩将仇报了。”
“半个月前,老夫妇出去办事,第二天清晨,他们回来后,就发现女儿死在了自己的房间里,死状极其凄惨诡异。”
“发现女儿惨死,老夫妇当场崩溃,他们立刻敲开了所有住户的门,向他们询问情况。”
“可公寓的住户都是作息颠倒的,这时候睡得跟死猪一样,哪怕被人从床上揪起来,也是迷迷糊糊,一问三不知。”
“不过,老夫妇已经得到他们想要的答案了——公寓所有的住户都在,唯独少了那个流浪汉,他消失了,顺便还带走了老夫妇不少财物。”
温芷:“流浪汉被抓到了吗?”
郑晓透吐了两个烟圈,“当然没有,要是抓到了,他早就被枪毙了,那对老夫妇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疯疯癫癫的。”
温芷不说话了,像是在为这场悲剧而唏嘘,又像是在默默酝酿着什么。
几秒钟过后,她再次开了口,声音低低的。
“女儿死的当晚,你有没有注意到什么?”
她顿了顿,抛出的问题十分尖锐,“比如,你在房间里,听到了外面传来的慌乱的脚步声,或者,你的房间门被人重重敲响,又或者,门外响起了女孩儿的呼救声?”
郑晓透手指一抖。
他夹着的那根烟已经抽了许久了,一直没有掸烟灰,指节长短的烟灰柱就那么挂在烟身上,摇摇欲坠。
此刻他一抖动,那一整截烟灰就掉到了他的裤子上,裂成两半。
他的裤子沾满尘灰,很脏。
郑晓透吸了一口气,他掐了烟,把烟头扔进烟灰缸里,“没有,我睡得像头死猪一样,什么都没有听到。”
温芷耸了耸肩,“你刚刚不是说公寓的住户作息颠倒吗,如果命案发生在夜里,那时候,你们应该都醒着吧。”
她平静地陈述着残酷的事实,“你对我说谎没有意义。”
“我只是个新来的住户,以前的事跟我没关系。要不是因为公寓死了人,我现在又被困在这里,我才懒得问你。”
“真正关心这件事的,是那对老夫妇。”
“女儿的尸体那么诡异,肯定会有相关的尸检报告,她是什么时间点受到致命伤害的,他们一看报告就清楚。”
“如果女儿死前拖着受伤的身体来过三楼,只要相关人员对公寓进行过血迹勘查,他们肯定也会知道。”
“而且,他们比我更清楚你们的作息。”
“该知道的人都已经知道了,你确定还要防着我吗?”
听到这里,郑晓透抬起头,凝视着温芷。
温芷留着长至蝴蝶骨的黑色直发,乌黑的发丝散落在脸颊边,衬得皮肤异常白皙,她的唇色天生红艳,因为肤白,显得那一点红更深了,像是血。
此刻,她冷漠地俯视着郑晓透,浓密的睫毛下,一双黑眼睛格外清冷幽深。
又艳丽,又冰冷,像是精致的人偶,无形中透露着诡异和不祥。
郑晓透没来由地有些恐惧,放在膝头的那只手,五指蜷缩,相互摩挲了几下。
他咽了口唾沫,干巴巴地开口,“对,那天半夜我是听到了敲门声,起身去看了,发现老夫妇的女儿就在我门外,像个神经病似地哭喊,说有人要杀她,让我救她。”
温芷抱起胳膊,“你没有理她。”
用的是斩钉截铁的陈述句。
郑晓透呼吸一窒,“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善良的人,懒得管别人的闲事。”
“她那副样子活像精神病发作,我要是开门了,万一出了什么事,老夫妇还不是要把账算到我头上。”
“我帮她的话,不一定能捞到好处,出事了我自己也会遭殃;我不帮她,既省了麻烦,生活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该怎么选,不是很明显吗?”
似乎是为了让自己更心安,郑晓透又继续道,“我没有出声,站在门口看着猫眼,等着她离开。”
“在她跑走后,我继续看了半分钟,没发现有人经过。我以为她是在恶作剧,就回到床上玩手机了,谁知道她后来会死得那么惨。”
“不管怎么说,在她敲我的门的时候,杀人狂离她还很远,她的逃跑时间很充裕。就算我没帮她的忙,我的不作为也不是害死她的原因,对,不关我的事。”
温芷一边听着郑晓透的自言自语,一边往外走。
她想要问的已经问完了。
并且她不打算干扰男人的自我安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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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全员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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