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这没必要吧?”
苗勤之低着头,显得十分低落:“我现在就五分良田,两亩旱地,都种上了将将能养活我这三个孩子,我是实在经不起折腾了。如果哪一天有谁要反悔,我——”
苗勤之话没说完,李翠芬尖声道:“没错,协议,对,要写那什么协议,还要按手印。”
虽然三个老头此时是站在了她这边,把好田好地大部分都分给了她。但万一老三回过头反悔了,找老头们卖惨,他们又转过来再找她要地怎么办?
还是协议好,白纸黑字写清楚,以后谁也抢不走她家的地!
正好苗小喵也是这样想的,白纸黑字,以后谁也别想和他们家抢夺荷花宕那块地!
既然双方都要求签协议,村长很快写了份分家协议,一式两份,把土地和房屋的分割都写了上去,分家双方、苗老太、还有作为见证人的村长三人,会写字的签上了名字,不会写字的也都按了手印。
苗小喵拿着属于三房的那份分家协议,看着上头荷花宕那块土地明确划分在苗勤之名下后,终于松了口气。
她把协议折好,找了个塑料袋包好。连着分家的六百元钱一起藏在了她和哥哥姐姐们装零花钱的小铁盒子里,然后把小铁盒子藏到了他们家的大木箱底,拿衣服盖好,最后再拿小锁把箱子锁好。
大件分好了,剩下就是一些小物件,无外乎厨房的锅碗瓢盆,种地用的农具,还有一些零散的东西,比如厨房的柴米油盐。
厨房两口大锅,一家一个。一个蒸饭烧水用的铁罗罐被李翠芳拿去了,苗勤之则分了一个带盖小铝盆。盘子八个,一家四个。大海碗六个,一家分三个。汤盆一个没法分,吃饭的碗有十一个,大房拿汤盆分五个碗,三房拿六个碗。
其他诸如葫芦瓢、竹篾子、竹刷、菜篮、丝瓜瓤、竹爪篱、吹火筒等物件,全都被李翠芳要了去。理由是这些东西都是苗大伯自个儿做的,不该算到公中。
同理,家里的桌椅,除了两口实木大方桌,其他也应该归给大房。
至于农具,镰刀有四把,一家两把。柴的柴刀两把、锄头两把,两家均分。铲子一个,被李翠芳拿去了。砍耕地的犁具和打谷子用的谷盆只有一个,暂定双方合用。
最后是一些零散的调味料,比如半壶酱油,半袋味精,一小罐猪油,四包袋装盐及装在罐子里的小半罐盐。一些桂皮八角之类的香料,也都是大致分了下。
如此,这家便是分完了。
算来算去,都是三房吃亏。
不过苗小喵只要一想到荷花宕的那块地就觉得所有吃亏都是福。
那块地在城郊,就算不建学校,自家做房子住也是好的。周围环境好,又不吵闹,而且距离市中心也近,骑电瓶车十分钟就到了。
分了家,就该搬家了。
只是倒座和两侧厢房这些年都没有人居住,屋里糊的黄泥墙掉粉不说,有些墙体还破败了。更别说屋顶的青瓦好些都破了,下雨天是屋外大雨屋里小雨,地面也因为雨水的淋泡凹凸不平,还长了些杂草。
苗勤之便和苗大伯商量,他们一家现在住的屋子暂借他们住一段时间,等屋子修好了,然后就搬家。
苗建军和李翠芳分家上占了便宜,倒是没有为难苗勤之,但只肯借他住上半个月。
半个月,也足够了,苗勤之同意了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苗勤之每天凌晨四五点起床,打着手电筒花上一两个小时去挖黄土,挖一担挑回家,再去地里干活。
苗良知道后,马上扛着锄头来帮忙挖土。村子的小儿子苗旭,叔爷的大孙子苗成林得到消息后,也都来帮忙了。
四个大小伙儿挖起地来,不得了,就算只是每天早上挖一个小时,不到三天也挖够了糊墙、填地,还有做灶需要的黄土。
黄土是够了,但还需要往里面添加熟石灰,糊上墙后才不容易掉渣,而且屋顶上破裂的瓦片也需要新瓦去换。
临时急了的,苗勤之还真不知道该往哪儿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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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3月,沪市有关部门发布了一条新政策,原户籍在沪市市区的知青可以选择一个年满16周岁,或者初中毕业,未婚没有工作的子女回沪入户读书工作。
回沪知青子女,他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也是一个相当尴尬的群体。
沪市人认为他们是外地人,而外地人又认为他们是沪市人。
他们有着沪市的户口,可外地身份证号码的开头和成长中缺失的沪市记忆,又在他们身上留下了浓厚的烙印。
对他们的父母来说,沪市是他们忘不了的故乡和根,但对这些来到沪市的知青子女而言,这里却是一个陌生的大都市。
他们在这里跌跌撞撞,只为了不辜负父母的期待,努力担当起父母与故乡的纽带。
2007年,徐荷叶已经在沪市生活工作了十八年,尽管已经学会了一口流利的沪市话,却依然觉得自己与这个繁华的大都市格格不入。
就在徐荷叶以为自己一生都要这样浑浑噩噩,一事无成。一觉醒来,她回到了1989年的那个三月,通往沪市的火车正缓缓前行。
——2021年11月10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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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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