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失约

第十二章 夕死可矣

拜帖上不仅谢了丁婳她送琴弦,还说了希望四小姐可以带着琴过去,一同切磋琴艺。

丁婳看着“切磋琴艺”四个字冷笑,长安的闺秀,十个里有九个都比丁婳会弹琴,那几个琴艺佳的小姐家里的丫鬟说不定都比丁婳指法好。

但她也只能硬着头皮,在赵夫人的满怀期待下,于三日后梳洗打扮了一番,抱着琴去王府。

琅琊王氏这一辈进京做官的人不多,职位最高,府邸最大的便是户部侍郎王林大人,王鹿韭的三叔,她自然是住在王林府上。

丁婳梳着繁复的头发,着深衣端坐在马车里,路上又背了一遍琴谱。

锦瑟坐在她的身侧抱着琴问:“小姐真要去王府弹琴?”

“我也不想啊。”丁婳开始后悔,她精心把丁嫣留下的琴弦和当铺买的琴弦比对过,送了最好的,荷包挑了罕见的回纥图案。送礼时留在最后,把礼物放在礼盒的最上层。也正是这份用心,把现在的她推到了王府。

丁婳还是决定能推脱就推脱,能不弹便不弹了。

垂花门口,莲心笑脸相迎,将丁婳引进了王鹿韭的小院。

“大小姐,丁四小姐来了。”

隔着门框,丁婳在看到了松柏树下旁的王鹿韭,树积残雪,佳人独立,门框变成了画框,把王鹿韭装在了里面。王鹿韭已然十六了和前一世的五官变化不大,只是气质要青春的多。

两人都微微福身,互相见礼。

“王大小姐好。”

“丁四小姐好。”

“你我同辈,不知该称姐姐还是称妹妹。”

“我比大小姐小两岁。”

“那你叫我明月姐姐可好?或者直接叫明月娘。”

“明月姐姐安好。”

王鹿韭转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引着丁婳去院内的一个小凉亭坐下。

冬日的石凳上放了软垫,二人对面坐下。

王鹿韭道:“妹妹为何送我琴弦?我很少收过如此别致的礼物。”

“哈哈。”丁婳尴尬地笑了笑,总不能说这是上辈子我承诺送你的东西吧,她学着丁嫣那副样子说道。“我自己是爱琴之人,前几日刚得了一盒上好的琴弦,同一天就得到崔九小姐要为你设宴消息,我便想着这是个好东西,刚好能给你送去。我自己喜欢琴弦,便以己度人了,礼轻希望你不要怪罪。”

“怎么会,这份礼物很衬我的心意。”

丁婳不想再聊关于琴的话题了,抬头在凉亭中看了看。看到一幅字,白纸黑字在朱红凉亭中十分惹眼。

写的是: “朝闻道,夕死可矣”。

丁婳默念:朝闻道,夕死可矣。

见丁婳被那幅书法所吸引,王鹿韭便解释道:“这是我三叔的墨宝。”

“户部侍郎的字颇有书圣之风,朝闻道,夕死可矣。”

“这幅字我也十分喜欢,若是能得道,便是死也无憾了。四小姐也喜欢书法习字?”

不喜欢,书读了好多年写了许多字,最后只落个字不算丑罢了,写信都只能写的尽量写得工整。丁婳不想聊字的事,只能去聊禅。“明月姐姐以为道是什么?”

“本心,仁心。”王鹿韭喝了一口茶。“四小姐以为呢?”

朝闻道,夕死可矣。笔锋遒劲的七个字,丁婳看着看着好像陷进去了,神色从微笑渐渐变得凝重。

“或许是我一生真正想做的事情,只有那么两三件,将这两三件做完了,我便可以死而无憾了。”丁婳的表情突然又变得十分悲怆。

上天假我十年为期,我只要在这十年里做我真正想做的事情便好了。在嘉平元年四月之前,把我的那几个仇人杀了,就算是死而无憾了。若是能早点报仇,最后能过上几年恣意的日子那便不枉重活一世。

“妹妹你没事吧。”王鹿韭注意到她表情的变化,似是有所感。

“没事,我只是……前日在街边见了一生病的乐师,冬日严寒,没钱医治,那人才二十多岁,说不定不久后就会香消玉殒。每个人的寿数有限,若真能将自己想做的事情都做完了,死或许也可以。”丁婳整理了自己的情绪,换上一副笑脸。“我这个人就是喜欢伤春悲秋,这个解释或许错了。”

“怎么会,道这个字每个人的解释都不同。心之所向,又有什么错呢。刚刚你说的不知是哪位琴师?”

“被大长公主称过冠绝长安的刘恋刘郎君。”

“竟是他,他也……落魄至此了吗?我来长安之前,还想着能听一回刘恋大师和月蝶大师抚琴呢。”

咔嚓一声,亭外的树枝折断,丁婳与王鹿韭闻声向亭外看去,原来是积雪压塌了树枝……

王鹿韭留了丁婳在府上用午饭,户部侍郎王林中午回了府。

寸心报了主父回府的消息,在用饭的鹿韭玖便向丁婳请辞,说有话同三叔说,去去就来。

丁婳点点头,继续吃菜。王府的菜是头一回吃,也许是这辈子最后一回。

王鹿韭带着几个大丫鬟走了,半个时辰后才回来。

丁婳已经用完饭端坐在太师椅上了,王鹿韭兴冲冲的回来对她说道: “你猜三叔是怎么说的?”

“说了什么?”王大小姐真是没头没尾的,丁婳看着她明显的喜色想。

“我告诉了三叔,你很喜欢他的挂在亭中的那幅墨宝,向他讨这幅字送你。他便问了我你对道心的见解,三叔是性情中人,他十分喜欢你的回答,要把那幅墨宝送给你。”

“这太贵重了吧。”如此盛情,丁婳不免有几分惊讶。

“怎么会。三叔还送了咱们两壶酒。”

“酒?”

“他说喝酒写字才更有一番意境,咱们一会儿小酌一杯写两幅字吧。”

丁婳的头都要冒汗了,她逃过了弹琴却没有逃过书法,只得说:“世人总要以为喜欢字的人,字就一定写得好,我的字十分丑,还是不写了吧,我只是喜欢看而已。就像有人喜欢吃点心,却不一定会做点心。”

“我从小练字,但是字也比不上兄长他们。祖父同我说过:你喜欢便把写字当成一件趣事就好,趣事不必贤。

这是丁婳第一次听到,有人对她说学六艺不必把这件事情学好,当成趣事做就可以了。或许王鹿韭只是在客气,丁婳实在是喜欢这种论调。

盛情难却,丁婳拿起了毛笔,洋洋洒洒写下[已讶衾枕冷,复见窗户明。夜深知雪重,时闻折竹声]字写得不好,只能应个景。

丁婳写好便凑过去看王鹿韭的字,她倒是真的没说谎,她的字在京中闺秀中,只算中等。大约真的是从小练字,但是没有天赋,怎么练也只是清秀而已,和王家中那些善书法的父兄更是无法相比。

只是……这内容写的……只见王鹿韭手书[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是陶渊明的名篇《拟挽歌辞》,他在大病时所写所感。或许对于十六岁的王鹿韭来说只是刚刚讨论过,因为年轻所以对这些生死之论并不避讳顺手写来的,但对两世为人的丁婳来说却有不小的冲击。

丁婳看着对方抬笔落笔不自觉念出了声:“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不若是叫寸心温酒?”王鹿韭停笔,抬眸一笑。

“甚好。”

寸心另收拾出一张桌子煮酒,丁婳王鹿韭两人你一杯我一杯的,竞是把一坛都喝尽了,一旁的嬷嬷忍不住提醒,才作罢,吵着去写字。

酒后真叫丁婳写出来一幅字:[金尊酒满,良夜尽欢]这个字作为书法,只能说还看的过去,但却是丁婳两辈子加起来写得最好的一幅。

王鹿韭醉了,在丁婳走之前,她说要把丁婳的[金尊酒满,良夜尽欢]裱起来,挂在床头每天看。

酒量比她好两分的丁婳笑了笑。一个大家闺秀床头挂这种字,实是不可能的。只不过王鹿韭同她一样,都不是个真正的克己复礼的闺秀,心里都向往着——求金尊酒满,求良夜尽欢。

丁婳倚在软垫上,放下酒瓶,目光放空。如果只能活九年,也好,她要在这九年里把该做的事都做完,庾季夏答应的那三件事也可以帮到她,而如果她把重心都放在攻略上,或许会疏漏自己重生后真正该做的事。

但……几年后的庾季夏,能在他的身边好感度百分,不只是续命,在长安做乞丐活着又有何意义?能借到他的权势,哪怕只能活几年也不枉重活这一世。

申时初,丁婳带着王林所赠的墨宝上了马车,直接叫马夫去东市的今古斋。

这一次她并不是去给庾季夏送信,而是真的想买一支好笔。长日无聊,若是能静静下心写几个字,纵然写的不好,但求宁静也不错。

可天总不遂人愿。

————

已讶衾枕冷,复见窗户明。夜深知雪重,时闻折竹声。 ——《夜雪》唐·白居易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

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 ——《拟挽歌辞三首其一》魏晋 陶渊明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

如何阻止男主发疯[歌剧魅影]

狩心游戏

如何饲养恶毒炮灰

穿越星际妻荣夫贵

当老实人扮演渣攻后[快穿]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
重回权臣十三岁
连载中花灯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