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十一岁

又是一年招新季,实验中学作为蓬县最好的中学,从来不缺生源。很多没有被划分到这所中学的学生家长为了让自家孩子入学,各种托关系,找门路,只为了孩子能受到更好的教育,日后能考个好高中。

今年与往年有所不同,因为实验中学出了新政策,那便是进行实验班招考。这个招考面向全县所有今年毕业的小学生,只要考到了前八十名,不管是农村户籍还是城市户籍,都可以进实验班学习。很多人虽然不太明白实验班究竟是什么,但是听说只要成绩好的学生,就觉得那是尖子生班,任课老师一定会选最好的。所以这个消息一出,很多学生家长都带着孩子来抢着报了名。

考试当天,离开考还有一个小时左右,已经有部分孩子老老实实等在考场外捧着课本等着考试室开门,这些学生中大多都是怕迟到早早就赶到的农村学生。

离考试开始还有四十五分钟时,主考官李禄打开了第二考场的门,眼看着考场渐渐坐满,他与副考官罗老师交换一个眼神后,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了考场规则、考卷的页数,考试结束时间。

发卷铃声响起,他看了眼第一排第二个座位,考场即将开始,这个考生还没有来,看来是哪家娇养的孩子放弃这场考试了。他在实验中学当了不少年的老师,看多了一些被家里娇惯得不成样的孩子,这种情况发生也不奇怪。

“报告!”

李禄朝门口看去,只见一个有些瘦弱的男孩站在门口,身上的衬衣与裤子看起来有些旧,不过很干净,一眼看过去便觉得是个乖小孩模样:“快点进来,考试马上要开始了。”

男孩朝他鞠了一个躬,然后快速走到第一排第二个座位上做好,他看着男孩有条不紊的拿出文具,没有因为迟到影响考试情绪,便收回了视线。

毕竟老师一直盯着考生,也会影响到学生的发挥。这些家里条件不好的孩子能有这么个入校渠道不容易,能考好一些,机会也就多一些。

本来今天特意早早的出门,就是为了避免像上辈子那样,考试当天迟到,差点没能参加考试。结果今天半路上遇到个摔破手臂的小孩,他本来不想管,可是看那十岁左右的男孩子低着头蹲在太阳下晒得满脸通红可怜巴巴的样子,他只好把人带到诊所里进行消毒和包扎,又帮着报了警才匆匆赶到实验中学,结果差一点就又迟到了。

沈邵在座位上坐定,拿起卷子,看着上面这些在他眼中算不得特别难的考题,等答题铃声响起,便拿起笔填起卷子来。

实验班录取考试只考语文与数学两门,上午语文考试结束后,沈邵独自一人出了校门,找了一家店要了一碗米粉加两个菜包,看着外面显得有些拥挤破旧的街道,他叹了口气。

在他两天前睁开眼后,看到幼时居住的房子,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但是现在他已经确定自己回到了十一岁。这一年他妈因为他爸在外面打工与别的女人搅合上,气得喝了大半瓶敌敌畏,还没有送到医院就没了。他爸在全村人的唾骂下干脆收拾包袱去找那个女人,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只可惜他回来的时候太晚,现在他妈的坟头已经开始长草,他爸也不知跟那个女人去了哪个旮旯,就剩他一个人守着座不算大的平房以及他妈留给他的一万多块钱过日子。

米粉并不是很好吃,菜包子里的馅儿有些少油,不过沈邵仍旧吃得干干净净,连米粉汤也喝了。下午要等到三点才开考数学科,他没地方午休,干脆去新华书店蹲着。毕竟这么热的天,待在外面太难受,新华书店有免费的书看还有空调可以吹。

大中午的,新华书店的人很少,沈邵在名著区找了一本书,在角落里蹲着看起来,偶尔有整理书籍的店员过来,见半大孩子看成人翻译版的名著看得这么认真,都会多看两眼,甚至还有个店员见他蹲着难受,给他找了几张不要的报纸,让他垫在屁/股下坐着看。

两点过后,沈邵把书放回原处,把报纸还给之前的店员,又跟道谢过后才出了书店大门,刚一出门,就感觉一股热浪扑面而来,他摸了摸额头,看着外面晃眼的太阳,毫不犹豫的朝实验中学走去。

上辈子他没有机会跨进大学校门,他不想到了这辈子,还留下这个遗憾。若是人生重来一次还不知道珍惜,那他活着又有什么意思,是为了给国家增加GDP还是呼出二氧化碳给植物进行光合作用?

数学考试对于沈邵来说,比语文还要轻松一点,因为他上午答卷时,居然有一句诗词填空没填写出来,虽然比重只有一分,但是想想自己三十岁的人,还比不上人家小学生,就觉得整个人有点不太好了。

考题做完后,离交卷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再三检查答卷,发现没有填错也没有漏写自己名字考号后,就提前交了卷,毕竟从县城回到他家还有一个小时的路程,他走太晚有可能走夜路。

走出校门,虽然已经快到下午五点,太阳依旧有些晃眼,不过最晃眼的还是停在校门口不远处的黑色大奔,漆黑的车身因为干净无尘,在阳光下反射出闪瞎人眼的光芒。

现在这个年代能开大奔的,在普通老百姓眼里那就是有钱人的代表,所以这样一辆车停在门口,引起来往的行人看了好多眼,猜测是哪家学生家长这么有钱,开着这么一辆车出来。

刚走出没几步,沈邵就看到奔驰车上走下来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人,几个跨步就来到了自己面前。

“请问你是沈邵同学吗?”中年男人十分礼貌,与沈邵说话时,还特意弯下身子尽量与他平视。

沈邵往后退了一步,让自己离校门的距离近一点,“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中年男人礼貌笑着从身上掏出一个信封,递到沈邵面前:“感谢你今天早上的出手相助,这是我们家先生的一点谢礼。”

沈邵想了想,猜到这个男人可能是早上那个孩子认识的人,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找到自己的?他看着那信封,没有伸手去接:“叔叔您客气了,我不过是举手之劳,老师早就教过我们,要学习雷锋叔叔的奉献精神,所以您的谢礼我不能收。”

中年男人看着这个瘦小的男孩一本正经的说着学习雷锋叔叔,便觉得这是个老实乖巧的孩子。他回头看了眼身后的黑色奔驰车,不由分说的把信封揣进沈邵衣兜里:“老师也教过,好孩子就该受到奖励,小朋友,再见。”做完这些,他转身就上了车,车子很快就开走,仿佛害怕沈邵把信封还回去似的。

沈邵看了眼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看也不看信封里装了什么,就把信封装进了自己随身带着的书包里,然后抱着书包快步走远。

走路回到村里,有些在田地里干农活的同村人见到他,都关切的问他考得如何,还有人觉得他独自一个人过活不容易,塞了一些自家产的瓜果蔬菜。

虽然这些东西不值几个钱,但是这份情谊沈邵却是十分感激的。

回到自己住的小破平房里,沈邵先是把家收拾了一遍,然后把乡亲送的空心菜摘好,还没洗好就听到门外大伯母在叫他。

“小邵,你回来了?”张淑莲端着一个搪瓷碗,里面装着炖好的鸡汤,见沈邵穿着偏大的衬衣孤零零洗一把空心菜,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把搪瓷碗往案板上一放就走到沈邵身边挤开他,利落的帮他洗干净,“下午炖了只鸡,你喝些汤补补身子。”

近两天这孩子一直在看书,家里又没有个大人照顾,她有心让他到自己家过日子,可是家里有老人,有孩子,确实也不是适合读书的环境。还不如这样,她与当家的常常来照顾这个孩子,又不担心自家孩子与小邵起矛盾。

“谢谢大伯母,大伯喝了吗?”沈邵看着案板上的鸡汤,里面还躺着一只鸡腿,散发着浓浓的香味。

“放心吧,这只鸡长得肥,足足有五六斤重,我们一家人都喝不完。夏天东西放不得,有你帮忙吃一点,也免得浪费了。”张淑莲心疼沈邵小小年纪就这么懂事,想起二弟不管不顾跟着别的女人跑了,便觉得这个二弟实在太不是东西。只是她是沈家的媳妇,这些话她没法开口,“考试题难吗?这几天温度高,你在家好好休息一下,别出去晒中暑了。”

“嗯,”沈邵笑眯眯的乖乖点头,“大伯母你放心,我一定能考上的。”上辈子他状态那么差,都能考到五十名左右,这辈子多活了近二十年时间,总不能白活了。

张淑莲又叮嘱了几句后,见时间不早,她还要赶着回家喂猪,只好匆匆离开。

送走大伯母,沈邵吃完饭,从书包里掏出之前中年男人强行塞给他的信封,打开一看,只间里面装着一沓蓝青色的百元钞票,摸起来至少有二三十张的样子。

现在的房价不过三四百一平米,这人出手道谢就是两三千,未免也太土豪太郑重了点。

把钱从信封里抽出来,里面掉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谢谢你三字,字迹看起来工工整整,是小孩子字迹。

沈邵把钱数了数,整整二千六百块钱,看着这笔钱,他转头看着墙上挂着的日历。

1996年8月22日

他跨过近二十年的时间,再度回到这个空荡荡的家中。虽然也曾想过为什么没有让他回到半年前,至少那样可以制止母亲自杀,但是他却不想浪费这难得机会。

他想让自己的梦想变成现实,而不是让梦想成为梦。

西皮说9月2日式动土的好日子,于是我就选了2号开了。

此文灵感来源于半个月前在路上听到一个大爷逗自家孙子,问他长大想读清华还是北大,我突然想起自己曾经也为这个问题烦恼过,直到后来身上中了无数箭……

此文大概属于向上励志类,嗯,有金大腿,就是这样啦,希望大家能多收藏多留言,看文愉快,晚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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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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