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雷高亮: 江子然和贵妃娘娘——姐妹情深,第一人称,不喜勿入,不喜勿入,不喜勿入!
——————————
小时候,我很想骑马,但父亲不肯教我,只教兄长。
于是,我看着马场上骑着高头大马的兄长,心有不甘地在地上撒泼打滚,父亲一脸嫌弃地俯视着满身泥灰的我,随意伸手招来了一个小厮,将我带回了娘亲房中。
被扔回去的我满脸泪痕,委屈巴巴地站在娘亲面前,娘亲一言不发的替我换了一身干净衣裳,擦净了手上的灰尘,她说:
“不是你父亲不肯教你,只是我们然然以后是要做皇后娘娘的人,当今陛下喜欢温婉贤淑的女子。”
我哽咽着问娘亲为什么我以后要做皇后娘娘,我说我不想做皇后娘娘,我也想骑马。
娘亲说父亲需要一个做皇后娘娘的女儿,兄长也需要一个做皇后娘娘的妹妹。
娘亲还说,做了皇后娘娘,那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身份尊贵,连日后父亲见了我都得跪安问好。所以现在我得好好听父亲的话,听兄长的话,他们日后会让我变成天底下最尊贵的女孩子。
我不再哽咽,只是拿起娘亲的帕子擦干净了脸。那时的我很信赖娘亲,她说什么便是什么,她说让我好好听父亲的话,好好听兄长的话,我便成为一个听话的好女儿,好妹妹。
只是父亲不太搭理我,于是我成日跟在兄长身后,他去哪里我便去哪里,他干什么我便干什么。
每每兄长犯了错,父亲罚他抄文章。兄长总是让我替他抄,我每次都是偷偷在夜里点着灯抄,抄完后天就要亮了,正好能赶在兄长上课前给他送过去。
兄长也很喜欢打架,每次打架都会把我带在身边,因为我能替他顶罪。我们一起欺负过李尚书家的小姐,一起打过将军府的小少爷,到后来,路上的狗见到我们都要绕道走。
只不过事情败露后受罚的常常是我,父亲说我小小年纪不学好,我很委屈,却不敢说兄长也是罪魁祸首之一。
有时候我会也会生气,但只要兄长哄我,哄我说以后一定会帮我成为皇后娘娘,我的气便全消了。
于是后来兄长又去打架,我便再次拿着石头躲在了附近。直到后来,被打的那个人成了我的阿姐。
阿姐在我十四岁时才来府上。阿姐一来府上,兄长便拉着我去欺负她。
兄长说,她是外面的毒妇生的,不配住在府上,就该和她娘一样死在外面。
我说,但她也是父亲的孩子啊,是我们的姐姐。
听完,兄长开始教训我,他说我们才是一个母亲生的,我们才是兄妹,她不是我们的姐姐,要是我不跟他一起去,以后再也不理我了。
于是,我拿着石头跟他到了偏院。像对付其他人一样,他一把将阿姐推到地上,然后用极其刺耳的言语辱骂她。
阿姐双手撑着地面,抬着头望着兄长,也不哭,也不闹,就这么静静的看着他。
我发现阿姐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睛,明亮又透彻,就像一汪清泉。在这双眼睛面前,拿着石头的我显得肮脏不堪。
兄长被阿姐这副神情给彻底惹怒了,他将我往前推了一把,让我用手里的石头砸阿姐。
我紧紧握着那些有棱有角的石头,兄长在我身旁喊着:
“砸啊,你究竟是谁的妹妹?砸她!”
石头磨破了我的掌心,我怎么也下不去手。兄长继续推搡着我,我一动也不动。
最终,手里的石头散落了一地。
兄长生气了,他骂我没用,捡起石头就要砸阿姐,我立刻将他推了一把,他衣裳上便落了一个带血的手掌印。
兄长看着血印“啧”了一声,说:“真晦气。”
说完,兄长把我和阿姐扔在原地,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怔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去扶阿姐,特意用的那只没有拿过石头,没有出血的手。
我拿过石头的手是肮脏的,是罪恶的,它不配去扶干净的阿姐。
扶起阿姐后,我一言不发的站在原地,默默地将手背在身后。阿姐却将我那只藏起来的手给拉出来摊在了她面前,柔声问我:
“疼不疼?”
我下意识的握紧拳,摇摇头说不疼。
阿姐却按着我沾满血迹的手指,将我牵到她屋子给我上药。
我很怕疼,但阿姐很厉害,她只要吹一吹我的手心,我立马就不疼了。
我坐在阿姐的床塌上,阿姐蹲在一边给我包着伤口,阿姐好好看,我一看就出了神。阿姐发现我在看她,于是抬起头对着我笑一笑。
阿姐笑的时候也很好看,特别是她的眼睛,很像一只小鹿穿过雾蒙蒙的山林后,见到晨曦时的眼睛,湿漉漉的,亮晶晶的。阿姐的笑让我心有愧疚,让我觉得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恶人。
我说:“姐姐,对不起。”
阿姐笑着说:“没关系,不怪你。”
阿姐是我见过最美、最善良、最温柔的人。她一笑,那只穿过山林的小鹿就开始撞我的心脏,撞得我心里麻麻的。
从那时起,我时不时的来偏院找阿姐玩。每次去的时候阿姐都会给我做好吃的酥饼。阿姐做酥饼的样子很好看,吃酥饼的样子也好看。
阿姐问我为何一直盯着她,我讪讪的笑了笑,说:“姐姐,你真好看。”
听完,阿姐捏了捏我的脸颊,说:“小小年纪嘴巴就这么甜呀。”
除了给我做酥饼,阿姐还会给我讲故事,讲她从前的故事。
阿姐说,她是从苗疆那边来的,她阿娘还在的时候,父亲隔段时间就会去看她们。后来她阿娘死了,父亲便把她接到了京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