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惯偷

裴大人说完,就风风火火地走了。留下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京兆府来送案宗的是两个生面孔的小伙子,互相寒暄了几句,就各自散了。

拿到案宗,高信立就像个普通的书令(官职,比安韶华低一级)一样,捧着案宗撤后一步走在安韶华身侧,在别人不注意处絮絮叨叨。

那小玉楼不是说她花了一两二钱银子雇了一个车夫么。据她自己说,那价钱是当天上午已经商量好的。

小玉楼起先去了一家车行,马车倒是不少,可便宜的看不上,看上的不便宜。最终挑中了一辆外面看着光鲜,里头挺破旧的,人家要一两五钱。小玉楼出来之后,有个车夫跟上她说,自己有车可以便宜租给她,看了车,倒是比那个一两五钱的还要气派些,那马是纯黑色,右后蹄有撮白毛。小玉楼记得那马,却并不记得那个车夫长什么样子,只说似乎头发全白,乱糟糟的挡着脸,唯唯诺诺不怎么抬头。小玉楼还特意说,让这个车夫拾掇拾掇再出车。

两人最终约定了一两二钱。因为是已经商量好的价格,她回去之后让丫环找了一个普通荷包,装好了一两二钱碎银。一共八块,最大的一块约摸三钱,二钱的两块,一钱的五块。下午那个车夫驾车来接她的时候,要她先付钱,她还特意看了一眼,水粉色,没绣花,没标志,样子也不花俏,就是个富人用来装碎银打赏用的平常荷包,也不值什么钱,小玉楼就连荷包带银子一起给了那车夫。

那个车夫,至今没找着。倒是找到了她去过的车行,可那车行的马车都是车行的,案发当日下午有三辆被租出去了,每辆都有确定的去处,不止一个人证,没有去京郊的。也查访了附近的车马行,没有这样一匹黑马。所以这个车夫、这辆马车,都无从查起。

城门的守兵也并不记得,毕竟每日进出城门的车那么多,那辆也就是跟那些小门小户的马车比起来,看起来大一点,跟勋贵之家的马车没得比,也没有什么特别处。所以……高信立说着,撇了撇嘴。

等景阳侯府门前那出儿惊动了京兆府,京兆府再出人到了庄子上,天已经擦黑了。庄子上做所有喘气儿的都抓进去了,连夜审。

案发的过程,口供还是很一致的。

小玉楼说是四个凶嫌,却只对其中两人印象深刻,还配合画师画了画像。

那个庄子一共四个护院,死了三个,只剩一个。那个护院说,四个凶嫌光天化日杀进庄子,一句话不多说直往里冲,挡他们者死,不阻拦、不呼救的,他们便看也不看。约摸两刻钟后,小玉楼带着俩丫鬟也进来了。那个庄子本就人不多,如今能说话的也不过三四个,却也众口一词,说四个男的凶嫌一开始并不劫财也不劫色,不挡道也不喊叫的,人家管都不管,这几个活口都是躲起来的。那凶嫌直奔那外室去了,贴身伺候外室的俩丫鬟一个婆子都护主死了。小玉楼主仆什么时候进去的,做了些什么那几个活口都不记得。因此,小玉楼说她并不认识凶嫌,她也被凶嫌糟蹋了的说法,都是她一家之言。

画师也跟着庄子上幸存的这些人给那四个凶嫌画了画像,基本没什么出入。四个人的身形、样貌、口音都定下来,次日一早,也就是昨日一早,海捕文书就做好了,走了程序下午拿来给了刑部的司门司(详见作者有话说),准备今儿发出去。

“发了吗,我怎么没见?”安韶华心下纳罕。自己一路过来,没见海捕文书。

“没啊。”高信立喝了口水。

昨儿夜里,也就是案发第二日,二月二十夜里,福乐坊的一个更夫在二更时分,听到一户人家有异响,却没放在心上。四更时分,正是最安静的时候,更夫再次路过这家门口,却看到门开着个巴掌宽的缝。

这更夫觉出有些异常,就去找了里坊长,里坊长带了家中几个男丁,跟着更夫去了这家,走到门口正听到里面有人的惨叫声,一帮人就呼啦啦冲进去了。

进去之后,满屋血腥味。有人想要夺门而逃,众人七手八脚扑上去按住了,等点上灯,才发现被逮住的是一个三四十岁的惯偷,屋里还有五个死人,四男一女。这里坊长五十有四,年轻时候上过战场,还算镇得住场面。他知道这是大案子,当下就着人拿着令牌去报了官。

这个案子起初归去了京兆府南四街的巡防案,人赃并获,那个惯偷身上除了一些散碎银两,还有一锭十两的黄金。

“十两黄金?”

高信立翻了下案宗,很快就在物证栏里找到了,十两金,开隆三十五年京兆府督造的官银。

安韶华心里思忖,官银一般一年造一到两次,数量也根据当年的年成略有不同。去年的官银,隐约记得只造了一次,时间应该是在冬日那次祭天前后,京兆府应该还留着督造记录,回头查一查去向。应该大都是赏了勋贵跟功臣,去年年底长兄韶光回京述职,今上留膳,还赏了大哥黄金五十两。

京兆府南四街的巡防上,原想着既然是当场逮住的案子,就没太细看。尸首拉去了亦庄,惯偷当成凶手拉去审,大约是看这么多人证,出不了偏差,就没仔细勘验。草草走了程序,便安稳的等复核了。谁知天一亮,便收到了那四张海捕文书。

“海捕文书?”安韶华狐疑“莫非……”

高信立跟安韶华对了下眼神,打开了案宗。海捕文书跟仵作的验尸格录放到了一起。

五名死者,四男一女,这四个男的,正是那景阳侯府庄子上的四名凶嫌。这女的,是小玉楼的贴身丫鬟。刚才不是说小玉楼有俩丫鬟么,这是那个大点儿的。那个小的二月十九案发当时已经死在庄子上了。

四个男死者,都是中毒死亡之后,脖子上又都被补了一刀。高信立说着,指着仵作的验尸格录,对着上面的图详细说。脖子那一刀,深可见骨,保证人死的透透的,死的不能再死了。那把抹脖子的刀最后在桌子下被发现,血指印跟女死者手上的血痕相吻合。这个女死者,是被人砸中脑后而死,一击毙命,凶器就在院内,是一块腌菜用的石头。

五名死者,死亡时间相差无几,应该是二更到三更之间。现场进去过太多人,抓那个惯偷的时候还有过打斗。脚印血痕等都凌乱不堪,所以可做呈堂证供的并不多。不过稍作查访,就排除了那个惯偷的嫌疑。

高信立说着,把案宗翻到一个地方,指给安韶华看。

那惯偷说,他当晚先是在赌坊混时光,那家赌坊到了每日二更是管一顿饭的,他就在那儿吃到饱。他去赌坊是想找下手的“白鸡”,结果没遇着。也没钱赌,晃晃悠悠出了赌坊,已是二更大约过了一两刻钟。

白鸡是扒窃行当的黑话,就是指那些看起来不谙世事的落单的富家子,尤其是那种穿的不错,身边无人跟随,还有些避着人的。像那些从书院逃学出来玩乐的小公子,没有带护卫的大家小姐,尤其是看起来有心事的富家子弟。这种人人傻钱多,被偷了一时半刻都反应不过来,反应过来的一般也不敢声张。

这惯偷出了赌坊不远,就遇到一只白鸡。穿了一身缁衣,没有佩东西。看面相四十上下,头发却全白了,低着头避着人匆匆行路。用那个惯偷的话说“一看就是头回做坏事的雏儿,生怕别人认出自己”。惯偷跟了几步,仗着熟悉小路暗巷,到个没灯没亮的地方就下手了。没想到这一单生意还收获颇丰。在这人身上摸了一个荷包,里面是几块散碎银子。这惯偷是个滑头,开始说是三四块统共三四钱,吃了点苦头又说七八块碎银得有一两多,还有一块玉珏,样子不记得,只说是巴掌大,看起来很贵。

这个惯偷偷到了钱,顺手扔了荷包,转头就去赌坊试了试手气,谁知手气不大好,试了几次水都是只输不赢,他也就没有恋战。把那个玉珏换了五两银子,还特意要成了碎银,然后就准备回家。

离开时路过一个小酒馆,开酒馆的小寡妇破天荒地对他笑了一下。这惯偷就晕晕乎乎地跟了进去,吃了些酒,还要了一盘花生米。那寡妇上酒的时候,他打赏了一小块碎银,摸了人家的手一下。那寡妇拿了银子,还在他脸上摸了一下,给他美得够呛。

赌坊、酒馆,这两点时间上,伙计和熟客中都有人证,作不得假。

惯偷离开酒馆,正听到那更夫在打四更的梆子。看到更夫在一户人家门口绕了一下就走了,惯偷仔细一看,这户人家没关门。惯偷以为是这家人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许是偷人之类的香艳丑事,怕惊动了旁人所以才没关门。他摸进了那家,就在一般人家藏私房的地方摸了一遍,在院中水瓮背后摸到的一个布包,包里是沉甸甸的,既然是惯偷,掂量了一下也约摸知道了深浅,并没有打开直接揣怀里了。转身就想走。

转身的时候,看到堂屋门大敞着,要知道这二月天晚间得有多冷,半夜门开着,这贼就起了好奇心想着看一眼,谁知道一眼看到满屋子死人。

刑部下设四司,分别是刑部司、都官司、比部司、司门司。这个是仿照明清的设置随手抄的。司门司是负责掌管门关、桥梁、渡口、辇道之禁令及道路桥梁的修复更改等事宜。我想把海捕文书跟刑部多少挂钩一点,就想到司门司了。莫要考究啊~

其他三司职权范围老魏懒得写,反正也不重要。也许写到了的时候会顺带提一下。

安韶华和高信立所在的刑部司是掌详覆及叙复官秩与平反冤案等事。

本文的里坊制,是根据唐长安的里坊制衍生来的。没有(绝、对、没、有)唐朝那么严格。唐朝的里坊制晚上不许在街上游荡的,更不许在别的坊晃悠,会被就地打死的。史书上还有“中使郭里旻酒醉犯夜,杖杀之”这样的记载。当官的半夜不回家也会被仗杀,更别说平民了。

但这毕竟是个小说,还是架空,我就用了点里坊制的治安编制,却不用这么严格的管理制度,否则晚上不许出门……好难展开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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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惯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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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魏先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