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 2 章

日入胭脂红,无雨也有风。孙月娥原本在内院里紧赶慢赶收拾草药,生怕明日一早落了雨,把地上晒的药材泡废了。

她当家的却不看天色,急急忙忙拽着她要往前院去。

“没见老娘忙着呢,一天到晚猴急忙慌,也没见挣回来几个钱——”

“嗐,是江陵张相公,带了个病恹恹的小孩来,又是个女娃娃,浑身脏兮兮的。估摸着没几天好活了,梳洗梳洗,让她走得体面点吧。”

这段日子城里乱得很,八岭山那三位山大王被仇将军剥皮揎草挂在东门城楼上后,不少流民携老扶幼拖家带口地往城里挤,生怕被当成山匪一起剿了。白天有兵士把守,他们既没有用以贿赂的银钱财货,便进不得正门半步。夜里趁看守的杂役睡了,就悄摸在城墙上掏狗洞,爬也要爬进荆州府。

这些人面黄肌瘦、形容枯槁,浑身脏臭,多半还染着不止一种病。一场春雨砸下来,便浇死许多条人命。

他们大抵也不能算人,只是长得格外硕大的老鼠,贱命一条,死就死了,偏偏死在城里,还要给差役老爷们添麻烦。倘或处理不及时,方圆几里地都要被邪气侵染。

孙月娥是看不上这些城外来的老鼠的,但托他们的福,这几天医馆的生意却是越来越好。她满心嫌弃地脱去连嬅身上的脏衣服,又把人拎起来浸在热水桶里——要不是看在张相公多给的那一钱银子的份上,她是决舍不得烧这桶热水的。

连嬅躺在病床上时,头发板结,乱糟糟一团,又沾着黑的黄的各种污秽,在热水里泡散开才终于现出原形。乌溜溜像一团油墨,长度将将落在肩下,才蓄了不到两年。

孙月娥自己也有个闺女,虚岁十五,一头黄毛喝了不知道多少碗黑豆粥都没调理好,看了难免羡慕。她轻轻揉了揉连嬅的头发,打心底里叹了口气:可惜了。

可惜这么好的头发。

孙月娥没点灯,就趁着窗边的月色给人搓洗。等一桶清水洗成了污水,连嬅终于从地沟里爬出来的老鼠蜕化为人。她漂亮的鹅蛋脸在水汽缭绕中微微泛红,两颊圆润,还带着未褪尽的婴儿肥。她的皮肤白到像在发光,细腻柔滑,手感甚至比隔壁布店里最贵的那匹提花绢还好。

真是神仙般标致的人物,也不知是哪家的大小姐落了难。孙月娥把人从水桶里捞出来,就着月光给她擦身,一眼看到她从腰腹到大腿处连成一片的青紫。

拐子真可恨!看把孩子打得不成人样了!

她又叹一声,仿佛看到那匹她摸了又摸也买不起的提花绢掉进了臭水沟里。

也不知道是民间自制青蒿素真的有用,还是连嬅顽强的求生意志在暗中发力,总之她睡了一天两夜,醒过来时高烧已经退了,身体虽然酸胀乏力,但好歹没了那股从骨头缝里钻出来的疼劲儿。

这是一间很简陋的杂货屋,放着一张小小的木板床,一个散发着刺鼻的中药味儿的木柜子,几个竹篾编成的篮筐,还有一把沾着泥土的铁镐头,痕迹斑驳,一看便知用了不少年。

连嬅挣扎着撑起身体,腰上的淤伤痛得她龇牙咧嘴,也让她的大脑前所未有的清醒。

她看了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再摸摸身上略有些扎人的麻布交领内衬,不由得陷入了短暂的哲学沉思。

我是谁?我在那?我要干什么?

正想下床,却看见一个细长脸的妇人推门进来,怀里抱着件杏红色的旧衣。见了她,惊得瞪圆了眼:“哎呀,你醒了!”

连嬅眨眨眼,不知道该说什么。

妇人把怀里的旧衣放到床边,是一件交领短袄并一条百裥裙,口中解释:“这是我家闺女先前的旧衣,你不嫌弃就暂且穿着,都洗得干干净净的,你看——”

连嬅又眨眨眼,道了声谢。她的嗓子里弥漫着一股黄酒味儿,混合着青蒿的苦涩,多少有点张不开嘴。

但救命之恩,不能不记,连嬅捏了捏喉咙,礼貌地问:“昨天送我来的那位——朋友呢?”

“你说张相公?他学里有事,留下银子就走了。”孙月娥亲热地笑着,看出连嬅嗓子不舒服,她又道,“柴房里刚烧了热汤,我给姑娘端一碗过来?”说完,也不等连嬅回复,风风火火地走了。

去的却不是柴房,而是正堂。

她爹啊,这年头真是白日见鬼,死人诈尸了!

连嬅只能望着她的背影消失,然后埋头研究床上的衣服。虽说是旧衣,但完完整整的,一没破洞二没补丁,只是袖口略有磨损,看得出主人的珍惜。

她还不知道这是孙月娥给她挑的寿衣。何太医断定她活不过今天,又担心她死在自家的杂货房晦气,所以打算拿草席卷了,丢去城外的乱葬岗。

孙月娥于心不忍,所以拿了女儿的旧衣来,想让她走得体面点。

连嬅展开短袄,两个窄袖套进去,也不知是哪边往哪边折,正尝试呢,忽然听见窗前一声清脆的提醒:“你穿反了!”

她循声看过去,是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头发有点泛黄,但眼睛圆圆的,看着格外有生气。

连嬅抿唇微笑,问她:“你是谁?”

“我当然是我爹的女儿。”

“那你爹是谁?”

“我爹就是昨天救了你的何太医!你身上这件衣服还是我的呢!”小姑娘颇为神气地说完,又指导连嬅穿衣服,余光一直瞟着柴房的方向,看见有人过来,一溜烟跑了。

孙月娥来送饭和水了,送之前她当然先去正堂和丈夫说了连嬅醒来的事。何太医揪着他的山羊须大感震惊,难以置信,一边琢磨是不是回光返照,一边又想说不定这青蒿泡酒真能治疟疾?但他还有几个病人要瞧,暂时没工夫回后院,只让妻子先去观察。

连嬅就靠坐在床边,上身套着那件洗褪了色的旧袄。她望着窗外发呆,脸色瓷白,目光像笼罩着云雾一般缥缈。孙月娥把饼和热汤递过来,原本以为这姑娘应该是饿得不行了,没想到她谢过好意,接在手里却小口小口地啃,只把热汤喝了个干净。

怎么看都是大户人家的娇小姐。

孙月娥试探着问:“姑娘,你家在哪里啊?”

连嬅垂下眼睑:“我记不清了。”

这大饼是真噎挺啊!三公分厚又硬又瓷实,简直可以当防身用的砖头。而且是纯粗面做成的,里面还掺着不少麸子,嚼也嚼不动,干咽又拉嗓子,只能当吃药一样开水送服。

哎,这杀千刀的拐子。孙月娥一阵唏嘘,让她先安心休息,别想太多,端过碗走了。

她一走远,刚刚溜走的小姑娘又悄摸出现在窗边。偷感很重的样子让连嬅忍不住乐出了声。

小姑娘脸一红:“你笑什么?”

“你长得好看,所以我见了就想笑。”连嬅顶着一张萝莉脸,毫不羞耻地调戏良家少女,成功把人家的耳朵也逗红了,“还未请教小姐芳名?”

小姑娘扭捏地说:“我叫何可柔,我爹娘都叫我丫丫。”

“好吧,丫丫,你站在外面不冷吗?”

“冷,但我爹娘不让我过来……站这儿还能看着我娘,她来了我就跑。”

连嬅“哈哈”一笑,不小心扯到了腰,又倒吸两口冷气。

何可柔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她,压不住心里的好奇问:“我娘说你是山上贼窝里跑下来的,你见过山匪吗?我听说他们长着铜铃大的眼睛,尖尖的大獠牙,一到夜里就会变成老虎,还喜欢喝人血——人血好喝吗?”

连嬅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娘又骗我。”何可柔噘起嘴,哼哼两声,“前几天听说有个什么山的山大王被捉了,还被剥了皮塞了一肚子茅草,就挂在东门城楼上。但我娘不许我出门。”

她惆怅又好奇:“山大王的皮长什么样子?是老虎皮吗?不过我也没见过老虎。”

连嬅脸一白,立刻联想到昨天城楼上吊着的三个稻草人——扭曲的身形,狰狞的头颅。

原来那是人皮。

她的脑袋一阵发晕,胃里也翻江倒海起来。

“你怎么了?我叫我爹来——”

“没事。”连嬅挤出一抹笑,问她,“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何可柔莫名其妙:“什么日子?三月三十啊。”

连嬅追问:“哪一年呢?”

“你不会烧坏脑袋了吧?真不记得了?今年是嘉靖十八年——”

公元1539年,距离明王朝灭亡还有105年,距离封建王朝彻底结束还有373年。

真是漫长的、看不见天日的未来。

刚穿来时的脏衣服被孙月娥洗干净了堆在床脚,是一件破破烂烂的月白色长袄,摸着也是棉麻布的手感,不过不扎手。连嬅端详了半天,才发现这衣服的边角处绣的都是暗纹。

什么叫低调的奢华。

何可柔时不时偷溜过来,陪她说两句闲话。这姑娘是个实心眼,三两句快把家里的老底都掏干净了。她家世代是医户,祖父祖母过世得早,把城西的老字号留给了大伯。三年前父亲和大伯分家后,独自在城东开了家医馆。这间院子就是那时租来的。

家里雇不起佣人,又只有何可柔一个孩子,可把她憋坏了。哪怕爹娘三令五申不许她去杂物房,她也要阳奉阴违地找过去。不过昨天连嬅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所以连句话也没说成。

晌午时下了场大雨,天色昏沉,乌云压顶。连嬅听着窗外潺潺的雨声,心想那位救了她的少年今天应该不会来了。

她只知道姓张,似乎是个年纪不大的秀才。十几岁能考过童生试,在古代多少也算是天才了吧。想到这里,连嬅的情绪又迅速低落下来。

这场莫名其妙的穿越之前,她也是镇上有名的天才。中考时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进入市重点高中火箭班,虽然最后遗憾没考上top2,但也进了某上游985的计算机专业。

对于农村出身,家境贫寒的孩子来说,这已经是未来坦荡、前程在望了——可惜一毕业就碰上了不当人的狗公司。

早知道就该考选调!连嬅恨恨地想,可惜这辈子什么考试什么公务员,是彻底和她绝缘了。

她试着回忆并不遥远的上一辈子,却想不出什么值得留念的东西。爹死得早,妈跟人跑了,从小被种地的外婆一手带大,上学全靠助学贷款和兼职赚钱。大学毕业时,外婆也病死了,从此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要说还有什么不舍得,那大概是她省吃俭用地攒了半年的工资,什么也没享受到就成了废纸——不,废弃的电子数据。

呜呼哀哉,这世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人死了,钱没花完,以及人还活着,钱没了。谁想到“双喜临门”,全让她碰着了。

正惆怅着,忽然听见屋外嗒嗒的脚步声——那是木底的油鞋踏在雨水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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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嘉靖长女后
连载中花在杯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