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袂袂换好新衣服出门的时候褚旭只正好做好了早饭,把东西都搬到了饭桌上,他睡了一小会儿,就起来做早饭了,没有多休息。
而褚旭爱则是告别褚旭只后第一时间就回自己房间拿书,跑到外面院子的树下看书,听着厨房噼里啪啦的动静,就知道褚旭只肯定在做饭,他完全不受其影响,在吵闹的环境下,还是可以自己看书,不会走神,也不会觉得烦闷。
他本来看书的环境一向都是很差的,这么多年,他都习惯了的,这么点小动静已经算是还不错的情况了,反正他也没有资格挑剔的,能有时间看书就已经很不错了。
而在褚旭爱听到厨房不再有动静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早饭估计是做好了,他连忙收起书,回到屋内,准备吃早饭了,不需要人喊他,很自觉。
至于褚旭袂,闻到厨房传出来的香气,就第一时间知道马上可以吃到好吃的,他非常积极,在褚旭只还没做好的时候,就已经在厨房外面坐着等了。
而林袂袂一走出来,褚旭只就发现了不对劲之处,毕竟这套新衣服款式特别新颖,原主根本没有穿过这种风格的衣服,很时尚。
他脸上满是被惊艳到了的表情,夸赞道:“阿姆,你这衣服好特别,你穿上这衣服真的太好看了,特别适合你,太漂亮了。”
林袂袂含笑道:“我也觉得,这衣服很适合我。”
褚旭爱瞳孔地震,他还是第一次见识到阿姆毫不犹豫的接下夸赞,如此自信,他很诧异,不过仔细一想,觉得这样也很不错的。
褚旭袂冷笑一声,道:“这有什么好看的?花里胡哨的,一点都不实用,看着就很贵,肯定是花了很多钱才买的,还是全新的衣服。
那么多钱,不知道可以买多少好吃的了,又不是没有衣服穿的,干嘛买这么好的衣服呢?又不是去当工人,也不会进城。
我们就在生产队待着,穿得这么好有什么用呢?毫无用处,反而还不方便做事儿,很容易就把衣服整坏了,到时可就吃大亏了。
要我说,买这新衣服,绝对是吃大亏的,没有考虑全面,买吃的才是对的,全都可以吃进肚子里面,那可太值了。”
林袂袂笑眯眯道:“你这话听上去倒是很有道理的,只是,如果这钱是你的,由你支配,那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但是,你要知道,我花的是自己的钱,不是你的,你没有支配我钱的权利。在我看来,我的新衣服很实用,我很喜欢。
反而是那些所谓的吃的,我又不是贪吃鬼,买那么多,可吃不进我的肚子里,再说买多了,也是放不住的。
如果一直吃不完,很快就会坏了的,到时,也会吃大亏,甚至赔了。我明白了,你其实是自己喜欢吃,才想让我买吃的。
但是为什么我要将就你呢?我花钱当然是要买自己喜欢的东西,买新衣服穿,我乐意,穿着高兴。
即便不方便,我也认了,反正衣服总会坏的,不能担心它会坏,就直接穿便宜的,我并不喜欢的款式的衣服。
这样坏了,也没有那么多的不舍。不是这个道理,我是不会委屈自己的,人生本来就是由自己做主的。
总想着以后,未来,那说不定我也活不到那个时候,一场意外就带去我的生命。在我可以满足自己小心愿的时候,我就尽量的满足,而不是延时满足。
老是压抑自己的**,为了节约一点钱就穿着自己不喜欢的衣服,这种事情我是不会干的,反正钱是王八蛋,花了咱再赚。
我觉得只要是我喜欢的,花再多钱,都是值得的。我的钱,如何花,真的不需要你对我指指点点,我很讨厌。
况且,我并不认为你有资格对我进行说教,我不是一个傲慢的人,也不认为小孩子就不可以教导大人了。
就连古代的圣贤都可以从孩童身上学到东西,我都不是什么圣贤的,怎会瞧不起你这样的小孩么?不会的。
只是我觉得你确实不会对我有任何帮助,反而你的话,听着是如此的刺耳,就是你是藏着私心说的那些话。
我听得出来,你暴露得很明显,你的城府没有那么深,如果你是认真的提出建议,我即便不认可,也不会过多反驳。
但是你不是的,你的初心是为了自己,而不是我。你的所谓指导,都是摆出自己是上位者的姿态,但是说实话,我们都是平等的关系,你比我高贵不到哪里去。
是的,你觉得我乱花钱了。但是这是你赚的钱吗?不是的,那我即便确实乱花了,和你有关系吗?没有的。
你连最基本的情况都没有了解清楚,就平白无故说我,你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做人,还是得有点礼貌。
当然,你是小孩子,我一个大人,不应该和你过多计较,但是我说这么多,就是想告诉你,不是每一个大人都会让着你。
说错了话,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不是说,一点代价都不用支付的。我和你掰扯得明明白白的,清清楚楚的,那接下来,你该干嘛?我想我不说你应该是知道的。”
褚旭袂不服气道:“本来就不应该买那么贵的衣服,你穿那么好干嘛?打扮给谁看呢?阿爸都没有回家,你穿得再好看,也是给别人看的,一点用都没有。”
林袂袂冷笑一声,道:“别打着你阿爸的旗号说我了,你的意思是为你阿爸打抱不平吗?觉得我作为你阿爸的媳妇,不该穿得这么花枝招展,出去招蜂引蝶是吗?
你错了。即便我结婚了,我也有打扮自己的权利,女为悦己者容,那这个悦己者为什么一定要是别人,不能是自己呢?
我穿好看的衣服,把自己打扮得飘飘亮亮的,我觉得这样很舒服,我出去别人的目光聚集在我的身上,我觉得很自豪。
我有这个自信,我绝对穿得超级好看。再说,你阿爸肯定也会支持我穿这么好看的衣服的,毕竟真心想要对你一个好,那就是希望对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你阿爸绝对不会反对我的。至于你,不好说。”
对于原主的老公,林袂袂还是觉得至少是一个工人,还是大学生,应该蛮讲道理的,她的衣服都没有花他的钱买,他有什么资格反对她?没有的。
他提出反对意见,在她看来的话,是绝对不可能会发生的事儿,除非他是一个宇宙无敌大蠢货,但是这种蠢人在这个年代应该是考不上大学的。
显然,林袂袂忽略了一点,这个世界上除了蠢人,还有坏人的,即便考了大学,当了工人的人也有可能是纯坏种,见不得别人好。
其实不是林袂袂忽略,只是这种人往往只会出现在新闻中,就是现实生活中,林袂袂真没有遇到几个坏人,基本全是还不错的人来着。
只能说,她生活在一个很好的环境当中,遇到的人,都是很好的人,都不坏,最多就是有些笨蛋而已,不那么聪明。
知道和真的经历,往往给人留下的是不一样的,就像懂得一个道理和真的落实做到这个道理的差别那么大。
林袂袂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见过那种纯坏人,所以对他人评判,往往都会先看到优点,不会看到缺点。
褚旭袂气得直跳脚,他连续两次被戳中了心思,懊恼道:“我只是不想你花那么多钱买不实用的东西,再说,你以前都不会这么打扮自己的。
今天是第一次穿这么好的衣服,一看就特别贵,需要花很多钱才可以买到。我们一家人,本来就是要依靠阿爸养活。
平时,我们在家,都是挣不到几个钱的,你即便花的确实是自己的钱,是的,阿爸每个月都把钱都寄给了你,你是可以支配那些钱的。
阿爸虽然当了工人,但是一直在省城,一年,多数时间都不能回家,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来看望我们几天。
当工人确实是好的,省城也是极大的,可阿爸一个人在外面工作挣钱,相当辛苦,我真的很心疼他。
我们在家,就不能太贪图享受了,要把那些不该花的钱即便不会买吃的,也要存起来的,或者给阿爸买衣服。
阿爸在省城,那么大的一个城市,才是真的应该穿一点好的衣服。我们这个小地方,真的没有必要穿太好的。”
林袂袂摇了摇头,道:“你这话我不是很认同,老实和你说好了,我的新衣服没有花你阿爸的钱,是我自己搞定的。
即便花了钱,也是花的我自己的钱,没有花你阿爸寄回来给我的钱。我的事儿,你知道得并不是很多,我不怪你。
但是我希望你明白,我不是那种会拿着你阿爸的钱肆意妄为的人,我要脸。懂吗?”
褚旭袂翻了个白眼,道:“你从前挥霍的时候难道还少了吗?你不会才怪了,你几乎是每次都挥霍才对。不过以前是把钱挥霍给外人,现在,你变了,挥霍在自己身上了,这不都是拿着我阿爸的钱搞事情,我还是希望你可以成熟一点,别搞这些了,你都是大人了。这些话,还要我一个小孩子和你说,你也真是,不嫌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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