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11章

秋月和杏花说了一会儿,两人都拿起一块帕子绣起来,她们最近新学了一个花样,是魏湘雅教的。

林夏桃坐在软榻上发呆,好无聊啊,突然想看书了。

她打了几个哈欠,困意袭来,却是怎么都睡不着。

“哥哥们从学堂回来没有?”她问。

秋月回:“还要半个时辰。”

林夏桃点点头,从榻上跳下来,想去外面看看,最近越来越冷了,怕是过不久就会下雪。

结果还没走到门口,就被李氏抱住:“小姐,外面冷,不能出去玩。”

林夏桃挥舞着自己的小胳膊:“我想去看小黑。”

这半个月,府里的人都认识秦臻养的那条小黑狗了,本来还担心小狗见到生人会很凶,会乱叫,会到处乱拉粑粑。

结果那狗又乖又懒,根本不像狗,倒是像头猪。

前几天小黑睡着了,小少爷和秦臻一起给这条小黑狗洗澡,毛发都被烤干了,这小狗还是没醒,旁边的下人都以为这是条死狗。

到了晚上,才看到这狗醒了,屁颠屁颠在门口走来走去,等着吃饭。

偏偏府里的几位小主子都极其喜欢这条小懒狗,下人们对小黑也存有讨好的心思,然而,他们给的东西,小黑都不吃。

李氏把林夏桃放在榻上:“小黑在睡觉。”她嘀咕:“我活了几十年,就没见过这么懒的狗。”

林夏桃仰起脑袋看她:“我就去看看,不会着凉的。”

李氏见不得她可怜巴巴的表情,只能把狐裘拿了过来,给林夏桃披上后,又给她戴好手套和帽子,这才抱着林夏桃去看小黑。

小黑依旧躺在窝里睡觉,魏湘雅看到她们过来,忙把手里的香包放下。

“小桃怎么来了?”

林夏桃甜甜笑道:“想湘姨和小黑了。”她说完,从李氏怀里下来,就往秦臻的房间跑。

小黑的狗窝就放在秦臻睡觉的床头,因为给小黑洗过澡,小狗不脏也不臭了,连只跳蚤都没,秦臻每天做完功课就抱着小狗。

要不是被魏湘雅训斥了一次,他晚上都想抱着小黑一起睡觉。

小狗在睡觉,身上盖着一件黑色的棉袄,林夏桃看了小黑几眼,她白天在小黑身体里醒来都是为了吃饭,晚上醒来也不会乱跑,而是趴着发呆,应该见不到女主了吧。

方皎月到梧桐县两天了,刚到梧桐县那个晚上,她就让管家方七去村里买了一条土狗回来。

带来的厨师连夜把那条土狗宰了,烫了,去了毛发,最后给方皎月做了个狗肉全席。

方家的主子爱吃狗肉,下人们在耳濡目染下也喜爱吃狗肉。

再加上方皎月带了十多个人过来,那一条土狗还不够他们吃一顿。

这才隔了一天,方皎月又馋了,寻思再去村里买条土狗来。

她唤了管家过来:“让马夫准备下,我要去村里。”

方七一愣:“小姐亲自去?”

方皎月一个眼神扫过去:“不行?”

小姐自从上次风寒好后,就像变了个人般,方七觉得他更加喜欢小姐,对小姐也更加忠诚了,甚至超过了对丞相大人和夫人的忠诚。

方七忙点头哈腰,让马夫准备好马车,又叫了两个小厮跟着,让他们陪小姐去村里。

方皎月上了马车,手里抱着个精致的暖手炉,里面烧的木炭是上等的无烟炭,两只小手暖暖的。

她软嫩雪白的脸上是不符合年纪的沉稳,方皎月冷冷一笑,想到前世的事情,她和家中一个一直心悦她的侍卫私奔,却遇到山匪,死得极其凄惨。

半个多月前,她重生了。

想到前世发生的一切,方皎月就嫉恨秦臻,她那么爱他,而他呢,竟然把她赐婚给别的男人。

他是太子,之后当了皇帝又怎样,她是重活一世的人,这世她有可以让所有人爱上她的金手指。

至于秦臻?她不会放过他的,她会让他国破家亡。

还有皇后娘娘,就因为她打死了秦臻养的小狗,皇后娘娘不喜欢她,还不准小公主跟她玩,她爹进宫求皇上赐婚,皇上犹豫时,是皇后娘娘坚定拒绝了她。

方皎月垂眼,一条狗罢了,他们一家人吃过的狗没有一万,也有八千条了,她给了秦臻银子,是他不肯要,还拿起棍子想要打她。

她带来的下人为了保护她,才会打伤秦臻,才会把狗打死,她还是给了秦臻银子的。

一件小事而已,她早就忘了,秦臻却一直记着,登基后竟然还报复她。

方皎月一直以为秦臻给她赐婚是报复她吃了他的狗,古修远那个庶子,容貌尽毁,她根本看不上。

她现在虽然是庶女,但吃穿用度都是嫡女,嫡母非常喜欢她,重生后,她有金手指,嫡母比上一世还要喜爱她。

到了白云村,方皎月从马车上跳下来,她穿了一件绛红色的斗篷,头戴狐裘帽,边上有一圈白白软软的兔子毛,衬托得她整个人玉雪可爱。

有村民看到她,都看呆了,这是哪里来的大家小姐。

“小姐。”小厮跟在后面:“从这里走。”

方皎月仰起脑袋:“多话。”她沿着村子西边的那条小路走,方皎月打算先去见秦臻,这次不能再像前世那样了,她要让秦臻和皇后娘娘都喜欢她。

尤其是秦臻,如果皇后娘娘不在了,她会对秦臻很好,又有金手指在手,秦臻肯定会爱上她。

过个十多年,她再复仇。

方皎月走到小院外面,往里看了一眼,小厮马上会意,进了小院。

然而,房门紧闭,似乎主人并不在家。

小厮过去敲门,没有人回应。

“小姐,没人。”

方皎月皱眉:“去找两个村民过来问话。”

她想到前世的事情,这个时候,皇后娘娘已经怀孕了,她很少出门,现在又是大白天,皇后娘娘怎么会不在家。

四处看了看,只觉得小院萧条,一点人烟气息都没。

没有多久,小厮就带了一个在附近锄地的村民过来。

方皎月抬手指了一下:“住在这里的人呢?”

村民害怕得发抖:“搬走了。”

他们也不知道搬去了哪里,只知道那天早上干活时,发现那个女人一直没有开门,过了大半天,那对老夫妻从县城回来,他们过去询问,才知道那个女人带着孩子搬走了。

搬去了哪里,那对老夫妻都不知道,他们更加不晓得。

方皎月又问了几句,见实在是问不出话来了,让小厮给了村民几个铜板。

村民走后,小厮问她:“小姐,还去买狗吗?”

“你们去,我在这里等你们。”方皎月有点不耐烦:“去哪里了呢?”

她喃喃自语:“不应该。”

小厮没听清她在说什么,主子的事情不是自己能够过问的,两个小厮忙进了村子,剩下车夫在不远处保护小姐。

方皎月绕着小院走了一圈,一点线索都没找到,魏湘雅大着肚子,又带着个五岁的小孩子,没那个能力离开得太远。

估计是去县城了,如果进城了那更好,她就不需要一直往村里跑。

还有秦臻养的那条臭狗,现在那狗还挺小,再养几天吧,长大一些,不然肉不够她吃的。

大概过了一刻钟,两个小厮担着筐过来了,框里是两条被打死的狗,都是村民家里养着的,家里吃饭都困难,自然不会善待养的狗。

平时用来看家护院,养大后也是打算卖掉的,有人过来买,又给了很多钱,村民不顾家里孩童的哭喊,唤了狗过来,几个人联手就把狗打死了。

方皎月凑过去看了一眼,一条大黄狗,一条灰色毛发的大狗,毛发都不是很健康,一看就知道吃的不好。

她想到秦臻养的小黑,毛发油亮,秦臻对那狗极好,碗里就一块肉,宁愿自己不吃,也要夹出来给那狗吃。

方皎月发现,自己还是更馋小黑。

“回家吧。”她上了马车。

上车后,方皎月把方七叫了过来,让他派人在县城偷偷打探魏湘雅的下落,她没说是谁,只说是个年轻貌美大着肚子的女人,女人还带着个五岁的小孩。

方七得到主人的命令,马上召集下人过来,让他们明天去找这么一个女人,一再强调要偷偷的。

刚回头,就看到小姐双臂抱胸站在他身后,方七点头哈腰:“小姐。”

方皎月面无表情道:“明天你去县城的学堂问下,看有没有个叫秦臻的学生?”

方皎月觉得魏湘雅要是来了县城,一定会让秦臻去学堂读书,梧桐县就三所学堂,去这地方问才是最快的。

方七忙道:“是。”

林夏桃在秦臻的屋里找了一本诗经出来看,看了几页后,秦臻和林长卿从学堂回来了。

经过半个月的相处,秦臻和林长卿已经成了好朋友。

秦臻聪明,好学,林长卿不想被比下去,也比以前勤快认真不少。

这让姚玉兰非常高兴,越发觉得让秦臻给林长卿当学伴是最正确的决定。

“妹妹。”林长卿看到林夏桃,马上就跑了过来,伸着两条胳膊抱她:“我好想你。”

秦臻慢条斯理走过来,叫了一声:“小桃。”

林夏桃给了他一个甜甜的笑脸:“秦臻哥哥。”

看向林长卿:“三哥,你今天学了什么字?教教我呀。”

她呆在家里都要发霉了,又不能出去玩,还太小了,天气又冷,大家都不准她出去。

林长卿来劲了:“妹妹,我教你写你的名字。”

第二天中午,方皎月在用膳时,方七从外面进来了。

“小姐,梧桐书院有个叫秦臻的学生,今年五岁,是县令家三公子的学伴。”

方皎月放下筷子,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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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太子捡的狗
连载中叶安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