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离出去后,刘玉才偷偷和田氏问他的身份:“大娘,这位公子是?”
“哦,他是和珠儿合作的东家。”田氏边择菜道:“酒楼里的菜与饭馆是同步的,两家关系不错,他经常来这里帮忙。”
刘玉觉得这位公子不简单,表面上不动声色,随意点点头,与田氏聊起了别的话题。
院子里,主仆见福珠在忙,用不着陆离吩咐,陆禾撸起袖子上前:“董娘子,我来吧,这活儿我擅长,保证给你干的好好的!”
“那这个排骨搓洗两遍后帮我送到厨间。”因着主仆总来蹭饭的缘故,福珠用着陆禾也顺手。
“让他干吧,干不好没饭吃!”陆离看着急忙表现自己的陆禾道。
陆禾有苦不能言,他家公子还真是一如既往的毒舌。
福珠现在见了陆离也不意外了,三天两头来,她也习惯了:“陆公子找个地方坐坐,我先去准备午时要用的菜。”
“我也去帮忙。”他转身进屋,比福珠还快呢。
不是,这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开的饭馆呢!
中午要用的红烧蹄髈焖煮好了,福珠把它盛出来腾锅,准备把红烧狮子头用的肉丸子炸出来,经过这些日子的锻炼,阿余已经能团的光润整圆了,福珠只需将肉馅拌好即可。
团子炸出来沥油,陆禾就端着洗好的排骨进来了:“董娘子,把它放在切肉的案板上?”
“对,放在上边就行,辛苦你了。”福珠把锅里的油盛出来,炸货剩下的油只能用一次,余下的就炒菜用了。
盆里的排骨是一整扇,福珠得用菜刀将其剁成小块,里边传来“咣咣咣”的声音。
刘玉道:“福珠这是剁什么呢,这么用力?”
“许是她又研究新菜呢,平日里她最爱捣鼓,甭管她,你歇着你的。”田氏抬头对刘玉讲。
另一边饮茶的陆离好像没听见这话似的,掀开半帘就看见福珠正卖力地剁肉:“还有不少呢,我来剁吧!”
福珠正在分段,猪排带骨,两节骨头即三分宽为最佳,沿着猪肋的纹理,利落地将脆骨斩断,庞大的猪排就被卸成戒尺状了,一会儿再横着将其斩成块,就方便入口了。
她闻声见陆离站在一旁:“陆公子你用不着帮忙,而且这个排骨得剁一寸长入口为最佳,你没干过这个,别再伤了手!”
“一寸长,我能掌握,不信你看着我试试?”陆离着实怕她伤着手。
“也好!”见他如此坚持,福珠也不好拒绝,毕竟还有一堆活等着她做呢,也不能老让他吃白食,男人该用就得用,没得总是供着的道理。
陆离动作不大,但是猪骨被整齐的斩断了,福珠当然知道这对腕力要求有多高,她意识到:这个清风朗月的公子,外表虽是文文弱弱,但他好像并不简单。
只有陆离知道,剁猪肋算什么。他的武功是当朝大将军肃王亲自教的,以前夜间遇袭逃命的时候,他连活的野猪都砍过。
福珠看他剁的大小均匀,挺满意,其他的也不多问,谁还没点秘密了。
马上就要进入三伏天气,气温一日比着一日闷热,古代连个风扇也没有,人们被这暑天折磨得食欲越来越差,福珠准备做道酸辣黄瓜条,给众食客开开胃。
直挑的黄瓜洗净,去练,分成四条,顶端呈三棱状,再将黄瓜条切成三到四段,撒上细盐“杀”出里边的水分。
新蒜脆嫩,不必用刀背拍扁,只需切成片,提味就足够了。红亮的小米椒切成小段,其虽只有小拇指大,威力却是无穷的,所以只需一个,和姜丝蒜片爆炒,蛮横夺人食欲的味道一下就在厨房炸开了。
这么猛烈的味道扑面而来,惹得福珠喉咙痒痒,吭吭咳嗽几声,陆离还好,他在另一边,只偷偷狠吸几口辣香,闻着就很过瘾。
只片刻时间,锅里最后倒入福珠兑好的料汁,关火即可,时间再长,酱汁变浓,就失了那份清爽。
只需等炒好的酱汁晾凉,就可以与黄瓜随拌随走。
去芯的黄瓜更爽脆,料汁是生醋汁子和酱油并白糖兑好的,酸中带甜,要的就是它的酸劲儿,此乃开胃神器。
福珠为了增加解暑度,待黄瓜条能放到酱汁子里时,把他们放到井筒里冰起来了,到饭点再取出来,凉意能沁到心里。
切成小段的排骨还不能直接用,得先用清亮的高粱酒放盐和佐料腌制。
屋里的辣味刚散,又飘出来阵阵酒香,刘玉与田氏打趣道:“福珠在里面可别被薰醉倒!”
“这酒十有**还是做菜用的,不知这是做的什么菜?”这么多年,作为母亲还是非常了解自己孩子的。
“这么一通折腾,肯定简单不了,今日咱们又有口福了。”吴氏道。
宋老太帮吴氏擀面,闻言道:“咱们哪是今日有口福,分明是天天都有口福。自从跟了福丫头,我这裤腰渐紧,再这样下去,我得重新裁两身夏装去了。”
“这话说的一点不差,我说呢,去年拿出来的夏装,怎么肩膀处感觉紧崩了不少,听了宋阿婆的话,原来如此。”吴氏说着又动了动肩膀处,是真的不舒服,看来真该裁两件衣服去了。
陆离切好排骨,别的他也不会,就别帮倒忙了,被福珠变相地请出来了,刘玉见他俩这相处的架势,仿佛看见了三年前与洪金相处的模样,觉得有点意思,最起码,这公子肯定惦记上福珠了,有机会要点点这傻丫头。
高粱酒和五香粉调成的褐色料汁,散倒在排骨上,福珠洗净手后,挽起袖子将排骨抓匀。切记手上是不能有伤口的,否则会被这高粱酒“折磨”的刺疼无比。因着阿余前两日切菜时,手指划了个口子,所以福珠便没让她上手。
因着排骨足足有一大盆,所以福珠扬开膀子大力翻搅,折腾的满头大汗。
活匀的排骨还要静置,以便入味。福珠在此间隙,将手上残留的酒洗净,时间长了,手背一样的刺痛。
再回来时,肩膀上搭了块棉帕子,方便擦汗用,若是额头上的汗珠子滴到锅里就不成了,她自己都觉得恶心。
鲜鸡蛋在碗沿磕口,用筷子快速打散,橘红的蛋黄与蛋清被打出白沫子,却半点不减颜色,没有用过饲料催生的鸡蛋,就是不同。
打散的鸡蛋液中混上面粉和炒熟的猪油,用竹筷搅匀,碗里就变成嫩黄的蛋面糊了,搅到碗里没有面疙瘩,挑起来只剩细腻丝滑的蛋糊才能放排骨进行挂糊。否则这块有个面团子,那里的糊薄,这里还没熟,薄的地方就炸的焦糊了。
福珠让阿余将火烧旺,倒入熟猪油,与素油的透亮不同,猪油是亮中带黄的,这样炸出来的猪排更加酥香松软,若是用素油,肉质炸不起来,嚼起来多少带点硬厥。
福珠用大臂长的竹筷夹着挂匀面糊的排骨下锅,夏季了,油温过高,离得太近,长时间下去,胳膊被烤的一片红,所以她特意定制了加长的大竹筷。
八成热的猪油,下锅炸三弹指捞出,再放到冷猪油中浸润,这样排骨的外皮更加酥香可口。刚捞出的猪排,表面被炸的一个个小泡泡,滋滋冒着热油,与凉油一碰撞,没有任何声响,不像油与水沾到就“刺啦”作响,但泡泡中的热油释放到凉油中,里边携带的空气也随着释放出来,在凉猪油中又流出一串串针尖大的小泡泡,不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浸好的排骨捞出,时间不可太长,不然就该油嘴了。放到竹笊篱上沥油,酥到掉渣的排骨小山似的攒到大瓷盘子里,晾凉,只等上桌前淋上芝麻油,散上花椒碎和少许细盐,就可以下筷子了。
排骨是浅黄的,犹如秋天枯黄的落叶,且放凉也不影响其风味,干松酥香,佐酒最佳,因而福珠特意给安御医和沈夫子送去一份。
这道菜与其说是菜,也可以称作小食,饿了当作零食尝上几块也就饱了,严格地说,他不用什么特定的主食相伴,他本身也可以当作一份主食。
所以,不用分什么正午不正午,做出来福珠就端到外间让众人尝尝。
虽是炸货,刘玉这个孕妇闻起来却不见半点油腻和厌恶,她率先加起来尝了一口:“酥嫩细腻,醇香无比。”
“洪金你也尝尝,这与闽南那边的椒盐小排是不是一样的味道,食起来比一般的还要正宗不少?”
洪金一听,见这炸排骨与他家乡的菜式一模一样,他也夹了一块:“果真是,跟老城里最正宗的那家是一样的味道,从小到大,记忆里椒盐小排的味道只在这两个地方尝到过!”
福珠听闻,心里一笑:“实不相瞒,我做的就是闽南的椒盐小排,特意让洪大哥与刘姐姐帮我尝尝味道是否正宗,听你们的话,好像我的手艺还能交差。”
她话音刚落,面前的碟子里就被夹了筷子椒盐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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