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走进任随一的家,心境又和上次不同。
上次经过江柏溪的指点后只想着靠撒娇卖萌就能蒙混过关,这对于孟弃来说不算难的,所以一路上他也紧张,但并不会有今天这种天塌地陷的恐慌感。
在现实世界里的孟弃就经常用撒娇卖萌来逗笑他的爷爷奶奶,好让两位老人在锐挫望绝的生活中也能享受到天伦之乐,这一手逗笑绝活他已经驾轻就熟,用起来也是信心百倍。
但这次可不是单靠撒娇卖萌就能蒙混过关的。
这一场鸿门宴或会关系到他在这本书里的命运走向是顺遂多一些还是磨难多一些,因此他必须调动起所有的脑细胞来应对才行。
就这都不一定能过关。
稍微一个不留神儿露馅了,他极有可能会亲手把自己未来的出路给堵死……光是这么一想就要呼吸不畅了,孟弃好不容易才迈出去的那只脚都想给它再缩回来。
“孟弃?”
就在孟弃犹豫不决的时候,旁边突然走出来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
刀刻斧凿的俊脸上有着一双亮如明星黑如点漆的眼睛,盯着孟弃看时像极了鹰隼盯住猎物,吓了孟弃好大一个激灵,瞬间就绷直了后背。
目测那人得有一米九多,反正比孟弃高出去不少,孟弃得仰着头看他。
孟弃没见过这个人,也不记得在书中“孟弃”的朋友圈里见过他的照片,被喊住后他就愣在那里不动了,脑子都忘了反应。
那人倒是认出孟弃来了,用肯定的语气再次喊了一遍孟弃的名字后就同孟弃开起了玩笑,“怎么还呆住了?不会不认识伍哥了吧?”
原来眼前站着的这个一身腱子肉的男人是任随一的哥哥任随伍,也是这次宴会的男主角。
不过和任随一长得可真不像啊,还不如孟弃和孟凯泽的相似度高呢。
在任随伍自报家门后,孟弃也由茫然转为欣喜,马上顺杆爬,开开心心地说了一声“伍哥好”。
“听柏溪说你胖了,这么一看也没怎么胖嘛,就是这身上的肉看着不够结实,”任随伍摸着下巴打量了孟弃一圈儿,最后得出结论,“男孩子还是得勤锻炼,光偷懒可不行,明天早上四点半跟着伍哥拉练去,怎么样?”
“拉什么练?”
孟弃根本来不及埋怨江柏溪逢人就说他是胖子的事情,一听到任随伍说要拉着他去搞拉练,他整个人都傻了,下意识就反问对方。
没来这里之前孟弃一次性跑过最长的距离也就是学校运动会时的三千米,为了拿到第一名的奖品保温杯,当时他是玩命地跑,三千米跑下来差点都给他跑吐血了……
据说拉练一次怎么着也得十公里起步,十公里可是三个三千米呢,那不得要他的命啊……
这本书里的人怎么都想要他的命?孟弃无语极了。
任随伍却哈哈大笑着拍打起孟弃的肩膀来,安抚受惊中的孟弃说,“怎么还是这么不经逗啊,瞧给你吓得。”
“什么拉练?当然是骗你的拉练,我好不容易才休一次长假,用来睡觉都睡不够呢,当然不会去拉练了。”
孟弃呼出一口气,看向任随伍时是一脸的一言难尽,不懂这位长期在军营里生活的人的性格为什么会这么跳脱呢?这和他印象中的军人形象完全不一样啊……
“好了,别站在这里发呆了,快进去找随一玩儿去吧,他现在就在二楼他自己的房间里呢,”任随伍拍了拍孟弃的发顶,一秒钟恢复成知心大哥哥的模样,“客厅里有提前准备好的零食和饮料,你自己看着拿,伍哥还要再等几个朋友,就不和你一起进去了。”
孟弃点了点头,逃也似的冲向了客厅。
当然不是为了冲去二楼找任随一的,他只想赶紧远离又一个不按套路出牌的人,实际上进了客厅之后他连半点儿眼色都没给二楼,直接就跑到一楼的一个小角落里窝着去了,心想最好谁也不要来找他,就让他一个人静静地呆到宴会结束吧。
任家准备的甜点饮料特别丰盛,其中很多,也可以说几乎全部都是孟弃从来都没见过的,而他选择的位置离着甜点台又比较近,所以自从他坐下后那些奶油的甜香裹挟着各种果香就一直不停地往他鼻子里钻,勾得他口水都要泛滥了,一个不小心就多吃了好几块甜点,另外还喝了好几杯果酒。
果酒虽淡,但后劲儿挺足,那边宴会还没开始呢,他这边就已经打起哈欠来了,在轻柔的音乐声中,没一会儿就半靠着沙发睡着了。
孟弃是被热醒的。
醒来之后才发现不知道是谁在他睡着之后给他盖了一块小毯子,虽然任府里的空调开得很足,但架不住今晚人多啊,窝在沙发上睡觉的孟弃不出意外的就被热醒了。
醒来后环顾四周,此时任府的客厅里已经站满了人,但除了任随伍之外他一个都不认识,再加上任家为了这次晚宴将客厅布置得富丽堂皇的,和他上次来时看见的一点儿都不一样。
眼前的一切都让孟弃觉得不真实,恍恍惚惚间,就像是误入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他好想回家啊!
想抱着他的爷爷奶奶痛哭一场诉说他的委屈和不安,也想吃他爷爷奶奶做的拿手好菜和熬得黏稠的蔬菜汤,还想吃一口用他家院子里的井水冰镇过的大西瓜……那张只来得及看过一次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他也想再拿出来好好地看一眼。
想着想着,孟弃的嘴角就止不住地往下撇,同时鼻子也酸酸痒痒的,如果没有人打扰他的话,说不定他真的能坐在这里哭一场。
江柏溪用脚尖踢了踢孟弃屁股底下的沙发腿,然后用一副嫌弃的口吻问他,“谁又欺负你了?一个大男人躲在这里哭,丢不丢人?”
孟弃吸了吸鼻子,抬眼看江柏溪时已经把泪意收回去了,嘴硬着说,“谁哭了,刚睡醒不都这样。”
“你是来做客的还是来睡觉的?”
“也没有人规定客人不能睡觉吧,”孟弃底气不足地替自己辩解道,“任…一一哥家的果酒太好喝了,我没忍住就多喝了两杯,你要是多喝几杯说不定也会困。”
“我才不会像你这么没出息。”
“那你就试试呗。”
江柏溪被孟弃怼得气呼呼的,眼睛也瞟向了甜品台,看样子是真的想找杯果酒来试试,好用行动力破孟弃的谣言,给孟弃看得一愣一愣的,一时间都看不明白他是装的还是真的,嗯,有点儿缺心眼儿。
任随一穿过人群往这边走,走到江柏溪身边后就停下了,然后就站在江柏溪左侧低着头问孟弃,“你想让他试什么?”
呦呦呦,这护犊子的味儿直冲天灵盖了我说!
抬着眼睛看久了,眼睛又干又涩的,孟弃眨了下眼睛后如实回答任随一,“试果酒,他不信你家的果酒容易醉人,非得自己试一试。”
“是吗?你喝了几杯?”任随一盯着孟弃红扑扑的小脸儿看了两眼,之后又问孟弃。
说实话,孟弃还真没注意到自己喝了几杯,吃甜品的时候噎着了喝一口,吃腻了喝一口,吃渴了喝一口,觉得那一杯的味道好也喝一口……
这一口加一口的,“大概,可能,喝了五杯吧。”孟弃讪讪地揉着鼻子回答。
这么一看,他好像确实挺没出息的,都抱着人家的果酒不撒手了。
孟弃莫名心虚,眼皮也耷拉下来,都不好意思再继续盯着任随一和江柏溪看了。
任随一的声音随后响在他的头顶上方,“喜欢喝?走的时候我让刚子给你带过去几瓶。”
连吃带拿的更不好吧?
孟弃张口就想拒绝,但这个时候任随一已经不看他了,而是转过身去哄起江柏溪来。
柔声细语地,听得人心痒痒,“试这个做什么,喝醉了难受的是你,那边有不含酒精的气泡饮,也有你最喜欢的奶茶,都是让佣人现做的,你去试那个。”
江柏溪就这么着被任随一的一句话给打发走了,临走前还不忘丢给孟弃一个白眼儿。
孟弃:……
我招你惹你了,请问?
任随一没走,待江柏溪走开后他就上前一步,坐到了孟弃旁边,然后用食指勾起孟弃衬衫上的那条白色飘带绕了两圈儿,眼里闪着赞赏的光,嘴上也说着赞美的话,“这套衣服真挺适合你的,看来我的眼光还不错。”
孟弃在心里“哼”了一声,心说那还不是因为我本身长得就不错嘛,披块麻袋都能有别样的风采好不好。
最开始时孟弃之所以能很快就适应书中“孟弃”的身份,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书中“孟弃”长得和孟弃本人一模一样,身高也一样,就是他的气质比书中“孟弃”差了很多,但在锦衣玉食的加持下,这份气质也被他模仿个**不离十了,不去计较细节的话,一般人很难往他是冒牌货上面想。
现在任随一这么样说,孟弃只当是任随一在夸他,所以他很诚恳地对任随一说了声谢谢,然后也不吝啬他的夸赞,“江柏溪那套也不错,也挺适合他的。”
任随一闻言挑了挑眉,“你喜欢柏溪那套?”
“那倒不是,”孟弃实话实说,“我还是比较喜欢我这套。”
江柏溪似清冷的山茶花,配他那套淡蓝色的西装正合适,那清浅的一抹蓝可以把江柏溪的气质衬托得愈发朦胧梦幻,像误入人间的小鹿般,就连孟弃看着都喜欢。
如果把那套衣服换到他的身上,总觉得会像…像林黛玉倒拔垂杨柳,不伦不类的。
任随一肯定了孟弃的选择,“你的眼光也不错,你这套更配你,穿他那套就可惜了。”
孟弃嘴快道,“是我可惜还是衣服可惜?”
说完后他就狠狠地闭上了嘴,并想拿根针把自己的嘴巴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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