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第 140 章

前世,就在这届展销会期间,一对外国友人夫妇的孩子被人拐卖,等找到时,小孩已经失去了生命。

这事,在当时闹得很大,那可是国际友人,事情很快就上升到外交冲突。

最后,怎样解决的,老百姓不知道,但可以想象,国家当时肯定做了很大让步。

如果这次,她能够提前救出孩子,那接下来的好处……

苏柔完全不敢想象,到时,那对外国友人看在自己救了他们孩子的面上,签下一份外贸订单应该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吧。

她在心中想着:哼,等我签了外贸订单,看小组长还敢不敢对自己颐指气使。

有了这个念头,苏柔心情好了几分,脚下步子也无比轻快,坐上公交车,往国营饭店去,今天她还没吃饭。

……

王科长动作迅速,只短短一个晚上,也不知他用了什么办法,第二天,展会上多了很多金发碧眼的外商。

因为有沈浅的提醒,王科长也不知道在哪里找来一群年轻人,他们都会一些外语,连比带猜也能和外商磕磕绊绊进行交流。

这一整天,王科长往会场跑了不下五次,每次见到外商都是笑得合不拢嘴。

今天,沈浅的任务一点也不轻松,因为找的翻译人员只能进行简单交流,为了不出错,王科长安排她在临时隔出来的办公室,帮大家把关合同。

毕竟合同不是小事,有时就因为一个标点或者一个单词,造成的后果都不可估量。

自己能帮上忙,沈浅也没推拒,爽快答应,毕竟王科长可是说了,办好这事,各个厂子的报酬不少。

她刚送走一个龟毛挑剔的中年外商,就见食品厂李全松带着一对年轻夫妇过来,他们身边还跟着一个五六岁的女童,小姑娘长得很是可爱,一身公主蓬蓬裙,金色头发上扎着两个粉色发夹,碧蓝色的大眼睛,皮肤雪白,脸上还有两个可爱的小梨涡。

只是一眼,沈浅就对这个长相酷似洋娃娃的小姑娘心生喜爱。

“小沈,这是史密逊夫妇,他们对我们糖厂的大白兔奶糖很感兴趣,我们过来签合同。”

李全松把人带到椅子上坐好,开始跟沈浅解释来意。

沈浅点头,用流利的外文和对方进行交流。

史密逊夫妇是一对很开朗健谈的人,见沈浅外文说得很好,也对沈浅产生浓厚的兴趣,几人就聊得多了些。

当他们听说,还有一种酱料味道特别美味时,很是蠢蠢欲动。

因为,他们国家也极其爱吃酱料,每一餐都离不开酱料,不过,他们一般都是吃番茄酱和花生酱,听说还有鲜香的蘑菇酱,顿时就深感好奇。

把糖厂的合同签完后,就火急火燎赶往沈浅和他们介绍的展位。

李全松坐在一旁,见沈浅姿态随意,落落大方和对方交流,心里酸得不行,如果他也会外文,是不是也能和对方谈笑风生?

沈浅完全不知道李全松心中的想法,笑着将一群人送出办公室,等人一走,她立马手握成拳,做了一个兴奋的手势。

“ Yeah!”

又多了一个潜在客户。

沈浅可不会呆呆的只帮别人看合同,期间她接待的每一个外商,都会有意无意提起在某个展位有一种极其美味的酱料。

因此,自己的厂子也签了几份外贸订单,收获还很是可观。

一天时间就这般忙碌着过去,会场的人也陆续离开。

沈浅直到现在才有时间前往展位。

她到时,林格和桂兰姐正在做最后的扫尾,她扫了一眼货架,还有存放货物的底层,发现上面的东西都已经卖得差不多了。

“林格哥,咱们手里还有货吗?”

正低头收拾的林格听到声音抬头,见来人是她,赶忙直起腰身上前两步。

“小浅你回来了。”

沈浅点头,“那边忙得差不多了,咱们的货只剩下这些了?”

沈浅指着货架上零星的几瓶蘑菇酱。

“是的。”

林格也有些发愁,展销会还会持续几天,等手上的货卖完后续没有加持,将是个损失。

“林格哥,等会儿咱们去纺织厂家属院走一趟,上次我给书记打过电话让他邮寄第二批货过来,算算时间应该也到了。”

林格很是激动,没想到对方这么早就做了打算。

两人送走桂兰姐,径直朝纺织厂家属院走去。

刚走到半路,就见一道风风火火的身影正朝他们走来,越看,那道身影越是熟悉,好像是林月。

沈浅脚下步子加快,很快,两人站在彼此面前。

“林姨。”沈浅脱口出声。

“哎呀,小浅,真是你呀,我远远看着就觉得有些熟悉,走,跟我回家,今天下午邮局又送来了一大堆货。”

林月见到沈浅很是开心,,一拍大腿,就把今天有人把货送到他们家说了。

没想到,书记速度挺快,她还以为要过两天才能收到货。

其实她不知道的是,书记在发第一批货后,马上又发了第二批。

主要是书记信任她呀,一直都看重她的能力,再说了,书记做梦都想把他们生产队的产品卖到京都来,销往全国各地。

“林姨,我现在就过去看看。”

说着,几人朝纺织厂家属院走去。

纺织厂家属院一楼,不大的院落里,堆了一堆如小山一般的货物。

林月指着货,“小浅,你是打算现在把货弄出去,还是过两天来拉。”

如果沈浅打算过两天再拉货,那她就得和当家的还有几个孩子说一声,让他们晚上在这边打个地铺睡觉,东西可不能被人给偷了。

“林姨,真的很感谢你,会场那边我们的货已经不多了,我想办法现在就把这些货拉到会场。”

“也好,我叫家里几个男丁过来帮忙。”

林月有三个儿子,自家男人也正值壮年,劳动力不差,林姨一招呼,大家呼啦啦上前甩着肩膀开干。

林姨家刚好有一辆板车,大家就把货物装在板车上,一批批往会场送。

连着忙了五六个小时,如小山一般的货物才搬得差不多。

看着累得气喘吁吁的一众汉子,沈浅心下感动,从兜里掏出一百块钱递给林姨。

“林姨,这些钱你拿走,给大家买瓶汽水喝。”

林月借着微暗的路灯看清楚沈浅递过来的是一大堆大团结,当即连连摆手,面露不悦。

“你这孩子,这么客气做什么,我和你娘关系好,帮你是应该的。”

说什么,她也不肯接沈浅递来的钱。

“林姨你就收下吧,如果不是你帮我收货,这些货我都不知道放哪,你看,各位大哥和李叔这么辛苦,这是应该的……”

两人经过一番推推攘攘,最后,林姨还是无奈收下沈浅强塞过来的钱。

“唉,小浅,这次我就把钱留着,下次你可别这么客气了。”

“好。”沈浅连连点头,看一行人已经走远,连忙丢下一句,“林姨,我先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林月点头,“赶紧走吧,路上小心一些。”

沈浅拔腿就朝着前面推着板车的人追去,刚刚耽搁的时间太长,大家都已经走远,她埋头快步追上前。

在转弯处,突然响起一阵凌乱的脚步声,隐约还夹杂着一道嗡嗡的呜咽声。

她抬头,刚好和一群人擦肩而过,夜色太黑,看不清壮汉长什么样,不过从他们脚下的步伐,还有轮廓可以猜出,都是一些人高马壮的壮汉。

就见那几个壮汉抬着一个不大的麻袋,快步往前走,天太黑,她也看不清麻袋里装的是什么,就在她转头不想多管闲事时,“嘎吱”脚下突然踩到一个硬硬的东西。

她以为是小石子,就没太在意,刚想离开眼角余光瞥见刚刚踩的并不是石头。

她停下脚步低头看去,是个粉色的发夹,发夹上留着两条绸带,沈浅把地上的发夹捡起,走到路灯下,打量着手中的发夹。

觉得很熟悉,应该是在什么地方见过。

这个年代,能够拥有发夹的可不是普通人,手上的发夹做工精细,造型别致越看越是熟悉,突然,她脑海里浮现出今天在会展时,史密逊夫妇女儿头上戴着的发夹好像就是这个。

“轰”的一声。

仿佛一道惊雷在头顶响起,发夹?还有刚刚那几个黑衣人扛着的麻袋?看那形状应该就是一个小孩。

沈浅一个激灵,想也不想,转身拔腿朝那一行人跑去。

追了五六分钟,她又看到了那群人,为了不被对方发现,她尽量屏住呼吸放轻脚步,不远不近跟着。

……

另一边,苏柔并没有回家,她想着前世发生的事,因为不知道确切时间,只能守株待兔。

忍痛在国营饭店买了几个肉包,就在外事宾馆附近蹲点。

前世的时候,事件爆出,从报纸上得知那个小女孩被带到一个棚户区,被那些人折磨死。

苏柔现在不确定小女孩有没有丢掉,她只能在这里等着,只要一得到小姑娘失踪的消息,她立会自告奋勇上前,帮忙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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