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兴疼的哎呦呦直叫,李氏常年干活,手上的力气也是十足的,倒也不是他一个大老爷们儿挣脱不了,不过这种情况已经算是小夫妻之间的情趣了。
顾兴知道自己性子木讷,有时候事情发生了脑子还没转过来,时候想了想也知道当时该怎么办,但是谁让机会已经错过了?
他不是不懂,只是有时候反应慢;而李氏性子和他完全相反,对方干什么都是风风火火的,有时候顾兴惹媳妇不高兴了,过了几天才反应过来。
今天他是真的没反应过来自己媳妇因为老爹的那些话有点儿不高兴了,还是后来三弟说这话的时候,他反应过来的。
之所以说这话也是为着媳妇儿高兴,他虽然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但是他们这些人讨生活已经很难了,自然很有眼力见。
他们很清楚自己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
就像刚刚,林氏将刘家那个妹子夸得那么好,什么仙女之类的话都说出来了,但是这也就是听听罢了。
就像普通媒婆给人介绍对象的时候,说起女方那都八成都得来一句‘就跟那仙女似的’一样,至于那什么凤凰什么的,也是没什么见识,遇到厉害的只会这么说。
林氏在顾云铮成长的这些年没少说自己孩子是神童,但是事实不容谎言,和顾云铮接触过的都知道他几斤几两。
哪怕明天林氏去村里说自己儿子就是天神下凡,那些村里的大娘都得觉得这人又开始吹自己儿子了。
不过顾云铮说的这都是真的,这可真的是神迹,他们还没得到什么好处,也为了自己一家的安全考虑,自然不会出去胡咧咧。
顾兴是真的爱护自己的妻子,虽然他有时候反应慢了些,但是这些年李氏的付出他都看在心里。
顾老爹的顾虑也实打实的和他们都说了,但是顾兴觉得自己的妻子是最识大体的,所以早就决定好了。
“你这婆娘,手劲儿这么大,把我耳朵都要拧下来了,我又不是不知道,你以为我傻啊,咱们如今得了这样的大造化,我怎么可能出去瞎咧咧,三弟都说了,这是闷声发大财!”
李氏白了他一眼,不过也口嫌体正直地松了手,并且还顺手帮他揉了揉耳朵:“这么大的事儿,公爹这么慎重也是应该的,那宝贝听着就是好东西,有了这东西,咱们儿子也算是赶上好时候了。”
顾兴坐正说道:“三弟有这样的造化,愿意扒拉我们两个哥哥,还有几个姐姐,这都是他记恩,咱们之前也不算白干。”
“你又在这里胡说,什么白干不白干,都一家人,你弟弟就那样,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你们两长得这么壮,多干点怎么了?”
顾兴一脸惊奇:“你这婆娘倒是两幅面孔,之前不是就你老说他不务正业,老是看不惯他吗?”
“之前确实是这样,你是不知道,当时我生平安的之后,也没怎么坐月子,好在也不算忙,就算这样,他这个小叔子居然好意思指使我这个嫂嫂帮他洗外衫儿,这件事我可记了他好久。”
“我当时觉得,这个人根本就是个没心的,就算对他再好,他永远也是以自己为准,根本眼里没有其他人,你们对他的好基本都是错付。”
“那怎么现在觉得不一样了?”顾兴挑了挑眉打趣道。
对于顾兴这种骨子里大男子主义的人,他只是觉得洗一件衣服而已,根本不算什么大事儿,他没有理解到妻子的那种感觉。
李氏自然知道,但是她也没打算能跟一个几十年没开窍的人掰扯。
“从他那次被村里谣言气晕之后,我就觉得他变了,变好了,虽然平时也没想着干什么事儿,但是我能看出他是有这个心的,尤其是老二的事情,只能说可能还是我眼力有限,爹娘还是厉害。”
顾兴一脸理所当然:“爹娘吃的盐比咱们走的路还多,怎么可能看走眼?而且我也没看见他干啥活,不过也是,他那身体,别干一会儿又晕过去,到时候还得花银子又遭罪的,还不如好好歇着。”
李氏又一次白了顾兴一眼:“这不是说他做不做的问题,他有这个心就行,咱们家这么多人,就他干的那两下子,连村头狗蛋儿干的利索都不如,谁还真指望他呢?有时候真的就是看的一种态度而已。”
顾兴根本无法理解:“能干就干,干不了就散,也就你们女人,天天讲究这些,天儿也不早了,赶紧睡吧,明天我去收拾下地里,扫尾,听说明天三弟要求找刘家,你说我要不要跟着去啊?”
李氏一脸莫名其妙:“人家去了是商谈婚事,你跟着去什么劲儿啊,而且现在爹娘也都在,轮得到你充大头啊?”
“我这不是担心么,唉,说了你也不懂,就这样吧。”
顾兴说完就翻个身闭上了眼睛,不到一会儿,李氏就听见丈夫呼噜声起来了。
她真的颇有些哭笑不得,恶狠狠(自以为)说了句:“天天不是吃就是睡,也不知道干点啥,真是……”
她也就是嘴上说说,其实没少在外面炫耀自己丈夫干活是一把好手。
顾兴睡得热火朝天,李氏却睡不着,她不由得想着之前和叔叔之间的事情,一会儿皱眉一会思考的。
最后想到了自己丈夫说的那句:“要不是三弟,我还没反应过来,也不怕你多心,可能当时爹确实是想的多了,三弟说让跟你们好好说,咱们都是一家人。”
如今这个叔叔,得了机缘,心怀感恩,虽然依旧想着拿婚事做筹码算计别人,但是那都是外人呀,大不了有了弟妹自己这个做大嫂的多让让。
“虽然还有点人渣味儿,但是总体还是可以的,不至于是白眼狼,还是爹娘眼光毒辣呀,我还是得学着点。”
李氏暗暗念叨了两句,不一会儿也睡着了。
大房这边热火朝天的,二房那边反而没什么。
小林氏孕期遭了这么大的磨难,自己丈夫差点儿保不住,至少这条腿差点保不住,作为一个孕妇,本身在这段时间就心思敏感。
好在上天垂怜,一直像是水蛭扒在自己这房身上吸血的叔叔居然救了自己的丈夫。
小林氏自从顾旺出事儿之后,心理就有了些问题,可能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她没敢和顾旺说,其实从顾旺出事的时候,自己娘来看望她的时候话里话外多次提到,如果顾旺不在了,让她打了这个孩子,重新找个好的。
“这都是命,你就是命不好,遇到个男人也不中用,你弟弟如今也快到了相看的时候,你若是此时再嫁,他顾家也没有理由拦着你。”
“你这年岁,为了一个死人守一辈子活寡,这不是浪费吗?要是顾家老二真的不行了,你就趁早做打算,也能帮衬着点你弟弟,也不算我们养你一场。”
小林氏自小柔顺,她在家里齿序不前不后,是常常会被人忽略的,之前能嫁到顾家,顾家也是出了银子的。
其实林氏一开始相看的并不是她,而是她的长姐,但是长姐自小颇得父母喜爱,自然眼高于顶,一心想嫁去城里。
顾家的婚事算是她捡漏来的,好在她这些年勤奋老实是出了名的,街坊邻里都看在眼里。
林氏在不是面对顾云铮的事情上还是智商十分在线的,她自然能看得出来,原本根本不想跟他家成亲家,但是总是有同宗的情谊。
闹的不好看了也不好,因此选了一个小林氏。
从踏入顾家见到顾旺的时候,小林氏就知道,自己这辈子和娘家已经没什么关系了,眼前的人才是自己最大的依靠。
婚后的日子和在家里的日子比起来,那简直算是好到了极点。
虽然也要干活,但是跟在家里没日没夜干还要被嫌弃完全不一样。
虽然叔叔有点儿极品,但是丈夫十分贴心,再加上他也是个能赚钱的,即便交给中公,但是小林氏根本不在乎。
丈夫已经和她说了,当将来极品小叔子娶了妻,他就提出分家,若是不行,他带着她一起去城里生活。
小林氏觉得一切都有了奔头,然后晴天霹雳,自己男人腿被砸断了。
而就在这样的时候,自己娘家来人,她虽然已经对那边情谊淡薄了,但是听到消息的时候还是开心了的。
结果没想到自己娘亲想的是让自己再嫁,然后把自己再卖一次。
从那个时候开始,小林氏就觉得自己有点儿不一样了。
她当时已经想好了,要是顾旺活不了了,她也不活了。
顾云铮救了顾旺,那就是救了她的命根子,小林氏现在已经偏执到进化成为了顾云铮的死忠粉,还是最最最毒唯的那种,她不排斥恩人结婚生子,她就是爱屋及乌,根本见不到有人伤害顾云铮。
“这是好事儿,但是日子还是得自己过,如今我腿脚方便了,咱家暂时没有什么大事儿,等三弟成亲了,也快过年了,翻过年我再出去找点儿活,日子总会好起来的。”
“靠别人终究是落了下成,咱们还是要自己立起来的好,你说对吗?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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