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真的不想奋斗13

沈煜一旦下定了决心,就再没了那些顾虑衡量,感情都是培养出来的。

他最近日子过得十分不错,许是乔莫凡将他那句“个子矮”听到了心里,天天让府上做好东西,或是差人给他送来,或是派车来接他,短短一个月的工夫,他还真长高了点儿。

那天从泾阳山回来后,沈煜和乔莫凡的婚事就正式提上了日程。

康逊得知后一晚上没睡好,之后就拉着他每日坐诊,最近已经刷了两千多积分了。

沈煜投桃报李,用一千积分兑了一张麻沸散的方子,谎称是从杂货铺淘换来的,康逊也没怀疑,毕竟这东西在南冥国早就研制出来了,只是那边从来都只售卖药粉。

对康逊来说,这方子比什么金银财宝都贵重,把着这方子就相当于拥有了一只下金蛋的母鸡。

他本来就看重这个徒弟,如今更是尽心竭力地带着他,搞得两个向来宽和的儿子都有些冒酸气了。

沈煜想到两个师兄明明有些介意又强装不在意的模样就想笑。

不过,这里的师徒关系确实和上辈子不一样,在东牧,吃穿用度都是师父负责,偶尔还能得几个零花钱。而上辈子,当初他要不是跟着自己的老师,又是在本校的附属医院,实习还要倒贴钱呢。

沈煜盯着晃荡的车帘有些出神。

老师——感觉好久没有想起您了呢!

事情已经过去快五年了,沈煜至今仍然无法摆脱心头的梦魇。

他当初一意孤行,只想验证自己的猜测,自觉把握住了一个绝无仅有的实验机会,所以不顾恩师的劝阻,进行了那次颠覆了自己人生的手术。

手术成功了,他把只存在于理论和概念的猜测变为了现实!

“医学鬼才”“破冰者”“逆伦者”“潘多拉”,赞誉和诘难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淹没了他。

彼时,他内心极度煎熬,恩师的惨死耗尽了他所有的心力。

多么讽刺,杀人者成为了乾国备案的特殊人才,附属医院一跃成为全球医学界的领头羊,而他则成为了世人眼中开创先河的鼻祖,恩师的死在那时甚至没溅起一滴水花。

他的老师本来在乾国也是泰斗级的人物,现在这一切却全被他一手带出来的学生毁了,别人提到盛教授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

哦,沈煜的老师啊,这人运气可真好。

不会有人说,这人的医术有多高明,医德有多高尚,成就有多辉煌、多瞩目!

只因为恩师对那次手术提出了反对意见。

没有人在意盛教授是唯一一个和他进手术室的人,甚至在得知在患者突然陷入狂暴时,那个为医学奉献了一辈子的老大夫将他年轻的学生挡在了身后,还会说上一句,幸好沈医生没事。

性命,事业,名声,全都被他毁了,也难怪师母会避而不见。

如果不是来到了这里,他恐怕一辈子都会窝在疗养院里吧!

而今,那种哀恸依然稳稳地扎根在他的心底,只是上面却长满了野望。

老师,我厚着脸皮从医了!

……

“沈郎君,好像有人出事了!”

沈煜撩开车帘,看到有个人倒在路边,一个小厮正在一旁呼救,周围还围了一圈看热闹的。

“停车!”

系统也适时地发布任务:“救活醉汉,奖励一千积分。”

沈煜心里诧异,最近这段时间任务做了不少,他也大体弄明白了积分体系,一般来说,小病小灾的5-50积分不等,稍微严重一点的能有个百八十分,此前最多的一次还是从谢家那位外嫁女那赚的。

也就是说,情况越严重获取的积分就越多,也许和这人的社会影响力也有些关系,只是这一点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去验证。

……

因着路上的这一点变故,沈煜到乔府的时候已经是酉时末了,远远地就看到一个身影在廊下等着,沈煜加快了脚步,走到近前触了一下他的手,发现果然是凉的。

沈煜揽着他的肩往里走,数落道:“秋日寒凉,怎么还在门口等?”

乔莫凡不以为忤,他就是要沈煜心疼,唯有如此,他才会按时上门来,而且,对沈煜这样的态度还挺受用的。

他转移话题道:“怎么这么晚才过来,幸好今天吃锅子,否则早就凉了。”

乔莫凡耸了耸鼻子,觉得味道不大对,霎时顿住了脚步,“你和人吃酒了?”

沈煜:“……”少爷什么都好,就是掌控欲太强,换个人估计都受不了乔莫凡的性子。

沈煜将来时的事情说与他听:“路上遇到了大同商行的钱老板,要不是我,他怕是得醉死在路边。我身上味道很重吗?”沈煜抬起袖子闻了闻,发现确实有些味道,他闻了一路估计是免疫了。

想到钱家和那一身的酒臭味,沈煜也有些受不了了,他说:“我先去洗洗吧!”

乔莫凡也不想他身上沾染别人的味道,直接让人下去备水。

等到两人上桌吃饭已经是两刻钟后了。

铜锅蒸腾着热气,就是两个人吃起来也十分热闹。

沈煜还挺喜欢涮火锅的,只是这个吃起来麻烦。

他们寝室当初四个人,结果其中两个不到半年就滚到一起去了,后来就直接出去租了房子,剩下的那个室友胃口实在是太重,沈煜和他吃不到一起去,而且他这人不注重口腹之欲,平时都是在食堂吃大锅饭。

乔府的大师傅很有几分本事,还没开吃沈煜就被香味诱的口舌生津,看到肉熟了他就迅速夹了起来。

沈煜本来以为是牛肉,只是吃到嘴里才发现这个肉质更细嫩一些,口感香醇,没有丁点儿的膻味,吞吃入腹,仍觉唇齿留香。

乔莫凡看他眼睛亮晶晶的就知道他是极喜欢的,“昨天庄子上送过来了一头鹿,厨房说这头鹿刚长成,正是肉质最鲜嫩的时候,怎么做都好吃,你多吃点儿。”

“鹿肉啊,我还是第一次吃呢!”

沈煜随口的一句话,乔莫凡听着却有些心疼,在来到明川府前,阿煜还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呢!

乔莫凡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因为沈煜被益和堂的康大夫收留,所以他先入为主地以为沈煜已经没了亲人,可实际上他却根本没有考证过。

如果他还有亲人在世——

乔莫凡顿时觉得胃口全无。

“阿煜,在来明川府之前,你生活在哪里还记得吗?”

“怎么忽然问起这个?”沈煜努力搜寻记忆,发现竟然丝毫印象都没有。

“我那时候感染了风寒,脑子都烧糊涂了,哪里还记得。”沈煜浑不在意道。

那本来就不是他的人生,和他现在的生活更是隔着山海,对于这具身体,他所有的记忆都是从明川府开始的。

乔莫凡听他这样说,莫名地松了一口气:“我就是好奇啊,你所有的事情我都想知道!”

沈煜只觉得他霸道的样子也挺招人的,至少挺戳他的。

“可能是栖霞国的人吧,也有可能是个混血。”沈煜猜测。

宇平大陆一共有四个国家,其中东牧国的人皮肤白皙,面部轮廓鲜明,眉骨和颧骨都比较明显,沈煜皮肤倒是挺白的,只是脸部线条却要柔和的多,天元国的人是典型的黄皮肤,南冥国的人个子又要矮上不少,这样也就栖霞国比较符合他的体征特点了。

乔莫凡觉得他和栖霞国的人也不大像,栖霞国的人眼角很开,显得眼睛又大又圆,铜铃一样,沈煜的眼角的弧度却是向下延伸的,一双眼睛清清亮亮,尤其是看着人的时候,显得格外专注。

乔莫凡越看沈煜就越满意,乔府别的没有,就是有钱,这段时间厨房可着劲地做好东西,沈煜本来就长的不错,现在更是多了一种特别的神采,让人看着就拔不出眼睛。

其实就算这段时间吃得再好也不可能让一个人脱胎换骨,这么多年,康逊从来没亏待过他的宝贝徒弟,沈煜发生这样变化的最大原因是他找回了丢失已久的事业心。

水雾氤氲,模糊了彼此的面容,只是却遮挡不住投注在身上的视线。

沈煜看他端着一张厌世脸傻乎乎地看着他就觉得好笑,果然人类都是视觉动物。

沈煜揶揄道:“虽然我确实长得还不错,可也不顶饿啊!快吃,一会儿都被我吃光了。”

乔莫凡被抓包,耳根有些发热,终于动起了筷子,嘴上却是丝毫不让:“吃都堵不住你的嘴!”

沈煜见他恢复正常,顿时吃的更香了,发现乔莫凡一直只吃青菜,就夹了两片鹿肉到他的碟子里,还不忘叮嘱:“小乔,鹿肉补脾、养血、益气,你也是可以吃的,就是别多吃啊!”

乔莫凡看着碟子里的肉片,现在不只耳根发热,就连眼眶也开始发起烫来。

鹿肉薄如蝉翼,可在他眼中却是分量十足,只有他才知道,在这个深宅大院里,有一个陪着吃饭的人对他来说有多重要。

沈煜的存在让他觉得,他还是有家的。

“我们应该把婚期再提前一些的。”乔莫凡小声道。

沈煜本来看他红着眼眶还在反思,自己刚才有做什么吗?怎么就把人给惹得眼圈儿都红了呢?结果冷不丁地就听到了这么一句。

沈煜放下筷子,无奈地提醒道:“距离成亲的日子都不到十天了。”

乔莫凡却有话说:“玉竹都和那个姓柏的成亲了,本来应该我在他前面的。”

沈煜搞不明白小双儿的心思,他实在不明白这有什么可争的,只是胡玉竹这么快就成亲也着实让他意外。

“他们两家到底为什么这么急呀!”

“玉竹他们家举家进京,生意也都转移了过去,乾冲府毕竟是京都,未婚双儿在外做生意容易招惹麻烦,为了尽快站住脚,他们就急着把婚事办了。”

乔莫凡提及此事心下就一片怅然,他就玉竹一个朋友,结果还嫁得这么远,以后再见面就困难了,两边也只能书信联系了。

在那次大慈悲寺之行后,乔莫凡还派人查过柏杨,只是当初乔父做生意特意避开了京都,能够查到的东西也是有限,没发现柏杨有什么问题,他也只以为是自己多疑了。

倒是谢家的态度让人奇怪,最开始确实如他所料,谢同知派人去调查了惊马一事,只是最后也没查出个所以然来。

原本以为的一丝线索,就这样断了。

今天腰好酸,难受的都快断掉了,可是想到还没码字,瞬间就又支棱起来了,就是这么身残志坚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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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真的不想奋斗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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