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东山中不易行走,稍有不慎便要整个人没进深雪坑里,水时也并不远走了,只在附近熟悉的森林活动,“拜访”了几次他的邻居胖松鼠。
没想到的是,胖松鼠已经有了小胖松鼠!它们一家人高高矮矮的站在一排,边嗑松子,边看水时忙忙碌碌,场面很是有趣。
水时最近不仅要采摘储存自己的口粮,还要刨出些新鲜的草来给小马吃。他当日看了看,那个小家伙只是伤了筋,骨头没断,养上几日便能站起来了。
他进林一趟,采了好些榛果水芹等,又特意去产灵芝的那棵老树旁,摘了好几朵肥硕的红灵芝,打算给自己与小马补一补。所以提了一大筐回来,一路上除了雪深难行,却没冻到,甚至后背还出了点汗。
这都是因为最近的天气有些回暖,树屋这边更是如此,就算不生火,水时也能蜷缩在兽皮堆里,老老实实的搓毛线了。
入夜,水时生了一盆火端到树屋,在火盆与木板之间垫了好厚的实木。他围着火坐在树屋的小榻上,虽然没有土灶旁暖和,但如今的气温也能挨住。一身黝黑油亮的小马驹则温顺的依偎在他身边,水时便将搓好的毛线拿到身边,摆弄自己细心做的织针——四根去了皮并削尖了抹上树脂的青枝条。
他身上的汗慢慢消下去,但汗水里的盐分却刺的后颈的伤口丝丝的疼,让水时忍不住想起凶悍的符离。
而此刻,正有一只人形的野兽奔跃在山林间,他露着尖牙厉爪,呼啸着追逐一只比白狼王还要高大且强壮的公鹿,那满头的鹿角极尖锐又粗壮,一般的捕食者都不敢靠近,它有实力豁开一只雄狮的肚子。
但如今雄鹿却惊慌的不停飞奔,往日威力赫赫的鹿角此时却成了笨重的负担,身后的猛兽后脚一蹬,一步飞跃至公鹿身后,强健的双臂瞬间将鹿按倒在地,兽牙直咬进动脉。
只一会儿,往日这山林中的一霸就停止了呼吸。
符离抬起头,脸上溅的满是公鹿动脉中喷出的鲜血,在幽冷的林间尚且散着热气。他的瞳孔缩成一条线,已经控制不住身体里涌动的最原始的狩猎冲动。
他开始不为饥饿而捕猎。
此刻猎杀的**稍缓,符离开始不安。于是深深呼吸几回,开始闭目感受自己,克制自己。
最后他奔上山脊,俯视群山。
今夜东山的夜空中月光明亮,连群星都暗淡下去。符离如狼一般蹲伏在一处山梁,将满未满的月华照进他已经变得暗金的兽瞳中,他的呼吸粗重,筋骨浸出热汗,在寂寂无人的山峰间,符离本能的仰天对月长嚎。
这声音低沉浑厚,如浪般散出,引得山林间所有的狼群共同附和,一时间东山之中满是此起彼伏的狼嗥,让所有生物战栗不已。
枯树中的老白狼走出来,并未像其他族群一般仰颈附和,而是神色严峻的看着天上将圆的月亮。
水时在这阵阵不绝的嚎叫声中走出树屋,站在平台处到处张望,但还是没有找到那个他想看到的身影,他低头看着手中织出了轮廓的毛衣,那尺寸极宽大,显然瘦小的他并不能穿。
小马驹从小跟在马王身边,普通的狼嗥它并不害怕,只是看着走出门去,站在平台处的水时,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眨了眨,睫毛呼扇呼扇的,它四肢一用劲,终于站了起来,跛着脚走到水时身旁,轻轻蹭着他,不是为何的开始安慰他。
群山狼嗥同样惊动了另一行人,郑老汉已经在东山脚下扎营。终于雪停,他们凑足了进山的装备,带好干粮与猎犬,翻过西山,停在了东山脚下。
东山在热河村有着极深的传奇色彩,传说这里是狼神的领地,狼神曾救过在山中迷路的村民,并与其约定永不入东山、互不相犯,所以自祖辈起,热河村的人便从未踏足过东山。
况且听着此时隐约回荡在山间的狼嗥,更令人深深信服。
在座的七个猎户与三只猎犬都只识得西山的路,如今已经到了东山与西山的界河边,冬季的界河结着厚冰,它不像从东山上流到村中的热河一般,冬季依旧温热。所以郑老汉决定明天一早便渡过去,往东山攀。
此行,除了平日的过命兄弟以外,老郑还带了他的三儿子冬生,他一共有四个儿子,只有冬生继承了他的衣钵,那是一个天生的猎人,且青出于蓝,带着他,此行更有信心。
冬生已经二十四岁,体格强壮,生性憨厚,但常年在西山围猎,也没有定下什么好人家。郑老汉已经打定主意,若是水哥儿能活着被他们带回来,就养在自己家里,以后给自己家冬生做郎君,家里的嫂子也不会欺负这个夫郎。
冬生从西山赶上来,身边跟着嘴里叼着野鸡的猎犬,手里拎着刚猎得的五只肥兔子,他用刀熟练的切开兔子,穿上树枝,放在火堆上烤起来,众人就着干粮简单的吃了一顿。
“老郑,咱们明天就上东山?”李二郎听着山中狼的声响尚有些忐忑。
映着火光,老汉郑重的点头,“咱们到了东山也不许捕猎,万不要惊动了山上的,只悄悄摸到他们放下水哥儿的那处山上,看看猎犬还能不能嗅到。”
“只是,这都隔了好久,从他舅家拿回来的旧衣物味道都散了,不知犬还能不能行。”
冬生闻言咽下最后一口干巴巴的烤肉,“李二叔,放心,细条他们几个鼻子可好使!要是有踪迹,肯定能寻到。”
众人忧心忡忡,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也是为了让自己的安心,便第二日早起过河,悄悄的往禁地东山寻去了。
水时熬了好几天,将毛衣织出了大概,却再也没看见符离,他像消失了一般,独留自己在这树上的方寸空间中心焦忐忑。
昨夜借着火光织了太晚,早上起来眼睛都有些酸涩,但他还得给自己与小马张罗吃食,马儿已经能站起来,只是不能跑跳。
他煮了一锅肉汤,后又给小马烀了一小锅栗子,软软的捣碎,小马吃的晃尾巴,但它那长长的鬃毛总是垂到锅里,粘上栗子糊。
水时仔细打量着这匹黝黑的小马,他以不多的关于马的知识认为,这是一只弗里斯兰骏马,它的族群中可能还有其他颜色的混血马,但马王与这只小马的血统看起来是很纯的。
母马王奔驰起来极好看,四肢修长有力,姿势优雅,足有半米多长的黑色鬃毛随风翻飞,且快如闪电,能跑过雪崩的速度!
于是他很是欣赏了一会儿小马的美貌,然后伸手将那些长长的乌黑鬃毛扎成小辫子,干干净净的垂在另一侧,马儿这才安心的吃起栗子糊,水时呲眯一乐,小东西编了辫子,看起来更是宝里宝气的,既憨憨又俊秀。
这让他想起了那个人经常垂在脑后的有些杂乱的头发,那些被搓到一起的成股的硬发曾垂坠到自己的脖颈与脸颊,他记住了那种触感。此刻更是天马行空的想着,那人的头发若是编起来,应该是比小马好看。
露出那人光洁的额头与高挺的鼻梁,还有那双深邃的眼眸,那想必他看起来便有“人”味了吧。
几天过后,毛衣已经织好,软软蓬蓬的叠在一旁。
水时还是决定要外出一趟,那人将他狼穴中一大部分的干皮子都拿到树屋来了,虽然保暖,但梆硬!他要将这一批皮子鞣制了,估计一冬天都不愁衣服与被褥了。
想完便做,提着筐,装着皮子,便自己往那片温泉池处走,他认为有了花豹的前车之鉴,没有野兽再敢出没在这附近了。
树林中的积雪融化了好些,有些地方露出了泛着绿意的地皮,水时严谨的按照上回符离带领的路线,安安全全的到了地方。
鞣制皮子的间隙,顺便到狼群那处的池子上游洗了个澡,狼们只是友善的闻闻他,有时候还会贴一贴。
他将洗干净的皮子放在狼泉中浸泡,便起身去到温泉汇集而下的河流边看一看,有没有水产之类,或可以带些鱼贝回去呢!
水时顺着红岩走到氤氲着热气的河流边,却只见这条河清澈见底,什么活物都不见,他了然的叹口气,正要回去,忽然听见旁边的山谷中一阵躁动的狼吼。
那不是平日用于联络的长嗥,而是遇敌时的威慑咬叫!且怎么还有狗的声音?他到狼群也有些日子,从没听过哪只狼会狗叫,有些好奇。
水时深知自己的斤两,去了也是添乱,但他想起了那日豁开肚皮的狼王,或许自己可以救一救受伤的狼!所以还是没忍住,他轻手轻脚的往山谷处走。
正在泡温泉的几只年老的白狼见水时往山谷去,也从温泉中起身,抖了抖水,谨慎的跟在水时身后。
水时回头看了看几只悉悉索索跟上来的白狼,心中更是有底。
于是他大步跑到山谷下的树林中,只见十几只青狼灰狼围着什么东西在恫吓撕咬,再往前,他愣住了。
和狼群僵持的,是两只猎犬,第三只已经被咬断了脖子,躺在鲜血中。
而猎犬护着的,是一个倒在地上的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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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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