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新衣服

进学校这一趟,小小的情况没了解多少,对记忆力方面却造成了严重打击。

宋疏在想,他是不是老了?

见青年还是一脸懵的模样,石知铭失笑,安慰道:“已经十年了,记不清楚很正常。”

宋疏偏头:“你记得很清楚。”

石知铭推着银白色山地车,垂眸望向脚下的粉色地砖,一跨步可以越过三块。

他轻笑道:“小学、初中、高中,我都是在这里度过的,以前的老师现在都变成我的同事了,当然会记得。”

“你只是住过两个月而已。”

这个理由十分合理,宋疏同意,放过了自己。

此时二人已经离开了学校,顺着校门前的马路往前走。前方通往一处地下通道,顶上是已经废弃的铁路。

穿过阴凉的拱桥,温暖明亮的阳光再次照到人身上。两边的绿化由常见的香樟变成两米多高的山茶花树,一团接着一团,层层叠叠的粉白花朵被阳光蒙上一层朦胧美好的滤镜。

与之同样朦胧而美好的,还有穿梭在花团间的青年。

宋疏垂眸,认真地走路。

这路走的太过安静,安静地有几分不真实。石知铭听着车轮的滚动声,首先开口:“你接下来还有事吗?”

宋疏举起手臂,表情严肃认真:“有。”

“买衣服。”

明天是立冬。

虽然不记得立冬还有穿新衣的说法,但王铃是这么说的,那就当是有。没人给他买,宋疏就自己买。

当然,他还有另一个目的。

绕着商场走了大半圈了,宋疏还是没有找到目标,有些苦恼地抿住唇。

今天是周末,学校里的熊孩子都归班主任管,石知洺说只是有东西落下,去拿东西而已,这会儿陪他一起站在商场的回廊里。

他看了一圈儿询问:“没有喜欢的?”

宋疏颔首,又摇了摇头。

他不是很挑衣裳,穿着舒适看着顺眼就行,这里只是没有他想找那一种风格。

“我想要——”

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宋疏抬手指向尽头拐角的一家店,双眸微亮:“那种!”

那是一家潮牌店,主题黑色街头。

店铺里挂着各种材质样式的衣裳,颜色确实一水儿的黑白灰。

身穿蓝色翻领卫衣、纯白休闲裤的青年站在这些东西中央,明亮得格格不入。

这显然也超出了石知洺对宋疏的理解,在门口迟疑半天才跟上来,而青年已经在导购姐姐的帮助下,卷了一身衣裳进了试衣间。

五分钟以后,一身乌漆嘛黑的宋疏走出来。

镜子里的青年上身衬衫叠着皮夹克,工装裤上大大小小叠了七八个口袋,叮叮当当,浑身上下都是绑带和锁链。

宋疏摸摸袖口上一排的金属铆钉,抬眸询问:“酷不酷?”

在他期待的视线里,石知洺认真地绕着他打量两圈,最终没忍住,偏头笑出声。

宋疏好奇地看向镜子里的自己:“丑吗?”

其实以他的体态样貌,套麻袋都不至于丑。只是他的气质清冷柔和,与这张扬的风格冲突太大。

就像一只乖仔硬装酷盖。

“好看,就是和你平时的风格差别很大,不大习惯。”石知洺连忙解释,有些好奇:“怎么突然喜欢这些风格?”

听到不丑以后,宋疏松了口气。

他抬起手机咔嚓一声,对镜子自拍一张,低头发着消息,同时回答:“投其所好,我要和侄孙女打好关系。”

现在还没有上课,大约隔了两分钟,对话框里回来弹回消息。

「宋疏:这衣服好不好看?」

「小小:【大拇指】」

「小小:酷,叔公。」

宋疏立刻转头看向旁边的导购姐姐,吐出两个字:“买单。”

十分钟,他买好了新衣裳。

快得让人猝不及防。

“结束了?”

宋疏拎着新衣裳,轻嗯一声肯定。

男装在商场三楼,二人一齐朝扶梯走,眼见着宋疏要下楼,石知洺停下脚步,忽然叫住他。

“宋疏?”

青年站在扶梯前,疑惑回眸。

望着三步之外的他,石知洺微笑,抬手指向楼上:“来都来了,我知道上面有一家鸡翅煲特别好吃,我请你?”

宋疏愣了下,有些意外。

想想自己今天的事情已经完成地差不多了,他点头答应。

下午三四点钟,还未到吃饭的高峰期,这家店已经几乎坐满了。宋疏不了解这里,把点单权完全交给对方。

“有忌口吗?”

宋疏思索:“不吃蛇?”

在食物链上,他永远在蛇的下一层。

听到这个回答,石知洺好笑地又问:“吃辣吗?”

“吃,但不太能吃。”

宋疏属于爱吃但菜的类型,可以感受到辣的美味,但稍不留神就容易为这种美味落泪。

在点单的时间里,宋疏收到了小小主动发的消息,点开是一张图片。

「小小:叔公,你的照片。」

照片的背景是江云一中的旧礼堂,棕色木质舞台,背后是暗沉的红丝绒帷幔,穿着校服的少年立于聚光灯下,洁白修长的指节攥着琴弓,搭在小提琴弦上。

照片里的人垂眸,乌发打上一圈高光,像童话里走出来的王子。

照片是在墙壁的画框里翻拍下来的,左边图文标记写着:

江云一中九十年校庆最佳舞台《G弦上的咏叹调》,表演者宋疏。

图片顶端冒出新消息通知:

「小小:叔公,你以前好厉害。」

发现宋疏捧着手机忽然一动不动,石知洺捏了下指尖,试探问:“宋疏,怎么了?”

“嗯?”

宋疏下意识抬头,与他对视好几秒,才眨了眨眼睛回过神。

他半敛眼眸,轻声回答:“没什么,就是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会小提琴。”

虽然两天前门卫大爷也提起过,但宋疏那是并没有注意,直到看见这张照片,他似乎才突然意识到。

小时候,宋疏总是一个人待在书房看书。妈妈觉得长此以往,非得变成一只小四眼,就帮他找了个兴趣爱好。

在乐器行买下第一把儿童小提琴的时候,妈妈十分开心。她的少女时期最喜欢会拉小提琴的男生,帅气又优雅。

“我们小松鼠这么正,学会以后肯定也会迷倒万千少女!”

初二考到七级以后,由于学业加重,就没再捡起来。

至于照片上的校庆表演,那是当初转校回来,妈妈和班主任聊天说漏嘴,没什么好节目,他被赶鸭子上架罢了。

许久没练,他表演得很差劲。

结束以后,借口不舒服立刻回宿舍了。

看见校庆墙上熟悉的照片,石知洺发出感慨:“当初,你不知道我为你付出了多少。”

宋疏目露疑惑。

“作为同桌,我让你丢人了?”

“哈哈哈,怎么可能呢?”

石知洺好笑地摆手,指着照片说:“那场表演结束,你以一个五分钟的高糊视频火遍县城各大中学,迷倒万千少女。”

“当年你不和别人玩儿,看起来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岭之花。找不到熟人送情书,万千少女全找我这了。”

遥想当年盛况,石知洺深深叹一口气:“高考考场上,都还有人堵着我问你去哪儿了。”

听着与自己记忆相去甚远的故事,宋疏懵住。他纠结好半晌,向前探出脑袋,轻轻问:

“你确定我们真的是同学吗?”

或许不是他全记错了,是石知洺记茬了人呢?

来啦来啦,果然我的潜力无限大!

咳,虽然短了点,但不能否认它是两章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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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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