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昆仑平复好呼吸,接过献手里的石棒,接过时手有点抖。
献不由问:“汝还有力气磨麦?”
“有。”
没有也得有,该她干的活她不会逃避。
闻言,献让开位置,让昆仑在石盘前坐下,自己去拿了一条羊腿回来,用石刀片成片,一边片一边投喂昆仑,让昆仑恢复体力。
昆仑恢复些状态时一群走路还不太稳当的小崽蹒跚着走来,围着石盘或坐或躺。
“昆仑,听故事。”
昆仑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好呀,这回想听什么故事?”
“上次那个流沙之神的故事。”
昆仑笑吟吟应允。“好,就说流沙之神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部落迁徙经过流沙,在流沙中迷失了方向,在流沙中跋涉三个昼夜后,部落远远见到一个女人,便跑过去问方向,却在跑近后大吃一惊。”昆仑清冷精致的五官做出夸张的吃惊表情。“汝等猜看到了什么?”
故事是用本部落语言说的,献只能听个半懂,但她在别的地方听过这个故事,遂配合道:“看到了一个朝霞为头饰,夜色为衣的稀世美人。”
“有多美呢?”
献笑答:“美到一看就不是人。”
昆仑笑问:“一看就不是人,那得多美呀?”
“美,但一看就不是人并非纯粹的美,肌肤无风吹日晒痕迹,亦无伤疤,比新生之婴更完美无瑕,不食不会饿,不饮不会渴。”
昆仑侧目。
太细致了,仿佛亲眼目睹过神。
尽管困惑,昆仑却没立刻询问,而是继续讲故事。
部落遇到了一个朝霞为头饰,夜色为衣的美丽女人。
人与神的差异肉眼可见,即便这个神披着一张人皮。
众人第一反应都是跑,除了部落里最年长的妪。
流沙之神很奇怪,汝怎么不跑?
妪笑答,神是凡人无法抵抗的存在,跑不掉,没必要浪费力气,徒增死前的痛苦。
流沙之神笑说,确实没必要跑,吾不伤人。
妪表达了对神的感激,并询问神需要什么祭品。
流沙之神答,吾需要汝为吾而死。
妪微笑答,若神能放过吾之族人,吾向神献上生命。
流沙之神摇头,汝误会了,汝不献祭,吾也不会伤害他们,如此,汝可还愿献生命于吾?汝献命于吾,吾可以满足汝一个愿望,不论汝想要什么吾都会赐汝。
妪即答,吾不愿。
流沙之神遗憾的消失。
妪也睁开了眼,发现自己还在扎营睡觉的地方,与流沙之神的相遇只是一场梦,但很快发现并非纯粹的梦。
众人做了一样的梦,梦中内容一模一样。
虽不知流沙之神为何没杀人,但没被杀是好事,众人连夜收拾东西跑路。
然,流沙浩瀚,食水消耗殆尽,不用流沙之神做什么,众人也走上了思路。
即便知道求神是抱薪救火,妪亦渴望再见流沙之神。
流沙之神再次出现在她面前。
吾愿向神献上生命,乞神赐食水,指引吾之族人离开流沙。
流沙之神应其所求,赐予食水,为众人指引方向,让众人走出了流沙。
走出流沙那一刻,妪如约为流沙之神准备起祭祀,祭品是自己。
众人哀伤,却无法阻止。
神却很愤怒,吾要汝完全心甘情愿为吾而死,汝心中却充满不愿。
妪很无奈,能活着谁想死?完全心甘情愿,心中无一丝不情愿未免强人所难。
神将妪撕成了千千块碎片,不知流沙之神做了什么,在最后一片肉被撕下时妪一直活着,直到完全变成骨架才死去,并痛苦中惊醒。
妪惊讶的发现自己还活着,自己面前摆着与梦中如出一辙的食水,只是没有流沙之神。
众人带着食水,按着梦中走过的方向前行,于三日后走出了流沙。
稚童们听得意犹未尽,催促昆仑继续。
昆仑又说起流沙之神的第二个故事。
有一个人听闻流沙之神的事迹,寻至流沙,如愿见到流沙之神。
流沙之神同样询问他有何愿望,只要他愿意献上生命给自己,流沙之神会满足他任何愿望。
此人虔诚的表示自己心甘情愿献上生命给流沙之神,只一个愿望,食不尽的牛羊。
流沙之神将此人撕成了千千块碎片。
翌日,向导从睡梦中醒来,见到一具新鲜骨架。
一名稚童啊了一声。“这是为何?”
同样是向神许愿,一个得偿所愿且没有真的付出生命,另一个不仅没有得偿所愿还被剔成骨架了,未免太区别待遇了。
昆仑分析道:“第一个虽然心中不情愿,充满对死亡的不甘,但她从未想过违反与流沙之神的约定,只是流沙之神的要求太反人类才无法达到,而第二个,他一开始就没想践约。”
献嗯嗯点头。“人不要对神说谎,人在说谎时会紧张,会担心,血液流动,心跳会变快,身体还会分泌一些无色无味的东西,人听不见闻不到,神能听见闻见。”
昆仑:“....汝见过流沙之神?”
“吾未曾见过流沙之神,吾见过另一位神。”
“汝如何活下来的?”
“那是一位善意的神,不伤人,至少吾与之相处那段时间未见祂伤人。”
昆仑道:“早些将语言学好,吾要听汝说故事。”
这家伙的经历仅从这几日的只鳞片爪中便可见精彩,昆仑直觉等献语言熟练了,自己一定会学到很多知识。
在昆仑吃光一条羊腿后,献起身步入舞池一同跳了起来,舞蹈时学着昆仑的模样在舞蹈动作中增加大量旋转动作。
大开大合的激烈舞蹈中增加旋转动作很容易头晕,旋转越快越容易头晕,但鸟类在天上翱翔时最多的动作便是旋转,献对旋转的耐受程度极高。
一口气旋转十圈,眼眸依旧清澈锐利,仿佛一只纵横长空的优雅猛禽。
瞧得昆仑情不自禁放下石棒鼓掌。
载歌载舞持续至平日的休息时间,众人疲惫的打着哈欠回屋睡觉,只部分轮流到磨麦的人留在空地上一边聊天一边磨麦至双月高悬。
忙碌五日,磨出供整个部落食用十日的麦粉与麦碎才放回屋中,磨好的麦子并未放回仓库,而是全部与肉一同乱炖弄熟,部落的人又拿着石刀前往农田收割黍与麦。
作物不及时收割,黍粟便会自动脱落掉在地上,石盘部落种的农田面积又极大,部落众人鸡鸣忙到双月高悬,每日两眼一睁就是干,吃饭都要见缝插针。
饶是如此,十日的麦子不到三日便吃完了,但再磨也来不及,部落遂从牛羊圈里牵出一头头牛羊宰杀烤熟充饥。
反正冬季快到了,宰掉一部分年老的牛羊还能节省冬日的麦子消耗。
PS:小麦的产量比黍粟更高,为什么它直到唐朝才成为主食呢?
一来,越是高产的作物越难伺候,需要配套的水利,对远古人而言,小麦产量很好,但没那么多人力精力,还是种黍粟最划算,尤其是黍,这玩意是真的跟野草一样好养活,这点从微子写的《黍离》就能看出,商人都被强制迁徙了,留下的黍子还能自己发芽并长的很茂盛。
二来,在石磨普及前,吃小麦对寿命打击太大,古人没了牙齿就是死路一条,远古人是需要食物,但也没到为了一口吃的慢性(也可能快速)自杀的程度。
三来,当然,就算是石磨推广后的麦食吃起来....只说一点,现代吃的面条是白的,古人吃的面条是黑的,有石磨的时代都这样,原始时代的石墨盘加工的麦吃起来如何可想而知。
PS:基因之神奇,你想像不到,人类可以喝牛奶居然是七千到九千年前的事,人类突变出了乳糖耐受基因,没这个基因,大家都乳糖不耐受,喝牛羊奶会上吐下泻。
以及,让我们为献默哀,乳糖耐受基因只能通过遗传传播,很遗憾,她出生的太早,没这个基因,很多乳制品都不能享受。
PS:原始部落时代的单元女主们,思来想去,还是人均美人,只是美得程度不同比较合适。
一来,和野外的野马中,马王往往是运动能力非常强,能吃到那些长在一般马去不了的地方生长的高营养植物,营养好,所以长得好。而原始部落时代的单元女主们,人能活到成年并有闲心踅摸点啥,身体开挂加生存能力出类拔萃是基本门槛,没有前者,活不到成年,没有后者,没闲心踅摸与采集狩猎无关的东西,总的来说,她们的身体非常健康,健康不一定美丽(虽然也有病美人,但那是等级制贵族群体孕育出的审美,原始时代不好这口),但美丽一定健康,再加上饮食水平属于同时代拔尖的那一茬,横向对比,她们的颜值低不到哪去。
二来,原始时代的审美是健康强壮,一个病美人和一个脸比前者稍逊但有肌肉的美人,问献哪个美,她一定毫不犹豫告诉你后者更美。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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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第三章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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