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 22 章

北漠地貌以草原沙漠为主,马上疆域,向来注重武力的发展,对人文方面不讲究,很多百姓只有生活的知识经验,只有一官半职或者尚富裕的人家才会送到礼学堂念书。

而贫困人家水平,即使是十几岁的青少年也因为生计被捆绑在家里,平常就做些体力活,其余的时间便如个无事人,再加此人群基数过大,北漠实质上浪费了很多人力资源,在一定意义上也造成了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素质差异大。

虽早已知晓此种情况,但对北漠说确是痼疾,大多数因为环境的原因,很多其他产业无从发展,且国家没有对教育上的开支,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如今的问题。

说起这件事,还得依靠怀明此前的义诊,在北漠引起巨大反响,百姓无不称赞,不仅可以从中习得各种技能,也更加贴近了百姓生活,以方便及时处理民生问题。

同时想着怀明对北漠还不尽熟悉,也需得在明年接任北漠谋士前多接触了解,不告知怀明便是想着给他一个惊喜,她知道怀明向来与人为好,从不吝啬伸出援手,此番一定会满心欢喜答应。

不出所料,怀明听到后很是喜悦,连忙挽袖起身拱手,激动说道,“怀明不才,如各位不嫌弃,那怀明便尽己生平所学,与大家一起习文写字。”

众人听怀明如此谦虚都纷纷跟着礼让了起来,“公子学富五车,自是该当仁不让,与你相学,那是我们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呀!”

“对呀,有公子教我们,我一定得好好学。”

一声接一声地从人海里传出来,比过节的气氛还要浓烈。

有一位年长的老翁在人群中尤其明显,即使因为苍老眯起的褶子也挡不住内心火热的求知欲,眼睛里泛着泪光。

他拄着拐杖走到拉善丽王和怀明跟前,双手微微颤颤地一摆一摆,声音嘶哑沉闷,因为不懂认字和表达障碍许久都说不顺一句话,“我,我这辈子没读过书,如果有此机会那便是最好不过了,不知道,你们,你们会不会介意一个耄耋老头,也来,也来凑凑热闹?”

拉善丽王与怀明相视一笑。

想不到他们是如此积极,颇为感动,“此事当是全北漠百姓参与的盛事,无论是九十岁还是一百岁,都可以参加到此次的讲学当中,届时同样在这里举办,欢迎大家都来参加。”

“好好好,如此甚好,我带上一家五口去参加!”

“我也是,我也是。”刚来北漠不久的流民也不想错过这次机会。

“好,到时候大家都来!”

所有人都在讨论着此次讲学,以至于快忘了军风大赛的时间,幸好老余提醒才没错过吉时。

拉善丽王在闹声中宣布,众人拭目以待,“军风大赛开始!”

随后锣鼓喧天,鞭炮四鸣,无数的红色碎屑在天上飞舞着,随着人群的呼喊声越飘越高,而声音热浪直冲九霄。

老余在一旁紧张主持,“首先出场的就是铁娘子队,给我们带来一段奇妙的开场秀,掌声有请!”

铁娘子军穿着统一整齐的褐色军装,手持红色的条绫,英姿飒爽,步伐有力坚定地从人群中款款走来,一甩一颠都是绝美的画面,像是一副雀跃流动的山水画,引得无数人目光紧紧跟随,感叹尖叫,没想到换起装来却完全不输男子气概,让人好不敢四目相对。

此次别出心裁的选饰便是出自拉善丽之手。

而男子帮派此时鸦雀无声,泄气低头,自愧不如,完全没有了刚才的嚣张气焰。

进入到中场之后,队形便由笔直相连变成了弯曲圆形状的首尾相连,并且以凤凰展翅的动作立在风中,岿然不动,而一侧负责乐曲演奏的也紧而有序地开展。

一起一落,一挥一回,一动一静,舞姿伴随着乐曲跳动,而琵琶乐曲在巧妙的音符下也化作生灵一般,如水婉转,落在人群的胸膛,发梢,和肩膀上。

人们陶醉地闭上了眼睛,感受着舞动后生出的轻柔的风,耳边如摇篮般的乐曲,促人安眠,沉浸在其中。

未等舒柔的部分慢慢结束,一转曲,琵琶声便换做声势浩大,击声千里的战鼓,沉闷的鼓声一浪接着一浪,在风的帮助下好像一个讲故事的老人,娓娓道来地诉说这里曾经发生的神奇趣事。

有时如同流浪远方的诗人,面对大漠孤烟半生,始终不得志,表达对故土的急切思念之情;有时讲述着视死如归的边疆战士,讴歌了他一往无前,保家卫国的英雄气昂;而战鼓在终章结尾处,却变得心和平静,既不像遗憾也不悲壮,更像是赞美朴实的北漠百姓,因为有了他们,北漠才能一直焕发生机。

乐曲最终伴随着红绫一起从空中落置地下,他们这才反应过来,如梦初醒,意犹未尽,拉扯着与周围的人谈论自己的听感观感。

仿佛里面描述的不仅仅是一曲绝妙的乐章和一舞动人的表演,更像是把每个人的故事写在了里面,赞扬了每个伟大而平凡的独立个体。

有些人甚至眼睛都红了。

怀明就是其中之一。

坐在旁边的怀仁心细发觉了,便轻力拍拍他后背,安慰同时又玩笑道,“再不忍住,他们就该知道原来自己的老师是个爱哭鼻子的了。”

怀明被兄长这么一说逗笑了,“北漠风沙大。”

怀仁不会揭穿他,自己何尝不是也进入了一样的情绪。

都在想念父亲。

在这个该是所有人团圆的日子里。

不知道远在外的父亲是否安好。

开场秀之后便是正式的比赛。老余捧着装有长有短木棒的竹筒过来,里面写上了各支队伍的名字,抽签决定。

首先递到给剑无眼,所抽到为均等长度的木棒组成一对,其他两组则自动结为对手。

各自领头作法似的甩出木棒,最终由马狼军对阵刀无痕,铁木棍对阵剑无眼。

老余扯高声音,介绍此次比赛的两支队伍。

“马狼军顾名思义像猛狼一样的马上使者,在北漠这个基本人人都会骑马的地方,似乎会这一项技能没什么了不起,但是!”他故作玄虚,声音忽高忽低,“但是此非一般普通马术,我们这支队伍可是三年来的冠军热门,还在去年勇夺第一。”

说完人群中支持马狼军的呼声一阵接一阵传来。

“收!”在场的人瞬间安静了下来,老余继续游刃有余地主持着,“我们的马狼军支持者很是踊跃,那会不会在今年也将摘得桂冠呢!我们的刀无痕是否会砍下那傲娇的马头,成为一匹取而代之的黑马呢?”

“马狼军必胜!”

“刀无痕摘桂!”

这一番措辞出来人们像是炸开了锅,大喊着什么,因每一队支持人数不分上下,很难听出喊的是什么,但总的来说不外乎那几支队伍。

随着噪声越来越大,就连拉善丽王也被鼓动起来,跳起来加入他们当中,尤其清脆的声音喊着“铁娘子”,怀仁在一旁看着很是有趣,推着怀明也加入,拉善丽王看到怀明好像蠢蠢欲动的样子,就跑过去拉着他一起欢呼雀跃起来。

怀明从未如此丢脸过,但又不好意思扫兴,便乖乖跟着他们,虽然如此,却依旧是躲在人群当中不出声,也不动,像根木头一样,显得格格不入,为此丽丽和怀仁笑了他好久。

老余给足他们时间为自己的队伍摇旗呐喊,等双方准备好了便再次上场主持,“相信他们都已经听到了,但是——”老余挥动着双手,示意他们再一次欢呼。

人群中再次响出轰鸣的声音。

“比赛正式开始!”

骑着骏马的将士们从远处疾疾驶来,北漠军的骏马大多是汗血宝马,品种极其稀少,有专门的马夫饲养,一般的普通百姓很难见到,但今天是军风大赛,战场上的好伙伴也需得展示它的风采。

流畅的线条,光滑结实的小腿,金黄璀璨的马具,还有随风飘逸的鬃毛,无不显示出它的尊贵。

几个懂行的一看就欢喜不得了,“据说呀,养这些家伙,可耗费不少支出呢,但是吃的东西,都比我们要好。”

“话是这样说,但战场上那可缺少不了,一顶百呢!”

而不懂马类的人听后大吃一惊,指着走过的骏马,“就那四条腿,真的像你们说得这般厉害?”

“可别说,那是货真价实的,很多中原大官想买都买不到……”

这么一番激烈的争论后才晓得汗血宝马是多么的珍贵,算是大开眼界。

因为是马匹竞技,防止伤人,就转移到更为宽阔的草原上进行。周围围着铁丝网,百姓被挡在外面。

在马狼军进场之后,刀无痕也跟着随后进场。

刀无痕向来不被看好,面对如此冷门选手,老余继续解说道,“北漠的大刀由精石所炼,萃取其中最纯洁的部分作为原料,成型之前需得在火炉的高温下反复敲打一千次,而后经过不断打磨冷却再重新锻炼一百次,这样才算完成。”

“而耗费如此大人力物力的大刀,也是草原上的‘汗血宝马’,想必是不容小觑的,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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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孤烟直
连载中卿之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