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十一道选择题

她已经尽力不让感情波动影响学习了,可那时候路知遥还是个十七岁的半大孩子。成年人都不一定做得好的事,她怎么能做到完美。

段子书大了路知遥一届,分手后,路知遥刚好上高三。

她的成绩有很大的滑落。

路知遥没有顺势自暴自弃,她很快明白过来这样下去不行。

如果不能维持成绩的话就完蛋了。

没有一个好的排名,就拿不到奖学金。更重要的是,没法在高考中考得一所好学校。

如果考不上好大学,那么人生就要提前完蛋了。

虽然生活不会在收到排不上名次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时天降一把砍刀,把你这颗没有好好学习的脑袋砍下来,但路知遥就是明白,如果考不上好学校那么人生就完蛋了。

怎么完蛋的呢,对于一个没经历过社会的高中生来说太过复杂。

她只是模糊地想到,如果没有一个漂亮的学历,她从小学起十二年的努力都要白费了。

五点起床,十一点睡觉,这样持续了多年的人生如果换不来优越的成绩,那么就算什么都没发生就已经完蛋了。

所以,得好好学习才行。

主观题难免要扣分,所以选择题一个都不能错。如果错了的话,如果错了的话,那就完蛋了。

写卷子,对答案。答案上写着A,很好,自己写的也是A。

可答案上写着B,为什么自己却写了D呢。

全完了。

不,也许还有机会。如果选择题只错一个的话,是不是还有挽回的可能?

但是下一题,为何又和答案不一样呢。

她感到愤怒,在两个选项间犹豫,为何偏偏选择错误的那个。

中性笔的笔管咬在嘴里,劣质的塑料轻易地被牙齿咬碎。嘎吱、嘎吱,巨大的响声从脑袋里回荡。

为什么,十一道选择题错了五个的话,别说奖学金,别说好大学了。

谁也比不上,连大学都考不上。

高一的时候,目标还是母亲的母校不是吗?母亲当年以比她差劲得多的条件,直入最受瞩目的名校,甚至引来乡镇的领导表彰,上了报纸。

还记得对母亲说出自己目标时母亲的回应吗,母亲说如果你是我女儿,就应该这么做。

可十一个选择题如果错了五个,哪怕她昨日的周测成绩没有掉落年级前列也完蛋了。考得好是意外,不好才是常态。

全都完蛋了。

她吐出了那些塑料碎片,把自己的指尖咬得血肉模糊。

路知遥有些后悔选择了这所高中。

她是被奖学金吸引来的,这所充满了富二代的高中无论是师资还是条件都是极好的。但它不像另一所高中那样军事化管理,时间安排不算严格。

所以她必须得自觉。但也许自己的自控力没有那么好,所以成绩才会下滑。

这些话她不能和同学说。

那些就算考两百分也有家里照应的同学,只因为成绩并不如她,就会觉得她的抱怨很装。

这些话她也不能和母亲说。

母亲说:“这是你自己的选择,我从未干涉。”是的,母亲在她选择志愿时放任自由,就算觉得后悔也没法向母亲抱怨。

这些话她告诉了最信任的老师。

老师是好老师,她说:“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孩子,一定可以的。”

可是不可以,不可以。老师,十一道选择题错了五个,我也许从一开始就不适合学习。

最终,路知遥毕业了。成绩比母亲当年低了将近四十分。

母亲没有责怪她,她说,我就知道结果会是这样。遥遥,你一直不是个聪明的孩子。

还远远不能休息。

“我还可以去考那所学校的研究生。”

“去试试吧。”母亲回答,“这很难,而你并不聪明。但我支持你,因为你是我的孩子。”

她对考试感到恐惧,所以下一个目标,路知遥想通过保研进入母亲的母校。

她加入了学生会,因为很多第一手资料都要经学生会的手。和老师关系近,当上部长还能加分。

什么时候要开比赛,哪个奖项含金量高,如果想拿校奖的话不加入哪个老师的团队是不可能的。

得知她的计划后,曾表达过支持的母亲、永远不会为她情绪波动的母亲居然生气了。

“你以为保研是很容易的吗,你怎么做得到。”

后来,如母亲所说,她的确没做到。

再后来,路知遥来到奶茶店打工。

以高中自己的标准来看,人生已经完蛋了吧。

但头顶上悬着的那把利剑没有落下,自己做着就算没有考上高中也可以经营的职业,每天都这样活着。

就算十一道选择题错了五个,好像也没什么所谓。

是什么逼着那个十七岁的自己,仅仅是因为一次不如意的作业就咬破了手指呢。

如果有人能对当年的自己说一声就这样也没关系,也许现在的情况会更好一些。

也许自己不会因为一整天的久坐,腰疼得睡不着觉。

也许不会因为腰椎牵扯到坐骨神经,导致腿总是宣泄自己的存在感。

也许不会因为总是低着头做题颈椎出问题,每天早上起来手指都是肿的。

所以,段子书很幸运的不是吗。

路知遥看着躺在床上,只是因为吹了一次晚风就发烧了的人。

受着风的当天头有些痛,第二天看起来没什么问题,结果下午开始体温就上升了。送去门诊打针,晚上又开始烧,刚吃过退烧药,药效还没起作用,段子书看起来很不舒服。

眉毛很用力地拧在一起,应该是因为头疼。

路知遥坐在旁边,用热水烫过的毛巾搭在她额头上。

从前的段子书必然不用因为成绩焦虑。她们那样的人,就算一事无成也有家里托举。

现在算得上一无所有,可不还有自己这个用惯了的老奴跟着。

路知遥想,自己应该还是喜欢她的。

如果不喜欢的话,怎么会这么任劳任怨。

段子书睁开眼,窝在被子里的手想要伸出来,被路知遥压了回去。

“有点热。”她说。

“是吗,那就是要退烧了。”路知遥把被子窝得更严实,“我再去拿条小毯子来。”

“很热。”

床上的人十分虚弱,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所以昨天头疼的时候,就是没有那么疼。你看真的难受的话,肯定一点力气都没有。

“你要捂暖和一点,出一些汗就能退烧了。”路知遥这样说。

其实她不是不知道,尽管出汗的确是退烧的标志,但在体温下降时拿被子裹着绝对不是一个好办法。

不仅对病情有差的影响,病人还会很难受。

就连那用来盖在额头上的毛巾,也不该用热水浸泡。

段子书缓慢地扭过头,看着路知遥。

“路知遥,对不起。”

她突然这样说。

“没什么。”路知遥无所谓地回答。

她又想起了高中的自己,以及更小时候的自己。也许她天生就是劳碌命,照顾别人也没什么的。

高中的她那么喜欢段子书,想必不会介意在晚上伺候生病的学姐。

“不只是今天。”段子书的声音有气无力,“我一直没有给你道歉,对不起,游轮上吵架分手那次,真的很抱歉。”

生病的人会变得脆弱,夜晚又让人十分感性。没有任何铺垫的,段子书提起了当年的事。

“唉。”

路知遥轻轻叹气。

其实不是什么大事,没有牵扯什么小三小四,红玫瑰白月光,上一辈的爱恨情仇,狗血的误会。

段子书喝酒不上脸,看不出是醉还是没醉,不过多少有些不清醒。

她把路知遥拉过来,往她怀里塞钱。

段子书说,我可以给你钱,可以给你很多钱。

如果放到现在,路知遥觉得自己可能会把拉链拉开说再多塞点。

有时候她甚至会忘记自己生气的原因,那时候她所有的困难都来自于没有钱,为何段子书给她钱,她却觉得生气呢。

然后她便觉得可悲,对不起十七岁的自己。

应该被嘲笑的是现在这个变得市侩的她,而不是当初觉得受到侮辱的她。

“我现在已经不生气了。”路知遥回答。

可十七岁的自己一定会很生气,直接把钞票塞进领子里,那怎么说都算不上尊重。

但高中的路知遥真的很喜欢段子书,就算这么不体面地分手了,就算少年人最重要的自尊被侮辱了,她还是很难干脆利落地忘掉自己的感情。

她还是喜欢段子书,直到自己不再是个少年。

路知遥常常回忆起高中的自己,然后想对不起,没能成为你期待的样子。

但是,你那么喜欢的人,现在还在这里。

段子书又回来了。

路知遥想,自己应当还是喜欢她的。

“对不起,真的很抱歉。”

段子书还在道歉,因为虚弱,声音小到像是在喃喃自语。

“没关系。”路知遥摸了摸她的脸,还是有些热。“你一定要快点好起来。”

高中的时候,她没见过段子书生病。

相处的时间并不算多长,如果生病的话,肯定就请假见不到了。

她见过段子书失意,却没见过她这样无力地躺着。

段子书是不该生病的。

“你要快点康复。”

因为生病的样子我不喜欢。

路知遥不觉得这样的想法有什么奇怪的,任谁来都不希望自己喜欢的人生病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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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十一道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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