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前世

代景的感觉很奇怪,好像在做梦,又好像不是。

他仿佛从另一个纬度,看到另一个时代的自己。

时间线在两千年前,人与妖混战不休,彼此仇视。乌乞族隐世而居,血脉天生具有驱邪伏魔之效。因此皇室恳请乌乞族出山,结束乱局。

当时乌乞族居于来凤山,距离皇城遥遥千里,便是如此,乌乞族人仍享受皇亲贵胄般的待遇,族长终是被打动,大祭司与圣女前往皇城,共同商讨对策。

十几年后,乌乞族人一半战死,一半退隐来凤山。

平静了几年的人间却再次动乱,巫祝预言,大妖降世,国之将乱,生灵涂炭。

此后果真如预言,大妖血洗皇室,连屠十三城!

天下尽归妖魔,血流成河,伏尸百万,人口急速骤减。

乌乞族神子,便是在这血可漂橹的乱世中降生的,他并不是从河里漂来,而是自乌乞族的圣花中诞生,出生时身上隐约有一层七彩霞光,灵气逼人。

圣女希望他福泽后人,因而取名灵泽。

又过了十几年,灵泽逐渐长大,是个俊秀少年郎了。因自小生活在与世隔绝的乌乞族村落,从没走出过来凤山结界,他与族中其他少年一样性子单纯,对什么都好奇。

又因为神子的身份,他的朋友并不多,于是养成了喜欢独处的习惯。

闲暇时,他就看书写字,字写得很丑——族中的教书先生年纪太大,眼睛看不清,并不能纠正他的笔法。久而久之,也就这样了,他自己能看懂就好。

灵泽对草药很感兴趣,主要是他自己身子骨弱,想找找调理的方子——族中的大夫年纪也大了,记不清药名,混开的药方差点要了人命。

在这样一个村子长大,灵泽本着对他人负责、让自己安心,发誓要研究出世上最神奇的药,包治百病。

圣女听完他的理想,说:“你说的药,不就是你自己吗?”

灵泽:“?”

不行的,弱小可怜又无助的人类是不能当药的!

直到有一日,灵泽上山采药,因突降大雨,山路湿滑难走,他随手摘了一片宽大的芭蕉叶,遮在头上打算等雨稍微小些再走。

这时忽而地动山摇,如有无数猛兽自空中突袭,定睛再看,却是什么都没有。

来凤山被结界笼罩,若是结界破了,必定天有异象。灵泽看着天上的雨,心有所感,凭着感觉朝一个方向走去。

他总觉得,就算没看见,天上一定是落下什么东西的。

艰难走了约莫半个时辰,忽见前方茂林升起几道浓烟,灵泽见过被雷劈的树,也是这样的。雷劈木可是上好的辟邪材料,灵泽心中一喜,加快脚步走了过去。

至于此时会不会落雷,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了,他运气一向不错。

及至走过去,果然一片焦黑,林木摧折,灵泽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妖兽的尸体惊到。

这些妖兽灵泽见过,据说是很久之前大祭司捕获,用它们身上的妖力来镇压结界,最坚实不过。但现在,它们全都死在了这里。

大祭司说,若是妖兽释放凶性,一口能吃百人。有利有弊,虽是妖物,只看怎么用。

灵泽目光越过近百只妖兽尸体,看到一个浴血的人影,高大,挺拔,而阴郁,像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

理智告诉,他应该立即转身逃跑,将这个人的存在告知族中,但不知为何,他走了过去。

“……滚。”一道沉沉的声音说。

灵泽说:“你受伤了,我这里有草药。”

“滚。”男人还是这么说,说完便倒了下去。

“……”

灵泽小心翼翼靠近,男人身上都是妖兽的血,衣服破旧,长长的头发有些凌乱。他试着拨开男人脸上的头发,不由得倒吸一口气。

男人的脸虽然沾了血污,但仍能看出,本该芝兰玉树一样的人。

灵泽想,长得这么好看,一定是个好妖——是的,他已经看出男人不是普通人,普通人无法一举杀死这么多妖兽。

就算他丢下男人不管,来凤山结界已破,男人迟早会找到乌乞族,到时更不好收场。不如就在这里,救了男人,或杀了男人。

在救与杀之间,灵泽毫无疑问选择前者,他连一只鸡都没杀过,何况是人。

为了查看男人的伤势,灵泽稍稍扒开男人的衣襟,出乎意料皮肉完整,没有丝毫损伤的痕迹,又或是因为强悍的体质而自愈了。

没有伤口,男人却疲惫至极,眉头紧蹙,颈间一圈红线。灵泽碰了碰那红线,发现并非真的缠了一根红线,而是贴着皮肤,红线中仿若嵌着细密的符咒,因为太小,他便低下头,想看个清楚。

正在此时,男人睁开眼睛,那是怎样一双妖瞳,灿若鎏金,明如琥珀,美得摄魂心魄。

灵泽与之四目相对,心脏砰砰跳动,男人抬起一只手,他立即跳开,但很快发现,男人那只手又无力地垂了下去。

灵泽确定此妖暂时无法伤害他,这才再次靠近,“你还好吗?”

男人闭上妖瞳,还是那个字:“滚。”

“你叫‘滚’吗?那我叫你滚滚好了。”

“……”男人冷冷地看过去,杀意毕现。

灵泽拿出一张符箓,“这是降魔咒,你不想死就老实一点。”

男人虽然受了严重内伤,但只要他想,一根手指就能按死眼前的人类,却最终没有,只是看着人类走近。

灵泽自以为威胁有效,收好符箓,再次靠近男人,这才发现男人不光脖颈上有“红线”,两只手腕亦有。

灵泽算得上是博览群书,沉思片刻得出结论:“这是傀儡丝?你被人控制了?”

男人:“滚。”

“知道你叫滚滚了。”灵泽取出一把生铁弯刀,是他采药时常用的,除了锋刃,刀身已经锈透了,他一狠心割破自己手指,送到男人唇边,“听说我的血是万能药,你吃了没准能好。”

男人倚在烧焦的树根,长眉微蹙撇开脸。

“给点面子嘛。”灵泽不由分说,将手指送入男人口中,男人脸色骤变,一低头,吐出一大口黑血。

灵泽:“怎么了?!”

男人不光吐血,唇也破了,看上去凄惨得不行。

灵泽看看自己手指上的血珠,明白了什么,“……”说好的我是包治百病的药呢?

可惜他并非普通人类,他的血对于人而言是好药,对于妖而言是毒.药。

差点被毒死的男人冷冷地看着他,灵泽站在死亡的边缘,脑子飞快运转,灵光一闪——

有一年,一只小蝴蝶精因为贪吃花蕊而误闯乌乞村,化形成拳头大的一个长翅膀小人儿,这样一只妖物,连小孩都不把它放在眼里,拽着翅膀玩得伤痕累累。

小蝴蝶艰难逃脱,坠落在神子院落中。

灵泽可怜它,好生养了几日也不见好转,便用唾液粘连小蝴蝶破损的翅膀,当晚竟神奇地好了。后来又养了些许日子,小蝴蝶感恩戴德地飞走了。

他的唾液对于妖而言,是好东西!

想通这一层,灵泽看着男人破了皮的唇瓣,沉下一口气,毫不犹豫倾身以唇相接。

男人像被施了定身术,一动不动,瞳孔微微放大。

为了更好地疗愈,灵泽撬开男人唇齿,在他灼热的口腔中勾缠。

“……”

这一幕,让画外的代景目瞪口呆,他不要脸的吗?这是人干的事??

“真是让人怀念,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柏枞凭空出现在代景身边。

代景又羞又恼:“你不许看!那不是我!”跳起来就要捂柏枞眼睛。

柏枞捉住他手,放在唇边一亲,笑道:“可是你先对我耍流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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