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绾绾还是一节藕的时候,就在心里立了两个誓。
第一:成为三界六道最厉害的女天师。
第二:找到三界六道最厉害的大英雄陆离,并且拿下他。
大概三百年前,李绾绾还只是一节白藕,每日在九重天仙灵池里混日子。后来她就被那位三界六道最厉害的大英雄带到了地府第十一殿。那时李绾绾虽然未具人形,可神志已开,所以一些她应该知道的,不应该知道的,她便都不小心知道了。
整个三界六道一定不知道,十七岁便打败了旭日天魔,二十岁开灵智受十八道天雷,成为地府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阴阳使。叱咤三界280年的陆离,马上就要接手第十一殿的陆离,一把秋水剑天下无敌的陆离;俊美无双朗月清风的陆离,言出必行话很少的陆离;其实是个爱吃糖,总喜欢絮絮叨叨的话痨。
他喜欢一个人对着花盆讲话,絮絮叨叨说东说西。从早上吃了什么说起,到地府应该如何改.革才能跟上时代潮流;再到他的好兄弟褚天涯,甚至九重天上那位正主;杂七杂八的闲话,陆离都会对只是一节白藕的李绾绾讲。
那些七七八八的闲话和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李绾绾听得犯困。她总是怀疑,陆离是不是闲得发慌,或者精力过于旺盛。他忙起来就好了,李绾绾总是如此安慰自己,她没有一日不在祈求,登基大典快点到来,到那时她耳根必会清净许多。
可是大年三十,迟迟不来。
日子就这样平平无奇的渡过。陆离好像很闲,每天有很多时间和李绾绾待在一起。给她施肥浇水,帮她遮挡阳光,调整姿态。每当李绾绾心情好抖擞着叶片的时候,就能看到年轻的阴阳使、马上就要成为地府第十一殿最大的官的陆离,那张白玉般的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
他好像在等待着什么,也许是希望我早点开花吧。李绾绾如是想。
唠叨还在继续,陆离好像有很多话要说,可是又不知道应该和谁说。于是只能每日对着舒服的躺在花盘里的李绾绾,继续永无休止的话题。
李绾绾高兴地时候,便伸展那瘦骨嶙峋地花枝,摇晃指甲盖大小的可怜叶片。不喜欢听了,便垂下头睡觉,就连叶片都要收拢起来,不给陆离一丝唠叨的机会。
日复一日,好像一切都不会变。
腊月二十九终于到了,第二日便是大年三十,陆离的大日子。
这晚很少出门的陆离穿着他那身簇新的红色战袍出门去了。李绾绾当然知道,他是去赴宴,赴褚天涯的宴。酒席设在小别离,只有他们兄弟二人。
李绾绾当然也知道,陆离对褚天涯的感情不一样。他们都是孤儿,一起做过乞丐,一起拜入师门,同时开灵智。在陆离就要魂飞魄散的时候,褚天涯豁出去自己一身修为,替陆离挡下了第十八道天雷,令陆离顺利飞升。
陆离当然也没有忘记褚天涯、他的褚大哥。他遍寻三界至宝,只为褚天涯可以恢复修为。可惜一切成空,褚天涯再无机会修得仙体。
陆离心里欠着褚天涯,褚天涯却满脸不在乎。他总说,“好兄弟,你我本是一体,看到你能大有作为为兄就足够欣慰了。能陪着你在这地府十一殿,褚大哥更是知足。”
每每他如此说,陆离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眼里的光就会暗淡下去。李绾绾想,陆离一定觉得自己一辈子欠着褚天涯,永远也还不清。
这一晚地府月朗星稀,李绾绾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睡觉。睡得正香,就被一阵嘈杂的声音吵醒。
“不好了不好了,旭日天魔逃出去了。”
“快,快去找陆离。”
“别提了,就是陆离放走了旭日天魔,现在那大魔头已经杀到阴阳界了。”
“什么?陆离疯了么?褚天涯呢,褚天涯一定治得了他师弟。”
“死了。”
“谁死了?”
“褚天涯,被陆离杀了。”
“这是怎么了,我睡糊涂了?”
“快别说了,逃命要紧。”
脚步声、人声渐远。李绾绾再无睡意。她觉得细小的身体正逐渐长大,而此时一个人破门而入,二话不说抱起花盘就跑。
李绾绾被他晃得想吐,努力仰头扯着脖子喊道,“喂喂,你晃得我头晕。”她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那是第十一殿判官李忠的脸。李忠显然也被突然开口的李绾绾吓了一跳,他看着那伶仃的花枝,翻掌送入灵气。
澎湃的灵气激得李绾绾眼前一片雪白,随即她的头脑也一片雪白。她沉沉睡去,远离了乱作一团的地府十一殿。
三百年后李绾绾醒来的时候已经化作了人形,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十六七岁的样子。穿着绿衫粉裙,十分清丽。
她忘了很多事,却唯独记得自己曾经是一节白藕的时候,立下的两个誓言。
她要成为三界六道最厉害的女天师。
她要找到三界六道最厉害的大英雄陆离,并且拿下他。
李绾绾怀揣着这两个顶天立地的大志向,离开了万忠山庄,离开了收养她的爹。背着个小包袱,踏上寻找陆离之旅。
一路上风餐露宿,她听到不少关于陆离的传言。他们说陆离杀了他的大恩人好兄长褚天涯,放走了旭日天魔,搞得地府十一殿被愤怒的天帝合并给了其余十殿。当年的十一殿群鬼差走的走散的散,而陆离也从大英雄变成了万人唾弃的阴险小人。
关于这些流言蜚语,李绾绾并不放在心上。她深知众口铄金,她才不愿相信陆离是众人口中的小人呢。她虽然已经把那段同.居的日子的很多细节忘得干净,甚至他的脸也已经一团模糊,可她就是知道,陆离绝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小人。
她要找到陆离,除了拿下他,还想把当年的事情搞清楚。
人间界的路很难走,幸好风景美。
李绾绾跋山涉水,顺便斩妖除魔,很快她便在江湖上小有名气,但是离她的目标,还差一截。
现在她的腰上已经有了七枚铜钱,那是天师的代表,每一枚铜钱都代表收服了一个大妖。铜钱越多战绩越强法力越高。等到有了十二枚铜钱,她就是最厉害的女天师了,她就可以到地府第十殿报道,成为她心目中的大英雄陆离一样的阴阳使。兴许有一天她还能接管地府第十殿,或者她可以重新设立地府十一殿。那里毕竟是陆离曾经生活的地方,也是埋葬了大英雄陆离名声的地方。
可是,越到后来要对付的妖怪越厉害,李绾绾倒不怕自己法力不够高强;只是苦恼这江南看起来一片祥和,哪像有妖怪的样子。更何况眼下有比遇到大妖怪更可怕的事——李绾绾没有路费了。
她头一次闯江湖,经验不足,从家里带出来的银两没有规划,居然很快就花光了。如今已经饿了两顿肚子。若是就此打道回府未免丢脸,若是不回去,别的不说,吃住就成了最大的问题。
她站在海边,看着远远荡来的一叶小舟,有些惆怅。
小舟顺流直下,陆渐欢盘膝坐在船头,看着四周山水。四周山水被水汽笼罩,迷迷蒙蒙,像隔着一层轻纱帐。他视线模糊,不由抬手揉了揉眼睛。
虽看不清,但陆渐欢仍在看。
两岸青山连绵,眼前碧波荡漾;这一路上春色翻腾,人间景致却是无论如何都看不够。只是如今浓墨重彩被雨幕晕染,令一切似真似幻。
不过那都不重要。
陆渐欢笑了笑,起身进了船舱。他为自己斟了一杯粗茶,从眼前糖罐里拿出一颗糖放入口中。糖只是普通的梨膏糖,用来止咳。虽然甜度不够,但哪怕只是这么一点点甜,他也分外珍惜。
对于他这种死过一次的人来说,只要活着,什么都值得珍惜。
生命,恐怕是这世上最最重要的了。他走出船舱,立在船头在这漫天细雨中深吸口气,海水腥咸,却是活着的味道。
可偏偏有人不珍惜这世上最最重要的东西。有的人拼尽全力想活着,有的人却义无反顾要去死。
小舟飘飘荡荡,陆渐欢见岸边相隔数丈站着两个女子,头一个绿衫粉裙,虽看不清样貌却仍觉她青春昂扬,虽细雨连绵却未有雨点沾身。而腰上挂着的物件不时发出耀目光华,那是七枚铜钱,代表着她的天师身份。
与她相隔不远的另一个女子,一身粗布裙子已被雨水打湿贴在身上。陆渐欢移开了目光。
“噗通。”有人落了水。
陆渐欢寻声看,目光正与绿衫粉裙的女子视线相接,那姑娘中气十足地喊道,“看我干什么,救人那!”
陆渐欢一怔,那女子又喊,“算了,我来。”
两句话的功夫,落水女子随着海浪浮浮沉沉,飘如浮萍般随时都会被这海水吞没。
陆渐欢见那绿衫姑娘鱼一般入水,朝落水女子游去。先潜到落水女子身后敲晕了她,然后夹着那落水女子一路朝自己小船游过来。
“接一把。”绿衫姑娘将落水女子托出水面,陆渐欢挽起广袖,全力将那女子拉上船,小心放平。待到回身再伸手,绿衫姑娘已经一跃翻身,上了小船。
小船荡荡悠悠,李绾绾随手抹一把脸上的水珠,朝陆渐欢粲然一笑,“李绾绾。”她拍了拍腰上的七枚铜钱,“天师。”
陆渐欢没说话,只是蹲下了身子查视溺水女子。随后也不知从哪就掏出一个针囊,自内拿出金针为溺水女子刺.穴。他动作利落,毫不迟疑。无疑是技艺高超的好大夫。
随着他施诊,那溺水女子一阵呛咳,口中吐出水来。她急喘着睁开眼,看了一眼长舒口气的医者,没说话。只是缓缓闭上了眼睛,而眼角便滑出一滴泪来。陆渐欢为难地看向李绾绾,“还要劳烦姑娘,帮在下把这位姑娘移至舱内休息,以免受凉。”
“那是自然。”李绾绾和陆渐欢架起落水女子的胳膊,一路一百个小心,把她安顿在舱内床上,盖好了被子。
陆渐欢转身去小厨房煮姜茶水,李绾绾跟在他身后看他有条不紊的忙来忙去,“这位兄台好高超的医术,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陆渐欢好像这才想起来介绍自己,他转身淡笑,边放广袖,边文质彬彬道,“在下陆渐欢,乡野游医。”
李绾绾打量眼前的男子,他一身月白广袖文衫,细腰上系着一条细细绦带,直垂脚面。看起来二十三四的样子,生得文雅,笑容温柔,不像游医倒像书生。
她搔了搔头,“陆渐欢,有点眼熟。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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