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府的韶华公子是一位常年混迹在勾栏歌坊里的纨绔子弟,除了喝酒听小曲儿,别无其他嗜好。然而某日皇帝突然心血来潮,给他点了份鸳鸯谱,奈何这鸯还是他打小一起玩耍的小姐姐荣玉春。一想到玉春小时候泼辣刁蛮任性,还壮得像头牛,宁韶华就非常害怕,然而这婚也容不得他说退就退,他只能硬着头皮上门提亲。】
春日里,柳絮纷飞,百花齐放,洛阳城里一片姹紫嫣红的景象。洛阳城里最繁华的街,当属已有千百年历史的长阳街。宽敞的青石板马路,迎风招展的幌子,络绎不绝的人群……清晨赶集的小贩,晌午开门的店铺,夜晚华灯初上时唱曲的勾栏。东市西市,南商北贾,皆汇集于此,鳞次栉比的商铺日日夜夜,生生不息,造就了长阳街的每一处都充满着生活气息,彰显着富足祥和的面貌。
齐国的皇帝老儿似乎也格外喜欢这春日,一到春日他就容易激动,颇喜欢点几个鸳鸯谱。这不,脸涂得煞白,胭脂抹得丝毫不逊于洛阳城里大姑娘的李公公,这会儿翘着兰花指,嫩如凝脂的纤纤玉手拖着圣旨。只见他扭动身姿,迈着轻巧的步伐,像是花魁走秀一番,摇摇摆摆的走在洛阳城里最繁华的长阳街上,他的身后跟着一群抬着红色宝箱的公公。
瞅着李公公紫红色印着桃花的长袍,以及小公公们抬得红箱子上红绸缎做成的大红花,百姓们一下子就猜到,准是皇帝老儿又给某位官宦家庭许婚配了。
百姓们纷纷跟在李公公小队伍的后面,想着这一次会是谁家这么幸运呢,皇帝亲自下旨许配,这是多么光宗耀祖的一件事啊,其他的不说,光是皇宫里送来的彩礼足以让所有人眼红。
李公公一路走来,身后的小队越来越长,聚集的人群越来越多,不出意外的,他在宁府前停下,只见随从的小公公扬了下拂尘,尖细的嗓音在宁府门前喊道:“圣旨到~”
宁府绯红的大门敞开,李公公率先步入中庭,宁老爷带着全家老小外加三十来号的家丁随即跪拜在地。
李公公面若桃花,眼里带着十足的笑意,斜睨了旁边的宁公子,端庄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宁家世代忠诚,宁府韶华公子,为人德爱礼智,谦逊文雅,学富五车,仪表堂堂。正是喜结良缘之时,念荣家长女玉春年龄相仿,德才兼备,品性淑良,知书达礼,仪态万方,待字闺中,与韶华公子乃天造地设一对。为成佳人之美,朕特许韶华公子择日迎娶玉春。布告中外,咸使闻之。钦此。”
“微臣接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皇帝特许的婚配,这是多么荣耀的一件事,见过大风大浪的宁老爷表面看似稳重,实则内心早已笑开了花。想到自己没出息的儿子,竟然能和荣家玉春姑娘喜结连理,这真的是一件叫人喜悦的事。当年同荣兄一同赴京赶考,路上颇有些渊源,谁料那年自己闹肚子,发挥失常,名落孙山,荣兄高中进士后仍旧没忘记他,支持他读了三年,他不负期望,高中了。知遇之恩,宁老爷一直铭记在心。
“李公公此番前来,劳顿了。不妨进来歇息歇息,我让厨房送些酒菜过来。”宁老爷喜上眉梢。
“多谢宁尚书的好意,咱家这会儿还要马不停蹄的赶去荣府哩。皇上亲赐的良缘,宁尚书真有福气!”
“承蒙圣上厚爱,我老宁这辈子甘愿为圣上,为朝廷效犬马之劳。”宁老爷拱手作揖,一副皇帝如同在眼前的恭敬模样。
外面传来随从小公公报赏物的尖细嗓音:“皇上赏宁府,上等和田玉云纹玉枕一对,白玉云龙纹盖梅瓶一对,青花折枝牡丹盘一对,青花龙凤茶壶一套……”
宁府里的家丁们,目不转睛地看着阳光下亮闪闪的黄金白银、玉器瓷器、玛瑙翡翠,这是他们很多人一辈子第一次见这么多的贵重而精美物件。管家吩咐他们将赏物搬进仓库时,丫鬟们眼里闪着光,小心翼翼地捧着珍宝,就怕一不留神,脚底滑了,摔坏了这些物什。
次堂里,一身藏青白云纹长袍的宁韶华,歪在檀木椅子上,翘着的不停在抖动的腿,暴露了他心里的烦躁不安,显然他对皇帝亲自下旨的良缘并不是很满意。他给自己斟满一壶龙井桂圆红枣茶,一饮而尽。
温柔贤惠的宁夫人,此时也是笑得合不拢嘴,她一直看好玉春,打小时候就想把那乖巧可爱的孩子带回家养,奈何荣夫人不给啊。不过也没事儿,总归是要做一家人的,那乖孩子总归是要成为自己女儿的。
宁夫人缓步至宁韶华身边,宁韶华闷闷不乐地叫了一声娘。
宁夫人给他翻了下领口,又拨顺垂下的发丝,温和道:“华儿,不要磨蹭了,收拾一下,动身吧。是时候去荣府提亲了。”
“娘,我不太想去。”宁韶华嘟哝嘴,撒起孩子气来。
“怎么了,害羞么?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每个人长大了都要经历这一步的,勇敢起来。”
“不是害羞!我……”宁韶华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送走李公公的宁老爷,这会儿也来到了次堂,见夫人愁眉不展,于是上前轻轻地抚住她的肩,担忧地问道:“夫人愁眉不展,不知所为何事?”
宁夫人使了个眼色给宁老爷。
宁老爷严肃道:“华儿,时辰不早了,该起身去荣府了。”
宁韶华薄唇紧抿,仍旧歪坐着,只是这会儿侧面对着宁老爷和宁夫人,低头抠桌角的漆。
“华儿,你今年已是弱冠之年了,理当有个男子汉的样子。看看你现在,没个坐相,成何体统!”
宁老爷突然的威严训诫,宁韶华慌张了一下,辗转几圈后,他横跨在凳子上,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终于忍不住吐露出了心声:“我不去,这皇帝老儿怎么总喜欢乱点鸳鸯谱。”
“逆子,此等大逆不道的话你要是再说第二次,当心我家法伺候!承蒙圣上垂爱亲自许配这婚姻,这是咱老宁家祖上修来的福分。轮不得你忤逆。赶紧收拾收拾,去荣府提亲去。”宁老爷威严而不可忤逆的声音传遍整个大堂。
宁韶华拗不过父亲和圣意,终于还是动身了。
“少爷,你的折扇!少爷,你的香囊!少爷你的发还没束好……”丫鬟罗雀一路小跑跟在宁韶华后面。今日的少爷很不同往日,平日里他出去喝个小酒啥的,总会让她好好给他装扮一下,每次装扮完了,少爷还会对着铜镜照许久,再三询问她自己够不够风流倜傥。
今日的少年大不同往日,丢三落四的,也不在乎形象了。想来是要成亲了,心情激动了。
宁府到荣府的距离并不是很远,同在长阳街上,五公里有余,步行一个时辰即可到达。但提亲这事儿,不能随意,也得掐好时辰,况且是皇上特许的良缘,更不得马虎。于是宁韶华骑着自己从小养到大的马驹落日,带着十来箱彩礼前往荣府。
一路上街坊上的百姓们纷纷投来仰慕的目光,除了喝酒斗蛐蛐的宁韶华,这么多年过来了,一直渴望得到百姓们今日这样的眼光,无奈父亲权高位重,对自己的期望太高,以至于从小就把自己逼得很紧。越是紧,他越是想放纵,于是到头来一事无成,除了会喝酒听小曲儿,其他的真的什么都不出众。不过曲儿听得多了,他对音律变得更为敏感了。前些年写了些小曲儿,没想到在勾栏里火了,此后广为传唱。
偶尔他也会去红尘歌坊,寻觅知音,写两个小曲儿送给她们。无奈这些烟花酒巷里的女人着实不懂精神上的情调,总是要对他以身相许。曾有几时,他亲自手写那句“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赠与歌女,奈何每次她们都理解为“**一刻值千金”,不由分说的,立即就要扑倒他,着实令他害怕。
此时他身骑落日,大摇大摆的走在长阳街上,红尘歌坊里的莺儿燕儿纷纷驻窗前看着他,唏嘘不已。宁韶华与她们目光对视后,轻叹口气,微微摇头。他摇头不是因为成了亲,不能再来花柳之地,而是感慨自己到了成亲之日,还未寻得知音。
有些年头没见玉春那丫头了,当年他俩也是青梅竹马的一对,总是扎在一起玩,一同玩耍的还有慕容、百里家的公子,偷偷溜出来的柳家千金、谢家千金。想当年他们几位成天厮混在一起,好不欢乐。
只是柳家的千金、谢家的千金都挺好看的,那像剥了壳的鸡蛋似的脸蛋,带着两团殷红,说起话来轻声细语的,很婉转动听。唯独这荣玉春,比他们所有人都大,打小就是个很猛的女人,那会儿是他们中的孩子王。
凡事出了祸端,她都会以大姐大的身份,将这些锅叫他们背着。比如玩烟花把街坊王大爷的茅房给烧了,当时整条长阳街上都是夜香味;比如抓狐狸,不小心将狐狸赶到了吴大娘家的鸡舍里,吴大娘十来只准备给待产的儿媳妇炖汤喝的鸡,全被狐狸咬死了;还有十二岁那一年,为了争抢最后一根糖葫芦,玉春和他发生了厮打,想不到看起来胖若黄牛的玉春,力气也是大如黄牛,一下子给他摔倒在地,伤了腰,导致他百十来天不能下床。
岁月如梭,有滴水穿石之力。已然八年过来了,如今再想起那些陈年旧事,他还是气得牙痒痒。
还有那家伙,从小就胖得跟猪似的,那会儿天天命令他做这做那,一口一句弟弟的使唤,叫得人很是厌烦。前不久听说她还养了只猪崽儿在家当宠物,每日每夜与猪同吃同睡,女孩子家的,不在闺房里好好呆着做女红,整天和乱七八糟的小动物混在一起,成何体统?
也不知那么儒雅风度的荣翰林,怎么会有这么一位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女儿。
想到成亲之后,他和肥硕的玉春躺在一张狭小的床上,中间还夹一只猪……
太难了,想到这样一位凶悍而另类的壮硕女子,即将成为自己的妻子,宁韶华恨不得立马摔倒马下,口吐白沫,昏死过去。
然而容不得他计划这些了,荣府已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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